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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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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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忘记你们的,我的朋友,我真正的、史铎克渥斯家的朋友。‘忠诚是我的骄傲’,说得多好啊,我郑重承诺,事成之后,会给洛丽丝找个更好的丈夫。”凯特布莱克?“请记住,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晚宴剩下的就是甜酒、黄油甜菜、新烤的面包、药草烤梭子鱼与野猪肋骨一劳勃死后,瑟曦对野猪格外欣赏。心情愉快的她甚至原谅了法丽丝喋喋不休的奉承和巴尔曼的夸夸其谈。直到午夜,她才终于摆脱他们。巴尔曼爵士唯一干得漂亮的就是建议再来一壶酒,而太后欣然应允。我花在香料甜酒上一半的钱便足以雇无面者去杀波隆了,她迷迷糊糊地想。
  夜深了,儿子应当睡得香甜,瑟曦决定先去探望他再回房休息,结果吃惊地发现儿子正搂着三只黑猫睡觉。“它们打哪儿来的?”她质问在国王寝室门外守卫的马林·特兰爵士。
  “小王后给他的。其实她只想给他一只,但他无法决定自己最喜欢哪只,便把三只都要走了。”
  他至少这点比小乔出息,没捅什么解剖母猫的娄子,然而玛格丽幼稚的阴谋让她忍俊不禁,托曼太小,无法用亲吻勾引,便搜罗几只猫来讨好他?得了吧。不是黑猫就好了,在这座城堡里,黑猫代表着坏运气,雷加的小女儿便深受其祸。若非疯王用那疯狂的嘲弄得罪了我父亲,那本该是我的女儿。拒绝泰温公爵的女儿夺走泰温公爵的儿子,是伊里斯一生中最大的失误,最终,他为王太子迎娶了一位体弱多病、黑眼睛、平胸脯的多恩公主。
  过了这么多年,被拒绝的回忆依然是她的伤口。许多个夜晚,她梦见雷加王子坐在大厅里,用修长精致的手指演奏他的银弦古竖琴。世上还有他那么俊美的人儿吗?他不是凡人。他有古瓦雷利亚的血统,巨龙与诸神的血统。小时候,父亲许诺一定会让她嫁给雷加王子,当时她才六岁?七岁?“千万别说出口哦,孩子,”父亲谆谆叮嘱,脸上挂着瑟曦只见过那么一次的秘密微笑,“等陛下同意婚约后再庆祝。从现在开始,这是我俩之间的小秘密。”她把这话藏在心底,直到某天忍不住画了一幅画,画中的她骑在飞龙上,坐在雷加王子身后,双手紧紧环住他的胸膛。当詹姆追问时,她骗他说这是亚莉珊王后与杰赫里斯国王。
  直到十岁那年,她才亲眼见到她的王子,那是在父亲大人为欢迎伊里斯王西巡而特意举办的比武大会上。看台在兰尼斯港的城墙下搭起,平民们的欢呼一直传到凯岩城,声如雷霆。他们给我父亲的欢呼比给国王的响亮两倍,太后忆起,但给雷加王子的却又是我父亲大人的两倍。
  雷加·坦格利安年方十七,新晋当上骑士,参加长枪比武时,他在黄金锁甲外罩黑板甲,头盔上红、金与橙色的绸缎,犹如熊熊火焰。她的两位叔叔倒在他枪下,外加她父亲手下十几位最强的武士,全西境的精华,统统不敌。到了晚上,王子放下武器,拿起竖琴,他的歌谣让她热泪盈眶。当终于被引见给他时,瑟曦立刻为那双忧郁的紫眼淹没了。他受过伤,她心想,但结婚之后,我会好好待他,为他弥补心中的痛。在雷加身边,连她美丽的詹姆看起来也像个放牛娃。王子是我的丈夫啦,她幸福得头晕目眩,老国王去世后,我还会当上王后。比武会结束前,姑妈特意跑来祝贺她。“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哟,”吉娜夫人一边为她整理裙服,一边嘱咐,“你和雷加王子的婚约将在最后的宴会上宣布。”
  那是瑟曦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否则她也不会壮着胆子造访“蛤蟆”巫姬的帐篷。她这么做,其实只为了证明给简妮与梅拉雅看,母狮子什么都不怕。我是未来的王后,怕什么丑老太婆呢?然而那个预言却伴随了她一生。简妮在恐惧中尖叫着逃走,梅拉雅和我留了下来。我们让她尝到鲜血,然后嘲笑她愚蠢的话。那些无稽之谈。不管那老太婆怎么说,我明天就会成为雷加王子的妻子。父亲答应过我。泰温·兰尼斯特言出如金,决无反悔。
