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神的宝藏(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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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神的宝藏(网络版)-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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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闪闪镇的每条街道上都有一家或几家旅店。可是现在,所有的旅店门前都挂着“客满”的牌子。
   
   旅店的房间都被前去保护公主的骑士们塞满了。某间旅店的老板娘告诉她:“连马厩里都睡着人。”
   
   老板娘同情地说:“对不起啊,小哥,我们这里已经没有空余的地方了。拐角那边还有一家旅店,不然你去那里……”话未说完,街道上突然响起嘈杂的马蹄声。
   
   “让开道路!”
   
   “所有店铺打开大门,接受检查!”
   
   她打了个寒战,是国王的卫队!火光下,骑在最前方马上的,正是唐多!
   
   她的心砰砰跳起来,正在此时,突然有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拉进旅馆内。
   
   她吃了一惊,下意识挣扎,看到了熟悉的黑色衣袖。衣袖的主人全身裹在黑色的斗篷中,她的耳边低低响起一个声音:“别怕,跟我来。”
   
   门前的老板娘张了张嘴,双目对上两道冰冷的视线,大脑中顿时一片恍惚。待清醒过来时,面前什么都没有。
   
   刚刚是不是发生过什么?
   
   好像没有……
   
   老板娘揉着额头。尚未等她回过神,明亮的火把已经进入门内,王家卫队的肩章在火光中熠熠生辉。
   
   “从今天早上到刚才,你的店里有没有来过奇怪的人?”
   
   老板娘摇摇头:“没有。”
   
   没有,应该是没有吧……
   
   为首的棕发男子掏出两张画像:“有没有见到过一个这样打扮的少年?”
   
   一张画像上的人穿着黑色的斗篷,头戴风帽。斗篷下是贵族少年的服饰。
   
   另一张似乎和第一张上是同一个人,只是斗篷摘了下来,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垂在腰间,秀美的脸庞好像明艳的花朵。
   
   老板娘看着第一张画像,心中好像被触动了一下,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仍是一片茫然。
   
   她迷茫地摇摇头:“……没有……”
   
   棕发男子犀利地盯着她,一挥手:“搜!”
             
 作者有话要说:呃,再贴一章,因为这里改不了文章属性,先说一下,这篇文是给杂志写的杂志稿,所以属性非耽美,微傻,我真的不擅长写西方奇幻文,各位大人慎入……
 
 
 
 
 ☆、03。奇怪的少年
 
   黑斗篷拉着她跑上楼梯,在二楼最尽头的一间房门处停下,推开门。
   
   门内的床铺上,一个骑士正翘着腿喝酒,看见他们愣了一下,正要开口骂什么人竟敢乱闯老子的房间,双目突然对上两道冰冷的视线。
   
   脑中顿时一片茫然,耳边一个低低的声音说:“出去。”
   
   他在恍惚中点了点头,茫然地走到窗边,推开窗,扑通跳了下去。
   
   窗户下房正是被改造成临时住所的马厩,骑士掉到棚屋边,竟然毫发无伤,双腿自动走进棚屋中,屋内的人都在赌牌喝酒,没人注意他。他双眼直勾勾地走到墙角出,抱过一束稻草盖在身上,呼呼地睡了。
   
   房间内,裹在黑斗篷中的人反插上房门,关上窗子。
   
   她颤抖地低声问:“你想做什么?”刚刚的一切告诉她,眼前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你会使用迷魂法,你是教会的人吗?”
   
   黑斗篷转过身:“迷、魂、法?”
   
   他的声音很年轻,带着少年特有的清澈,吐字生涩而缓慢,好像这个词他第一次听说一样。
   
   “搜!不要放过任何一间!”
   
   马靴踩踏地板和敲打房门的声音响起,她再度惊慌起来。黑斗篷一把抓住她,将她塞进墙角的衣柜内。
   
   砰,房门在衣柜门合拢的瞬间被踹开。卫兵们涌进屋内,见到披着黑斗篷的身影,不由都眼前一亮。
   
   “队长,人在这里!”
   
