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仙儿撇撇嘴,一个小火球轰了过去,在老流氓的脚下爆起了一大团火花。薇仙在抿着嘴偷笑,这个聪明的半精灵小妞在地下城无聊的几十年中,除了每天跟小瘪三斗智斗勇之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学习如何使用魔法了。
无数的陷坑和绊马索被拉开,辽阔的大荒原上有着外人无法想像的陷阱数量——事实上这些东西都不是瑟雷恩的部队挖出来的,而是那些强盗打算来对付这里的部队而挖出来的。很可惜,每一次除了极为微量的伤亡之外,这些陷阱倒也没有起什么作用,现在倒是白白送了他们一个大便宜。
夏季的大荒原上不少沼泽陷坑已经干涸了,民兵们和奴隶全都静悄悄埋伏在了坑里面,有人连大气也不敢喘,有人目光淡漠。地精大师为了挣表现,早早就安置好了三十门火炮,几百发炮弹堆成了犹如小山一般的高度。在这一点上老流氓倒是有点后悔,如果自己不去搞破坏的话,炮弹起码还能剩下上千发。
百慧灵扇动着翅膀在天空上飞来飞去,自打第一声猛犸头骨号角响起之后她就开始到处乱窜了,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准备工作都作好了,该战斗的到了位置,该偷袭的隐藏了身形,该使用魔法轰炸的手里都发到了一块品质比较高的魔法水晶。这一仗打的就是气势,输钱输米不能输气势——特别是在以少战多这样极为特殊的条件下,这又显得特别的重要。
凌云一个人提着一把将近二十米长的铡刀站在来往军队必经的道路上。冥海在他后面两米左右翻找着自己的芥子空间,乱七八糟的东西放了一地。再后面几十米的地方是蛟龙的媚魔军团,也许只有这群美女无所谓的打闹声才能让人们的神经放松一些。
参仙老怪坐在地下,看着地面上一棵被夏季的劲风刮得摇摇欲坠的狗尾巴草感叹:“生世多磨难,命危如晨露啊。。。。。。”
“话说回来,我的浮城呢?你们几个家伙把我的浮城弄到哪去了?”老流氓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你们不会给我扔了吧?我的确是说过要以平凡人的方式去战斗,你们不会以为我不要浮城就把它扔到什么地方去了吧?现在在哪呢?快给我找出来。”
“那东西啊,早上你儿子拜托我们几个把它搬到了后面去了。”冥海抓了抓脑袋想道:“他也没有跟我们说为什么,不过是你的儿子,姑且就帮帮他。”
一说到凌霄同学,老流氓又想起来了,这个小瘪三早上说得热闹无比,怎么一开打就不见人影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个孬种,应该不是躲到那个安全的地方去了吧?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这样的儿子早杀早干净,他可不希望以后留给人一些话柄。星翰士兵的作风就犹如他们的领主一般强悍,这点是大家公认的。如果领主大人的儿子是个孬种的话,这就不太好说了。
“那小瘪三呢?不是跑了吧?”老流氓有点紧张,生怕听到这个答案,“他去哪里了?”
“不知道,刚刚我看到他带着无涯不知道去哪里了。”冥海撇了撇嘴说道:“我看无涯的样子挺兴奋的,不知道是去干什么了。有他一起跟着,我想应该是不会跑的。”
参仙老怪闭着眼睛,一边感应情况一边向领主大人汇报。暗精灵哨兵也不时候跌跌撞撞地不时将她在高处观察到的消息反馈给领主大人。
“有多少人朝这边来了?全是骑兵么?”凌云摸了摸下巴,他也学着参仙一样闭上了眼睛装深沉。“这一次来的人估计不少。等下你们悠着点,能不杀则不杀。要记住我们始终不是无劫无量的。”
“前辈,你以前杀过人吗?”对于这一点,冥海很是感兴趣,并且也是和他息息相关的——这个家伙在第一天就屠杀了起码有将近一万多普通的红月帝国士兵,是一个真正的战争狂人。据说他以前曾经在军营里混过,大小还混了一个不小的官职,天知道这么一个混身杀气的家伙是什么修炼成仙的。据他的好朋友无涯透露,这个家伙上天的时候不仅仅没被天劫狠狠的招呼,而且竟然就只劈了两三道下来,然后这家伙左闪右躲了一下之后,竟然就羽化成仙了——当时赶来帮忙的无涯眼睛都看红了,你说一个在军队里杀孽无数的家伙,竟然就让他这么躲过了天劫,这还有天理么!?