  然而等到比武大会结束的那一刻,她的笑容消失了。没有宴会,没有庆祝。只有冷冰冰的沉默,只有国王和首相之间恶狠狠的瞪视。后来,当伊里斯和他的儿子以及所有英勇的骑士都离开之后,小女孩泪眼汪汪地跑去找姑妈。“你父亲确实提出了婚约,”吉娜夫人告诉她,“但伊里斯断然拒绝。‘你是我最得力的仆人,泰温,’国王说,‘然而仆人和主子的继承人之间没道理结合。’擦干眼泪,亲爱的,你见过哭泣的狮子吗?你父亲会给你找个好男人,一个比雷加好得多的男人。”
  姑妈撒了谎,正如父亲让她失望,正如今天的詹姆也让她失望。父亲没找到好男人,他把劳勃塞给我,是他让巫姬的诅咒犹如毒花生根发芽。若遂诸神所愿,她嫁的是雷加王子,他决不会看那个小狼女第二眼的。雷加会成为国王,我会成为王后,我们的子孙将世代繁衍下去。
  她永远也不能宽恕劳勃杀了他。
  狮子是不宽恕敌人的,黑水河的波隆爵士很快就会明白了。


Chapter26 布蕾妮
  是海尔·亨特坚持要带上脑袋。“塔利会把它们插到城墙上。”他说。
  “我们没焦油,”布蕾妮指出,“肉会腐烂。留下它们吧。”行经阴森森的绿松林时,她不想提着被自己杀死的人的脑袋。
  亨特不肯依。他自行砍断死人的颈项,将三颗脑袋的头发扎到一起,挂在马鞍上。布蕾妮别无选择,只能尽量假装它们不存在,但有时候,尤其是晚上,她觉得死人的眼睛看着她的后背,还有一次梦见它们互相低语。
  他们原路返回。蟹爪半岛寒冷潮湿,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云,从没暖和过,甚至扎营时,也很难找到够多的干木头用来生火。
  等来到女泉城,一大群苍蝇已与他们如影随形,乌鸦吃掉了夏格维的眼睛,“猪崽”帕格和提蒙身上则爬满了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早就保持在前方一百码处骑行,以远离腐败的味道,只有海尔爵士顽固地声称自己不在乎。“埋了它们。”每次扎营过夜时,她都劝他,但亨特固执得要命。他是不是想向蓝道大人邀功,这三个都是他杀的?
  出于荣誉感,骑士没这么说。
  他和布蕾妮被带到慕顿家城堡的院子里见塔利。“结巴侍从扔了块石头,”他报告,“其余都是这使剑的妞儿干的。”三颗脑袋已交给士官,清洗干净,涂上焦油,插到城门上。
  “三个?”蓝道大人不大相信。
  “看她打斗的架势,你会相信她还能再杀三个。”
  “那你有没有找到史塔克家的女孩?”塔利问她。
  “没有,大人。”
  “宰了几只耗子,满意吗?”
  “不,大人。”
  “真可惜。好吧,你已经尝到鲜血的滋味,证明了你想证明的东西。是时候脱掉盔甲,穿回像样的衣服了。港口有船,其中一艘要去塔斯,我安排你搭乘。”
  “感谢大人,但不用了。”
  塔利大人的脸色表明,他恨不得将她的脑袋也拿枪插上,挂在女泉城门口,跟提蒙、帕格和夏格维做伴。“你打算继续这件蠢事?”
  “我要找到珊莎小姐。”
  “大人,请听我一言,”海尔爵士道,“我看到她跟血戏子们打斗,她比大多数男人强壮,动作更快——”
  “是那把剑快,”塔利打断他,“瓦雷利亚钢天性如此。比大多数男人强壮?没错,她是个怪胎,这点我不否认。”
  不管我做什么,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喜欢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许桑铎·克里冈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
  “克里冈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贝里·唐德利恩一伙。当然,也可能没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儿,我会立刻将其开膛破肚,教他死得惨不忍睹,但迄今为止,虽然吊死了几十个匪徒,我们却始终抓不到首领。克里冈、唐德利恩、红袍僧,现在还有那个‘石心夫人’……连我都抓不到,你怎么找呢?”
