不过一个可怜的女人,丛笙不准备杀她,这原本就是一笔扯不清的账,他不会怜悯楚璃儿,可是也还是放过了她。连沐黎本尊已经不在了,前世的所有仇恨就都随风而去吧。
一颗忘红尘给楚璃儿一个新的开始,至于她以后的人生丛笙不会再过问了,是好是坏全看她自己,相信有深情忠犬的清胤在,记忆全消的楚璃儿应该会幸福吧。
“说,你是不是看上那女人了?”
“想做就做,何必找那么多的借口?”
“叫你看穿了。”
“若是你对我连这点信心都没有,我反而觉得你不是连沐轩了。”
“所以我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彼此的人啊。因为我们不仅互相了解,我们还彼此相爱。”
江山,美人,爱,恨,如此多娇又奇诡的人生,他还是很喜欢的,尤其是和最爱的人做/爱的事。
☆、第一百零四章 召唤卡1
再次有着意识,丛笙感觉很不好,胸口剧痛,内府翻腾,连动一下手指也无法做到。更甚至,耳边还有一个男人轻蔑又得意的声音嗡嗡作响。
丛笙会医,并且精通,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状况,几乎只有半口气,随时都会嗝屁。可是身边的人貌似是敌非友,丛笙也只能当自己是具尸体。
多世来的经验让丛笙的神经很敏锐,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此刻非常危险,所以他连大气也不敢出。虽然以他现在的状况也只有出的气没有入的气了。
“穆擎苍,你也有今天?哈哈哈,你就放心的去吧,你的那些女人我会照顾好的。你的地位,你的权力,你的家财,你的女人现在全都是我的了。你万万没有想到吧,我也是穿越者,不过我比你聪明的地方在于,你不知道我和你一样。我像条狗一样跟在你身边,任你驱使,听你调遣,你还真以为我是你最忠心的小弟?”
“这么多年来我活得小心翼翼,奉承你,讨好你,不抢你任何的机遇和艳遇,你居然还真心安理得的把我当奴才了?我们明明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你就是主角,而我是炮灰?家世,长相,资质,机遇样样不如你,我不甘心,凭什么?为什么?难道就因为作者的设定?不过也不枉费我的一番谋划,果然天运这东西是有期限的。等到小说的结局过后,等到你没有了作者的庇护和金手指,如今你还不是被我轻轻松松除掉。现在这个世界我才是唯一的特别,我才是主角。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了。”
“呵,不过这些你也听不到了,我才不会像其他的反派那样,会在你临死前絮絮叨叨等着被身为主角的你反戈一击。身中奇毒,气海被毁,手脚筋脉俱断,心脏被我一剑穿透,我就不信了你还能活过来,如今就是大罗神仙来了,你也无法复生。”
丛笙的意识已经有些模模糊糊,若不是他的意志比常人坚韧,怕是早就断气了吧。
“不过你这张脸还真是碍眼。”
阴翳的话音刚落,丛笙脸上一阵剧痛,忍着心头的怒火和羞辱,丛笙记下了割在脸上的数目,若有来日,他必定叫此人不得好死。
毁掉‘死人’的容不说,居然还用脚在脸上碾磨,活了数世,数不清的年月,上千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给与他这样的践踏和侮辱,此仇,必报之。
可这还不是最后,因为下身也随之传来剧痛,丛笙几乎要死过去。滔天的怒火让他几乎控制不住要睁眼,可是理智帮助了他,小不忍乱大谋,他若想报仇,只有忍过这一茬,此人明显和这个身体有仇,若是睁眼了,说不定就到了下一世,他想报仇就鞭长莫及。丛笙开始冷静下来,哪怕焚天的怒炎已经烧灼他的心脏。他此刻俨然就是真的尸体,他不能露出他还活着的破绽,他必须忍。
“呵,也不过如此嘛,就这样的‘分量’居然能够勾搭上那么多的女人。可惜了,应该在你活着的时候切掉它,那时你的表情一定能够让我开心。”
肉块和沙土碾磨的声音,丛笙光听就知道那人在做什么。
