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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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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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走在他身侧,看他停下脚步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天大的事情比不上肚子重要,我好饿,先吃饭再说,或者明天告诉我。

你这么郑重其事,我怕自己会没胃口,你就是这么待客的呀?”

夕阳西下,金色的光芒让雁归越发肌肤如雪,鬓发如云,大伟看她笑得灿烂,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那就明天再说吧。”

一般由单身母亲带大的孩子会有比较明显的两种性格分化,一种冷漠刚强,一种温柔脆弱,大伟显然是后种。

他从小温和细腻,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大事的决断力却总是欠缺,这点有很大的程度是源于母亲和雁归自小太无微不至的关爱。

他从来不是个性强烈、有主见的人,拒绝对于他来说,总是有些艰难,更何况他的对面是雁归,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我该好好陪她一起吃饭,哪怕明天会伤害她,毕竟,她待我这么好。”大伟想。

当然,雁归是很好的,每个人都说她秀丽善良,温存懂事,而且她这么爱他,这么照顾他,大伟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爱上她。

他认得雁归这么多年,可是他总觉得自己并不能完全看透她,当然又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认真琢磨过她,这种感觉年纪越大也越清晰。

反而叶筠,虽然有点天真霸道,却同时也是热烈奔放的,从第一次在系里举行的英文辩论赛上见到神采飞扬的叶筠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被她所吸引。

雁归像凉凉的白开水,温润解渴,叶筠却像热热的姜糖水,又辣又甜。

年轻人的的想法总是比较单纯,一帆风顺的大伟尤其如此,在他22岁的生命里爱情的感觉很重要,他还不能完全考虑以后终身伴侣的德操品行,他清楚知道自己更加喜欢简单明丽的叶筠。

至于雁归,也许因为太过熟捻,他觉得她更像他的家人姊妹,他对她的感激远远多于对她的爱。

这么说吧,如果说雁归是十全十美,那么现在叶筠在他心里就是百全百美。

如果叶筠不对他表白,或许他会把这种暗恋永远深藏在心里,毕竟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雁归,他必须克制,但是这么多情任性骄傲的叶筠流着泪对他说我爱你,大伟觉得自己再也没办法抵挡,他蠢蠢欲动的情感毫不犹豫的爆发了。

嗯,就这样吧,大伟打定主意,明天好好跟雁归说,这么好的雁归应该找一个真心爱她的人,不能再耽误她了。

晚餐的地点就在招待所旁边的一个小饭馆里,是雁归建议的。

本来大伟的意思是去个好点的地方,比如学校门口的西餐厅什么的,但是雁归说:“我们都还没工作呢,不要太奢侈。”

大伟有些歉意,或许这是他们单独吃最后一餐饭了,可不知情的雁归依然这么为他着想,想到这么多年里雁归简直就像个粗使丫头似的为他家忙进忙出,他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于是在雁归再次提议要喝一点酒后,他马上表示了同意。

他们俩喝了一点酒。

一点啤酒,雁归觉得不过瘾,又叫了红酒。

“啤酒掺红酒不知道什么滋味,我们试下好不好?”雁归脸有点发红,眼睛亮晶晶的,反常的活泼着。

大伟还在被内疚折磨,他说好啊。

结果大伟喝醉了,雁归只好把他先带回招待所休息,让他醒了酒再去参加同学聚会,她吃力地扶着摇摇欲坠的大伟慢慢上楼,听到他迷迷蒙蒙地说了句:“真奇怪,这么一点点酒……”她不由得微微一笑,是的,只是这么一点点。

可是,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她比他自己更了解他,这么多年,大伟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他的小小习惯、他身体对什么东西会过敏会免疫,她都比他自己更清楚,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大伟的老家并不在南方,他祖籍山东,天生就有山东人的好酒量,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会聚在柳家一起吃饭,吃的高兴了,柳妈妈也会破例让自己的儿子喝酒。

