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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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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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铃上,我靠着墙,叼着烟,弹着这把十九世纪出产的、大约被原主人当成传家宝的木吉他。我在飞舞的辐射尘里,在狂风中,弹奏着核爆前的乐章,我的长发在风里,轻抚着我的肩骨和脊椎。



时间在弦上慢慢地滑过,已经过了十三天。



十天前,旺财居然听着我的吉他声睡着了。



七天前,布鲁斯骑着那辆单车走了,还背走了我给他们的所有面包和水。他在临别时一脚把左照踹倒在地,理由是这种竞赛型自行车后面没有架子,不能搭上她。天啊,我似乎记得,自行车的前梁是可以坐人的。其实,他曾在左照睡觉时问过我,能不能自己走,这样食物可以撑半个月,当时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随后,左照在我面前跪了三天。她求我让她跟着,她用英语求我,让她留下,她愿意成为我的奴隶。我并非不知道,她只是不想再次被腐尸捉住,只是不想被腐尸撕碎。但她实在长得漂亮,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潜意识里,早已做好了布鲁斯会独自逃命的准备。否则的话,我也无法解释,不需要食物的我,为何在车里留下了大部分路上搜刮到的食物和水,没有全部给布鲁斯。



看着她狼吞虎咽,我低沉地说:“留下一个女人,在这个我都不能自保的废墟,她只会成为拖累……不知我那些愤怒的老哥们,会不会说,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唉……”老哥们都逝去了,也不会有人再来提点我敲打我了,我望着她,有点痛恨自己的心软。



她闪烁的眼神,分明听得懂我的话,我说:“春香,你叫春香,以后,说华语。”我猜对了,她会说华语的,她跪正起来,深深地弯下身子,以至头触及地面。



今天,第十三天了。



那具腐尸,已经把它自己剔干净了,有了完整意识的它,对我说话,没有发声音,但我却明白:它跟着我,就是因为羡慕和崇拜我干净光洁的骨架。听它的意思,在核爆前,它大约也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吧。如果不是出于这份羡慕,它无法忍着剧痛剔干净自己的腐肉。



它说要跟着我。我望着它,它的骨架惨白而正常,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也许,它的骨头没有变异?我从车上拿了一把突击步枪和子弹扔给春香,让她和旺财留下,然后招呼着那个刚剔干净自己的腐尸,向医院奔去。它似乎还不习惯只有骨架的身体的轻盈,一跑起来就收不住步子,摔了一个狗吃屎,我只好无奈地等它爬起来,拖着它飞奔。



在这十三天里,医院的能源反应堆,应该蓄积了足够的能量,起码,各个出口的大门又关上了。我带着它从排污管翻入二楼,我很奇怪,在大门洞开的时候,居然没有腐尸进来,但跟在我身后的它,却对我说:您是我们不可到达的崇高和强大,您所在之处,笼罩着圣洁而邪恶的领域,没有腐尸敢于亵渎。



啊,如果它会说话,大约我是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英语,如果不是我能读懂它心里意思,我哪会知道,原来我如此伟大,真是去TMD!面对过海伦纳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绝对的强大。并且无论那些吸血鬼还是老萧他们,我从不见他们对我有一丝恐惧,所以我知道,它不过是在拍马屁罢了。



DNA再造机所在的楼层已塌了一半,但还好再造室没什么问题,我指着一张病床让它躺上去,然后推着它进入那个再造舱,开启了按钮。那玻璃穹顶,从外面是见不到里面的,我便坐在门口,默然地吸烟。



直到我吸光了半包烟,再造室里的机器开始响起一个电子合成声,重复着一个词Successfully。成功?我弹开烟头走了进去,开启再造舱的门。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金发女郎,笔挺的鼻子,紧闭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再造的身上没有阳光造成的晒斑,洁白的身躯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睁开眼睛翻身下了床,在我跟前跪下,吻着我的左手,看上去她不再惧怕我泛着符文的骨头了。然后她无比驯服地趴在我脚下,她说的英语急又快,但幸好我仍能听懂她的心声:赞美您,无所不能的神。她甚至用上“God”这个词,稍懂点英语的,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那些之前剔干净了左手的腐尸们,曾也找到一只再造机,但连它们那已剔干净的左手,都不能再生出皮肉。万能的神,愿所有的赞美归于您,您给予了我生命,我愿用生命和一切侍奉您,我将完整自己,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干净了游泳池。不得不再次提起,这间很豪华的别墅,



