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拳下去,那棵树就轰的一声从中断裂,断在地上。
林明宇吓了一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不过他知道自己制造的声响很快会引来巡警,此时此刻,他实在没有胆量去引发什么不必要的麻烦,一个原因固然是因为潜意识中,特警往往代表了国家,在拥有数千年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圣盟里和国家做对,那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想象的强大精神压力。另一方面,则是他不想再杀人了,他无法过得了自己良心的那一关。
一抹嘴角残余的水迹,再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熟悉的校园还有城市,林明宇笑了笑,转过身,快步的离去了。
大约五分钟之后,数名黑衣男子神情谨慎的来到了林明宇先前所停留的地方,看见地上的呕吐物和倒在一边的树后,黑衣男子脸上的神情更紧张了。
其中一个黑衣男子拿出手机,低声说道:“十六号报告大队长,已经发现目标离去路线,是否继续跟踪?”
好一会儿那边都还没有声音,黑衣男子们不由稍微露出了一丝急躁,从学校后门那边过来的他们在检查过同伴的尸体之后,就知道他们现在正在追捕的是一个拥有强大力量,残忍的怪物,每一分钟的耽搁,都可能让那个怪物逃脱,从而引发更多的凶案,在情在理,他们都绝不能让这么一个怪物流落民间,对普通群众造成伤害。
终于,电话那边传来了一把憔悴、苍老的声音:“派两个人继续跟踪,千万不能打草惊蛇,其余人等立刻回队!”
声音沉重却坚决,黑衣男子们纵有千般不愿,在军令的前提下,还是没有任何人发出不满。
接着,经过抽签,由二十号和七号继续去追踪林明宇,其他人则听从大队长的命令先回队里。
林明宇并不知道他后面追兵的情况,对他来说,他只觉得所有人都是敌人,周围都是特警,草木皆兵,根本就是草丛一动,他就以为会跳出一个黑衣男子来。
他一边逃避特警的追踪,一边不住回想起自己屠杀特警的情况,六七天来,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每每从恶梦中惊醒,然后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他开始后悔,后悔接受那个什么荒狱的提议,他不知道原来杀人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难受。看电视和小说中那些主角视人命如草芥,他不禁佩服。那是要何等坚强的心志和无情,才能毫不在乎的去杀死另外一个人。
公元二○二○年二月十四日,今天是林明宇的生日,但是对他来说,今天并没有什么特别。
经过十一日的逃亡,林明宇嘴巴周围长了一圈密密的、杂乱的胡子,不过他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神去整理,整个人呈现一种落魄的憔悴。当然,这些东躲西藏的日子对林明宇来说也不是完全浪费的。他正在逐渐掌握这新身体的各种能力,有时,他更会在一些比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变身,适应变身后的状态,从前天开始,他变身后已经不会失去理智了。同时,他也发现现在他所拥有的这个身体,和他融合银色战士之前的那个身体有所不同,他那时候由人变成怪物,也就是兽神,是一种质变。而现在的他就算在人类状态,根本依然是一只怪物,只不过是一只披了人皮的怪物。
人类状态的他也同样拥有刀枪不入的能力,他跑一百米不需要三秒,他能轻易跳到六七米高,他的指压能洞穿七八厘米厚的铁板,他的眼睛在夜晚也能清晰的看见一百米外的一只苍蝇,他还能听到十米内铁针掉落地面的声音,就像小说中那些突然获得超人力量的主角一样,所以他清楚的知道,他只是一只怪物。
想到这里,林明宇不禁叹了一口气,以前的自己很是羡慕那些主角,现在,却希望一切都从来没有发生过。
“小子,年纪轻轻的叹什么气,老子我被压了千万年,还没有向命运低头过,从来没有叹气这回事。”
一把沙哑低沉的声音忽然在林明宇的脑海中响起。
然而林明宇并没有因为这把声音的突然出现而显得惊慌失措,因为他知道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经过这些天他不断地变身,银色战士的身体开始为他所用,更让他和银色战士里面的另外一个灵魂得以通话,一个名为尼洛斯的灵魂,也就是当初帮助他躲过荒狱灵魂之力吸收的那股黑色能量的本体。
