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或者有木头,砖石,这些手感肯定是不同的。
真正的大行家对洛阳铲那些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因为地下土壤如果不够干燥,效果就大打折扣,特别是在江南那些富庶之地,降雨量大,好多古墓都被地下水淹没,地下的土层被冲得一塌糊涂。
卸岭派长期被蒙人追杀,门人多朝不保夕,为图自保,千百年来前辈的规矩多有变动。并演变出种种新的行规,比如从不对汉人甚至华人的陵墓出手等等。具体细节暂时不详。(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盗墓行业分类 下
发丘将军
发丘将军到了后汉才有,又名发丘天官或者发丘灵官,其实发丘天官和摸金校尉的手段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多了一枚铜印,印上刻有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字,在掘丘者手中是件不可替代的神物,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避。此印原型据说毁于明代永乐年间,已不复存于世。
与摸金一派的手法接近,技术上稍微逊色,但比较注重众人合作。古代经常以当铺的朝奉,古董商等身份为掩饰。不轻易出手,偶尔行动多针对某些大型陵墓,是四派中唯一不忌讳与官方合作的一家。清代因为外族迫害,流亡海外,多活动于东南亚及美洲一带,曾经在诸多大型古代陵墓发掘队中发现过他们的身影。国内余支多以考古学者的身份混迹于政府部门。
发丘将军行规
发丘将军行动多同时邀集多人,做好详细计划,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应对措施。然后按部就班,依次进行。因此在掘丘过程中危险性最低。而麻烦多来自事后分赃保密等等程序,因此有所针对地产生了一系列规矩。但具体细节暂时不详
崂山派
崂山道士擅长于驱鬼捉妖,镇压僵尸,诅咒解咒,传统中医,地脉风水,内家功夫等
其中地脉风水与传统功夫两法分流到山贼组织,形成了卸岭力士一派。曾经辉煌一时的绿林军中多有崂山门下。唐末义军领袖黄巢就传说学过崂山之术,并曾经在陕西挖过多处唐墓以充军饷。而崂山派内部这些本领却逐渐失去传承。
崂山道士多以驱妖捉鬼,周游行医为生,也有人为富豪官宦服务,对付他的敌人。崂山弟子素来以不分正邪,行事胆大妄为著称。号称只尊天命,不理人情,弟子中颇多和四大门派合作盗掘古墓牟利之人。四大门派中回避僵尸的法器药物。也多为崂山弟子所创。与茅山为宿仇。
茅山一派擅长寻穴找墓,风水祭祀。迎亲典礼,机关阵法,相面测字,看八字,算吉凶,甚至逆天改命等等。其中机关阵法,与搬山分甲术意外流失,形成了掘丘一行中的搬山道人一派。
茅山派人多以道士身份。巡游四方,以参赞红白喜事,看风水找坟地,看相算命等行为生。茅山派认为天命虽不可违却可变,所以最擅长利用墓穴改变他人命运。也因此和掘丘者水火不容,中土墓穴中的守墓机关,号称有半数为茅山弟子所创。
茅山崂山两派为宿仇,结仇原因因为年代久远,已经难以追溯。实际上后人多是因为谋生过程中产生冲突。崂山道人惯于破坏墓葬取利,茅山弟子则要费尽心思研究如何不让人掘丘破运。一来二往两派中人死在对方手下不计其数,数千年岁月下来,仇恨之深。集合江海也不可洗清。
到了近代,尤其是文革时期,两派都被极力打压,又没有出逃外国的经验,几近失传,开放后,随政策的放宽,又逐渐兴盛起来,但声势大不如当初。不过在港台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华语文化影响范围内。两派依然颇有影响力。
茅山派
道教教派。中国南朝齐、梁道士陶弘景所创。因在茅山筑馆修道,尊三茅真君为祖师。故名。一说汉茅盈及其弟固、衷,得道于茅山。开茅山道派。此派主修上清等经书,奉元始天王、太上大道君、太微天帝君、后圣金阙帝君、太上老君等为最高神,主张思神、通经、修功德,兼修辟谷、导引和斋醮。该派代表人物除陶弘景外,隋唐时有王远知、潘师正、司马承祯、李含光等,高道辈出,隐若道教正宗。北宋时与龙虎山、阁皂山同为道教三大符箓派,号称三山符箓。元代以后归并于正一道。
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已经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墓葬破坏现象的遗存。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陕西凤翔的秦公1号大墓,是迄今所发现的先秦时期规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国应用科学考古方法发掘的最大的墓葬。这座古墓发现盗洞247个,其中有10数个盗洞直接打入椁室。
在洛阳邙山马坡村,有个人姓李,从小就以盗墓为生,在民国十二年。有一天,他到十几里外的一个县去赶集,有个来自偃师县马沟村的人熟人正在搭棚子,准备卖煎包子。双方见面打个招呼,他见这人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在地上挖了一个竖起的小坑,以便放入棚柱,这人用此铲往下一走。担上来时带出不少土,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这家伙比铁锨省事,特别是能带上原土,可以判断地下不同地层的情况,于是找了张纸,贴着铲画出了一张大图样,回家后找人按图打造,一试果然得心应手,效果不错,于是得到了推广。
一般的洛阳铲已经被淘汰,用的铲子是在洛阳铲的基础上改造的,分重铲和提铲(也叫泥铲)。由于洛阳铲铲头后部接的木杆太长……目标太大,所以弃置不用,改用螺纹钢管……半米上下,可层层相套……随意延长。平时看地形的时候,就拆开……背在双肩挎包里。同样的,挖的墓不同……盗墓工具也不同。由汉墓用洛阳铲演变而成的重铲,挖唐墓时用扁铲(类似鲁智深的月牙铲),进入汉墓墓室(汉墓多为墓坑,多已塌陷)捣土时用滚叉和撇刀。一般来说,西汉墓不带耳房,东汉墓多带两个耳房,这是标志。唐墓是墓砖搭起来的,砖之间没有粘合,搭成穹顶。而有墓砖的汉墓并不常见(大墓除外),多为墓坑或坑上加木方。明清墓则多为砖结构,墓砖之间以石灰和铁片镶死,有的明墓墓顶厚达两米多(七辐七券墓顶)……非常坚固。明墓距地面深度一般不超过六米,可以不用特殊方法而在一夜之间盗掘完成。汉墓一般距地表十一二米左右,西周墓则更深,要想一夜之间盗掘完成……必须使用特殊方法。尤其是汉墓、西周墓历史久远,标志难寻,先有一个“找地方”的过程。确定好位置、下探条、下铲、看坑灰、落实墓室形状方位(也就是确定年代)……然后才能做好准备、用特殊方法在一夜之间盗掘完成。盗墓贼盗墓的目标性非常强,比如……进入墓室会直接挖向棺材的位置……然后在“左肩右脚”找东西,然后到耳室(东仓西库)搜罗,……至于其它位置,则看时间长短而定,时间短则弃之不顾。“看地形”时也有很多“心得”,比如“秦埋岭汉埋坡”等古代盗墓挖坑都是“方”型坑,近代为“圆”型坑,这就是所谓的“古方近园‘。(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历史文化考察
