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国度之亡灵德鲁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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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国度之亡灵德鲁伊-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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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顺手从边上抄来一张凳子,“嘭”地按在地上,然后大马金刀地坐在女人对面,要了两桶和女人面前同样的酒。

    这种摆明了不肯占女人便宜的表现;让不少酒客眼中的戏谑和嘲弄也变得更浓――在他们看来这傻小子在野蛮人面前讲什么骑士风度,纯粹是自己找抽,尤其是这风度,要靠酒来体现的时候。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罗文的战斗,其实从他坐下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了。

    他的战术,源自浮冰港流行的一句话――不要惹傻瓜,因为他们会把你变得和他们一样傻,然后靠经验来打败你!

    现在罗文要做的就是这样。他很清楚自己和对方的差距所在,既然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把自己提高到对方的程度,那么就只能试着将对方拉到和自己差不多的水平上来。

    至于怎么拉,就太简单了。你想在眼花耳热的时候,有个人在你对面不停地豪饮,而你面前又摆着同样的酒,你能忍得住不喝?只要一喝,这酒官司就有得打了。

    罗文算定了在“公平”的大前提下,对面那个摆明了各个方面,都要压男人一头的女子是绝不肯喝得比自己少的!

    当然在旁人眼里,和野蛮人拼酒那不但是找抽,甚至还有点找死的嫌疑;但他们不知道罗文平时不怎么喝酒,不是因为他酒量不好,也不是因为像那些滴酒不沾的魔法师一样,怕酒精损伤了自己的脑子;而是因为他――喝不起!

    没错,以他那迷药都迷不倒的变态体质,至少要喝十杯,才有常人喝一杯的效果;而且喝到后面,前面的酒便醒了,出门小风一吹,连最后那点醺意也留不下,只落得一个兀自满胀的肚皮。

    所以对罗文来说,喝酒实在是一件很亏的事,但在今天,却占了莫大的便宜。

    罗文的打算,自然将那女人一气灌晕了拉倒,只是对方的酒量也实在出乎他的意料,愣是把罗文也喝得晕陶陶的。周围的酒客,更是兴奋到不行,甚至还有人主动自掏腰包替二人买酒,就为了看这两位“酒中高手”分个胜负。

    后来也不知是谁撺掇,两位酒中高手到底是打起来了;那女人的接腿摔十分犀利,摔得罗文满地乱滚――如果换平时,被摔几次估计罗文就不敢再这么肆无忌惮地出腿,但喝多了之后,他反而不信邪起来;越是被摔,就越是要踢!

    再后来的事,罗文就不怎么记得了,只记得他和那女人抱在一起在地上乱滚;女人的身体很软,而身上的汗水,似乎也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

    不香,却很好闻。

    ……

    ……

    第二天早上,罗文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宿醉”的滋味,那种头比平时重了一被,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把脑壳拱开的感觉,让他甚至不愿起身,只呆呆地,盯着头上被粉刷过的天花板。

    很明显,这不是多美尼克定的“经济间”;因为刷墙的白垩本就不是什么“经济”的东西。

    这还是近两年,卓尔商行不知道得到了哪个炼金师的廉价配方,开始大肆兜售的关系。

    屋内的陈设,显然也比“经济”至少高了一个档次――比如说他现在躺的床上就有褥子,被子也轻薄柔软,一点都不扎人;在他的左手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床头柜;对面,则是木制包着铜边的衣架和一幅大大的穿衣镜。

    温暖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光洁平整的镜面上,让整个屋子愈加的明亮。明亮到罗文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细小的灰尘,在光柱中翩翩起舞;就连那凑趣的蝉鸣声,似乎也透了一种满足和欢愉的味道,冲淡了身上那有些刺鼻的药味。

    “奇怪,”罗文喃喃地念叨着,“为什么我明明在头疼,心情却不错的样子呢?”



