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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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挽歌-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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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传说中的那只鸟吗?
《十三洲记》说它是蜀国的望帝,自人德薄,而禅位于治水有功的鳖冷,遂自亡去,化为子规。那么它就是一只具有高贵血统而由自知进退的帝王鸟。
《华阳国志》说它身为蜀帝而与其臣子之妻相爱,渐而亡去,魂化为鹃。那么它又是一只多情无奈为爱而死的爱情鸟。
《西厢记》说“不信去那绿杨影里听杜宇,一声声道不如归去。”原来它的啼鸣“布谷布谷”,在浪子的耳中却听成了故乡亲人的召唤—“不如归去”。那么它竟又是一只深怀着乡愁的孤独鸟。
从高贵到爱情到乡愁,伤心的鸟语在此静夜而歌,每一声啼泣都足以击痛人类这永不愈合的伤口。我想起屈原在流放的荆谷棘野里“恐jujue之先鸣”—多么担心它一声哀鸣击溃必死的决心啊!想起李商隐在绝望的爱情中“望帝春心托杜鹃”—如此深沉地掩埋起无奈的往事而把渺茫的希望寄托在那漂泊的翅膀上。
就是这只鸟,从田野进入诗歌再抵达我失梦的耳朵;无论红桑碧海暗换了多少世纪,其亘古的爱心未改,鸟鸣依旧,嘶哑的乐句却凝固为它动人的名字。现在,它终夜包围着我,从我无法窥见的夜色深处,从那都市边沿的这片密林丛中,低沉而缠绵地呼唤着我—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厖
我难以想象,在煌煌京城何以竟飞来了这只遥远的鸟,且容下了它夜夜啼血。它仿佛从故乡大巴山一直追随着我的萍踪,然后又在每一个枯寂的子夜执着地提示着我的迷失。然而,“田园迷径路,归去路何从?”我早已是一个不归客,故园虽好已无家了。
那么,要啼鸣你就啼鸣吧!无论为了毫无结局的爱抑或为了无枝可栖的乡愁,我都在这样的清夜,在心中模拟你的声音,去回应你的低泣。我们也许永远行进于路上,但心灵不会失群;永远会在这样一些小泊之夜,共同地默默低唱。
寂寞古行宫
敝庐所在,门当户对着的是一座小院,用很古旧的石墙围着。墙身上爬满了茑萝,靠基础的那一溜点染着苍绿的苔衣。隔墙望过去,看得见两个大屋顶,浅灰的筒瓦已显得斑驳褪泽了,只是瓦楞上的螭饰还依稀透露出一丝当年的富贵气象。
因着近邻之便,黄昏时往往就信步踱到其中小坐一回。院并不大,两栋古典殿宇也显得比较袖珍;雕梁画栋依然,只是这些彩色在大丛的鲜绿草树间更觉出几分黯淡,有如青春已逝的脸庞上强抹的一层胭脂了。前殿门口对称地植着两棵银杏,树身粗大,枝叶纷披,想必是百年古物,隐然聚有精灵之气。书上说此树原有雌雄之分,我却不能辨识。树下还有一对石雕的香炉,盛满的只是岁月的风尘;往昔的烟痕大约早为雨水漂淡,一星余烬也是无法觅得的了。余下的空地上自然还有些野花闲草,成荫的树却不多见。鸟飞来了,慑于这片岑寂,又悄然飞去。长门总是深锁着,花棂上的燕泥蛛网说明已久无人洒扫。庭院中的几副石桌石凳,因我的识相过从,反显得多了一点人迹。
许久,我竟然就不知这曾是清帝的行宫,以为它只是公园里的一处废圮的建筑。直到有一天散步到墙外的另一面对湖之门,发现墙基上嵌着的一块石碑,始知这处萧索的庭院,原来竟是当年皇族巡幸的行在。再斗胆闯进其中一坐时,心中从此就多了些许苍凉。
在京城,似乎于不经意处就能和历史狭路遭遇。你总不知在哪处深巷杂院中,会猛地见到一个早已景仰和熟知的名字,然后便想起一串惊心悱恻的故事。
此际,我比邻的寻常院落,一百年前,它也许曾经灯火繁华,浓缩了一个帝国的全部福祉。这些岁岁犹绿的芳草,曾经容留过多少彩袖歌舞的莲步;那华檐遮闭的曲廊,肯定伫足过一代代“圣祖仁宗”的醉躯。圆明园的烟火也许都未曾在这狭窄的天空布下阴霾,但而今的颓壁间却再也找不到一痕当日酣然的梦迹。没有了威赫御驾,不见了白头宫女,只有寂寞宫花依然在蒙尘的玉阶下自开自落;而从前的红泥香径上现在娓娓忙碌着的只是一队蚂蚁。
很早就从书本上明白繁华如梦,知道认识间的荣枯兴衰自有人力难及的规律;但象现在这样直接地目睹一个寥落行宫,从中感悟人生穷达的无谓,大抵还是头回,当薄暮的紫气徐徐笼罩于小院空庭中时,蝙蝠仿佛从那些瓦当和石雕图案中挣扎出来开始静默的飞翔,其秘密的舞姿隐约传达出某种令人惊悚的感觉。在这流变的世界里,是什么东西是可以永恒留住的呢?腐草丛中升起的幻灭流萤,朽石砌里飘出的断续蛰吟,这一切应运而生的华灯弦诵,永远也无法贯穿全部的黑夜。正如在这些屋宇下一度春风的那些衮衮衣冠,云移星散之后,而今安在?连门外的惨绿湖波,也已记不起当年的惊鸿一过了。
但我深知,尘世间将永不缺乏沉迷于此荣华富贵中的人们。“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留下的废墟足资后世人的凭吊。此夜,当我全身退出这所庭院时,我看见不远的高楼霓红依然闪耀。这个世界显得如此美好,却又是如此的热闹! 
