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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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上的神-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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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这种的进攻方面的战术,他们多多少少也是演示了五种以上,平均每天都会有一套新的战术能教给林翰中学的人。除了进攻有战术外,叶志杰他还会不少防守的战术,例如针对宁晨的进攻习惯,他也有专门设置过一套名叫“宁晨规则”的战术,可是他当然不会傻到把这个战术公布于世,而是选择把它深深地埋藏在自己的心中。

    这些天里,最开心的莫不是汪洋这些曾经是莲丰队一员的学生,他们感觉仿佛是回到了过去的日子,终于又可以和队友们一起打球了。

    另一方面,看过莲丰队和初一1班上次的比赛后,初三的年级冠军得主初三9班正式向莲丰队挑战,时间就定在这个星期的礼拜六下午,也是跟之前与初二3班比赛的时间一样。

    在双方刻苦地备战中,很快礼拜六就到了,虽然学校已经放学,但得知这场比赛的学生们还是有不少选择留在学校里观看,他们都希望初三9班的篮球队能够为整个林翰中学争口气,千万别再输给这些“童子军”。

    因为何其正已经为莲丰队的众人买了14张公车的月票,所以加上叶志杰和徐健华,他们球队所有人在一个月内都是可以任坐公车而不用付钱的。

    由于这半个月里学校的门卫叔叔经常会见到这群孩子进来打球,因此他们都在他的眼里变成了熟面孔,一见到宁晨等人穿好装备又来了,他没有半点拦阻,马上拉开大铁门让他们进去了。

    来到比赛场地,这一次举行比赛的球场并非是食堂的那个,而是换成了邻近初三年级的教学楼那边的一个球场,经过几天的相处,莲丰队的成员和初三9班的这些球员都算是认识了。

    没有过多废话,双方见过面后就立刻做起了各种热身运动,十分钟后,比赛正式开始。初三9班不愧是年级的冠军,比赛刚进行不长时间,莲丰队已经是被对方压得死死的,由此可见,初三的球队比起初二的球队还是厉害不少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9班这几天里有在他们身上学过不少的战术,讽刺的是,人家正好又把这些战术全用来招呼自己。

    上半场进行到15分钟左右时,让众人最不想看到的事情发生了,宁晨在一次突破上篮,与9班的中锋刘明铭碰撞的过程中,下地时一个站不稳就不小心给扭伤了右脚脚踝,当时他脱掉袜子时,众人看到他那肿得像个大包的脚踝都不由惊住了,因此,比赛不得不暂停。

    在队友们扶着走下了球场,宁晨不甘地望向分数牌上的数字,30:36,自己一方正落后着。

    这时,叶志杰在他的旁边关切地问道:“小晨,很痛吗?”

    宁晨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包括叶志杰在内,所有人都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

    “别逞强了,剩下的比赛就交给你的队友们吧。”

    叶志杰想来想去都认为宁晨是在死撑,但后者接下来所说的话和所做事却否定了他的猜想。

    “老师,我不痛,我还可以比赛。”

    说完,宁晨突然站了起来,然后他竟然快速地来回跑了两圈,那个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像扭伤的人能做到的,就算是死撑这也实在是演得太*真了。

    一分钟前,宁晨的脑海里。

    “乔丹先生,立刻为我动用一点‘能精’来治疗我的脚伤。”

    “宁晨,你真的决定就这样浪费一点‘能精’?要知道这场比赛的胜负并不能为你带来任何‘能精’奖励的。”

    智能乔丹的话丝毫没有动摇宁晨的决定,他连忙在心中回道:“我主意已决,乔丹先生,我这样做其实并不只是为了想赢得这场比赛,而是因为我实在不想忍受在未来的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甚至是一个月内都不能打篮球,来吧,请为我回复。”

    半响之后,它晨的脑海中才传来智能乔丹淡淡地回话:“好吧,我立刻为你治疗。”

    话音刚落,宁晨就感觉到自己的右脚脚踝处传来了一股暖意,随后,他又发现之前疼痛万分的地方如今居然全好了,甚至还有一种比扭伤前来得更舒服的错觉。

    因此,刚刚宁晨所展示的快跑并不是他在死撑,而是他确实已经不痛了。最终,叶志杰在他之后几次的证明中,还是准许了让他继续上场比赛,可前提是当他一感觉到哪怕一丝的疼痛就马上需要下场去休息。

