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魂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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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魂出没-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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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个结局使她那个街区的人惶惶不安。该街区在范?杜森大道上,靠近高尔夫球场和公园。如果有人建议露丝来大厅看看,露丝会轻蔑地哈哈大笑,挥手做出不以为然的手势,姨妈说这种手势是“不合身份的”。更不消说像今天夜晚一样置身于讨厌的明亮灯光下,坐在铺着油布、令人沮丧的长桌边,混在互相认识、欢声笑语的人群中。虽然此时才七点半,而且这些人显然事先吃过饭,却仍然兴高采烈地大嚼点心。——露丝?马洛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见到白痴乔?派会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就这样,露丝?马洛?奥登到乔?派的宾果厅来了,实际上她到得很早。她两手交叉放在胸膛下方,注视着神话寓言般的宾果老板本人。当然,还有别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与中学生年龄相当的姑娘。她们把漂白了的头发盘在头上,戴穿刺耳环,巧妙地化了妆,甚至还有一两个年岁较大、身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妇女,她们的衣领上用蜘蛛网似的藤蔓花纹写着乔?派两个字。门口站着一个彬彬有礼、肤色像巧克力加牛奶、穿三件套服装的年轻男子。露丝猜他的职责是专门迎接来赌宾果的客人并负责把不三不四的人,无论白人黑人,统统挡在门外,因为宾果厅所在的位置是城里臭名昭著的那个地区。但乔?派却是人们注意的中心,乔?派就是一切。 
  他对着麦克风大喊大叫地说了一大堆亲密的话。有一次露丝为了找乐子,不停地转换频道,无意中听到了音乐节目主持人的独白。乔?派说话的音高、速度以及其狂乱和无聊的程度跟那个节目主持人的独白一个样,听到一半就不知所云了。但人人都如饥似渴地听着,甚至不等他搞笑完毕就咯咯地笑起来。 
  宾果老板长得很帅,露丝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得不承认:尽管他的山羊胡子看起来像是用从廉价商店购买的墨水染的,全黑的眉毛也是如法炮制的,他的皮肤光滑得似石头而非石头,晒得跟广告牌上手指里夹着香烟、眯细眼睛看太阳的人一样黑。尽管他的嘴唇太鲜红,上嘴唇皮向内缩,看上去像生气,他的服装(——怎么说呢?——那个可怜的家伙头上缠着白得耀眼的头巾,穿一件银线和粉红线条纹的束腰外衣,裤腿很宽,像睡裤,睡裤的料子如丝绸一般贴身,黑玉色。)使露丝想朝天翻白眼,一走了之。他确实长得好。甚至可说长得美——如果你有称男人长得美的习惯——但露丝没有。他深陷的眼睛闪着热情的光芒,这是假装不出来的;或者不如说,不能完全假装出来。他的服装尽管有点儿荒唐,但穿在他的身上倒也恰到好处,突出了他匀称的肩膀,细瘦的腰、臀。他的牙齿洁白、平整,笑起来闪闪发亮。他常常露出牙齿,而且露得过于频繁。露丝?马洛的牙齿本有望长成这样,可她甚至还在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知道,又疼痛又难看的牙托和更难看的“咀嚼”,哪怕戴上牙箍也不能使她的牙齿比现状更好看——而她的牙齿本来就不太好看。牙齿给她的印象很深,激起她的嫉妒,使她愤愤不平。更令人气愤的是,乔?派常开笑口,热情地搓着手,凝视那些笑呵呵、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听众。 