不仅仅是无涯看红了眼,他带来一帮子准备帮忙的家伙也看红了眼——大家都知道这个家伙杀孽重,本来以为他的天劫必定是狠毒无比的,谁知道竟然只是象征性的朝下落了几道不痛不养的闪电,就如此放过了这个家伙,这怎么能让人想得通。
所以,当时几三个仙人都没有出手,充其量就是放了一个仙雷,还是三人联合的。冥海却去了,他是没有遭到天劫虐待过的家伙,不能同日而语。
“嘿嘿,人倒是杀了不少。算起来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老流氓回忆了一下大荒原屠杀案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是在想,你杀人怎么不会有天劫呢。。。。。。”冥海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这里面一定要什么名堂才对。”
几个人朝他投去了看傻B才有的眼神。
遥远的地平线上总算远远地走来了几骑人马,一片大旗在凌晨的劲风中迎风招展着,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等待是漫长的,老流氓脖子都望长了。
一曲楚歌柔肠断 三百九十八 贼喊捉贼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8…8 9:00:00 本章字数:3552
回忆起这场战争,很多能够在瑟雷恩居民记忆中出现的情况是这么描绘的:那场面,那气势,红旗招展是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挤得是水泄不通。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人根本看不到头。只听见无数骂娘的声音,你踩了我的脚,我撞了你的腰。
传说这一场面在若干年后被两位伟大的游吟诗人改变成了著名的搞笑剧《昨天今天明天》,在一堂名为“春天的晚上”,由若干傻B导演主持,由若干傻B演员参加的号称屎上最烂的联欢节目晚会上播出。并且有瑟雷恩的居民去起诉他们侵权——这联欢晚会不是瑟雷恩的保留节目么。。。。。。
扯远了,回归话题。
老流氓领着几个打手站在前面,等待着着批军队的头领过来对话。这是两军交战的惯例,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这些古老的惯例也只有仅仅一条,也就是这两军交战前将军出来对骂的习惯——也许大家都是文明人了,一见面就干架总是不好的。文明人有文明人的处理方式,比如说我今天要攻打你的领土,两个将军或者首领先出来对对话,如果有一方在骂娘的阶段上软了下去,感觉天气阴暗了,被神抛弃了,敌人太强大了或者是根本没有信心的时候,可以投降。
这样的投降方式有几种好处,首先是投降之后可以保全性命,第二则是不会受到什么拷打——虐待俘虏也是瑟雷恩战争条例上明文禁止的。
很显然,今天这一批人马是不会投降的,按照暗精灵哨兵的说法,人山人海简直就望不到头!粗略估计不下五万人。要启动如此庞大的军队,后勤给养,武器装备,随军的厨师、铁匠、治疗师、牧师等等就是一笔极为庞大的开销。如果就被人家两句话恐吓回去了,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大笔金钱么?看得出来,这批人今天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将瑟雷恩从坎纳斯的地图上抹掉。
更显然的是,凌云肯定也不会投降的。后面有几个美女看着,有儿子等着,旁边还站了几个打手——虽然人数没有对方这么多,或者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可是咱拼的是质量,一个维京武士干掉十个人类士兵足足有余吧?只要不遇到重骑兵团的冲锋,他们的屠杀效率还会增加。
“看来这里和我们的战争习惯倒是很像。”冥海看出了端倪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在我的家乡,我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也这样,两军都不直接干,而是首先派出两个谈判专家互相骂娘,到一方骂输了之后,再派出两名武将对打,如果哪一方打输了,他们的士气必定大减,就趁这个时候突袭是最好不过的了。”
“战争都是有法可依的。”蛟龙在后面毛遂自荐说道:“如果等一下要单挑的话,我觉得派我出去很合适,大家有意见没有?”