湖上雁侣
紫竹院里的一泓水陂,也不知道唤作甚名。在少水的北方,它也许该叫着什么海吧。水未见得清澈,却也绿得shen人;让你莫测高深。波面不算宽阔,但同样布下了竹桥荷港画舫石屿,显出尺幅千里之势。
黄昏无聊,沿湖独步几乎例行。芳丛中太多红男绿女,视线往往只好随水东西。日间的游艇此时皆已收浆,湖面归于清平,且更趋于深沉了。于无声处,一沦沦微细的涟漪从眼前缓缓荡开,那一对大雁又温柔地划破向晚天空的倒影,默然恬淡地徜徉于绿波间。
早些时,我一直以为这是谁家喂养的双鸭而不太经意。后来一位同事告诉我说:这是一对失群野雁,几年前打这城市路过,爱上了这亩水域,便落翅安居了。年年春季,雌雁孵雏,雄雁就守护在那小洲上,然而却总被人们夺走了弱雏。它们遂不作候鸟般的南北迁徙,而长年逡巡于此湖面上,寻觅着那些失散的孩子。
自听了这哀伤的故事后,我便开始常常注意这对雁侣。它们寄寓于这片湖上,白日匿身于荷荫莲丛间,随黄昏一同出现,象两片暗淡的落叶无主地默行着。影随俪从,总是齐头并进,却无须任何言语。当我怀疑它们是否还能飞翔时,偶尔又看到它们蓦然跃出清波,轻松地翱翔在众生头顶。看起来它们已倦于漂泊,深埋了全部的忧伤,陶然于昔年风雨之征所结下的情缘里,息影在此都市一角,双飞双宿,超脱得如一对退出江湖的隐士。毫无疑问,它们情浓如初忠贞相守,,却绝不喧哗炫耀其深爱,只求不被外物打扰和破坏它们的栖息。当北返的雁阵自视野中歌唱着飞过时,它们目送着那些旧日伙伴远渡遥空,却毫无嫉羡心如止水;没有什么东西足以使它们放弃这种朝夕相守的平静生活,更没有什么力量可以使它们停止对那些乱离失踪的孩子的思念和守侯。就这样,出没于湖上,满足于身边平凡的一泓水一方天空,在沉默中享受黄昏岁月。而最终,它们之中将有一只先去,而另一只则会坚守雁的传统,会永远停留在这冷漠的湖上,夜夜凄鸣,孤独地萎化于冰凉的水中。
湖上雁侣使我想起一些有关雁的词语,似乎它们多充满了感伤气息。漂泊在异乡借一枝而暂栖者为雁户,辗转于风尘来去总无一定者为雁泊;见雁字而感岁时;念故人而托雁足;亲友长别音讯渺茫,则谓之雁逝鱼沉。似乎雁的一生就注定要在自我流放中,长大,又必将于孤独绝弃中终结。这与一些深怀乡愁而行径于大路上的天下客,其命运何相似乃尔!