“永别了,我的…‘老乡’。”
身体腾空而起,然后不断下落,丛笙惊骇欲绝,他没想到那人居然如此狠毒,将他的身体抛下了悬崖,耳边的山风冰寒刺骨,割在身上犹如凌迟。
气急攻心加上身体已然撑到了极限,丛笙失去了意识。
主角坠崖不死的定律他居然经历了一回,看来真是命大。
丛笙再次醒来,知道自己还留在这个世界,心里说不上是松了口气,还是更加惆怅。
他此时全身被包的犹如木乃伊,除了眼珠子能够转动,其他的地方使不上半分力气。
丛笙闭上眼,一心一意的翻阅着脑海里的小说和身体的记忆,他没有忘记刚来这个世界所受的屈辱,要报仇就要开始了解这个世界和这个身体的恩怨。
所以丛笙也就没有发现屋子里是还有另一个人的,那个人看着他睁眼时眼里的亮度和他闭眼时眼里的无措,定会叫丛笙发现那是个熟悉的灵魂。
丛笙这次附身的身体名叫穆擎苍,是小说《逍遥江湖游》里的主角。
《逍遥江湖游》是本种。马小说,讲诉的是21世纪穿越男穿越到一个古代架空世界,这里以武为尊。他穿越成武林中没落世家名剑山庄的少爷,穿越时原主穆擎苍15岁,和人比剑受伤过重,就被穿越男取代。
原主穆擎苍天生武体,习起武来,事半不止功倍,甚至是别人的三倍四倍,小小年纪已经能够跻身一流高手行列,可惜由于天资太好,养出了一副骄傲的性格,自持太高,年纪轻轻就收获了常人难以得到的赞誉和欣赏,性格变得傲慢自大。
结果就向武林名宿阎天行下战帖,结果不言而喻。
穿越男变成了穆擎苍后,养好了身体,开始苦练剑术,新的穆擎苍有着21世纪阔达的眼界和阅历,心思通透,加上上好的资质,剑术很快突破瓶颈,很快更上一层楼。
不仅如此,他还大力整顿名剑山庄,担起了庄主的责任,凭借着现代的经商手段,很快就让名剑山庄成为了江湖首富。
新的穆擎苍潇洒义气,性格爽朗,天性温和,游历江湖结实了无数的朋友,更是侠肝义胆,引得无数美女倾心。
几年过去,穆擎苍不仅将名剑山庄变成天下第一庄,还在武林盟主大会上因为力挫其他对手,被人推举成为了武林白道魁首。
然后又一举歼灭了魔道之首天魔宫,更是赢得无数人心,武林盟主的位置愈加稳固。
武林太平之后,穆擎苍娶得了天下第一美人水柔为妻,同一天还有江湖四姝嫁他为妾。一天坐拥五位绝色美人,穆擎苍让全天下的男人羡慕和嫉妒。
本来这是小说里幸福的大结局。可是丛笙记忆里又知道,一年后,他被自己最好的朋友康有靖下毒,然后趁他不备一剑穿心。
若不是穆擎苍心脏易于常人,天生和别人相反,怕是早就断气。
穆擎苍是被气死的,康有靖偷袭成功后,在穆擎苍惊愕的眼神中告诉他,他中的毒是水柔下的,他的爱妾早已和他暗通款曲,现在肚子里还怀有他的孩子。
中毒加上重伤的穆擎苍受不住被爱妻爱妾和好友的背叛,呕出了心头血,毒入心肺,一命归天了。
这些小说里没有记载,丛笙脑海里的小说只到穆擎苍收获五位美人后隐世就结束了。
看来康有靖,又一个穿越男,是小说外的变故。
想起刚来时听到的声音和说到的那些内容,丛笙已经知道了,那人就是康有靖,一个心思深沉,擅于隐忍,野心勃勃,心胸狭窄的小人。
这个小人聪明得很,犹如草丛里的毒蛇掩藏得很好。他是在穆擎苍成为武林盟主后认识的,想来那时他也才穿越来吧。
他应该看过原本小说,知道穆擎苍就是主角,也知道他是穿越而来的。可是他居然没有露出半丝的痕迹,伪装得很好。面上就是一个性格平和敦厚的侠士,丛笙从康有靖的记忆里居然没有看出他的伪装,也可见他在穆擎苍面前掩饰得有多么好。
穆擎苍是真的将这个和自己聊得来的人当做自己的知音,好友,兄弟的。他非常信任康有靖,因为康有靖救过他的命,还是舍命相救。
所以对于这样过命的交情,穆擎苍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救过自己的人暗藏诡心。
有心算无心,穆擎苍哪里是心机深沉的康有靖的对手,所以他才毫无防备的被他杀死。
整理完记忆,丛笙对康有靖恨得咬牙切齿。
穆擎苍没有半丝对不起康有靖的地方,不仅如此他对康有靖还格外的好,送了康有靖不少产业,还送了他一处宽大的宅院供居无定所的康有靖居住,还引荐了不少江湖豪侠给他认识,帮他组建了不少人脉,对他掏心掏肺,至诚至圣,谈得上感动武林好基友了。