    见到宁晨能够回到球场上,身为裁判员的何其正立刻响哨表示比赛继续进行。接下来的比赛中,宁晨用行动再一次证明了自己是真的没事,全场比赛他共得到51分,占据了莲丰队总得分的四分之三,但遗憾的是,他们依旧还是没能赢得最后的胜利,最终68:78,以十分之差输掉了比赛,这也是他们这一年多所尝到的第一场败仗。历史上有人曾经说过:“失败乃成功之母!”这说得很对,如果莲丰队在成长的道路上一直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哪怕一次的失败,这只会养成他们自大和骄傲等不好的个性,所以说,失败也算是一种锻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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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们是团队
    缓缓睁开眼睛,天还没亮宁晨已经是从睡梦中醒转了过来,昨天的比赛他其实一直在耿耿于怀,以致于就算在梦境里也是训练得不太集中,虽然在人前他努力地装做没事的样子,但失败的滋味真的不太好受。

    一个人的能力越大,那他所背负的责任往往就越大,宁晨现在或许正好如此,有一点连他自己都是想不通的,前辈子,他的性格是忠厚、谦虚,而这一辈子他却感觉完全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变得自大、傲慢,只会顾及自己的感受。

    想到这里,宁晨用力掀开被子,然后立刻从暖暖的被窝里跳了出来,迅速地穿好衣服就去洗手间去刷牙、洗脸了。

    由于天色还早,所以宁海波和谢月清此时都是还没有起床的,这两夫妻因为一起上过高中,在当时他们也算是有点文化的人了,因此两人早早已是脱离了耕田的生活,现如今各自都找到了一份工作。

    先说谢月清,她凭借着读书时练就的一身算数本事,终于在一间大型的外贸工厂里面试了一份出纳的工作,月薪非常可观,居然接近100块。

    而宁海波他找到的却是在一间叫做“耐克”的体育用品店的销售员工作,可能是受到儿子的影响吧?如今的他深爱篮球的程度是越来越强了,虽然这个时候国内的“耐克”店规模都只有很小,但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那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况且这份工作的月薪也是有60多块的,比起八十年代末国内的工人每个月的平均收入要高上不少了。

    因为宁海波和谢月清正式踏进“上班族”的行列,所以他们也不用像过去那样每天都急着早早起床去田地里工作了。正在两人还躲在被窝里睡懒觉的当头,宁晨已经是穿着一身单薄的儿童运动服静静地出了门。

    出于儿子的早熟,又加上宁晨平时习惯了早出晚归,所以如今宁海波他们已经是把家里的钥匙都给了他,让他可以自出自入,就像现在这样,他们的儿子又出去了。

    而宁晨到底是去了哪里?没错,他还是像过往一样天蒙蒙亮就出去跑步了,不过今天却有些特殊,因为今天是星期天,他以前是很早开始晨跑,可那都是星期一到星期五这五天,原因就是他要赶着早早跑完,然后再回家洗澡去上学。

    日出刚过,行人道上静悄悄的,宁晨矮小的身影刚出现了一会儿,然后很快又远去了,十分钟、二十分钟……时间眨眼间的工夫就过去了一个小时,但他还是不知疲倦地在继续跑着,好像是想借此来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般。

    温暖的阳光照射下,宁晨身上的汗水闪闪发亮的,到了现在,路上已是逐渐出现了一些行人与车辆,跑了一个多小时,他都已出了w镇,来到邻近的广成镇。

    在宁晨想找个地方休息片刻时,两个他熟悉的身影竟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们正是杜志豪和李剑锋。原来两人也是一大早出来晨跑,现在正好是碰到了他。

    此时,杜志豪他们也是看见了宁晨,两人先是呆了一会,然后转而欣喜地向他这边跑了过来。

    “小晨,你也这么早就出来跑步吗?”

