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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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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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合理的事吗?”阿尔丰斯向小队长招招手,朗声说着:“叫大家收起武器,让那些人动手,要是你们中间有人少了一条头发,这个赌场就等着关门吧,当众殴打客人,看谁还敢来光顾。”



赌场老板也向旁边的手下招招手,低声说了几句话,让他出去约制手下的人。由始至终,阿尔丰斯手下的士兵都没有真正动过手,只是稍微侗吓了一下,并没人因此受到损伤,这个不能成为驱逐的理由。



阿尔丰斯一拍台面,桌子正中的四颗骰子同时跃起,他轻松的挥动骰盅一一接住,“好久没有大赌一场了,手还真有点发痒。”



半个魔法时之后,布兰克将装满灾币的布袋放到桌上,阿尔丰斯一把推到赌场老板面前,“两千灾币,请点一下。除了债务之外其他的全部换成筹码。”



“不用点了,要是这还信不过大人,恐怕我就得回家种田了。”老板将那份借据交给阿尔丰斯,“贵属自由了,我也人格担保,这里不会再有人刁难他们。”



韦伯护送凯瑟琳和布兰克回船,之后会和奥帕会合,这里已经没有他们的事情,只留下阿尔丰斯和兴致勃勃的兰希两人。一起跟来的那二十几个士兵和巴克利则在贵宾厅里守候,被砸飞的门板已经修复完毕,地上的吸血鬼身体也被移走,血迹斑斑的地板重新洗刷过一遍,玛菲亚的人办事效率很高,在很短的时间内办完了这一切。



赌场安排对赌的荷官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英俊小伙子,双眼眼瞳为很罕见的淡紫色。双方互相验过骰盅和骰子之后,赌局开始。



“你来好了,能从这个家伙手里赢钱心里会舒服点。”阿尔丰斯站起来,将位置让给兰希,让她来替自己对赌。他退到离台三尺之外的地方,以免被指责扰乱赌局。



”小姐,不知道您喜欢什么赌具?用哪种方法?”那个小伙子露出一副职业笑容,和蔼的问道。阿尔丰斯和很多人交过手,知道在这副和蔼笑容后面隐藏着的是强大的自信。



“骰子,赌点数大小。”兰希顺手将一堆筹码推了出来,“一百个灾币。”



年轻人一摆手,示意兰希先掷骰。兰希随手一掷,三个六点,一个四点,二十二点的赢面已经很高。



“我赢了,二十四点,这里的规矩是不会是同点重掷吧?恐怕这局你没有什么希望了。”兰希向对方一笑说道。



”小姐,恐怕您看错了,您掷出的只是二十二点,我还有机会反超上来。”年轻人也是以微笑应对。



兰希笑容不变,称赞了一声:“好眼力。”



阿尔丰斯恍然大悟,兰希想用幻觉迷惑对方,不过却没有成功。



年轻的荷官只将前面的骰盅摇了一下,慢慢揭开盅盖,三个骰子六点朝天,一个五点,他以二十三点的微弱优势赢了兰希的二十二点。赢得轻松自在,好像骰子会听他的话一样,自己会掷出最大的点数



第七卷 东征 第四十三章 让步



多谢大家的意见,基本上明白了,东征旅途看看情况再定,回塔隆是阿尔丰斯人生中必经的一个过程,也是东征的最终目的,但却不是本书的终点,继续关注吧……本书决不信,呵呵~~也来试试打口号玩。偶会继续努力保持每天8千字的速度,希望大家表去看盗贴,支持V训P,你的订阅就是最大的动力。



三次之后,不管兰希掷出什么点数,那个小伙子总是胜出,不多不少恰好都是嬴一点。因为兰希没有掷出过二十四点,所以也没有重掷。



“破幻之瞳,果然厉害,想不到可以在这种地方碰到,总是长见识了。”兰希轻轻吐出一口气,三百灾币对她来说只是玩玩而已。



“每年想用这个方法赢钱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没有应对的办法恐怕我早就失业了。”小伙子仍然保持着那副犹如面具一样的虚伪笑容,”小姐,您是想换种玩法还是继续下去?如果您手头紧的话,我们赌场还提供有偿借贷服务。”