在核爆前我存十辈子的钱也买不起——哪怕在核爆后的现在,供水系统仍源源不绝提供着纯净的地下水。



当然这种纯净是指不受污染。



第十一章 我的女奴



游泳池放满了水,我看着春香站在泳池边上,快速地脱下衬衣和沙滩裤。她贴身穿着三点式的泳衣,必是如同她脱下的衣物一样,从这别墅里搜刮出来的。



我望着她跳入池中,溅起高高的水花。她在水中舒展那雪白的躯体,开怀地畅游,游到我这边,一把抱住我晃荡的腿骨,扯着我的腿怂恿我下水。但我拂了一下琴弦,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紧抱着我的脚骨,在水里,痛哭起来。



“我想我的父母,呜呜,我没有家乡了,它们都沉入了海底。我想我的丈夫,他以前可以在我生日时送我一辆跑车,但现在在这废墟里,他宁可抛弃我也不肯抛弃一个面包……”她紧抱着我的腿骨,如抱着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叹了一口气,对着大门口扔了一个酒瓶,砸在那铁门上,溅起无数的碎片。却听到一个久违的声音:“当时在教堂门口,你似乎也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吧?神说,无罪的人,可以扔她。”这是圣经里一个典故:众人把犯淫的妇人带进来,请教耶稣怎样处理。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就可以捡起石头来扔她。结果人群散去。



不用说,不请自来的,是那个可以去教中文的洋鬼子,约翰。他的身边,还站着修女玛丽亚。



“想不到在这废墟里,还可以喝到这么好的咖啡。”这个神父坐在泳池边,端起换了衣服的春香送来的咖啡,感慨了一番。春香换了一身职业套装和高跟鞋,此刻跪坐在我边上,看上去是那样的恬静,全然不能找到刚才抱着我腿骨痛哭的模样。



当约翰发现他的废话,甚至不能扰乱我手中吉他的一个和弦时,他终于扯不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但我知道他不会无故来找我,最后一个音符从吉他弦上淌过,我抬头望着约翰。



“秋,你还是归依主的怀抱吧。”他放下咖啡杯,望着我,眼中流露着怜悯,对我说,“不要总说主没有向你展现神迹,你应也清楚,如果不是神的眷顾,当时你和你的爱人,是不会得到最后那段时间的。要感恩。”



我厌恶地摆了摆手,不想再听他说下去。如果他的神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那么,就不应让我的小雀斑死去;那么,就该让我恢复躯体,而不是靠约翰的嘴皮子来说服我。



但约翰对我的手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淡然地微笑:“不要回避,我的朋友,我知道你的迷茫,你不知道什么才是正义的,你不知为何而战,你救下许多人,却不能被人们所认同。”



“我可以安排你的洗礼,然后,神会满足你的需求。你要相信,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约翰很真诚地对我说,“你也要相信,我是来帮你的。你想想,在你被海伦纳追杀时,是谁给你提供了庇护?在你的爱人将逝去变成腐尸时,是谁给了她最后的时间清醒,让你们可以留下最后的回忆?而神曾向你索取过什么吗?不,没有,神爱世人。”



别说,他讲的这些,我一时还真反驳不了。如果当时没有教堂的庇护,海伦纳一定会如约在三天后干掉我;而小雀斑,约翰也是有出力的,否则她醒来就是腐尸了。这让我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对他的态度,绝不算好。



他说:“能不能再来一杯?”春香在我的示意下,连忙给他斟上咖啡。



而约翰接下来的话,愈加地使我惊讶,使我渐渐地听得进去了。他说:“如果你愿意回归主的怀抱,你便不再迷茫,在这末世里,信神者,将得救!至少,神会赐给你一个躯体,你明白吗?



一个躯体?天啊,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实话讲从发现DNA再造机对恢复我的躯体无能为力之后,我的确失去了在这废墟里挣扎的目标,我的确迷茫了。



玛丽亚向我伸出她的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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