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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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爱-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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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夜晚的行迹我并没有讳莫如深。我喜欢说,和鸟也说,和树也说,和虫子也说。当我那颗跳跃的头颅穿过树林的时候,经常会有年迈的鸟责备我:
  “呦,这样就跑出来,要做什么去,吓死人呀?”
  “我只是看看我丈夫呀,别人我才懒得去吓,你们不要多事吧!”我翘翘嘴巴,大声反驳回去,然后就继续目不斜视地向东市飞去。我不管了我不管了,我只要去东市看丈夫,每一个二更天我都得去。
  从这个角度你就能看到,月桂树的这条靠近窗棂的树枝几乎是水平横亘在这里,它宽阔而平滑。我的头颅一越而上,停在了这根树丫上,摇摆几下就安顿了下来。每个夜晚,我都在这里度过。这是幢失修的一间旧茅屋,三十年前吊死过一个委屈绝望的女子,四周都氤氲着一种鬼们喜欢的冷飕飕的腥味,我吸气的时候就觉得爽心,况且,这里还住着我最心爱的男人,我真的没有理由不喜欢这里。然而面对这寥落荒凉的东市荒郊,我又不得不想起我丈夫的这一生是多么贫苦。

宿水城的鬼事(2)

  在我停的这棵树上,能够清晰地看进房间里面去。这窗子原本糊了厚厚的一层白纸,
  可是上个春天来的狂风已经把它们吹开了,它们也只好彼此拉扯着像过季的蝴蝶一样,仍在耿耿于怀地扇动着它们那白色的翅膀 。
 
  我丈夫是个20岁的壮年男子,他穿着青色的衫子坐在面向着窗台的书桌前,他铺开一张 
别人用过的废旧宣纸,找到空白角开始写文章。毛笔在这个多风沙的春天总是很干涩,他不断地不断地蘸墨水。可是砚台也几乎是干涸掉的,他没有一个女人给他研墨,小童也没有一个。
  我不懂得他读什么书,写了些什么。我只是喜欢这么看着他:他读书,他写字,他从包裹的布口袋里取出半块冷掉的饼。如果是很冷的天,他就再掏出一件长衫套上,这件显然不比里面那件体面,上面已经有了蛀虫咬破的洞。
  我在四更天的时候要离开,这是他开始昏昏欲睡的时间,我看见他站起来,欠了欠身,吹灭灯,整个人重重地扑倒在床上。我叹了口气,重新飞起来,绕道到院子的后面,这里有个荒废的马厩,里面全是从前住家留下的破席子,马鞍和结成把的干柴,杂草。马厩的上方的顶子已经被风卷去了大半,我停在残缺的顶盖上转动了几下头颅,把我盘结着得头发左右甩起来,让它散开,全部滑落下去。
  这之后我就返回皇宫。酣睡的男人在左边,我把手臂重新塞到男人那肥厚的身体下面。
  我对末日的到来并没有过度恐慌,可是它还是令我猝不及防。我以为这就是一个寻常夜晚,我去看了爱人就回。然而就在我停留在树杈上观望我的丈夫的时候,我忽然感觉的一种被压住的窒息感。我能感知到那来自于我那搁置在皇宫里的身体上面。是什么冷冰冰的器物压住了我的脖子。我用鬼的凝气在心里头点燃一盏灯,我顺着灯可以看见千里之外:福和殿的中央聚满了人,皇帝,嫔妃,还有他们那些到现在我都叫不全名字的小孩。我轻轻用目光拨开人群,终于看到我的身体就躺在大殿正中富丽堂皇的灯饰下面。它被紧紧地绑在了一张木质长桌上,我的手臂被两个彪壮的侍卫紧紧按住,他们的另一只手抓这一只陶瓷盘子,那盘子死死地抵在我的脖子上。是了,正是这东西使我几近窒息。我微微眯眯起眼睛,让所有大殿里的闹剧都变成一颗落在我睫毛上的尘埃。
  我只是,我只是在委屈我的身体,它总是在欺辱中,最后连我也嫌弃它。
  前世我的身体被一些混蛋糟蹋,我多么厌恶它,所以当我死去,我的头颅离开我的身体的时候,我甚至感到了一种隐隐而来的快感,我想它们终于分开了,干净的归入干净的,肮脏的留在肮脏里面。
  我知道是一个道士要害死我,这的确很简单。二十四个时辰里,我的头回不上身体上,就会衰竭而死。然而他也没有什么错,他的莲花观已经荒凉很久,相信我的死可以重新使他的道观兴旺起来,也算我的公德一桩。
  我还在那树杈上,我丈夫就在近在咫尺的房子里。我想我顾不了那么许多了,我得跳出来,把一些话告诉他。我就这样飞了下去,这是我在多少个梦里想象过的情景,我终于飞下了那棵树,我第一次得以平视我的丈夫。
  我贴着窗台看他,他很高大,肩膀宽阔,眉毛特别浓密,嘴唇也是极其饱满的那种。这些,都和我前世遇见的他很不同。唯一不变的是他宽阔的眉宇之间的一种祥和之气,那总能把我重新吸引回去,不管我走出多么远。
  这时候他眼睛的余光已经看见了我,他显然吓坏了,手里的毛笔一震,一团浓墨落在了白花花的宣纸上。我心疼极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用全新的纸写字,上面也都是规规矩矩的一排又一排,每个字都应该是他的心血。我暗自怪自己还是出来的太唐突。
  “你莫怕,我并无恶意,更加不会伤害你。”我这样对他说,心下觉得好笑,这仿佛是每一个女鬼都要对男子们说得开场白。
  “你,你是鬼吗?”他颤声道,呆呆地看着这一颗女子的头颅站在窗台上。
  “我现在是鬼了,不过我前世是你的妻子。”我想我得快点说完这些,我不知道他需要多少时间来接受下这个现实。我所剩的余生还能不能等到这男子再对我亲昵起来。
  他怔怔地看着我,又一团墨滴在了宣纸上。
  我说:“我前世是你恩爱的妻子。可是前世我死去的时候身首异处,所以不能再投胎做人。可我仍常常惦念你,所以总也伴着你。”
  他想了一下,壮起胆子问:“你怎地死去得这么凄惨呢?”
  “你去京城考试就再也没有回来。镇上人欺负我,我就放了毒药去害他们。被知府大人施了那铡刀的刑。”
  他愣了一下,低声说:“那我也太忘恩负义了,而你,也太狠毒了。”
  我也愣了一下。不去理会他的话,继而笑起来,说道:
  “这倒也是我的报应,那时我爹爹决意不许我嫁你,说你不是厚道之人,我日后定是要悔恨。他把我关在家里,逼我发毒誓。可是我还是跳窗跑去找了你,跟着你跑了。”我顿了顿,又说:“你可知我那誓言如何说的?”
  他摇了摇头。
  “爹爹,我若日后跟那王公子成亲,死后必身首异处,永不得安宁。”我说完了看了看他苍白的脸,就又笑起来。