一开始的时候林明宇的确很害怕,特别是尼洛斯根本就是一个粗鲁、无赖、坏心眼的恶棍。不过经过一天相处之后,林明宇就发现尼洛斯除了他那千万年的记忆还能自傲,就只剩下一张从不认输的嘴。
或许是荒狱的遗赐,没有林明宇的帮助,尼洛斯甚至连动用身体的一根指头也做不到,所以更遑论像他当初说吃了林明宇,然后打上天界,统一三界这种疯子才会做的事情了。
林明宇也问过尼洛斯他和荒狱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兽神又是什么,这个身体的秘密到底还有多少,但尼洛斯却一直用着“你权限不足”、“不该知道的事情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无知就是一种幸福”种种的理由搪塞。
若是被林明宇一直追问到烦了,他才咕哝一声:“等到你该知道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就算那时你不想知道了也一样。”
所以目前为止,林明宇唯一能确定的是,目前这个银色骑士,跟尼洛斯口中那个当初轰杀神魔,威能足以撕裂天地的超强机兵绝对不是同一个。为了要阻止尼洛斯的复活,荒狱早在他林明宇进入这个身体之前就把构成身体平衡的六个主要力量分离,并丢出封印之外。
“要是我回复力量,我一定要先把XX神○○,再把○○女神XX……”
不知为什么,每当听到尼洛斯说这些话的时候,林明宇总会觉得也许荒狱这件事情是做对了,让尼洛斯一直失去六种能力可能真的是不错的选择。
“小子,别自作聪明,失去了六种能力太久,我们都活不了。先前身体在沉眠还好说,现在身体恢复行动动力,再不找回六种能力,哼……”
正沉思着林明宇的脑海中继续传来了尼洛斯低沉沙哑的声音。
林明宇哼了一声,没有答话。仔细的看了看四周,小心地走到一栋大楼后面的小道上,走大路实在太危险了,这几天他都是走那些羊肠小道穿州过省的。
“你别以为我和你开玩笑,我昨天就和你说了,失去六样能力,难道你认为初号机的系统不会出问题吗?短则三年,长则十年,反正系统一旦崩溃,你和我就会被炸成宇宙间的灰烬。”
林明宇的脚步一顿,苦笑一声,在心里说道:“问题是人海茫茫,我怎么去找分别拥有那六样能力的人?你说那六样能力会融入人体的灵魂,我怎么去看人的灵魂?那不无异于大海捞针吗?”
尼洛斯顿时一阵沉默,林明宇所说的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他并不甘心就这样放弃重生的机会,如果是荒狱,凭着他曾经是天才魔导士的魔法造诣,也许还有办法能找回初号机失去的六样能力,而若是只靠他和林明宇,这则几乎成为了不可能的任务。
想到这里,尼洛斯摇了摇头,苦笑一声之后潜入了林明宇大脑深处,再也没有言语。
第九章 黑夜.明天
尼洛斯离去之后,难得清静的林明宇开始思考尼洛斯告诉他的有关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事情,第一次,他大约明白知道在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沉眠在海底的荒狱不知如何把第一剂纯兽性细胞流出去,荒狱的目的是要被这个纯兽性细胞选上的人的灵魂之力,普通兽神兵的灵魂根本不足以帮助他对抗强大的尼洛斯。
没想到,第一剂纯兽性细胞被西方联合间谍艾丽丝偷走,然后借他林明宇这倒霉鬼掩饰身分,却没想到他那强烈的好奇心,害得他被纯兽性细胞侵入体内,垂死的他得到如此强横的细胞之后,也产生了当年类似亚特兰蒂斯制造出来的兽神机的变化,不过,由于他是半途出家,身体没有受到调整,兽神的力量对他来说是利器也是毒药。
幸好荒狱根据计划,在海底宫殿中制造了强大的魔法阵,会呼唤与第一剂纯兽性细胞融合的人到海底,他的力量被这魔法阵捕捉到,以其惊天动地的奇妙变化,硬是把他从亚洲大陆拉到了在太平洋海底的宫殿之中。
荒狱本来打算以他的灵魂之力为能源去抗衡尼洛斯的灵魂,然后再度掌控这个身体,却没想到林明宇这个千万年后的人类的灵魂之力竟然如此强大,而尼洛斯更和林明宇连成同一阵线,使他最后的灵魂之力也在这场斗争中消磨殆尽。
这些资料,除了荒狱保留在银色战士脑内的记忆,还有许多是昨晚终于主动和他联系的那个尼洛斯告诉他的。
根据他的研究,目前的尼洛斯和荒狱相比似乎也好不了多少,千万年的斗争,还有那六样能力的失去,令尼洛斯元气大伤,加上在海底帮助他对抗荒狱,如今尼洛斯基本可以说是陷入冬眠的状态,如果不是他不断的变身适应身体,刺激了尼洛斯的灵魂,尼洛斯也无法和他沟通。
虽然他并不赞成荒狱的所作所为,但无可否认,荒狱的责任感、能力、心志和手段,都让他感到佩服。
想着想着,林明宇忽然察觉到一阵淡淡的杀气笼罩在四周,当下冷声喝道:“谁,出来!”