   她透过衣柜的缝隙,只见黑斗篷一动不动地站着。唐多从卫兵堆中缓缓走出,在黑斗篷面前站定。
   
   “我们是王室卫队,奉命追查一名逃犯,请阁下摘下你的斗篷。”
   
   黑斗篷沉默,不动也不说话。
   
   唐多的神色严峻起来,皱起眉:“请阁下摘下你的斗篷。”
   
   黑斗篷依然如岩石般沉默。
   
   唐多冷冷地说:“那就只好得罪了。”电光火石般伸出手,刷拉,黑色的斗篷被扯开,所有人都怔了怔。
   
   黑斗篷中的,竟然是一个黑漆漆的少年。他的头发和双眸都是罕见的纯黑色,身上的衣服也是漆黑的。只有皮肤异常白皙。
   
   他看起来至多只有十六七岁,面孔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异常精致,又不同于精灵那种宛如梦幻的华美,而是带着一股冷冰冰的气息,好像一尊无可挑剔的完美雕像。
   
   他身周包裹着暗夜般的气氛,在他露出真面目的刹那,屋内充满了浓重的寒意和压迫。
   
   这个少年,来历不寻常。
   
   唐多卫队长在阴寒的压迫感中打量着少年看似简单却充满高贵的衣装,猜想,这或许是一位前来保护玫兰妮公主的,身份高贵的王子吧。
   
   “保护玫兰妮公主”的念头让他的心紧缩地刺痛起来,他恭敬地弯下腰:“抱歉,是我们唐突了,请阁下不要介意。”
   
   少年依然一言不发地一动不动。
   
   唐多的目光从墙角的衣柜处掠过:“那么,我们先告辞了。”带着卫兵们离去。
   
   待喧嚣声回复宁静,她才从衣柜中钻出来。
   
   “呃,谢谢你啊,对不起,一开始我误会你别有居心了。”
   
   少年漆黑的双眸在望着她时蓦然变得明亮起来,闪动着某种莫名的光彩。
   
   好像……好像她的小狗多多想要吃的东西时,望着她的眼神一样。
   
   “不、用、客、气。”他吐字依然很生涩,忽然说,“肯肯。”
   
   “啊?”她有些莫名。
   
   “肯肯。”他指着自己,“我,肯肯。”
   
   她再怔了片刻:“难道……你叫肯肯?”
   
   他的脸上浮起多多得到食物后那种快乐的表情,点头:“对,叫我,肯肯。”
   
   肯肯,这名字……真诡异。哪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会叫这种名字呀。
   
   她有些冷汗,也指着自己,笑着说:“我叫敏妮。”
   
   少年微微侧头:“玫、兰、妮……”
   
   她吓了一跳,连忙说:“不是玫兰妮,是敏妮,敏妮!记住了吗?敏妮!”
   
   肯肯的神色中带着一点点困惑,而后缓慢地重复:“敏、妮……”
   
   她开心地笑起来:“对啦。”随手捏了捏少年的脸颊。
   
   捏完之后,她自己也吓了一跳。不知道为什么,她老感觉这个少年很像多多,情不自禁就做出了这个动作。
   
   她刚要道歉,少年却幸福地笑起来,好像被她摸了头的多多一样,突然凑到近前,啾地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她愣了片刻,脸轰地烧起来。
   
   可是,不知为什么,刚刚的这个吻,给她的感觉,好像多多在舔她的脸颊一样,并不讨厌。
   
   少年黑漆漆的眼睛继续亮闪闪地看着她,似乎刚才做出那个动作再平常不过。
   
   她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
   
   真是疯了。她竟觉得,这个少年……很可爱。
   
   母亲,我见到媳妇了,我和她相处很愉快。只是,她不让我喊她玫兰妮,只让我喊她敏妮。我期待能喊媳妇真名的那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嗯哪,再贴一章^^
 
 
 
 
 ☆、04。 精灵
 
   
   虽然王家卫队已经离开了,但金闪闪镇仍不宜久留。清晨,敏妮就和肯肯一起离开了小镇。
   
   肯肯从高老爹的店中买来了两匹马,两人骑在马上向洛库库平原的方向前行。
   
   太阳渐渐上移,金闪闪镇早已被远远抛到了身后,路过荒野的一条河边时,肯肯骑的那匹马突然一阵浑身颤抖,口吐白沫,摔倒在地。
   
   敏妮连忙勒住马,肯肯毫发无损地站在马旁,敏妮甚至没有看到他什么时候从马背上下来的。
   
   马在地上抽搐着。早在金闪闪镇中,这匹马就不太对劲,两眼无神,四蹄颤抖,牙齿咯咯地打着冷战。敏妮骑的这匹马拼命躲开它走。一路行来,她在前,肯肯在后,她的马一直跑得像被鬼追一样。
   
