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墨虽说算得上一派天真,但那只是指他的性格,至少怎么伺候主子他是知道的,甚至在第一次后还特意被人教过。
探手进去慢慢抚摸着袁世卿,袁世卿突然间握住了他的手,用力到滴墨觉得疼痛。
“用嘴。”袁世卿连眼睛都没有睁,他现在脑子里都是程蝶衣的样子。
滴墨愣了一下,就立刻张嘴含住了,他只听说过怎么用嘴,也学习了一下,还没自己实践过,动作比较青涩,这种青涩却让袁世卿有点激动,很快就泄了。
滴墨一时没反应过来,弄了满嘴,吐也不是,不吐也不是。
袁世卿看到他愣愣的样子就觉得有点心软,就说:“去吐了吧,然后自己歇着就好。”
滴墨一听立刻起身,穿上鞋子就踢踏踢踏跑了出去。
袁世卿失笑,过了一会捂住了脸,但是却没有哭,只觉得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是个手贱的,看了一遍《霸王别姬》就好了,怎么点开了《梅兰芳》……之前感觉不深,两个一起看,突然就觉得《梅兰芳》各种矫情,各种别扭……
个人觉得葛优演的不错,他比哥哥还小上一岁,演《霸王别姬》的时候也才36岁,但是他演的感觉像是历经繁华的。当然个人觉得这也有他看老的原因,至少哥哥就觉得特年轻~~
☆、第五章 时光匆匆
第五章时光匆匆
虽说袁世卿也就那么一说,但是第二天一早端砚就准备了一套点翠头面,零零总总差不多要有五十件,放在盒子中,上下总共要三层,其中的正凤用的是翠鸟的羽毛,端的是庄重亮眼。不是显得太过于廉价,又不至于水钻头面那般大手笔。
袁世卿睡醒就差不多忘记了昨夜说的话,看到端砚真的准备了也就手一挥让人送去了,也就没有再理会,倒是让演虞姬的林老板好一通感谢,只是那个林老板深以为这里面也有自己那孩子的原因。毕竟当时袁世卿对他没怎么理会,倒是一直看着那孩子,那孩子可是他见过的少有的俊俏,觉得袁世卿惦念着也有个原因。但是那个孩子是有六爪儿,不可能留在戏班,就给了艳红一笔钱叫她带着孩子,如果有事再来找她。艳红也明白有钱是因为孩子,心里头也寄希望于那位爷再来找找就应下了。
事实上被他们想着的袁世卿自己正在忙着,恨不得多出几只手几双眼来。
首先是他的学业,他现在在方先生那边的几乎就停了,好在方先生本身就不是一个拘泥的人,也就放任不管了。袁世卿本身的法语也英语算是不错的,这也是那个梦的好处之一,梦里自己会的真的也就会了,加上自己的母亲本身就是法国人,自然是手到擒来,教他的两个老师大呼他是天才少年。学日语就没有这么顺利的进展,一个是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本身就有些抵触,还有一个就是日文于汉语有点似是而非的感觉,弄得他很别扭。不过有法语和英语的珠玉在前,其他人也只有夸奖的分。
其次是袁世卿决定在报社上写文章。经过这么长时间,他能够看得出学生的作用有多么大,学生也有个好掌控的地方就是太热血,也太过于轻信。所以他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文章《生如夏花》,取自于泰戈尔那句“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冶如火,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里面直接揭示了现在政府的黑暗,记述对于逼迫的一次次退让,喊出“清醒者定要号呼”的口号,说出“生命只有一次,我只愿它灿如夏花”,笔名victory在学子中名声大振。之后开始翻译《独立宣言》,《独立宣言》早就有中文译本,但是那是文言文,袁世卿要做的是翻译成为白话文,这点就不是很容易。他要做到的是让所有人都看得懂,不懂字的听别人读一遍也能懂,而不是仅仅只有读书人才懂。他在《日报》上每期翻译的《独立宣言》被学子称之为“现代文明的标志”。
