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军队敢在沙漠中正面迎战这些骁悍的骑士,游牧民手里的三尺弯刀砍起人头来比切菜还快。武器虽然锋利,但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游牧民漠视死亡的性格,信仰让他们信心坚定——英勇战死会让灵魂升入天国,受到神的庇护。
那个领头的游牧民下巴上一片清碜碜胡子,鼻梁高耸,鼻尖向下倒钩,目光往四周扫视着,如果不是五官和人类的标准相符,说他是那些长翅膀的阿拉柯剌人恐怕也不为过。
厚毯内的空间很窄,稍微挪动下身体都会发出致命的声响,阿尔丰斯连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
良久,阴沉的嗓音响起:“桑求还没到。就地休息。”
空眶的沙漠偶尔传来几声马嘶,气温逐渐下降,游牧骑兵们用缠在头上的白巾将眼睛以下遮盖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十分怪异。
不安突然在阿尔丰斯心中蔓延,这是近乎野兽的本能,有很多次他都是靠这种天生的预感逃过一劫。
游牧民在马上战斗力一流,但在其它方面还远远比不上真正居住在沙漠里的生物。比如说,利用沙洞潜行的大耳怪——身高不满四尺,全身覆盖着绿色皮肤的生物。它们是半身人的远房亲戚。绿色皮肤可以减少水份散失,让它们在沙漠中几乎不靠纯水就能维持生命。同时它们也是沙漠中的打洞好手,可以毫不费力在十尺深的沙底打出一条两里长的通道。很多商队在休息时经常会遭到它们的伏击而商队的哨探却茫然不觉。
说不定脚下就有上百个大耳怪在埋伏。阿尔丰斯虽然不安,但也只能忍耐,就是现在想跑也没这个可能。游牧民对月之心的市民向来都不会手下留情,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就杀一双。更何况灰石堆已经被游牧骑兵占据,跑得再快也跑不赢马的四条腿。
“呜——”远处嘹亮的号角声响起。本来在石堆附近休息的骑兵快速爬上马背,聚拢在头领四周。
阿尔丰斯的视觉被厚毯遮挡,远处的情况看不太清楚,只能勉强看到那个头领眼中的炽热。“一,二,三,四……”他开始数数。数到二百五十七下时,头领带着身边的几骑催动马匹离开视线范围。
“得手了?”头领阴冷的声音再度传来。
无人回答。
“砰”一件重物被摔落地上。“货呢?”说话的这人声如破钟,难听之极,显然是刚到的那拨人。
一阵悉悉率率的解绳索声响起。
“货没错。呐,约定的另一半酬金。”
“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阿尔丰斯再熟悉不过——钱币互相撞击的声音。
“说句真心话,这笔买卖我们吃了大亏。光凭这副脸蛋就不止这数。”阿尔丰斯认出了这声音,盗贼工会里的银牌盗贼皮尔斯。
皮尔斯从不独干,他手下有一帮人马,平时只接受一百魔法币以上的C+级任务。按照行规,雇主都得通过工会进行结帐,这次反抗军无视这条规则进行交易,那么他们想偷的东西肯定关乎城内的上层人物。
送来的该不会就是克里丝蒂娜本人吧, 阿尔丰斯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绑架要挟?西格玛家族并不存在什么善男信女,他们的报复绝对疯狂而变态。
“好标致的人儿,要不是冲着你沙狼默尔法的面子,今晚我们兄弟就先把她玩了再拿过来……”皮尔斯的淫笑声被一声大响打断,跟着响起马匹惊慌的长嘶。
“狗屎!杂碎!你们这群沙漠的瘪三,想敲我一记闷棍?”皮尔斯气急败坏的叫骂起来,对像当然是那些游牧骑兵。
“头领,怎么办?我们被大耳怪伏击!”说话的是游牧骑兵。
“干他娘的,老子把他们的油熬出来当火把。第一、第二队左右包抄迂回,其他人待命。”默尔法果断的下命令。
马蹄声往四面八方散开。
阿尔丰斯忍不住把厚毯揭开个小口,伏下身体慢慢探出头去。
距离石堆几百尺的沙漠露出一个大坑,周围的细沙还在往中间的洞中流去,一群大耳怪们正不断从洞边爬出来,放眼看去绿油油的一片,在沙漠中很抢眼。