他几乎没醉过,唯一的一次喝醉是在白酒不够的情况下,雁归拿了父亲从外地带回来的一瓶红酒混到了白酒里来充数。

连大伟自己都不知道,他一喝混酒就会醉,但是雁归知道。

这些小事,他不必知道,雁归知道就好。

大伟醉得厉害,没能参加同学的聚会。

第二天他在招待所醒过来,看到侧边躺着的雁归不由得一阵发呆。

雁归被身边的响动弄醒,默默望他一眼,起身把衣服穿好。

她轻声开口:“昨晚……”话没说完,一滴泪水就滑了下来,滴在粉红色的衬衫上,染了一朵小小的花。

大伟瞬间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他呆呆地把目光转到一旁——看到简陋的铁架子床上有一小块红色血迹,终于开口:“我做的事,我会负责。”

雁归泣不成声,一股涩意从胸口弥漫到鼻腔,她没有半点做戏,是真的伤心,她这么爱他,原以为两人是水到渠成,却要用这种心机手段,怎能不伤心。

她的第一次,幻想了无数次的美好第一次,竟然就终结在这简陋的、肮脏的招待所里。

大伟顿时手忙脚乱,一迭声保证:“雁归,我不是存心的,我以后一定好生待你。”

雁归哭的更加伤心,他都不知道,就是不是存心才伤心啊。

她该怎么回答他?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雁归看着大伟起身穿衣,慢慢止住哭泣。

还能怎样呢?她有些灰心地想,这地方虽然不对,人总算是对的。

他没被抢走,始终还是她的,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大伟是她这一生中的一条既定生命轨迹,没有人能随意更改,就是她自己也不行。

大伟还没来得及萌芽的爱情就这样被雁归扼杀在了与叶筠的狭路相逢的遭遇瞬间,因为雁归的这记狠招,他注定只能和叶筠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他们从招待所出来,大伟慌乱地回宿舍清了些衣物就与在侯在外面的雁归赶往长途汽车站,几乎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他做了亏心事,跑得丢盔弃甲,自然不会还记得头天晚上还约了一个叶筠,甚至也忘记要给她一个电话一个交代。

偏偏叶筠也是个多情泼辣的性格,头天晚上大伟的爽约让她火冒三丈,第二天她毫不犹豫地找到宿舍,顺着大伟同学的指引一路追来汽车站,当看到昨日尚与她密密私语的恋人今天竟然与另一个女孩手挽手登车,顿时山河变色。

雁归见她面孔一片雪白,牙齿却把嘴唇咬出丝丝血痕,心里虽无半分恻隐,也不觉有些触目惊心。

爱情,本来就是一个战场,虽然没有硝烟弥漫,杀声震天,却依旧能让人感到血肉模糊的残酷。

大伟见到叶筠面色大变,将身旁的雁归一推:“你先上车。”

雁归轻轻答应一声,对大伟说:“你是不是欠了人家什么紧要东西?还劳烦别人追来,从来都是这样,真是改不了的粗心毛病。”

大伟被迫尴尬点头:“是很不好意思。”

雁归得到满意的答复,又转身对这叶筠歉意地笑了笑:“这么大热的天,麻烦你了,哪天有空的话来C市我们家玩。”

她轻轻松松地上了车。

雁归虽然没曾想今天会与叶筠对上,但昨天湖畔那一幕已经让她打了底子,是以现在说起话来半点纰漏都没有。

叶筠却是措手不及,再坚强倔强一个人也受不了这种打击,眼睁睁望着雁归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再也忍不住狠狠一耳光掴到大伟脸上。

雁归清楚听到后面清脆掌掴声,她没有回头看一眼,大伟是她挚爱的人,但是不管谁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没有人可以例外,他是男人,男人的事情就该由他自己解决!

雁归在车里找了个双排位置坐下,闭上眼睛假寐,过了一会感觉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才睁开眼睛。

大伟半侧脸犹红,神色怏怏,雁归也不吭声,只是默默望着他。

大伟尴尬地别过脸去:“一点小事,别放心上。”

“嗯。”雁归颌首:“以后记得别欠人家东西了。”

大伟紧张地等待雁归的下文,但是她竟然一点都不再追问,简直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大伟心里忐忑不安,心里有些害怕雁归盘问,但隐隐又希望她追根究底,至于她追问了之后是耐心解释还是大吵一架他却又没做好准备。

偏生雁归只是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倒像是预期的重重一拳打在了海绵上,怪难受的。

车子开动,大伟心虚的不敢望向窗外,雁归却理直气壮地把脸贴到车窗玻璃上。

叶筠并没有走,两个女人的眼睛对视到一起,那天的天气依然很好,没有狂风骤雨,但是她们眼神之间擦出足以燎原的火花却比雷电更加惊险,雁归一辈子都忘不了叶筠的眼神,那个美丽的女郎大眼里充满着愤怒、绝望、哀伤却又隐含希冀祈求,她在渴望什么呢?难道她期望大伟在最后一瞬间会从已经发动的车上跳下去与她相拥在一起?