  自然,在乔?派不忙着表示“热情”的时候,他的声音是甜蜜而亲切的。露丝心想如果乔?派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如果露丝不必听他说讨好的话,诸如:“可爱的女士们”、“累积奖金”、“几张神秘的牌”、“买七送十”(条件复杂,露丝闹不明白)——露丝也许会发觉他的声音富有吸引力。如果露丝下一番功夫,就会发觉他有魅力。但是,他的胡言乱语降低了他的诱惑力,使得露丝心烦意乱地把钱交给一个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女孩,换了一张肮脏到了极点的宾果牌,她的脸气得通红。当然,这一天只是试着玩玩而已,并非认真。没人送她来,是她自己坐巴士来的。她穿着长统袜,高跟鞋,涂了口红,洒了香水,不像平时故意打扮得土头土脑。她到闹市来,为的是扔掉处女的帽子,或者不如更确切地说,不再自我陶醉,来寻找爱人?…… 
  不,露丝?马洛?奥登不想找爱人。她不需要男人。根本不需要。可她认为必须找一个男人来对付她想完成的典礼。 
  一个鬈发是胡萝卜色、一脸绛红、笑容满面的女郎摇转铁线篮子,篮子里和乒乓球大小相等、显然重量也相当的白色小球欢快地滚动起来。乔?派大声说道:“现在,女士们先生们,如果你们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大家都准备就绪了,我就要开始了。我从心底里祝愿你们每个人,祝愿你们大家行大运,走红运。请记住,每一轮游戏都不止一个赢家。每天夜晚要有好几十人胜出。事实上,乔?派铁定的法则是没人空手而归。现在,让我们来看,现在,第一个数字是—— 
  露丝?马洛手里拿着一颗玉米粒,咬着下嘴唇皮,不由自主地俯在四四方方、十分肮脏的宾果板上。第一个数字是—— 
  那是在她三十九岁生日的前夕,差不多两个月前,露丝?马洛?奥登有了外出扔掉处女帽子的念头。 
  或许那不是她自己的念头,不完全是。那时她正在信手写信,她的信总是虚张声势(她知道这些信总是使她的朋友们怀念她——她们喜欢说:露丝不是很喜欢打打闹闹的吗,她不是很勇敢吗),这一次她给第二次离婚后回到纽约的乔治娜?威斯科特写信。乔治娜?威斯科离婚前刚刚在哥伦比亚找了一份复杂、好听、但(露丝猜想)工资不高的工作,而且和纽约一家颇有声望的出版社签了合同,即将出版一本关于现代妇女艺术家的文集。亲爱的乔治娜,露丝写道,托非特的生活和平常一样有趣,爸爸、姑姑奥利维亚和我本人花了很多钱去那个我告诉过你的糟糕的医务所看我们的好朋友。托非特妇女俱乐部流有一个特大丑闻,说某个修女俱乐部出租房屋,(我猜他们是唯左是好的人物,你和汉姆和卡洛林如不幸住在此定是他们一伙)吸收了两三个或更多黑人作为会员,虽未违反会章,却有损该俱乐部的精神。再有,露丝写道,这时夜已深,露丝的姑姑奥利维亚早已就寝,连跟露丝一样以失眠闻名的父亲也去睡觉了,我再跟你谈谈在这里召开的NSWPP会议情况……在假日饭店……(我猜,你和杰科来访时尚未建成)……是从州际高速公路来的吧?……     
宾果老板(2)     
  不管怎的:(恐怕我已经告诉过你,还是卡洛林,还是两个都告诉了)会议全都安排妥当,订了房和宴会厅,托非特环球时报某爱盘根究底的年轻记者发现(此人此后去了“北方”的诺福克找到一份工资较高的工作)NSWPP代表“全国白人社会党”,是美国的纳粹党!(我毫不夸张,乔治娜,尽管我可以看见你对露丝?马洛又胡思乱想不以为然地皱起鼻子“为什么她不跟曾经做过的一样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胡编乱造写成故事,或者象征派诗歌,如此一来,她就有东西炫耀,不但可以为她不通音讯和她的狡猾,而且可以为她背井离乡开脱”。我可以听见你嘟嘟囔馕地说,而你说得百分之百正确。)跟(你准备好了吗???)如出一辙。没错。就是。爸爸乖僻地说这一带有这种与三K党交叉的党,也有热心社会公益的组织。尽管他想说得更明确,也许因为考虑到他的老处女女儿太专注,太不轻信。不管怎的,纳粹分子终于被拒用假日饭店。报纸的社论敢于公开大力谴责,给你留下深刻印象。我听说——也许纯属谣言——纳粹分子不仅暗地佩戴反万字的臂章,而且在翻领的背面佩戴领针,当然是反万字领针……接下来她换了话题,谈朋友,朋友的丈夫、朋友的妻子,朋友的前夫、前妻的新闻,谈熟人的近况、丑闻及其他。(因为这些天资非凡十分活跃的一群人,非正式地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集中过一次,现在几乎二十年过去了,这些人当中只有露丝?马洛一个人真正热衷于写信——她是唯一一个通过信件把大家联系在一起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哪怕一两年收不到一封回信也要把信一封一封高高兴兴地写下去的人)。她还洋洋自得地在又及中写道她三十九岁的生日快要到了,她有意去掉老处女这顶讨厌的帽子,作为给自己的生日礼物。由于我具有讽刺意味的木板身材闻名遐迩,比以前更受吹捧,去年春天那一场例行公事的流感后我的乳防变得跟冰激凌纸杯一样大,还有讨厌的支气管炎复发,你可以想象,对我而言,这是多么困难的挑战。 
