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哥你是想让他给我当‘御厨’对吗?没问题,我一定好好当个美食家。”
“……”其实他是想让慕景希学学做菜,整天玩泥巴真的不行。
后来呢,慕景希的确爱上了做菜,不过呢,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
那段时间小孩子之间流行一种玩具,迷你小锅迷你锅铲,各式各样的迷你餐具组合而成,是为了丰富小孩子们的过家家游戏。
但慕景希却玩起了真的。
找了酒精灯给迷你锅加热,里面煮了一小把米,米终于熬成了粥,用瓶盖大小的碗装上。
在慕景希‘盛饭’的时候,叶慕景已经捧着莎士比亚戏剧选集溜了,单纯的九哥则一直站在慕景希身边。
“接……接下来干吗?”
刚到z国,他的普通话不太好,说话还有些结巴,慕景希倒是轻车熟路,媚眼一挤,骂了一句,“死鬼。”
后来又换了很多称呼,比如演鬼子进村时的‘俺们家那口子’,再比如压寨夫人那一出里的‘当家的’,甚至还有‘老不死的’……
那段时间九哥词汇量不足,完全不懂慕景希在折腾什么,他只默默当个小配角。
让他觉得开心的是,换来换去,换不掉的是两人‘夫妻关系’。虽然慕景希脑子不在正常人的水平上,但脸蛋绝对是他见过的女性中最美的。
这样的媳妇儿……仔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那时候他最爱的歌词是: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
小小的手牵小小的人,守著小小的永恒。
但永恒对慕景希来说,实在太远。
十二岁那年,她迷上了金庸,没日没夜地啃武侠小说,嘴里念叨着的,要么是倚天剑屠龙刀,要么就是葵花宝典蛤蟆功。
一个深夜,慕景希背着床单裹成的行李包,提着十元钱三把的玩具剑爬上了九哥的床。
“九哥,我们去闯荡江湖吧。”
然后他背着她的床单行李包,带着她在街口的自动银行睡了一宿,闯荡江湖的豪言壮志,死在了手臂上被蚊子咬出来的红疙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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