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杨晓以前听了不下二百遍,但却从来没有往心里去,此时再听,却是有一种别样的心思。那种望子成龙的心情,那种希望他以后过得好的心情。
“放心吧!妈!期中考试我一定要考进全班的前二十名!”杨晓向于秀芬保证道。
于秀芬虽然不太相信杨晓的发誓,但却知道此时不能打击的积极性,便连连点头:“男子汉大丈夫,你可要说到做到!”
“我一定说到做到,便像您当年从工厂走出来一样的努力!”杨晓崇拜的看了于秀芬一眼。
这是于秀芬最骄傲的事情,杨晓的姥爷于万田,曾经是白通市下面江临县的县长,而后又调任到了白通县的劳动局局长,但是他却从来为自己的子女安排过任何工作,是个绝对纯粹的老革命。
于秀芬少时便在江临县的戏曲学校读书,上了初中之后,又经历了下乡运动。返城之后,在白通县的电子仪器厂上班。当时担任是的冼工,是属于工人技师的一员。但生性好强的她,却不甘心这种生活。在生完杨晓之后,报名上了夜大。每天晚上都会学习到深夜三点左右,而后第二天还得起来上班。
就这样,在她不懈的努力下,终于考上了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夜大,而后又去省会春城脱产学习了一年之后。回来又经过一系列的努力,进入了市政府的市志办工作,后来又调任到党史研究室任副主任。
市志办和党史办虽然是市政中最平凡的两个部门,也没有任何实权。但是毕竟是事业编制,与工人编制不同,这也成了电子仪器厂的一个美谈。同时,也使得杨晓的家庭条件,在自己的同班中,属于中等偏上一点的水平。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杨晓家里因为不太穷。所以杨晓到了大学毕业之后的一段时间,也没有当起来家。
听到杨晓这么说,于秀芬的心里更加开心,任何一个父母都希望成为孩子的偶像。于秀芬当年的努力能够得到儿子的认可,这是她最大的骄傲。
“我也相信你能说到做到”于秀芬面带笑容的看着杨晓。
“妈,我以后中午不想回家吃饭了!”杨晓这才把第三件,也是最重要的事情说出来。
“说说原因?”
“学校中午有食堂,我吃完饭就可以去班级,如果有不会的东西可以问同学。而且,我也不想你每天中午下班之后,就得马上赶回家做饭。而后,呆不了多大一会,你就还得上班!”
“才做了一天饭,就不耐烦了呀!”于秀芬笑问道。
“哪有?”杨晓连连摆手。
“学校食堂的饭会有妈妈做的好吃吗?”于秀芬接着问道。
“当然没有了!妈妈做的饭最好吃!”杨晓拍马屁道。
“那就是了!”于秀芬回答道:“关于你早点去班级的事,全由你自己做主。你可以吃完饭就去学校!家离学校离的并不远!”
杨晓知道这是母亲的一番好意,但是他却有中午必须出去的理由,否则的话,他怎么去卖报纸!便争辩道:“妈,我们班很多同学都是矿上的,他们都在食堂吃饭的。我不想天天回家,想在学校呆一会,多认识一些同学!”
“多认识一些同学没有坏处!”看着杨晓有些焦急的样子,于秀芬的心里偷笑起来。她并不是不开明的母亲,儿子这么大了,必须有自己的朋友圈子。
她想了一下,才终于点了点头:“你打算要多少钱的伙食费呀!”
