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各队在例行赛时,主队穿浅色球衣,客队则穿深色球衣。到了联盟锦标赛或64强决赛时,由于在中立场地(urt)而非各学校自己的球馆举行,则视战绩较好者为主队,战绩差者视为客队。因此,看所穿的球衣便可了解哪一队是主队。
7。犯规1+1制。每个半场,当全队犯规大于等于7次,小于10次的时候,进入“bonus“时间。在‘bonus‘时间里,每当这个队的球员防守犯规(非投篮动作,比如抢断打手,抢篮板犯规),对方被犯规球员都会站上罚球线。这部分和nba全队单节犯规超过4次一样。但不同的是:在7~10次犯规范围内,ncaa采用1+1罚球制。什么是1+1?1+1就是说,罚中第一个才能有机会罚第二个。所以在罚第一个的时候可以抢篮板。当全队犯规超过10次,就变成“us”us就和nba一样了,罚球两次。ps:为什么1+1?这样犯规战术就能得到更有效的执行,也会使得比赛更有悬念(这貌似是ncaa的宗旨)。惨剧的案例很多,12赛季最经典的就是ku(堪萨斯)vsmichigan(密歇根)。
除了以上的ncaa篮球特别规则,此处还要同时普及一下ncaa的“redskirt(红衫运动员)”制度,因为本制度并非仅适用于篮球项目,故排版时,不作为篮球特别规则中的条目列出。
redshirt是美国大**动员的一种特殊状态,用于形容那些推迟暂停或者中止参与ncaa比赛以达到“延长参赛资格”目的的运动员。
通常情况下,一名大学生运动员有参与四个大学赛季的资格,这是因为一般来说在美国大学需要花四年时间完成本科学业。然而,大**动员可以选择在校期间成为一年的redshirt。从而使自己的大**动生涯延长至五年。
在红衫学年期间,运动员可以正常上课,并且与校队一起训练,甚至在比赛时能身着比赛服坐在场边观看,但不能够代表球队出战。
通过红衫这种方式,大学生运动员可以在大**动队中呆上最长五年的时间,其中四年有资格代表球队出战。而红衫这一方式也创一种新的现象,被称为“五年级的大四生”。
一般来说,红衫身份是在每个赛季前由球队教练所赋予的。但该身份直到赛季结束才会被ncaa联盟确认。
一名球员被教练赋予了红衫身份并不意味着他在这个赛季完全没有机会代表球队登场,如果一名球员在训练中表现出色,或者球队遇上伤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那么教练可以取消该球员的红衫身份,使之能够在赛季剩余的比赛中代表球队登场,而一旦该球员在比赛中登场,便视为自动放弃该赛季的红衫资格。
ncaa对于红衫资格的确认是十分严格的,即使一名球员在一个赛季中只登场了一个回合甚至一秒钟,该球员便会失去该赛季的红衫资格,所以教练不能仅仅为了让球员积累一些经验,而让红衫球员在比赛的垃圾时间登场。
红衫球员的实际情况:有些球员会选择穿上红衫,休战一年专心练习提升自身实力,从而能在球队中得到更高的地位。例如在注重身材与力量的橄榄球赛场上,球员可以通过红衫学年增强自己的体格,从而在以后的赛季中争取上场机会。
由于大学生涯同时伴随着运动员身心上的成熟,在大学生涯末期选择成为红衫球员往往比在初期便成为红衫球员更有利于运动员今后的职业生涯前景。大学生球员也可以通过红衫学年更好的学习和理解球队的战术,因为大学球队的战术比高中球队要复杂得多。
也有许多球员会选择在自己的大一赛季成为红衫球员,因为刚入队的新生往往很难在于那些老生或者明星球员的竞争中得到上场机会。
还有一类红衫球员被称之为伤病红衫(medicalredshirt),这是为了弥补那些由于伤病赛季报销球员的损失,如果一名球员因为伤病的原因错过了整个赛季或是绝大部分该赛季的比赛,确切的说,如果只出赛了少于整季赛事30%的比赛便由于伤病原因赛季报销,他便有资格申请伤病红衫。与普通红衫球员一样,伤病红衫能让球员除了常规的四个赛季之外,有资格多待上一个或数个赛季,而比较罕见的情况是,如果一名球员因为严重伤病错失了超过一个赛季的比赛,该球员有资格在校队效力六个赛季。