    杜志豪的话音未落,没等宁晨回答,旁边的李剑锋就微笑道:“阿豪,你这不是废话吗?看小晨的这一身打扮就知道是在跑步啊!我只是有点好奇,你不是莲丰村的吗?这里离你那起码有六、七公里以上,你是怎么跑来的?就算能,那你到底要多早起床就开始跑了?”

    与两人的偶遇也是有些出乎宁晨的意料,先不说他们家离这里都不近,而且现在还这么早,看样子他们也都不比自己晚多少就开始跑了。

    宁晨摆了摆手,接着回答道:“这不算什么,我平时经常也是这样跑的,反而是你们,我真没想到你们也是愿意大冷天早早起床出来跑步。”

    宁晨的话大大刺激了杜志豪和李剑锋,原来~原来小晨他也是一直有出来跑步的,以前他们两人一直都是认为前者的优秀全是依赖自己的惊人天赋所致,可没想到这却是错误的,人家不只有付出努力,而且还远远超出自己的想像。

    “小晨,我们和汪洋这些从莲丰小学毕业的全体球队成员,每逢周日放假都会一早出来跑步的,除了锻炼身体外,我们也可以顺道到广成镇的篮球场去玩一下,大城镇就是不同,那里爱打篮球的人可多了,每次我不到七点经过本镇的球场,那里定然会有不少人正在打着篮球。”

    李剑锋擦拭着脸上的汗水,满脸喜悦地为宁晨作解释,一旁的杜志豪也是抢着说道:“来来来,小晨,我们这就带你去,汪洋他们应该也很快到的。”

    一边说着,杜志豪一边拉着宁晨往目的地的方向走去。

    广成镇的某个篮球场上,如李剑锋刚才所说的一般,此时这里已是来了不少人,其中一边的场上还在进行着三对三的比赛。

    远远望去,眼利的宁晨又发现了熟悉面孔,他只见汪洋正蹲在场外的篮球架下,很认真地观看着比赛的进程。

    “阿洋!这么早呀?你看我们这次带了谁来?”

    杜志豪的一声叫喊把汪洋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本是一脸忧怨的他在看到两人中间的宁晨时,他瞬间就把自己刚刚不良的情绪给抛之脑后了。

    “小晨,你怎么也来了?”

    虽然疑问,但从汪洋欣喜的面容中,任谁都可以看得出他为宁晨的到来是多么地兴奋。在交谈了一会后,他总算是把三人偶遇的经过给搞了清楚,随后,他看了看场上比赛的六人,又看了看宁晨,感叹一声提议道:“小晨,好久没和你同队打球了,有没有兴趣与我们组队教训一下上面的大人们?”

    汪洋期待的目光注视下,宁晨微微点头同意道:“好吧!其实我也是憋得厉害!”

    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汪洋微笑地向着场上的众人大喊道:“各位,我们想加一队,可以吗?”

    听到汪洋的叫喊声,正打得激烈的几名男青年爽朗地答应道:“哈哈!还用问?都尽管来,我们也不是第一次玩了。”

    等了一会儿,终于轮到宁晨他们上场了,由于是三打三,所以他们四人中有一个人不能上场,最后,在李剑锋主动的相让下,出场的三人确定了,正是宁晨、汪洋和杜志豪。

    看到与自己比赛的人中有一个生面孔,而且很明显还是一个小孩子来,场上的青年们立刻笑话了起来:“哦,又来多了一个没戒奶的小娃娃?让叔叔好好教教你打篮球吧。”

    五分钟后,之前说话的青年灰头土脸地走下了场,他们现在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因为刚才他们正是被自己说没戒奶的小娃娃连进了五个球给败下阵来。

    又连续赢了几场后,宁晨他们终究是确立了此个场地的霸主地位,场上场下所有人都开始注意到那个矮小的孩子的厉害程度,不由连连惊叹。

    “真爽,小晨,我很长时间没有打得这么爽了,我们这才是真正的团队,对吧?”

    回家的路途中,汪洋高兴地对着宁晨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感觉是在暗示着什么似的。

    “对,我们本来就是一个团队,现在依旧没变。”

    宁晨何尝听不出汪洋的话中意思,他这是在暗示自己还是莲丰队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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