不会,大伟绝不会这么做!雁归毫不犹豫地用眼神告诉叶筠这个残酷的事实。

车子渐行渐远,直至叶筠慢慢变成了雁归眼中的一个黑色小点,她才把头扭了回来。

雁归耐性了得,一路都不吭声直到回去几天以后才问:“你上次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大伟犹豫一阵,怅然说道:“是么?我忘了。”

雁归看着他的脸,心突然觉得一阵疼痛,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略显惨淡的微笑。

她知道大伟已经做了选择,终究责任感还是占了上风,虽然自己算是赢了,胜利感却几乎没有,那丝丝痛楚几乎像毒蛇般啃嗜着她的心——他们的生活里从此不提叶筠这个名字。

第七章雁归和孔峥(上)

雁归毕业后,进了里仁巷小学教书,她的生命终于开始按照她既定的轨道那样不偏不倚的前行。

其实她颇讨学校领导欢心,本来能分去更好的学校,但是被她拒绝了。

她对里仁巷小学有一份别样的情怀,那里每一个角落,操场、教学楼、食堂都有她最珍贵的回忆,她舍不得丢弃。

教过雁归的郑老师刚刚退休,人虽走了茶还没凉透,看到昔日的门生来接接力棒,郑老师不遗余力地为她向校长美言。

雁归在她的帮助下很快熬过了每个地方都会出现的排斥新人阶段,又历练了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最后脱颖而出。

新人还是谦虚勤奋点好,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觉得雁归就是符合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

她温和,却泾渭分明,决不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不多话不爱帮弄是非,虽然沉默寡言却并不孤僻,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校长刚开始只是让她做任课老师,接着是班主任,最后终于交给了她一个毕业班,不到三年的时间,雁归成了学校里最受重用的年轻老师。

“现在这年头,像雁归这样的年轻人可真是少。”老一辈的教师们都这么说:“竟然还是里仁巷那种地方长大的,不容易啊。”

雁归除开做班主任还要兼任语文老师,每天都很忙碌,这天她去到学校图书室,看到图书管理员正眉开眼笑的整理大堆的新图书。

“是学校购置的么?”

“嗟,我们学校哪来这个闲钱,整整5000册呢。”

“教委拨款子了?”

“也不是。”管理员笑眯眯:“是有人捐赠的。

真好,我们图书馆的书实在早该更新换代了。”

雁归顿时很好奇,市里的慈善家们但凡捐赠总是离不了育仁、育才那些名声又老又好的名校,谁会这么大手笔捐5000册图书给里仁巷小学?

“据说曾经是这里的学生——咦,雁归,你也是这里毕业的,那岂不是你的校友?”

雁归微笑:“嗯,是啊,你看,谁说我们学校就不能出人才。”

选到自己所要书籍,雁归回到办公室,校长打电话过来:“雁归,请过来一下。”

到了校长办公室,雁归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一大叠大红色的请帖,喜庆得很,老校长同她说:“有件事要交给你办。”

里仁巷小学五十年校庆在即,老校长回顾这一生感慨万千,从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最后升为校长,着实不易。

他决定在退休之前再为里仁巷小学做出最后的贡献,诸如隆重举办五十年校庆、或者集资翻新老旧的体育馆之类,这样哪怕他退了休,甚至过身,依然会有后世之师牢牢记住他的功绩。

雁归的任务是为他送一封请帖。

“雁归,就当是对你的一次锻炼吧。

之所以麻烦你,是因为这位先生是你昔日的同窗,他从美国回来不久,现在可是国内最耀眼的商界之星,他的天翔国际你应该听说过吧?”

雁归马上点头,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名字。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5000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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