(本文摘自贴bancaa吧《ball特别规则》、《红杉运动员》两封帖子,帖子原作者为s_ad,原帖链接不便在此提供,敬请谅解。)
背景资料四 关于兰尼 比亚斯
兰尼·比亚斯,更广为人知的译名为伦·拜亚斯,也有译作伦·拜阿斯,反正都是同一个人就对了。
全名:leonard
kevinbias
出生:(马里兰)
死于:1986年6月19日(小九注:即选秀大会第二天。)
死因:由于吸食过量**导致“**中毒”死亡(小九注:也有说法是静脉注射**过量)
身高:2。03米
体重:95。3公斤
位置:小前锋(sf)/得分后卫(sg)
大学:马里兰大学(34号)
选秀:1986年首轮第二位(凯尔特人)
球衣号码:大学(34号)凯尔特人(30号,也有说依然还是34号,这将导致后来者皮尔斯被迫换号码……)
荣誉:1985年和1986年acc最佳球员
绰号:house(大学队友给他取得,有人说是因为他打球太疯狂,在球场上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疯狂;也有人说是因为他吸食**时,鼻孔总是张得很大,发出“哼哼”的声音,就像马在喘息)
称昵:lenny(他家长一般这样叫他)
家庭成员:jay
bias(杰伊·拜亚斯)伦的二弟,死于1990年12月4日。ericbias(埃里克·拜亚斯)伦的三弟。
1。关于他的死以及他的死带来的影响
拜亚斯毕业于马里兰大学,他身披34号战袍,在场上打前锋位置。从高中时**始,他就以出色的弹跳、优秀的身体条件和创造得分的能力而受到广泛关注。在选秀大会之前,很多专家都认为他是前锋位置上最有竞争力的人选,甚至还有人把他和已经进入nba两年的乔丹进行比较。
拜亚斯是在父亲的陪同下参加选秀大会的。在参加完凯尔特人的签约庆祝仪式后,他的父亲于当天下午独自回到华盛顿。在机场,华盛顿特区的当地媒体蜂拥而至,期待第一时间采访到新科榜眼秀。拜亚斯的父亲代替儿子发表了感言,表示这一天掀开了自己以及儿子生活的新篇章。
因此,当拜亚斯乘坐当晚最后一趟航班回到华盛顿时,没有任何媒体守在那里。拜亚斯独自回到了自己在马里兰大学的宿舍里。
根据学校的出入记录和同学们的回忆,他在晚上11点回到了宿舍,与大学队友们享受了一顿丰富的螃蟹宴,然后他于19日凌晨2点离开校园去参加了一个校外集会。不过他一个小时后就再次回到学校宿舍。早上6点25分至6点32分,他还在与一名队友打电话聊天,当他的队友意识到比亚斯可能出现了问题时,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当人们赶到时,拜亚斯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医院进行了全力抢救后,宣告不治。诊断证实,拜亚斯是由于静脉注射了过量**而导致心肺衰竭而死的。
11000多人出席了拜亚斯的葬礼,其中包括凯尔特人总裁“红衣主教”奥尔巴赫,他表示,为了得到拜亚斯,球队足足准备了三年,这个突如其来的不幸震动了整个波士顿,也直接导致了绿巨人凯尔特人在整个九十年代,沦为了nba乱世中的一名搅局者乃至是看客。
2。“完爆乔丹”这一说法的来历
1984年ncaa八强赛,乔丹率领的北卡罗莱纳迎战马里兰。已经成名的乔丹所面对的是二年级生巴斯。北卡罗莱纳此前的不败纪录在这一天画上句号。乔丹对位的巴斯完完全全打爆了乔丹。比赛后乔丹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话。“输给拜亚斯其实很正常,平常我们练习的时候,我一对一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全场拜亚斯得到47分,27投17中。他在三分线外更是追平了伯德的大学纪录——9投7中。乔丹在他的防守下,26投8中只有19分。