  “大人,我……”她没有答案,“我试试看。”
  “算了,去试吧。你有那封信,无须我的通行状,但我还是会给你一份。幸运的话,你唯一的麻烦是骑马骑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冈和他的狗群强暴完之后,他们也许会让你活下去。那时你可以怀着狗杂种游回塔斯。”
  布蕾妮不理会这些话。“请问大人,猎狗身边有多少人?”
  “六个,六十,六百,取决于问的是谁。”蓝道·塔利显然不想再搭理她,他转身准备离开。
  “假如我和我的侍从请求您安排住宿,直到—— ”
  “随你怎么请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
  海尔·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鉴,据我所知,这儿仍是慕顿大人的领地。”
  塔利恶狠狠瞪了骑士一眼。“慕顿懦弱得像蛆虫,别跟我提他。至于你,小姐,大家都说你父亲很优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儿子,有些人生女儿,这没办法,但只有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你这样的怪胎。无论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还坐镇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来。”
  言辞就像风,布蕾妮告诉自己。它无法伤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说:“遵命,大人。”但话未出口,塔利已经离开。她梦游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处去。
  海尔爵士跟着她。“城里有几家客栈。”
  她摇摇头,不想跟海尔·亨特说话。
  “你还记得臭鹅酒馆吗?”
  她的斗篷上仍有那里的臭味,“什么?”
  “明天正午在那里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猎狗,我找他谈谈。”
  “为什么?”
  “为什么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败,我能笑话他好几年。”
  女泉城确实有客栈,海尔爵士说得没错。但其中有些在历次劫掠中被焚毁,有待重建,保留下来的客栈里挤满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个遍,却找不到床铺。
  “爵士?小姐?”太阳快落山时,波德瑞克说,“这儿有船。船上有床位。吊床。或者架子床。”
  蓝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码头巡逻,密密麻麻,犹如爬满三个血戏子脑袋上的苍蝇,幸好他们的头目认得布蕾妮,挥手将她放行。本地渔民正将船系到岸边准备过夜,一边叫卖当天的渔获,但她的兴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风暴频繁的狭海中来往的船只。这样的船,码头里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号”的三桅船正解开绳索,准备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轮流询问剩下的船只。海鸥镇少女号的主人把布蕾妮当妓女,声明他的船不是窑子;伊班捕鲸船上的鱼叉手提出要买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态度好一些,她在破浪号上给波德瑞克买了个橘子,这艘平底货船刚从旧镇过来,途经泰洛西、潘托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鸥镇,”船长告诉她,“然后绕过五指半岛,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风暴不太恶劣的话。告诉你哦,我的破浪号一直很干净,老鼠没有其他船那么多,还有新鲜鸡蛋和刚搅拌出来的黄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吗?”
  “不。”现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
  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波德瑞克缓缓挪步,犹豫地说,“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说。爵士。珊莎夫人。”
  “他们烧了她的家。”
  “但她的神在那里。神不会死。”
  神不会死,女孩会。“提蒙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我认为猎狗的事他没撒谎。在确定女孩不在河间地之前,我们不能北上。继续找吧,还有船。”
  在码头东端,他们终于找到栖身之处,那是一艘被暴风雨严重损坏的划桨商船,名叫密尔之女号。她严重倾侧,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员,船主却没钱修整,因此很乐意从布蕾妮那儿赚几个小钱,让她和波德共享一间空舱。
  当晚他们睡得很不安稳。布蕾妮醒了三次。第一次是开始下雨时,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响,她以为机灵狄克要溜进来杀她——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实屋里什么也没有。躺在狭小黑暗的船舱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机灵狄克已经死了。等睡意渐渐来临,她又梦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们在她周围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剑狠狠地砍,将他们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将她团团围住……夏格维,提蒙,帕格,没错,还有蓝道·塔利,瓦格·霍特,红罗兰·克林顿……罗兰指间夹着一朵玫瑰。他将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地醒来,夜里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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