宿水城的鬼事(3)

  他有些感伤的看着我。他充满恐惧的脸上迅速闪过一丝怜恤。我就是喜欢他这样温情的表情,我记得前世的时候我很痴,看见他的温情的脸孔就忘记了发过的誓言还有受过的委屈。
  我叹了口气,心下觉得也没什么再可怨的了,只是但愿他以后能过得富足也便罢了。于是我说:“你跟我来。”
  我悬在空中飞了一段,在马厩那里停了下来等着他。他迟疑地走过来。我吸了口气,把目光从他破烂的鞋子上一开,然后说道:“你把这马厩打开,把里面的席子和草都抱住来。”
  他照做了。他花了好一会儿,才把那些杂物都抱了出来,这时整个院子里尘土飞扬。但他还是已经能看到,在那马厩的最里面,有金灿灿的一片。他赶快地下身子钻进去。我在他的身后,不能看到他吃惊的表情,可是我能感觉到他的全身都在一种无法抑制的喜悦下震颤——他看见的是无数珍珠簪花,钻石钗子,它们中的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他狂喜,回身对我说:“这些是你给我的吗,这些都是你给我的吗?”
  我说:“你用他们通络一下各级的昏庸考官们,凭你的才学,一定能中状元。这不是你一直渴求的吗?”
  他喜极而泣。
  我忽然哀伤地看着他,说道:“你若是真心感激我,可否答应我一件事?”
  看见他连连点头,我才说道:“你能否去宫殿后面的坟场把我的尸身找到,然后把我的头和身体埋在一起。并且,你要在墓碑上写上亡妻之墓,永远承认我是你的妻子,这样阎王便知我并非无名尸首,我即可再投胎做人,他日我们便能再做夫妻也说不定。”
  他点点头。
  我说:“你要记得我违背了誓言的下场。”