绿色的半身人手执长仅两尺的钉头锤,散沙一样朝游牧骑兵展开集群攻击。其中几十个戴着金光闪闪的头盔、身上包着软皮甲的大耳怪王不停的怪声嚎叫着,指挥手下人冲上去。
一身蓝衣的皮尔斯身旁还有一个石像怪、三个大妖精——大妖精手中的链球可以透掷,也可以肉搏,它们的防御能力很低,通常都被北方冰雪大陆的人类当作战场上的炮灰。石像怪是外表类似于灰黑色石头的生物。它们不动时很多人以为是块石像由此而得名,也有人说这是因为他们身上的肉块坚硬如石头。这些怪物听的懂人类社会的通用语言,也能说上几句,刚才那个破钟似的声音应该是来自它们——这五个盗贼感觉情况不妙,皮尔斯一马当先,带领着四个手下往月之心城的方向亡命狂奔。
“巴洛斯,带一个兄弟看好货物。”沙狼默尔法手中弯刀虚劈一记,“全队突击。冲散这群绿皮崽子。”言罢猛踢马肚,带着身边十几骑正面迎向密密麻麻的大耳怪群。
那个叫巴洛斯的骑兵经过麻袋边时,身体飘离马背,单腿勾住马蹬伸手往下一探,快速抄起麻袋横置鞍前,他和另一骑脱离骑兵队伍笔直的朝阿尔丰斯藏身处奔来。
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把头缩回厚毯内。两匹马已经来到他藏身的石头旁边。剩下的小缝隙刚好可以看到两骑的动作。
其中一个骑兵猛的勒住缰绳,马儿乖乖抬高两条前腿,长撕一声才又重重踏下。“这里安全,巴洛斯,你留下。我去助大伙一把。”说罢也不等同伴回答火速离开。
留守的骑兵冷哼一声,连人带袋往地下一掼,麻袋直接撞在厚毯依托的石头侧边。阿尔丰斯的心脏剧烈搏动几下,天幸,如果再偏这么点点,撞在厚毯上小命就玩完了。
麻袋没有挣扎的迹象,里面的人即使原来清醒着,也给刚才那下撞昏了。
阿尔丰斯曾经远远见过克里丝蒂娜,但每次都是看几眼就走,她身边的人实在太多了,里一层是侍卫,外几层都是想得亲芳泽的少年儿郎。
城里的年轻人无一不想讨克里丝蒂娜的欢心,除了阿尔丰斯和盖勒特。盖勒特就不用说了,除了活人和死人,其他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爵士根本就懒得去分辨。阿尔丰斯却感觉她和自己不在同一个层次,很难有共同话题,除了一堆死臭烂臭的招魂魔法书,能看得上眼的就只有她那副身家了,但在这方面阿尔丰斯有自己的想法: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没必要依靠女人,只有不去依赖任何人,才能让自己活的更自由,更开心。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五章 死灵巫师
巴洛斯无聊的催动坐骑围着麻袋一圈圈的兜着,他关注的是喊杀震天的战场,丝毫也没查觉近在咫尺竟会有人窥视,更没注意到埋在沙中的蝰蛇,有好几次马蹄都差点踏在那微微隆起的沙堆上。
阿尔丰斯暗叫可惜。有毒牙的蛇,肚子越饿毒性就越烈。他希望那匹马能激怒沙蝰,虽然机会渺茫,但确是个脱身的好机会。他暗暗估算着马的速度和马蹄的落点,这一圈很有可能,对了,踩下去,就这样踩下去,唉!真是失望,再近点,噢,对,慢点,再慢点……这话,他不知道暗中祈祷了多少次。
远处杀声震天,阿尔丰斯和巴洛斯各怀心事。
终于,阿尔丰斯的祈祷见效了。马儿一脚踏下,引发了剧毒无比的地雷。
这种大家伙绝不是沙蝰要等的猎物,但此时,命运却和它开了致命的玩笑。
沙蝰突然被马蹄踏中尾部,疼痛之下身体弹起半尺高,照准马的左后腿就是一口。马丝毫也没有知觉还在主人的驱策下继续跑动,仅两圈功夫就越跑越慢,突然,一个失蹄后腿弯曲跪倒在地。骑兵被抛下马背,在沙地上连打了几个滚。马的前腿还在惯性的朝前猛踢着,却再也拖不动笨重的身体。
沙蝰又继续蜷缩在原来的位置,只不过用来掩体的黄沙已不复存在。
巴洛斯嘴里咒骂着爬起身抽出鞍畔砍刀,三两下就把肇事者砍成几段。
阿尔丰斯暗骂白痴。这话一点也不为过,蛇和人不同,身体被砍断也还保持有攻击力,只要蛇头没被砍碎,那对致命的毒牙仍然能让敌人和自己同归于尽。
就在骑兵转身查看马匹时,那段还剩几吋长的蛇头一弓一弹,在沙中带起一道血线,直接落到骑兵脚踝旁。蛇头一张口咬在骑兵的皮靴跟位置。高大的身躯也没有半点查觉,继续走了几步后才慢慢软倒。