兰希站起身来,让出前面的位置,“自知之明我还有一点,不过连输三盘的感觉确实很恼火。”她嘴里虽然说恼火,眼睛里却看不到任何怒意。



阿尔丰斯马上将话接过来:“不如砸了这个赌场消消气吧。哦,我忘记一件事,这里暂时还没属于我们,最多十分钟,你就可以砸自己的赌场出气了。”话中那种狂妄的意思谁都听得出来,分明是将赌场看成自己的囊中之物,根本没将对方放在眼内。



荷官的笑容不变,手一摆,“请!”他并没有将阿尔丰斯的话真正听到心里去。



阿尔丰斯将自己剩下的筹码推出,伸手一摇骰盅,马上揭开,里面只有八点,不过失望却没有在他脸上表露出来,“还好,不是四个一点,我还有机会。”



荷官点点头表示赞同,要是每个客人都像阿尔丰斯这么看得开,生意一定加倍暴涨。



他将自己面前的骰盅摇了两摇,轻轻揭开。很有信心五秒种后让对面这个狂妄而又可爱的家伙逐出贵宾室。



一丝尴尬的神色爬上了荷官的面容,只有一个是三点,其三个全部一点,加起来仅有六点,却是输了。



其实他并没做手脚,无论是掷骰还是摇盅,从小到大没有一日中断过的手法练习可以保证得到需要的点数,他想轻轻松松开出一个十点,让对方知难而退。只是怎么也想不到,一向听话的骰子现在却和自己开了这么一个玩笑,刚才揭盅之前明明已经听到里面的声音是自己想要的点数,不知道为什么在开盅的瞬间突然变了个样,难道真是自己大意造成了疏忽?他轻轻摇摇头,可能是因为对方那种笨拙的手法才会让自己放松的吧。



平心而论,就算不凭对骰粒的控制技巧,早已习惯计算骰子概率的荷官也用不着害怕阿尔丰斯,因为他没有作弊的动作,也没有使用欺骗性的法术。



阿尔丰斯将总值两百灾币的筹码又推了出去,这次好运依然站在他的一边,又赢了,以十二点赢了荷官的七点。他一连赢了五把,一百灾币翻了五翻,变成三千二百,不但将支付出去的钱赢回来,还多赚了一半。



荷官头上的汗水涔涔而下,刚才这几把中,他硬是没能看出阿尔丰斯用什么办法赢的。面对着价值三千二百个灾币的赌注,这个已经超出了他所能控制的范畴,下一注要是再输了,他就得赔出同样数额的筹码。



“先生,请稍微占用您一点宝贵的时间,我想出去请示一下老板。”他强压下心里的惊慌,很有礼貌的向阿尔丰斯行了个礼,拿出手帕擦去额头的冷汗,转身走了出来。



兰希勾住阿尔丰斯的头颈,轻轻在他耳廓上一吻,忍不住问道:“你是用什么办法捉弄他?他还真是倒霉。那双千金难求的破幻之瞳,只要他肯努力,大多数幻术都能被他的眼神破解,可他并不知道你一点法术都不会,估计是想去找人对付你了。”



“你真想知道吗?刚才你已经做过我所做的事情了。”阿尔丰斯轻轻吹出一口气,将她的额头上的几丝细发吹得轻微荡起。



兰希大为吃惊,她就在旁边看着,同样也没见阿尔丰斯有动作,想不到他竟然用了这么一个办法。荷官们为了表示公正,开盅时都是向着对面客人,阿尔丰斯比对方先看到骰子的点数状况,而兰希是站在旁边,站立时视觉会受到盅盖的影响,看不清楚骰子的轻微转动。



阿尔丰斯没用任何魔法幻术,只动动嘴皮就将钱赢回来了。他离骰盅有十尺,平常人想用这个办法赢钱都不行,没有浑厚的内劲吹出的气体,可能连最轻的鹅毛都吹不动。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谁也没去留意阿尔丰斯的嘴唇动作。



兰希看着阿尔丰斯的眼睛,“为什么我总是感觉你像一个很调皮的小孩子?”