………【第一百三十章 别扭的人们】………

    “砰砰砰”,有人敲门。

    是那个引发了一切事端的格兰若。

    罗文记得昨天他刚开始喝的时候,这死小孩貌似还在身边替自己加油打气,后来,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不过从门口响起的呼唤声听来,人应该没事,就是嗓子有点嘶哑,大概是喊多了的关系。

    “等一下我给你开。”罗文随口应了一声,但紧接着他就意识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衣挂上并没有衣服。

    床上也没有。

    和大多数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一样,罗文也有裸睡的习惯(你总不能指望他们买得起那种昂贵的丝质睡袍),但出门在外,总不比家里,脱得精光睡觉本身就不怎么对劲,何况还把衣服乱扔?

    找来找去都找不到,罗文只好用被子在腰间胡乱围了两圈,起身先给人开门;结果一照面,格兰若似乎狠吃了一惊,接着就转开眼神,在屋里游移地来回地寻摸。

    “你在找什么?”很明显,对方不是在帮他找那套怎么找,都找不到的衣服。

    “……阿伊罕姐姐呢?”

    “那只母老虎来过?”罗文微微地愣了一下。要知道他刚才开门时,才看过门是从里边闩住的,如果昨天晚上是她送自己进的屋,那又是怎么出去的?

    跳窗户?

    尽管以她那样的身手,从三楼跳下去想必也不会有事,但好端端的,干嘛有门不走非要玩个惊险――要知道当初努尔瑞拉从窗口摸进邦布的房间,最后都是走门出去的。

    至于自己身上多出来的药味,就不能是在外面上好的吗?

    可问题是小鬼说话时信誓旦旦的样子,又不像在撒谎;让罗文心中隐隐意识到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女人,在什么情况下才非得像做贼一样跳窗户离开,并且还带走了别人的衣服?

    除非,是她自己的衣服已经不够遮体的了!

    “昨天晚上是她送我进房的吗?那她当时的衣服……我是说,是不是都破得不成样子了?……算了你当我没问过,说说这么早找我,有什么事吧!”

    不需要答案了,因为小鬼脸上那疑惑的神情,已经告诉了他想要知道的一切。

    想想也是。自己又没穿以前那双带斧刃的鞋,就算再怎么踢,也没道理将兽皮缝制的衣服踢碎才对,因此衣服破碎,只能是在这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在房中,恐怕真的发生了什么。

    虽然之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身为男人,罗文并不觉得和某位出色的女性发生关系是一件多么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甚至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也曾在无数次午夜梦回间有过类似的幻想,可如今事情真的发生,他却有了一种莫名的紧张和不安。

    难道是对方说,她已经有男人的关系?

    要知道即便是杀女无数的小保罗,也很少和已婚的妇人发生关系,因为在小保罗看来,那实在是一件邪恶到人神共愤的事;何况那些吃醋的丈夫们,也会给他带来无数的麻烦。

    就连顶了张刀疤脸,明显与女人无缘的多美尼克都这么看。“你完了,小子,”一照面,他就用一种幸灾乐祸的口吻说,“事先声明啊,这件事,是你小子管不住自己的裤裆才惹出来的,所以等那些蛮子找上门来,你可别指望我替你说话。”

    不过昆布显然不像他那么想:“怕什么,我昆布的兄弟,就算是公主都一样配得起,一个野蛮人小妞又怎么样?告诉你们说,也就是现在吧……哼哼,要换当年我泡妞的时候,哪还有别人的份?”

    一句话,就让罗文把嘴里的汤,全都喷到了对面正不知为什么事闹别扭的格兰若头上,烫得他哇哇大叫。

    “怎么,不相信?不信你们可以问问多美尼克啊!”

    “问个屁!赶紧说正题!”多美尼克咬着牙,把话题重新拉了回来。一说之下,罗文才知道对方大清早的急着找他,是想让他帮忙,去渥金神殿请位牧师回来给昆布看伤。

    ――这俩人吵了一晚上,也没吵出个结果,最后只能是一人退一步,决定先把人请回来看看,估个价再说。

    至于为什么要罗文去,一方面是相对于多美尼克和昆布来说,罗文的身家还算清白,二来让多美尼克去的话,昆布也怕他顺手把钱都取出来,再玩一把“先斩后奏”。

    这里,就要解释一下了,要知道渥金这位商业女神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她开辟出来的空间。