阿尔丰斯快速将厚毯反转披在身上,朝骑兵跑去。巴洛斯嘴角往外吐着白沫,身体佝偻着缩成一团,手脚偶尔会产生阵阵痉挛。阿尔丰斯伸手在他眼前一抹,把那双睁的浑圆、充满疑惑和不安的眼睛合上。沙蝰的毒素可以让生物的神经中枢快速麻木,这大概是世界上所受痛苦最小的被杀方式,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死因都不明白,就像眼前这位仁兄。
不远处,一队十多人的骑兵被围得水泄不通。前面的大耳怪刚倒下,后面的立即填补进去。一旦有骑兵被拖下马,死亡很快就会降临,尸体将会被当成幼年大耳怪的粮食。
沙漠上覆盖的一层青绿色都是死亡的大耳怪。每一个倒下的骑兵,都战斗至脑袋被敲碎。
这种人海战术并不是每个种族都能消耗得起的。大耳怪的生长周期很快,从出生到成年只需要五个魔法年。人类至少需要十五年时间。占据优势的人口数量并不能给大耳怪带来多少便宜,事实上,人类的单兵作战素质远远高于大耳怪,一个普通的长戟兵能同时对付三个大耳怪,一个精锐骑兵可以对二十个大耳怪造成致命打击,有弓箭手和牧师编组的混合部队更不用说了,一支百人劲旅面对五百大耳怪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歼灭对方而让部队保持零伤亡。
游牧骑兵并不是精锐骑兵,更没有远程攻击部队和魔法部队,唯一解决难题的方法就是贴近作战。为了这个麻袋游牧民的确下了很大一番工夫,前来接应的骑兵多达五十人。反抗军的总人数仅有四千人,里面还包括了许多妇女和儿童。
阿尔丰斯暂时远离了危险,视线再次转到那个惹麻烦的麻袋上面。
很普通的一个麻袋,五尺长,两尺宽,装两百磅重的物体根本不成问题。用麻黄草晒干编织而成,稀疏的针眼不至于让内部密不透风。人体的线条隐约可以分辨出来。如果真是那个女人,要是把她救下来,搞不好西格玛家族会给出一大笔奖赏,只是在领钱时无法对自己是不是绑架主谋人这一关键问题作出合理解释。不去?强烈的好奇欲在内心深处剧烈抗议起来。
“盗贼,以自身安全为第一要素。”这是前辈先人经过无数次失败与成功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虽然它常常被绝大多数意志不坚的盗贼遗忘。
阿尔丰斯朝麻袋走近的同时记起刻在盗贼工会任务询领处的这句警示。他虽然不是盗贼,但却和盗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从不在盗贼工会领取任务,但获得的物品总要通过盗贼的销脏渠道脱手。
最终,他也没能抵挡住好奇和金钱的双重诱惑——事实上这也是导致绝大多数盗贼丧命的直接原因。他双手颤抖着解开袋口,一张清秀绝伦的面孔展现出来,躺在麻袋里的少女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没有丝毫颤动,看起来像是熟睡一样,的确是死灵巫师克里丝蒂娜。
阿尔丰斯一阵头昏。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那些吟游诗人总在唱什么距离产生朦胧的美感,其实凑近看美女才是种享受。把克里丝蒂娜和以前看到那些女人一比才知道鲜花和马粪的区别。怎么以前看她没这样好看呢?他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最后勉强找出个安慰自己的理由:别人口袋里的钱怎么看也比不上自己口袋里的美。
这么大一个活人怎么弄回去?拖着走两天两夜也到不了月之心,那匹马早就死透了,不然还可以借来用用。
阿尔丰斯突然飞起一脚,重重的踹到克里丝蒂娜俏脸的右腮帮上,在那个凡是女人都会悉心打扮的地方留下清晰的鞋印。
鞋印逐渐变红,腮帮肿了起来。
“原来美女也会变猪头。”阿尔丰斯轻声哼起了小调,脸上看不到半点怜惜之情。
克里丝蒂娜“嘤”一声,长长的睫毛动了动。这一脚还真管用,直接踹醒了她。
“这是……”克里丝蒂娜吐字的声音很好听,富有吟唱的节奏感。
话还没说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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