  当然,这只不过是笑话而已。这是露丝自我揶揄的玩笑之一,又写及的时候她的眼皮开始累得直往下垂。然而……然而当她写到我有意去掉老处女这顶讨厌的帽子并把信封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这个项目非执行不可。她必须把这个项目进行到底,要进行到底。如同过去,多年前她是她那个圈内最有希望的年轻作家。赠款、奖学金纷至沓来,她被迫完成数不清的项目,单只因为这些项目有挑战性,使她痛苦(尽管她从科学的立场蔑视奥登一家清教徒谈快乐而色变的态度,她却相信痛苦的经历甚至痛苦本身通常有利于健康)。 
  于是,第二天夜晚她就立即外出活动了。那天是星期四,她对父亲和姑姑奥利维亚说她要到市中心的图书馆。他们警觉地问,她知道他们会问,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去,露丝小女孩似的愠怒地答道那是她的事。可图书馆在这么古怪的时间开过吗,奥利维亚姑姑追问。图书馆星期四开放到九点钟,露丝回答道。 
  第一个星期四露丝打算到她听说过的单身吧去,这个单身吧在一座新盖好的大楼的一楼里;可一开始她费了好大的劲寻找地点。她穿着不太合脚的高跟鞋在这个玻璃加水泥的高楼里转圈,嘴里喃喃说道哪怕这次的体验是痛苦的,花这么大的力气也不值(她当然是个贞节的年轻女子,关于性的一般感觉跟上小学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那时候那些粗鄙、大胆、比她懂得多的孩子对她说的一些话会使可怜的露丝?马洛?奥登用手把耳朵捂住)。后来她发现了那个单身吧——发现一队年轻人的长蛇阵沿暗黑的水泥阶梯而上,拐进一条便道,沿着这条便道再往前几百米,显然就是“雄鸡”单身吧。她不但对来该吧熙熙攘攘的人群感到惊讶不已,人群的年轻也使她感到惊异:没有一个是二十五岁以上的,没有一个穿得跟她一个样(她穿得跟上教堂似的,这样的穿着她也不喜欢,可是,人还能怎样穿着?)。于是她退出了,到底还是去了市中心的图书馆,图书馆的馆员个个都认识她,敬重地询问她的“工作”(尽管她几年前就明确告诉他们她不“工作”了——因为母亲生病需要她照顾,接着父亲的身体时好时坏,当然还有她的气管炎病史和失眠症和动不动就骨折,这一切都使她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有一天夜晚,她摆脱对她热切期望的老太太,不听她们絮絮叨叨,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阅读《俄瑞斯忒斯》的译文版,这个译本是她以前没有读过的,和往常一样,随手做了笔记,十分激动,浮想联翩,想要写点文章、故事、或者诗歌之类的东西,可到头来总是把纸揉皱,扔了。可那天夜晚并没有完全白费功夫。 
  第二个星期四,她去了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那是托非特最好的酒店,本打算在黑暗的鸡尾酒厅自樽自饮,等着好事降临。可刚踏进大厅就给巴巴拉?普斯利叫住了;结果以跟巴巴拉和她的丈夫吃饭告终。这对夫妇来托非特玩几天,看望巴巴拉的双亲。露丝一直很喜欢巴巴拉的父母。虽然她和巴巴拉十五年没有见过面,实际上在这十五年当中一次也没有想过巴巴拉(只记得巴巴拉的一个好朋友在六年级的时候给露丝起过一个相当准确的绰号“鸵鸟”),但那天夜晚她确实过得很愉快。任何一个看见坐在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镶橡木地板的拱形餐厅里这一桌的人如果知道内情,都会感到震惊。尤其是那个瘦高个子,常常神经质地露出牙齿哈哈大笑,不停地用手拍头发(她的头发跟小女孩的头发一样漂亮,淡棕色,根本没有发式,但却不难看),不是摆弄衣领就是摆弄耳环的女人(年龄看不出:她那一双“温和”富于表情的眼睛可能属于十六岁的笨女孩,也可能属于五十岁的老太婆),这天夜晚其实是来找男人的,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内情,更会大跌眼镜。 
  第三个星期四(因为星期四已经成了惯例:姑姑只是略为反对,父亲则拿本书让她到图书馆去还),她去看电影。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和朋友珍妮特?白洛门去看过电影,那时在电影院里遇到……或者不如说差点遇到……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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