    一般的亚空间,当然是谁开辟的就归谁,旁人莫说使用,就算是想找到正确的坐标都难都;唯独用这位女神的神力开辟出来,却是“公共”的――也许真如她的仆人们所说,女神无私到把她的神国拿出来为信徒谋福,反正只要是她的仆人,开启的空间都将是同一个。而且这个空间也只能往里面放一样东西,那就是黄金。

    纯度还不能太低的黄金。

    这样的空间看起来,自然是废柴无比;不过功能单一,也意味着门槛低――基本上是正牌的牧师(三级),都能凑够开启这个空间的信仰;于是“异地存储”的基本条件,就这样被满足了。

    这也是为什么一位在众神的序列中排位不高、神力也较弱的女神,却可以神殿遍地的根本原因。

    当然渥金的仆人为世人提供服务,不可能靠记脸来认人,他们认的,是一种印有女神左脸形象的金币。

    只要你说对了事先约定好的暗语,就可以凭借这枚金币,在全大陆任何一座渥金神殿里提取这枚金币名下的金钱;而多美尼克,无疑是知道这个暗语的,昆布当然不放心让他去。

    “那你们就放心我?”罗文一脸古怪地打量着对面的两人。

    如果说昆布因为自己救他一命,所以才放心把如此重要的东西交给自己,还说得过去;当然也可能有他想招揽自己的原因在里边;但这个和自己不怎么对盘,同时又被自己坏了大事的多美尼克也同意,就让人想不通了。

    “看我干什么?”多美尼克没好气地推开了餐盘,“决定是头儿做的,我又没说过我信任你……所以那个小鬼!一会儿,你和他一起去明白吗?看着他别让他卷着咱们的钱跑了!”

    “啊?我?”格兰若吃惊之下,竟忘了反驳多美尼克对他的称呼。

    “我说多美尼克,”昆布不高兴地插言进来,“我怎么发现,你最近是越来越放肆了?别忘了咱俩谁才是头儿,告诉我,是谁?”

    “当然是你。所以你做的决定,我也没反对是不是?”多美尼克以退为进,“不过我们当下属的啊,最重要的就是拾遗补缺,你疏漏的事情,自然是我们来想,有什么不对吗?――如果头儿你觉得格兰若看不住他,那大可以换个人来看,反正,这里离码头也不是很远。”



………【第一百三十一章 惹祸精】………

    多美尼克这话说得相当不客气,就差没指着昆布的鼻子说,你要是再不满意,那咱们就一拍两散,回船上把所有的事情都公开了,看大伙儿到底支持谁?

    话说到这个份上,昆布即使恼怒也无可奈何,只好叹着气安抚罗文这边;不过罗文倒不觉着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毕竟那么大一笔钱,交到自己一个“外人”手里,换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放心。

    而且此时此刻,罗文大部分的精力也不在这上面。“还在想昨天晚上的女人?”见罗文沉默不语,多美尼克不由得撇嘴道,“瞧你那样……刚才是吓唬你的。野蛮人中,可没有什么贞洁的说法;甚至他们有时候,都会把自己的女人拿出来陪客人睡觉。”

    “有这种事?”

    尽管人类社会中,也未必就没有拿自己老婆勾引上司以图上位的事,但毕竟不具备代表性。

    “你那是少见多怪。”多美尼克道,“在他们那里,本来就有‘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说法。”

    罗文一想也是,毕竟越是严苛的环境,身强力壮能够赚钱养家的男人就越是精贵,相对的女人就越不值钱;留儿卖女的例子,他这些年来在贫民窟里也不知见了多少。

    “而且你想啊,那女人既然偷偷跑了,就说明她本人并不想张扬,只要你自己不傻到四处乱说,谁知道?”最后,已经“知道”了此事的多美尼克,还用一个大大的白眼做了结论。

    然而和多美尼克分析的不同,罗文刚刚踏出房门,旅店的瘦老板就满脸堆笑地迎上来了。

    “这是什么钱?”罗文接过那张比寻常白纸,厚了至少三倍的账单――显然这是用墨水写完后涂黑,又用白色水粉写第二遍然后涂白,周而复始也不知道多少次,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您昨天打烂的东西……”瘦老板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见罗文皱眉,又赶紧捅了捅与他同来的胖厨娘。

    和?瘦?瘦的老板比起来,这胖厨娘的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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