  三
  这时候盲老人看看你,微微一笑,哑然道:“那无头女鬼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吧。”然后他叹了一口气,侧着头,藏满玄机的黠笑使你知道,肯定还有下文。可是你须再多添几枚铜板才能听到后面的故事:
  话说皇帝在除去那女鬼之后,很久都心中悸然,有大臣献计:三公主已到婚配年龄,何不借给公主招婿这件喜事冲去宫中的鬼气?皇帝当下心开, 
昭告天下,次月初五便在城楼上举行抛绣球招驸马,凡无妻室的男子都可参加。
  后面的事,被这瞎子老人说得就更加离奇了:据说招亲那天的场面异常热闹。全城的未婚男子都来一睹三公主芳容,也想试试自己有没有皇室富贵的命。三公主果然没有使大家失望,出落得是倾国倾城,比她两个姐姐还要出色。很多已婚男子都暗暗后悔自己结亲太早,不然今天可以试上一试。
  后来接到三公主绣球的人据说是个年轻的秀才,长得眉清目秀,穿得也是锦缎斜织,绣着丝边的长袍,一举手,一投足,都能看出他不凡的气度,正是天生的状元相。人们都传那公主看清接绣球的人时,当即掩面而笑,她定是心中暗暗感激上苍赐了个如意郎君给她。而那俊面书生亦是大喜,他被欢呼的人群推着一直到了城楼跟前。
  正在皇帝要命人打开城门,迎接新驸马的时候,围绕着新驸马的众人忽然惊呼,纷纷逃散,公主俯身看下来,也惨然大叫,轻衣飘飘地从城楼上面跌落下来,香消玉损了。新驸马愕然,他低头一看:但见手中那一团,哪里是朱红锦缎的绣球啊,那沉甸甸的,正是一颗头发散落,表情甚哀伤的女人头。

后记

爱至苍山洱海
  结束这个集子的次日,我飞去昆明签售,然后决定去大理和丽江休息几日。从丽江回来已经是六月的末尾。北方的城市热得令人窒息,街道上行人总是很多,我站在灼灼的日光下,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不再属于城市。
  女孩在大理城里仍是穿得那么繁复,层层叠叠的蕾丝小裙子,和服样式的绸缎小上衣,超过半数的手指上都戴着花花绿绿的戒指,被她那已经久居大理城的朋友取笑。她被笑得有 
些窘迫了。没有人知道,她在城市里一直是这样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活着。从来没有真的放下自己来半刻。她在大理渐渐学会简单,穿粗糙的白布衫子,当地纳西族老婆婆手工缝制的方口鞋,睡到中午时分才醒过来,刚刚洗过的头发也不必吹干,就甩着一串串水滴穿街而过去对面的CD店听音乐,选唱片。她越来越喜欢,会跟着音乐动起来。一贯喜欢乳品的她,喝着这里的酸奶就会觉得生活格外甜美,清早抱着从集市买来的大束雏菊,经过大玻璃橱窗的时候发现女孩的脸庞已经被晒成了淡淡的绯红色。她用小围裙兜了很多新鲜的杨梅回来,这里的杨梅可真是好吃,那么饱满,像随时涌出鲜血来的活泼的心脏。她还见到了很多小狗,喜欢极了,倘若从此在这里停留下来,她也要养一只,她一直这么想。
  夜晚下雨,木头阁楼一有人经过就会突突地响。棉被有些潮湿,隔壁的人还在弹吉他,等着看欧洲杯的人一直还精神抖擞。小客栈的木头门关了,她出不去,可是她十分想要出去买东西来吃。最后只得坐在客栈的木头楼梯上,塞了一只耳朵的耳机里放着蒲达吧的音乐——她从未想到自己会那么喜欢这佛乐。这样的时日里,她记不清她写过的那些小说,里面那些错落的爱。真的就像她那久居云南的朋友告诉她的那样,到了这里,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忘却,什么也不再去想。
  她渐渐睡过去,觉得终于可以卸下那些沉甸甸的故事和爱。她在想,她要不要就此停留下来,她是否舍得,那些2003…2004年她写进了《十爱》里的人和细节,那些郁紫或者深红的情绪。那些人,他们都来和她道别,不管她想不想要。她的摄影师,她的山寨里的隐士,她的含着女孩小脚趾的温情男子,她的精神错乱穿了裙子上街的小男伴,她的明确说了要带走她的游吟诗人……她爱他们,她把他们藏在这深深缝合的故事和爱里面,只在若干年后她不再盈润了,才敢一一拆出来问候。
  像电影的结束,这本书。女孩在丽江的最后一日,坐在叫做蓝页的酒吧里看着三个男孩的乐队练唱。她坐在门口的桌子上抽烟。二十一岁,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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