我打暮春的湖畔经过,回忆往往被这对雁侣带向晚烟迷朦的湖心深处。它们牵起我对一个故友的缅怀。使我在这些黄昏的无语邂逅中,幻觉出他乡重逢的短暂惊喜,以及残梦乍破的漫长惆怅。我想起在南方某个寥廓的湖边,也曾经历这样陌路订交一顾倾情的故事。而当日海滨的小别,却终至长隔灵壤的久违;徒剩一怀伤悼,无奈地艳羡着眼前这对风雨与共的雁侣。
我深知它们有大欢乐而不言,只为比起万劫不复的岁月来,此种幸福又是何其短暂!一切都会随水而逝,青春爱情生命以至头上的天空;正由于此,我在每个黄昏的伫望,才充满了珍惜。
味蕾上的乡愁 
作者:野夫 日期 2007…2…1 17:45:00
所谓乡愁,对我而言,大多时候只是某种童年的味觉。
记忆中的那些口感,在被岁月发酵后往往形成经久回味的芳馥,于只身远游的路上,时时诱发你“不如归去”的念头。
我已经走遍了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地方。当对未知事物的尝鲜渴望渐渐餍足之时,我知道我的青春业已耗散在穿州过府的五味百感中;这时,乡愁开始从舌尖上漫漶而来,在枯涩得近乎麻木的味蕾上绽放出怀乡的忧郁――我知道,我于此际开始衰老。而一根老了的舌头,则会像蛇信般搜索回山的径路,它似乎比身体还更需要故乡的饲养。如果不能找到孩提时的食单,也许就会枯叶般迅即陨落。
我所成长的时代仿佛正是这个国家的漫长荒年。那是在迹近穷壤的鄂西南边地,一个土苗汉侗杂居的小镇。原乡民在遥远的古代,大抵曾经被唤作“武陵源中人”,抑或在书卷里有过鲜衣美食;但在我断奶之后,体味到这个世界的却是粗食杂粮――在那个年代,山胞们多无主食和配肴之分,而菜谱一说,则肯定奢侈得闻所未闻。
比如土豆红薯这些分属菜蔬的作物,那时多是平民人家活命的晚餐;而一碗汤面,往往竟然成了重情讲礼门弟待客下饭的主菜。尽管如此困顿,但依旧有许多当时或者用以度荒果腹的野菜,居然装点了我们的简单生活,并构成我的童年味觉,成为今日乡思中津津有味的美食。
我怀念故乡的食物首推由“蕨”衍生的几道村肴。
其一曰凉粉。这几乎是父母在夏天的最高奖赏――给五分钱,去街上买一碗,绝对在半秒间吸溜得一干二净。这是用山中的蕨根捣粉搅糊后用漏瓢制成的粉条,然后用自制泡菜的酸水加上辣椒粉勾兑即可食用。这种凉粉色近褐黑,需以凉水洞的山泉浸泡,但最关键的是泡菜水中必须有花椒叶,这是区别地道与否的秘方所在。
其二曰蕨苔。也即蕨长出地面的那部分,约尺许,色青红,不蔓不枝,头卷曲如问号。现在收购出口的薇菜,即是将蕨苔采来掸水晒干后的成品。这样的干菜虽然富营养,但并不好吃。我所怀念的则是新鲜的蕨苔,剖开有滑腻粘稠的汁液,食前需要先用水稍煮一煮,再捞出炒鲊海椒面和腊肉。掸水乃必要工序,可以去其涩,之后则口感极好了。
其三曰蕨粑。原材料也即蕨根粉,在搅糊时兑以剩饭,凝结晒干,食用时切片炒肉;肉最好是乡民放养的山猪,用柏树枝加核桃壳熏制的陈年火腿,兼及肥瘦。当然这道菜,一般则只在逢年过节的席面上才会搬上。
蕨,原是山野间的一种寻常植物,但早在商周时代,就已然进入中国人的食谱,其学名谓之“薇”――它几乎贯穿了我们整个文学史。商遗民伯夷叔齐兄弟,“义不食周粟”,躲进首阳山中,靠的就是“采薇”而食。之后的诗人呼喊着“采薇采薇胡不归”且“长歌怀采薇”时,已经不再是灾年里的口腹之念,表达的却是一种隐逸的悬想和对当朝者的不合作立场。也许正是因为有“蕨”在漫山遍野的卑微存在,才能使得代复一代的读书人还能勉强残留一点决绝的风骨,在饥饿的肚肠和空虚的精神之中找到最后的依赖。
多数人在荣辱沉浮的命途中,都会忠实于童年的味觉――这是一种构成出身的元素,同时还可能是一种人生的底色和立场。毛泽东位及九五之尊,万变不离的还是红烧肉和辣椒,一份乡村小地主家的食品趣味,大抵也决定了他一生的选择。而晋朝时的大官人张翰,则可以在秋风起时,因为想念故乡的鲈脍莼羹,自谓“人生贵得适意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然后竟然挂冠归去。
许多年以来,我像米兰昆德拉所说那样――从一个酒杯走向下一个酒杯――似乎已经尝遍了生活食色。贫困童年时垫下的野蕨村蔬,仿佛一直耿耿于怀未能被尘世的珍肴所消化,且固执地在我飘浮失重之际,提醒着我的味觉。也许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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