啪啪啪啪一连串掌声从附近的草丛响起,接着,一个年约三十,面目刚毅的黑衣男子走了出来,然后,林明宇的另外一边,也出现了一个比较年轻的黑衣男子。
林明宇暗自打量周围情况,思索该如何逃生。现在他不变身也拥有超越常人数十倍的能力,所以,他并不惧怕这些特警,他唯一在乎的是他继续和特警们做对下去,势必连累家里人,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问题是这些特警根本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一见面就要拉要锁,他知道他杀了三个特警,不管怎么样,他都没有回头路了。
从草丛出来的那名黑衣男子温和的看着林明宇说道:“林明宇,我真的佩服你,你这样一个大学生竟然能感觉到我的杀气,怪不得需要出动我们灭妖队的人。很好,不错,首先自我介绍,我是拳师明天,那位是枪王黑夜,告诉你,你别妄想逃走,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躲避我们的联手追捕,还是乖乖的跟我们回去吧!”
黑夜点了点头,双手一晃,两把漆黑的加大口径手枪就出现在他的双手上。林明宇看了心里一紧,他从军事杂志上看过这种枪的介绍,这种枪使用高爆强力子弹,威力比普通子弹拥有五到十倍的穿透性和十五倍以上的威力,会在射入人体后产生爆炸,也就是说,只要被这种枪的子弹射中,铁定会开一个大洞。
他可不知道他的身体能否抵挡这种子弹,毕竟尼洛斯也说过,初号机也是当日亚特兰蒂斯通过生物工程制造出来的,而不是什么机械化的东西。
看来这次特警们是志在必得,连什么灭妖队的人也来了,听名字就知道不简单,古往今来,凡是有了番号的军队都不是普通人,可是他也不能在这里就倒下去。
林明宇一咬牙,沉声道:“如果我说不呢?”
“什么?”明天一楞,似乎没想到林明宇会拒绝他,好一会儿,才厉声说道:“上头下了命令,生死无论,你别逼我出手!”
林明宇没有再废话,纵身一跃,就向明天扑去,速度之快,简直比拟野生黑豹,只见人影一闪,他已经出现在明天的面前。
黑夜有枪,他没碰到黑夜就要遭受到黑夜的枪击;而明天显然很自负拳脚上的功夫,如果扑向明天,也能封锁黑夜那威力巨大的手枪的攻击。十一天的逃亡,林明宇再不是昔日那普通的只懂钓马子的平凡学生了。
“来的好!”明天脸上出现一丝赞赏的神色,然后大吼一声,朝着林明宇喉咙一拳轰出。
喉咙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范围小,可是被打中了却绝对致命,若非对自己的技术很有信心,很少拳术家会以喉咙为目标,也许在明天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同时,也有一丝看不起林明宇的心态存在吧!
出乎明天意料之外的是林明宇根本不顾他的拳头,以喉咙硬顶了他一拳。明天只觉得拳头似乎击在了柔韧无比的布条上一样,林明宇竟然没有丝毫的不顺,反而在第一时间伸出双手抓住了他的拳头,接着往旁边一扭,眼看就要把他的手臂折断。
妈的!明天心中咒骂一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林明宇不怕他的攻击,不过现在的他也没时间去思考这些,慌忙伸出另外一手抓着林明宇的手,同时贴身而上,腰在林明宇臀部一顶,手再一用力。
林明宇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已经被明天整个拋飞,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他不禁一阵发楞,奇怪,他刚才不是抓住了明天的手吗?怎么一眨眼间自己就飞起来呢?
明天有些气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