(小九注:关于拜亚斯其人,我在06年乃至更早就有所耳闻。尤其是在那些报道保罗·皮尔斯的新闻或是帖子里,他身上的11刀,总是会跟伦·拜亚斯还有雷吉·刘易斯这样两个名字联系在一起。关于伦·拜亚斯在ncaa能“完爆乔丹”,我最早听说的就是以上这个版本的传说。
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我在写到最近这章节的时候特意去hoop逛了逛。这一逛不要紧,竟然就发现了大问题。在hoop上,上面这个传说竟然被大牛辟谣了!!!!!甚至还贴上了录像为证,有兴趣的亲可以自行查阅。
至于文中马龙那一番“完爆乔丹的男人”的言论,各位姑且就把咱们的主人公也当成是一个谣言的受害者好了。
最后小九也不得不多说一句,当年的北卡可谓是众星云集,单说后来在nba扬名立万儿的就有乔丹、肯尼·史密斯、萨姆·帕金斯。而马里兰,就是拜亚斯一个人的球队。所以即使乔丹那句著名的“输给拜亚斯其实很正常”是真的,那其中到底有没有一种安慰弱者或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味在其中,就任凭各位去自行品鉴了。)
3。各种评价
“输给拜亚斯其实很正常,平常我们练习的时候,我一对一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传说中”迈克尔·乔丹在1984年ncaa八强赛赛后如是说“这么多年来,我认为真正称得上最强的只有两个人——乔丹和拜亚斯。拜亚斯惊人的实力完全经得起考验,他本应该成为nba最顶尖的选手。我认为一个真正的比赛主导者应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就像乔丹的表现一样。拜亚斯也具备这种能力,你无法阻止他得分——无论你用什么办法防守他,他总会有精彩表现。”
——老k教练
“他的死影响了整个nba的历史。如果他活着,活塞的坏小子军团就不会有出头之日,公牛王朝更不知道要到哪年才会出现。即使伯德和麦克海尔老去,凯尔特人也会是一只长胜之师。”
——迈克尔·威尔本,《华盛顿邮报》兼espn记者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你将不会看到现在的凯尔特人34号。”
——“真理”保罗·皮尔斯
“凯尔特人刚刚赢得了总冠军,而且当时他们拥有伯德、麦克海尔、帕里什和沃顿,然后又贪心地想要得到伦·拜亚斯?我那时想,这太不公平了!”
——唐尼·沃尔什
“对这个球员。感觉以下几点:
第一,身体素质颇像瘦一点的詹姆斯,或者壮一点的麦迪。运动能力bt。弹跳生猛霸道,扣篮是猛兽级别,速度要比北卡时期的乔丹慢一点。
第二,球感极佳。而且那时他的射程已经有三分范围了,中远投很稳,从罚球命中率也能看出来。手型和很正,当时以1984年看,那时候他未满21岁,可塑性很强。
第三,防守不如乔丹有气势。
第四,突破不如乔丹犀利。而且偏向得分。不如乔丹全能,篮球视野没看出来。
我丝毫不怀疑红衣主教看球员的本事。这方面对主教来说。他称第二,无人能称第一。主教曾为了凯尔特人的霸业,和后期制约乔丹,把宝压在了伦拜亚斯的身上。他日后能达到什么高度是我一直思索的。他会能和乔丹成为绝代双骄?还是会把乔丹击败?还是成为乔丹脚下又一个失意者?
他能不能成为威尔金斯?还是成为第二个滑翔机呢?”
——截至目前,小九看到后人对拜亚斯的评价中最为中肯的一句
“眨眼知未来”
能力名称:“眨眼知未来”
能力者:马龙
能力用途:装b
能力等级:s
能力简述:中国某专科学校在读,篮球狂热爱好者,diao丝马龙的“能力”。此能力现有且仅有的用途为——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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