第7章 开始复习
“啊!”杨晓挠了挠头,绕了绕去,终于绕到了正题之中。
看到杨晓的样子,于秀芬憋不住的想乐:“一天两块钱够不够?”说到这里,她掏出了十块钱递给了杨晓。
那是在九十年代初,一天两块钱的伙食费足够用了,更别说还仅仅是一顿饭。便是在三年后,杨晓上大一的时候,学校食堂的酱牛肉,才不过一块四一份,而米饭更是一毛钱一两。
“能一个月一给吗?”杨晓试探道。
“为什么?”于秀芬立刻就严肃起来,不知道杨晓打算做什么,要这么多钱。
“妈!我不是想着省事吗?这样!”杨晓无奈道。
“我不怕费事!”于秀芬最后一语,彻底的打消了杨晓打算混到四十块钱的事情。
“可惜我是重生呀,若是以前的我,定然会趁着夜深人静时,去妈妈兜里再摸几十块钱!”杨晓自语道。
这事,他在前世可没有少做。为了买一些原版引进的磁带,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把手伸到父母的兜里。有一次,他摸的是母亲刚刚发下来奖金。他是从几张十元面值的人民币摸出来的一张,却没有想到那钱母亲是有数的。
第二天早上,便在杨晓上学之前,母亲想给他钱,结果一查钱少了。当时,她四处翻。只把杨晓吓得屁滚尿流,借着上学之机遁走。而中午回来时,母亲却什么也没有说。杨晓还庆幸过了一关,甚至还美滋滋的又从母亲手里接来了十元钱。
直到杨晓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再想起此事时才弄明白,原来母亲不是不知道他偷偷的拿钱。只是顾及他的自尊心,而没有指责他。而且更怕指责他之后,他不再偷拿自己钱,而去偷外面的钱。
每每思及此处,杨晓总是热泪涟涟,深为自己当年所做的事情而感到后悔万分。
达成了目标的一半之后,杨晓这才拿出来自己初三的化学书,冲母亲打了一个招呼之后,直奔学校而去。
到了学校之后,他并没有去自己的班级,而是先走到了一年四班。
门敞开着,里面有十几个学生就坐在课桌前学习。杨晓轻轻的敲了敲门,这才向门内张望去。
他只一眼,便看到了坐在门口的一个女生。而那个女生同样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是一个苹果脸的女生,脸上还带着一点红晕,同样梳着马尾。眉色略重,双眼灵动无比。上衣穿着一件浅绿色的套头小衫,胸前骄傲的挺立着,发育的极为成熟。让人看起来不由得砰然心动。
“刘冰!”杨晓只一看到那女孩的样子,便在脑海中立时反应出来她的名字。
这个女生虽然没有孙芳菲那般耀眼,但在学校也绝对是一个风云人物。人非但极为漂亮,而且家世极好,她的父亲到后来应当是本市副市长之类的职务。至于她为什么会来到局高中上学,没有在市二中上学,杨晓也不怎么回事。高考之后,她考上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之后,便留在了北京,进入了出入境管理局。
在前世,杨晓曾经与刘冰有过一次交集。当时,正好刚演完《泰囧》,公司组织去泰国旅游。杨晓去出入境管理局去办护照时,曾经遇到过她一次。当时,她已然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员了。
本来就漂亮的她,到了三十五六岁时,更加的丰膄。尤其是身上的那身警服,穿在她的身上,把她的身材衬托的格外养眼。
由于杨晓与陈明是死党,杨晓经常来四班找陈明,与刘冰打过几次照面。是以,刘冰很快的便认出了杨晓,更为了他的护照打了招呼。使得原本应当了一个月才会下来的护照,改为一周便到了杨晓的手里。
刘冰当时还留了杨晓的电话,也曾礼貌性的约过他一次。但是,杨晓为了维系他那可怜的自尊心,拒绝了刘冰。从此之后,便再也没有联系过。
杨晓心急找陈明,虽然看到了她,但是注意力却是根本没有放在她的身上,接着向内看去。
屋子里并不大,只有十几个人坐在那里,只扫视一眼,便能清楚的看到,陈明那厮,并不在里面。
“这厮哪去了,在宿舍打扑克吧!”杨晓心里反应道。
陈明的家以前和他家是邻居不假,但是现在两人却不是邻居。杨晓的父亲以前在机电厂工作,后来调到了医院,属于局下属的单位最好的一个,家里也从原来的平房,搬到了两室一厅,他家也就与陈明家离的比较远了。