“因为在你面前我不会再去想其它事。”阿尔丰斯温柔的抚摸着兰希的头颈,逐渐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四目凝神相对,热烈的嘴唇紧贴在一起。柔软而甜滑的舌头在纠缠在一起,两颗心也贴在一起共同跳动着,好像这个世界除了他们俩之外已经不再有任何人任何事存在。阿尔丰斯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私生活,兰希也根本就没将世俗的道德观念放在眼里。



“你爱我吗?”兰希眼中荡漾着一层迷离,“有时候感觉我们认识了很久,有时候却感觉很陌生。我还记得以前,你总是喜欢找一些莫名其妙的借口避开我,想不到现在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



“什么叫爱,我已经分不清楚了。以前避开你,是因为从小生活的环境让我不敢太相信任何人。不过,我现在和你在一起,感觉很自然也很满足。”阿尔丰斯用舌尖在兰希眼睫毛上轻轻舔了一下,手臂在兰希的腰肢上稍稍用力,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



“听,什么声音?好像一群动物在扇动翅膀。”阿尔丰斯稍微往后仰起头,凝神倾听了一会。刚才荷官出去的时候没有将门关上,外面的声音可以毫无阻碍的传进来。声音是从厕所里面传出来的。



两人对望一眼,那些吸血鬼报复来了,他们的速度还真是快。



“用不着担心,巴克利知道怎么处理,他的空击箭足以让吸血鬼们停下动作。”兰希还想在阿尔丰斯身上多赖一阵,两人独处的感觉很好,在船上那个扫荡就好像无孔不入的幽灵一样打扰着他们。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巫妖可以有吸血鬼下属,但未必所有的吸血鬼都会依附在他的手下,可能我们得罪错人了,道歉应该还来得及吧。”阿尔丰斯将兰希横抱起来,把头凑在她丰满的胸脯上乱嗅,“是不是这样子出去更能引人注目?我看到瘟疫经常这么做的。”



一群蝙蝠从厕所飞了出来,数量竟有五六十只之多,为首一只是双翼展开达十尺,体长五尺的大型凶暴蝙蝠,大张着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圆形的黑眼珠中透着一种暴戾的神色。单凭它的身体可通不过连接下水道那种两三时的排水孔,应该是气化之后才穿得过狭窄的排水管。外面的太阳才稍微偏西,他们只能在下水道中活动。



二十几条人影在空中凝成,他们变化外形的速度很快,动作比先前看到的那几只吸血鬼快多了。为首一个披着件华丽而古朴的衣服,雪白的衣领很整齐的向外翻起,像极了紧抱着几百年前的流行潮流不放手的老古董,这个老古董身后的吸血鬼们穿的没有那么保守,他们看起来都像一些追求声色犬马的贵族子弟,不过衣服大都破烂不堪,好像是从旧货店买来的不知第几手货,剩下的三十多只蝙蝠则在他们身后来回飞舞着,并不显出人形。



巴克利似笑非笑的看着这群吸血鬼,左手握着那把要命的短弓。他身后的士兵们有点慌张的看着这些突出其来的家伙,他们是第一次遇到不死生物,面对人类不管多么强悍都还可以放手一博,而这些怪物却让他们感觉到本能的畏惧。



两个小队长惊讶的看到横抱着兰希的阿尔丰斯走出来,她像一只听话的小狗一样将脸伏在自己男人的胸膛上,对吸血鬼们视而不见,阿尔丰斯向两个小队长点点头。



“换矢。”这个词从小队长的口中喊了出来,很多时候阿尔丰斯就是勇气的象征,他的出现开始将士兵心中的阴影驱散。



二十匣精金魔法矢迅速被换上,除了穿透厚重的铠甲,这些东西另一种用途就是对付这些不死生物。



“朋友,我们彼此间没有任何瓜葛联系。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动我们血族的人?”那个老吸血鬼厉声质问道。



“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宝贝。”阿尔丰斯没有回答对方的话,反而低头和怀里的兰希交谈起来。



“不是说到那个老太太拆了一套残旧的礼服为自己的孙子重新做了一件衣服吗?”兰希眨眨眼,她用最舒服的方式依偎在阿尔丰斯怀里。



“那个老太太不会就是你吧?怎么那么寒酸,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没有?”阿尔丰斯依然没有向对面那群不死生物看上一眼。



“爸爸曾经反复教导我们,节俭是一种美德,尤其是看到别人都穿得那么烂,我们没理由太过铺张浪费的。”兰希看着吸血鬼身上的服装,不由得掩嘴轻笑起来。



兰希最后这句话让所有的士兵都明白了话里的嘲讽意思,吸血鬼们的表情全都变成了愤怒,血族虽然是大都是从人演变来的,不过他们却更看重尊严,血族对他们来说就是高贵和孤僻的代名词。



阿尔丰斯和兰希表现得越轻松,士兵们就越是稳定,这个副团长在他们心目中是无所不能的。



“我是掌管这个地区血族势力的唐费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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