   敏妮曾关切地问过肯肯,是不是马匹有问题,需不需要回去换一下。
   
   肯肯给了她一个灿烂的笑容:“没事的,它只是不敢驮我。大概是怕生吧。”笑容非常真挚单纯。像多多在摇着尾巴。
   
   敏妮不由自主相信了他的说法。现在看到这匹抽搐的马,她后悔了:“早知道还是应该和老板换一下。现在该怎么办呢?”
   
   马边抽筋边吐白沫,她不懂医治马的方法,肯肯好像更不懂。
   
   肯肯认真地问:“你饿了吗?我们把它吃掉吧。” 一边说,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刀子。
   她吓了一跳,手里牵着的马嘶吼一声,两个前蹄高高扬起,挣脱缰绳,向着远方没命地奔去。
   地上那匹可怜的病马好像抽搐的更厉害了。
   
   肯肯的双眼眯了眯:“还是,我们先吃掉那个逃跑者?”
   
   一股怒火在她心里燃烧起来。这家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小鬼!
   
   她竖起眉毛,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一下:“喂,小鬼,你开玩笑的吧!小小年纪学什么野蛮人?我可没有吃马肉的习惯!把刀子收回去!”
   
   她取下水袋,来来回回到河边接水,倒在马的口中和身上。
   
   肯肯远远站在旁边看她奔波,表情盛满了做错事的委屈:“你不吃肉吗?”
   
   她恶狠狠地说:“吃,我最喜欢吃火腿和熏肉!但是我不会随随便便杀掉一只可怜的动物!”
   
   肯肯将刀子收进兜中,凑近她,黑眼睛亮亮的:“我知道了。敏妮,你真善良。”她刚要说话,脸颊上被什么软软的东西触碰,好像花瓣拂过,有些痒。
   
   “啾。”
   
   轰,敏妮的脸再度热起来,一把推开他:“小鬼,随便亲吻人是不礼貌的。”
   
   肯肯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我只亲敏妮。”
   
   她的脸快要起火了,抬手敲了他的额头一下:“不懂就别乱说话,小鬼!”
   
   她不知道肯肯的来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和自己同行。但直觉告诉她,肯肯没有恶意。她不由自主把他当成了一个弟弟或多多般的存在。
   
   “我已经有……”
   
   远远的草原上,忽然飘来一阵口哨声。
   
   一个优雅的男声温和地说:“请问,你能不能离他远一点呢?”
   
   这个声音被风送进她的耳朵,迷醉全身,她转头看去,只见银色长发的男子,牵着她那匹惊逃掉的马,缓缓向这边走来。
   
   男子有着让人赞叹的美丽容颜,双眸如同宁静的波尔瓦湖泊,他穿着银色的长袍,带着悠远山脉的气息。他的脸颊边,是一双尖尖的耳朵。
   
   他是一个精灵。
   
   在阿尔卡丹大陆,精灵是最高傲的种族。他们有着最美的容貌和最长的寿命。他们原本隐居在山林中,蔑视粗俗的人类和矮人。直到近几百年,才逐渐走出山林,与人族往来。
   
   精灵牵着马走到他们不远处,轻轻抚摸着马背,马儿早已没了刚才的狂躁,温顺地在他手上蹭蹭鼻子。
   
   他看向敏妮和肯肯的方向,浮起优雅的微笑:“你,能不能离那个可怜的孩子远一点呢?”
   
   敏妮向一旁让了让。精灵抬起手:“不,美丽的公主,你无需移动。”目光落在肯肯身上,“请你,站到那边去吧。这可怜的孩子要被你吓坏了。”
   
   精灵走到那匹躺在地上颤抖抽搐的病马跟前,蹲□,将右手按在马的身上,缓缓念诵古老的咒文。
   
   淡淡的白色光芒从他的手指尖冒出,扩散到整个马身,马儿渐渐停止了抽搐,在白光中站了起来。
   
   敏妮惊讶地用手掩住嘴,精灵轻轻抚摸着病马的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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