1古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库。叠叠累累的古代墓葬屡经沧桑变故,因各种原因往往多遭破坏。而最通常的破坏形式,是有意的盗掘。历史上的盗墓相当普遍,甚至曾经成为某些区域的地方风习,成为某些家族的营生手段,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行业特征。
2司马迁写述中山地方风习,注意到“掘冢”行为的普遍。掘冢盗墓虽然是“奸事”,当时却有人因此起家致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莽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据说曹操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
3唐人所谓“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也反映了盗墓风习的普遍。唐代宗时,郭子仪父亲的墓葬被盗掘,有人疑心是鱼朝恩指使。而郭子仪在御前说到此事时,承认自己所统领的军队也多有破坏陵墓的行为。据史书记载,自唐末到五代初,关中的唐帝陵墓除唐高宗、武则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盗掘,无一幸免。
宋元明清时代的冢墓发掘和冢墓破坏事件史不绝书。作为政府行为的掘墓事件,最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在中原地区对两京冢墓的大规模破坏。刘豫曾经专设主管盗掘陵墓的官员“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用的僧侣,有发掘南宋陵墓的行为。明万历年间,宦官陈奉处理民间盗发李林甫妻杨氏墓一案。为“得黄金巨万”的信息所诱使,竟然“悉发境内诸墓”。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曾经掀起激烈的抗议风潮。几乎形成暴动。
4盗墓现象的普遍,历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于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
5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是古来最为普遍的盗墓动机。晋人皇甫谧宣传薄葬,有“丰财厚葬以启奸心”之说。盗墓者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端伤辱,大体都是出于财宝之“欲”。所谓盗墓“奸心”启于厚葬的说法,虽然颠到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却大略可以说明“自古及今”“无不发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对“丰财”的欲求。
6对随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盗墓以取犀带、玉带的史例。有人因此甚至不惜发掘自己父亲的墓葬。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好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陶弘景墓被盗掘,据说是为了劫取其中的“丹砂异书”。盗墓者分割“僵尸人肉”以为药,以及盗窃枯骨“以之合药饵”,则是盗墓史中的奇闻。通过发掘前人墓葬,取其营造材料以为己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现象。在河南南阳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晋人发掘汉墓。并利用汉画像石作为建墓材料的实例。江苏徐州还发现晚唐时人利用汉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这样的现象,在文献资料中也有反映。
7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冢墓,在中国古代权力争夺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政治迫害的一种形式。发墓,剖棺,鞭尸,同时又都用以发泄政治仇恨。《左传》中已有掘墓复仇的史例。司马迁记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清雍正年间兴文字狱,曾经发生吕留良因此被戮尸的著名事件。
8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籍中有资料反映。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如以疑冢或虚墓迷惑盗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椁铁壁和储水积沙等强化防护的方式,以及以机弩、伏火、毒烟等杀伤盗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盗的效用。
9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现出中国文化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历代多有严禁盗墓的法律。社会舆论对于盗墓行为也予以严厉谴责。古来还流行这样的民间传说。盗墓时会遇到崩雷晦雨、狂风大雾、鼓角之声或者神异动物的警示,如果不理会这种警告,常常会遭致严酷的报复。
10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多有盗墓行为与再生奇迹相联系的传说,甚至正史中也不乏此类记载。我们还看到,盗墓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有时却可以导致原先皇室贵族专有的宝用之器得以流散民间,使得黯然埋没于尸骨旁的许多绝世珍宝重见天日,放射出古代文明之光。这种盗墓行为于是具有了与原始动机完全无关的工艺史意义和艺术史意义。古董多来自盗墓所得,而因此所促成的金石研究的进步,有积极的学术文化影响。简牍资料曾经多次充实我们民族文化的宝库,而有时发现途径是由于盗墓活动。例如汲冢遗书的出土,就是中国文化史的幸事。当然,盗墓者因文化品味的低下、鉴识眼光的鄙劣以及行止习惯之粗暴,往往导致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直接在盗墓现场或转卖途中即被破坏。这种行为对中国古代物质文化遗存的严重损害,无疑是不可宽恕的。
11盗墓对考古工作的干扰与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