事实上在后来,《独立宣言》有一部分不是他自己翻译的,而是他的父亲袁明峥翻译的。他的父亲在他开始写《生如夏花》的时候就微妙地沉默,当初编辑拿到袁世卿的那篇文章的时候是压下来,没有一家报社敢于将这样一篇文章放上去,那个时候袁世卿急得嘴上直燎泡,袁明峥到后来怜惜他,和方先生通了气,找上编辑才让这篇如此露骨的文章问世,同时也婉转地提醒了袁世卿这件事情。
只有袁明峥自己知道哪怕不是自己心疼儿子,他也支持不了多久就会帮他一把。现在这个世道实在是乱,在自己能为世卿做点什么的时候他也不会含糊。最后看到事情为了翻译《独立宣言》疲惫不堪,最后就接受了这件事情。袁明峥在翻译上取了巧,不想是袁世卿完全根据英文的《独立宣言》来,还参考了文言文版的《独立宣言》和当时的国情,虽说没有袁世卿翻译的精准,但是却更加受到欢迎。
在袁明峥接受《独立宣言》翻译工作的时候,袁世卿和沈康带着人马去了上海。走得时候还特地拜见了青帮的一帮子人,毕竟他自己还在那里捐过钱,做了一个大字辈的“老人”,搞好关系是必要的。
袁世卿带沈康去上海看似是为了随意玩耍,实际上却自有考量。
袁世卿记得在梦里面上海有“三大亨”,黄金荣、张啸林和杜月笙,而现在杜月笙还是名声不显。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杜月笙现在名声不显和他搭上关系。当然,这个名声不显也是相对于他以后的成就而言的。
黄金荣现在是法租界华探头目、黑社会头面人物,杜月笙得到他的赏识,算得上他的亲信,也是上海的一个人物了。但是袁世卿知道,杜月笙真正崛起是在三年后,在租界与军阀当局庇护下,成立“三鑫公司”,垄断法租界鸦片提运。杜月笙为人机灵诡诈,善解人意,比起黄金荣和张啸林手法更高明一些,他善于协调黑社会各派势力之间的关系,善于处理与各派军阀之间的关系,善敛财,会散财,还有一点就是不会屈从与日本人。这是让袁世卿最后决定的一点,他可不想最后在背后挨刀子。
虽然袁世卿对于鸦片有些看法,他也知道当初蝶衣就然染上了这东西,但活人总不能因为一口气噎死,哪怕被唾弃,自己也要去。更何况,自己要做的亏心事只怕不止这一件事情。
袁世卿看到杜月笙的时候真真是愣住了。杜月笙身着长衫,打扮斯文,看起来像是一个教书的先生。一旁的沈康简直愣住了,袁世卿还知道点杜月笙,但沈康一点都不知道,在他的印象中,流氓就应该身着短打、手戴戒指、卷袖开怀,哪怕杜月笙高级点,但高级点也就是个流氓,怎么着也不会是一个贵公子。
当杜月笙说话的时候,这种违和感就更加严重。不是不好听,而是太儒雅了。低沉而带点沙哑的磁性,袁世卿暗道难怪能从一个小流氓打拼到这种程度。
袁世卿自然不会没眼色的立刻就说自己是为了找他合作搭关系的,而是先请杜月笙去听戏。听谁的戏也是有讲究的,袁世卿选的是姚玉兰的戏,不是他最爱的《霸王别姬》,事实上,除了程蝶衣的他也不爱听其他人的,那并不好唱,好多大家都在那上面唱载了。他选的是《华容道》,坤伶能演红生戏的极少,这个姚玉兰演的关公一时传为佳话,她也刚刚到达上海,没演过几场。但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个姚玉兰后来嫁给了杜月笙做侧室,说明杜月笙是好这一口的。
事实上事情比袁世卿想象的还要顺利,杜月笙是个附庸风雅的,姚玉兰又毕竟是个戏子。其中袁世卿也是功不可没,比起杜月笙来,不论是袁世卿还是沈康,在对于那些风雅的事情,手段总是高端得多,毕竟家室在那里摆着。
只是撮合了杜月笙和姚玉兰倒是让袁世卿更加想念程蝶衣。只是程蝶衣到现在还有讯息,他派人在喜福成科班找过,但没有一个叫程蝶衣,他记得他听人说过蝶衣的娘是一个窑姐儿,就派人去查查有哪个窑姐是姓的程。窑姐儿又有几个有姓,袁世卿手下的人都觉得折腾的不行,却是一无所得。
杜月笙觉得要承袁世卿的情,便问起袁世卿来上海办什么事情。
袁世卿也不急着什么,只是说自己想在上海找一栋房子,要在法租界,又说起自己的母亲是法国人,还是个不小的贵族,倒是让杜月笙吃惊。