“你合适个屁,你这不知轻重的家伙,一爪子能怕人脑袋拍成稀泥。”参仙睁开了眼睛说道:“你肯定是不合适的,好像他们这里两军交战之前是不开杀戒的,即便是打也只能打输,不然会遭到整个大陆的唾弃。派你上去,还没等一个回合下来人家的脑袋就变成西瓜了。”
“你怎么知道不杀?打仗难道还不能杀人吗?”蛟龙表情极度不屑:“我知道了,你不想让我去,敢情是你想自己去吧?你这个该死的老桃子,你看我哪天把你生吃了。”
“吃,我看你能不能吃的到。”参仙接着转过头来对着凌云说道:“对方出来了两个人,我猜应该是对方的将领才对。”
撇来了打架狂蛟龙不谈,这里还有一个战争狂人——冥海早就跃跃欲试了,单挑这样的事情他可是好几万年都没有做过了。以前带领部队砍人的时候倒是跟人家单挑过,可惜那时候他已经非常凶猛了,常常是对手不到几个会合就被砍下马来,所以经常都是精力过剩得不到发泄。
这下好了,一来就有仗打,完全是合乎他的心意了。这个超级打手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把剑来——看上去也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一类的东西。不到一米长的剑身完全是标准的剑士配备的武器,可刺可砍,威力倒是不小,只不过那上面锈迹斑驳的犹如在地下埋了几十年一般,走近了看知道它是一柄或者拥有了光辉过去的大剑,远一点看完全是一根烧火棍。
两名红月帝国的将军越走越近,已经在地平线上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脱队而出的身影了。两个人都是手持长兵器的家伙。一般正规战场上的将军们都喜欢用这种距离长,杀伤力大的东西。除开那些雇佣兵投身或者是本来习武的家伙之外,长兵器是战场上的不二之选。
两个人来得很快,不一会已经来到了地精实验室的废墟前面。两个人都是穿着火红色的铠甲,头上带着一顶插满了鲜花的头盔,留着小胡子,脸上用颜料涂抹得乱七八糟,背后还插着几面旗帜,一副倒霉的瘪三像。
“这俩家伙是什么来头?唱戏的?”冥海瞪着眼睛看着这两个扮相夸张的家伙惊讶,“我记得以前在我的家乡,曾经看到过这种扮相的家伙,他们一般都是成群成群的出现,人们称他们为唱戏的。唱戏的一般分为男女,一般分为武旦和花旦,一般分为。。。。。。扯远了。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唱戏的还是来打仗呢?”
老流氓此时看着也眼熟,都是炎黄大陆出来的,谁没有听过唱戏啊。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绝对不是唱戏的,一个戏班子再牛,也不可能将舞台搭到这里,而且还叫上了那么多。。。。。。姑且算是临时演员的家伙,这一比投资下来可是不小的。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唱戏的肯定不会在这里出现。来打仗的?看也不像,可没有听说过什么地方的人有如此搞笑的扮相啊。。。。。。
“你是。。。。。。你是个演员吗?”老流氓提着将近二十米的铡刀朝前走了几步问道:“请问两位。。。。。。。这个朋友,来到我的领土有何贵干?今天我们这里有一场战争,如果你们几位不希望被误伤的话,还是绕道走吧。如果是唱戏的,请在今天晚上的时候再一次路过。我们的庆功宴也许能够请你们几位来几嗓子。”
“你就是星翰的强盗头目吧,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这位元帅纠正了老流氓的说法,并且朝前走了两步,一袭大红色的披风随之展开——单看外表的确有点夸张,这里面就有点内涵了。他穿着一副自己DIY的盔甲,护胸看上去就是一轮红色的明月,这跟护胸镜有异曲同工之处。
可惜的是,这护胸镜几乎已经要退役了——边缘残留着被重锤撞击后留下的瘪坑和裂纹,他背后插着四面旗帜,这旗帜倒是完好无损的,就是上面看不出画的是什么。这幅图案有点抽象,让老流氓翻着白眼打量了半天,才总算看出了一点内涵。
“看样子,真的就是红月帝国的军人吧?”冥海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骑士问道。“怎么现在炎黄大陆上流行用小丑来做元帅吗?你们的国王在哪里?你这样都能混出个元帅来当当,那我岂不是可以做你们统领了?”
“阁下,我再纠正一次,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不是你说的什么小丑。若是你再侮辱我的身份的话,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小丑再次纠正了刘震撼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