可惜这样的好没有换来康有靖冷酷的心一丝的软化。
真情换利剑,也难怪丛笙从穆擎苍临死的记忆里感受了绝望和心灰。
想到自己身上的伤,尤其是某处,丛笙睁开的眼里盛满了寒冰。他所受的屈辱绝对要百倍千倍的还回去。
“喝药吧。”
一个穿着灰色衣袍,带着银制面具,全身包裹得不见半点皮肤,只有一双淡色眼珠子露在外面的人出现在床边,开口吸引了丛笙的注意。
丛笙转动着眼珠子,看着那人端着药碗的手,带着白手套,不见一点皮肤。
丛笙觉得这副打扮很眼熟,没等他想起来,一勺褐色的汤药送到了嘴边,丛笙开口喝下,他从药味里闻出了这服药的作用,对他的身体很有用,开药的大夫是个杏林高手。一人喂一人喝,气氛莫名有些温馨。
“谢谢。”丛笙喝完了药,看着忙不迭离开的人影,突然开口。心里甚至有些难过,难道他的面容被毁得很见不得人?
这人怎么一副害怕他得样子?
明明他此时只是一个内力被废,筋脉俱断,动也不能动的废人,没有任何的攻击力。还被毁了容,断了第五肢。
该羞愧不敢见人的应该是他才是,因为眼前这个人有着如此熟悉的灵魂。
他这样狼狈不堪的一面被这人看见,该难过的人该是他才是。
☆、第一百零二章 典肖番外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呢?对于别人典肖不知道,可是他自己只用了一个刹那。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呢?对于别人典肖同样不知道,可是他用了一辈子都没有忘记那个人。
普通人的一辈子只有短短百载,可是典肖的一辈子长得他自己都记不清,长到那个人不在了,他还没有忘记。
所以这是不是老天的垂怜,垂怜他的求而不得。
再次醒来,他的神奇际遇不仅仅是重生,他还得到了一个神奇的东西,当然那个东西称自己为逆袭系统。
这个系统有多神奇典肖并不在乎,他一辈子几百年见过的神奇东西和稀世宝物,还少吗?
可是这个系统仅仅一句话就让典肖改变了他的态度,他由漫不经心变得无比慎重,珍而重之。
因为这个系统告诉他,它能帮助他实现他心底的渴望,帮他得到他想要的那个人,成为人生赢家。
人生赢家什么的,典肖并不在乎,他看重的只有一句话——得到他想要的那个人。
这是句多么有魔力的话,他能让典肖为了这句话做任何事情。
这是个很强很大的系统,系统告诉了他很多的事情,比如他爱的那个人——南宫潋——本名叫丛笙,他那里也有一个系统,是它关系很好的同事,它可以走走后门拉拉关系,帮典肖探听一下他心上人的秘密。
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典肖按照系统的提示装作重伤倒在了丛笙回家的路上,他果然被救了回去。
很好的和他暗恋的人搭上了联系。虽然紧接着他的系统就让他不辞而别,典肖虽然不舍也按照系统的要求来了。
是的,系统说的没错,他首先要改变自己的外在,他不能让自己的外貌比不上那个人。
那个前世丛笙的恋人,那个不止让他甚至让全大陆的人羡慕又嫉妒的人——北冥家最杰出的的天才,最有能力的家主,最年轻的掌权人——北冥琤。
不知多少次典肖在暗处一边忍着心酸一边偷看他们,他不过是想看看自己喜欢的人,可是就从来没有遇见过丛笙一个人的时候,所以他不得不忍着心酸一次次看着那两人如胶似漆的或是把臂同游或是月夜观星或是春日赏花等等等等,看着他们那么甜蜜那么幸福,看着丛笙灿烂的笑脸温柔的神情,典肖不止一次午夜梦回着丛笙上面那些神情对着的主人是他,而不是那个冷冰冰少言寡语的北冥琤。
他嫉妒北冥琤嫉妒得发了狂,他常常在想,他哪里比那个人差呢,若是他典肖提前一步认识丛笙,他就不信他比不过北冥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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