这几句话半真半假,他的确是要找房子,但那只是顺便,最主要的是为了和杜月笙搭上关系,现在火候也就差不多了。
杜月笙虽然觉得在法租界找房子不容易,但还是应下了,只是时间上有些问题。听到这样的话,袁世卿就下给杜月笙一些银元说是信得过他请他代为相看,倒是赢得了他不少好感。
不久之后,袁世卿就离开了上海,走的时候赠送了一块墨台给杜月笙,杜月笙同样相赠一个青花古董瓶。
袁世卿的确离开了上海,但是他不是回去,而是转而去了香港和厦门。
作者有话要说: 我……我做错了一件事,我为什么要提到葛优啊……我家四爷不是葛优那个样子的……气场可以一样,但是外貌不可以!!就当是后来长歪了……要知道张铁林除了大叔也曾经是白面小生的样子。
我为了需要所以把袁世卿写成了混血儿……想来肯定会很帅……但是我每一次想写一下外貌就想到葛优,然后实在写不下去,大家知道四爷很帅就好。
私以为自己的品味有点奇怪……第一次看《霸王别姬》就萌上四爷和蝶衣到无可救药~哥哥的电影最喜欢的居然是那部禁烟片,虽然那里面的哥哥就是大叔样……
昨天我出去上课回来已经晚了,码完字的时候家里网线已经被我妈妈断掉了,太后不让我晚睡……所以没能发上ORZ
☆、第六章 乱世黄金
等到袁世卿回到北平的时候已经是六七个月之后了,袁家的大多数的人都十分想念他,连袁明峥都只说“回来就好,下次出门不要连个音讯都没有”就让他回去休息。
袁世卿回到自己的院子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了起来,在外面的时候只觉得连心脏都不是自己的,老是无法抑制地跳得极快,整个人都绷紧了,回到家,真的是一件值得人高兴的事情。再过不久就是新年,不论什么情况,新年还是想要和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地过。
只不过新年什么的最终还是没有能够好好过。
原因在于一个来自想要巴结袁明峥的福建人送来了一个内画鼻烟壶。这个鼻烟壶内画牡丹,笔法细腻,雍容华贵异常,壶盖内附象牙小细匙,虽说比起其他的礼物来不是十分昂贵,但胜在精巧。
袁明峥拿到这个礼物的时候脸色就不是很好看,要身边的人去把四少叫过来,四少偏偏这时也不在。袁明峥黑着脸去袁世卿的书房等地转了一圈,越看越气,命人拿了把椅子放在正门口,就那么等着他回家。
袁世卿一回家看到这阵仗也懵了,有点莫名的心虚。
“老爷子,你看这四儿也回来了,有什么事情好好说,没得让人家看了笑话。”说话的是袁明峥的大姨太,一直以来就没有孩子,把袁世卿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一般。
“有什么笑话啊?他就是一个大笑话!”袁明峥大怒,说着就把手里的杯子给砸在了地上。
袁世卿一撩下摆就跪了下去:“父亲……你就是死也让儿子死个明白……我究竟是犯了什么错处要让您发这么大的火。”袁世卿思量着回到北平自己也实在是没犯事,“这几天我几乎都呆在家里,就是去外面也和朋友一起,没去花天酒地。”
袁老爷子很久没有对他发过这么大的火了,上一次还是在一年前,那个时候自己还没有做那个奇怪的梦,过着声色犬马,花天酒地的生活,那次他在外面宿娼,彻夜不归,袁明峥实在气得无法,等到天明看到他回来已经气得不行,随手拿起一旁的鸡毛掸子就劈头盖脸往他身上抽,只是没抽几下,那鸡毛掸子就断了,唬得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他那个端庄文雅的母亲差点和父亲闹起来。
后来才知道那个鸡毛掸子是管家教训他儿子的,他儿子是在气不过,就把鸡毛掸子用小刀划了一圈,平时用用没事,一直受到猛力就会断,这些天还没用过,但是先让袁世卿用了。
“我倒情愿你去花天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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