中午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根本不够骑车往返家与学校之间,所以陈明与矿上来的学生一样,中午都在学校吃饭。所以他比杨晓更有机会与矿上的同学混熟。
“对不起,打扰了!”杨晓冲最前面的刘冰道了一句,这才转头向自己的班级。
“这个男孩子还挺懂礼貌!”听到了杨晓的话,刘冰笑了一笑。接着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眼前的书本上。
一回到班级,杨晓的目光立时就又集中到孙芳菲的身上。她正坐在那里温习功课,注意力全部集中到眼前的课本上,便好似一个剪影一般,极富美感。
他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轻轻的拉开了椅子。
椅子与水磨石地面磨擦,发出了极为轻微的磨擦声,惊动了孙芳菲。她抬起头看着杨晓,却是有点小吃惊。初中三年,她还从来没有看到杨晓会这么早的到过班级。
杨晓看着明净如玉的孙芳菲,心中多了一丝的感触,似这般优秀的女生,却不是将来哪位才有资格拥有。如果能够拥她入怀,也不负上天给他重生的这个机会。
他还记得上午时分的尴尬,没敢太多的打量孙芳菲,只是轻轻的坐在那里。打开了手里刚翻出来的化学书。
看到杨晓拿出来的是初三的化学书,孙芳菲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嘴角勾抹了一抹温柔的曲线。
“没办法,基础太差,只能从初三开始学了!”杨晓指了指化学书,自嘲道。
“还行,还不算无可救药!”孙芳菲心里暗自点了点头。
“你是我的老同学,如果我以后有什么不会的内容,可以请教你吗?”杨晓两世重生,自然懂得查言观色,他看孙芳菲的眼中稍带善意,便立刻打蛇随棍上。
“没问题!”孙芳菲点了点头。
“先谢谢了呀!”杨晓道了一句之后,这才自顾自的把目光集中到书本上。
这就叫做声东击西,欲擒故纵,七擒孟获。人人都说好女怕郎缠,但那是成熟的好女。现在的孙芳菲正处于最青涩的时候,对待她不能太热情,一但紧贴上她,她定会逃跑。但也不能放手,一放手,便再也追不回来了。
杨晓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没有基础的追求是打动不了孙芳菲的。身为全市第一的骄傲,如果被一个花钱进高中的学生给泡到手的话。恐怕学校的校长也会大发雷霆之怒,说不定会直接杀到医院,去找自己的父亲去理论。
“我要追上你的脚步,不管你如何的优秀,飞得多么高,风筝线定要掌握在我的手中!”杨晓心里暗自发誓,这才把翻开的第一页。
“化学物质,物理变化,纯净物,混合物!”
一个个的知识点,便好似一颗颗珍珠一般,出现在杨晓的面前。所有的内容,随着他的细心苦读,都出现在了脑海中。他的脑海中便好似一条线一般,把这些珍珠都牵了起来。
“好似不怎么难呀!”杨晓一边向后看着,心里却是有些苦恼。就这么简单的东西,他以前怎么就学不明白呢。、
随着一个又一个的学生进入了教室,教室也从寂静变得开始吵闹起来。在这个大班级中,最先熟悉起来的是住校的学生,同居在一起,便连对方的屁股上长了几个疙瘩都能看到,混的当然熟了。
若是以前的话,杨晓定然会兴奋的投入到人群中,与他们大肆的神侃一番。同时还会拔高声调,说一些自认为有趣的事情,以其引起孙芳菲的注意力。其间若是孙芳菲抬头看他一眼的话,他定然会兴奋的声音再拔高八度。
这便是少年时的爱情。如果每一个人都能重生的话,他都会成为了一个爱情专家,不会用这种粗劣的伎俩,去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因为他们根本就看不出来,心仪女孩看向了他们的眼光是崇拜,是平淡,还是厌恶。
而此时的杨晓,完全投入到了书本中的内容。就好似中学生作文中所写的一样,他便好似一块海绵一般,在知识的海洋中游荡,在疯狂的吸呐。而杨晓却更愿意把自己比喻成走在巴黎香舍丽谢大街上的乞丐,正把自己的手伸向了周围衣冠楚楚的先生or女士,以希望得到一点可以购买到面包的钱。
这完全是因为杨晓经过后世的经验,已经把知识当成了一种生活的技能。它并不高尚,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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