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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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挽歌-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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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从二楼扔到墙外的荒草中去。派出所先还来问问,见摔得多了,也没出人命,只要听说是38号的事,便再也不肯来叨扰了。周边居民听惯了这里的鬼哭狼嚎,只当是鬼屋闹鬼,也懒得去投诉了。
那一年的老廖,夜里是长箫当哭,白天是和球球的生母牛衣相对,就物资层面上说,也就算是一最低级别的醉生梦死了。当他终于邂逅并留住一位今天还在陪护他的女人时,球球的生母也到了发情期,开始背着他翻墙越脊去寻找艳遇了。当这个小母狗的肚皮日渐紧绷之时,老廖才开始意识到要做养父的责任,以及还要重新做人的责任。

球球的生父是谁,似乎大家皆不甚了然。有的说是一只沙皮,有的说是京叭,总之肯定也是一个贱种流浪汉。球球一胎堕地的大约有四姐弟,也许因为血统驳杂身份卑微,个个皆无福相。要放在富贵之家,母狗临盆也是一喜;可是狗命如人,投胎到老廖的38号,几乎注定先天带着悲剧符号。只因酒吧原非餐馆,尤其是老廖的吧,多的是酒,缺的是骨头。当老廖自己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时候,可想而知,这一窝狗崽岂能好过。
小狗如庄稼,撒在地里即便不追肥,自个也会悄然长大。但哪怕也算孪生姐弟,各自的命数也因落地的时辰微异而天壤有别。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只先夭折,一只被抱养,一只迷失在古城八卦阵一般的巷陌中,可能率先上了哪家的餐桌。唯有球球,抑或先天便憨厚,长相也无足称道,竟然在38号的混乱生活中,像猪一样活得安然自足。因为它的胖,憨憨的模样神似老廖,过往的熟客便即兴唤作球球,于是这一名字就这样进入了历史。
38号的地下音乐在丽江日渐成名,各地的浪人也多慕名而往,使这个原本萧然的小院慢慢有了人气。尤其是那些背着吉他漫游在大地上的天下客,更把这个20平米的小楼当成了问鼎中原的大舞台。经常看见的场景是,一些被酒色摧得嘶哑的歌手,跳到桌子上放歌,满地的男女醉鬼一起合唱——当我已老到不能做爱,你还爱我吗?——就是这些即兴音乐,常常也能触动离人幽怀,现场勾出无数涕泗。
老板兼酒保还兼乐手的老廖,那两年倒是再无衙役打扰,但生计不愁之时,文事却日趋荒芜。女友也厌倦了这种天天打打杀杀的日子,北归读书去了。老廖看着硕果仅存的球球,忽然便有了觉醒——决定回耕砚田。眼看望五的他,如果以酒业终老,那确实辜负了那几年深牢大狱。于是他决定带着球球南下大理,把酒吧转给了另一个流浪乐手阿泰。因为他要是不离开丽江,天天缠着喝酒的弟兄太多,实在也无法闭门耕耘。正应了那句名言——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于是他毅然背着球球——这几乎是他唯一的情感羁绊了,为着内心中不离不弃的承诺,向苍山洱海唇齿相依地飘来。
客车原是不许人畜同行的,司机死活要他丢下球球。可怜原本暴怒慷慨的老廖,在那一刻竟然为了怀中的一只杂种小狗,而不得不委婉乞怜,坐在车门边耍赖求情。一车人看他情同父子,抑或也被球球那天生忧郁的眼神打动,终于说服司机,就这样移民到了南诏古城。

这是公元2006年的夏天,我因毁家之变,也因厌倦了京城的碌碌生计,放弃一切,只身来到大理。正可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赁居的小院就在大理城墙外的南村,而老廖则正好寄身在我旁边不出一里的一塔寺下的一个客栈。
他牵着球球来为我接风,开篇也就是一碗味道极好的羊肉面而已。他因是长包的农家客栈的一间房,每月450元,除开床铺和书桌,基本也就家徒四壁。卖文维生,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天天上餐馆解决伙食。他只好买了个电炉,再买一些杂粮,每天闭门写作,靠熬粥勉强度日。可怜球球一个天性的肉食者,也只好和他开始奉行素食主义。
狗乃忠臣义仆,即便生计拮据,胃口枯淡,还是每天摇头摆尾地看着老廖写文章,渐渐也有了几分儒者气。老廖自己也被所谓的八宝粥喝得馋虫涌动之时,便会牵着球球晃晃悠悠上街,拿牛杂肥肉解气一场。那时的球球多会在大快朵颐之后,见到小母狗就四爪抓地,和老廖强项对峙。
有母狗的主人乃美妇,看见这大小俩雄性胖子在当街较劲,生怕自个也遭遇非礼,柳眉倒竖抱着爱犬急逃。球球的被歧视连带老廖的人品都受到怀疑,他老脸上不免泛出尴尬。其实,老廖自己都没有夜生活,多少也能感同身受地理解球球的诉求。偶尔便也松开缰绳,让球球去扬鞭江湖寻找艳遇。
但是球球每次兴尽而归,都满身煤灰,黑乎乎地像一个疲惫的矿工,老廖就有些起疑。一次老廖跟踪查访,发现原来路口有一个做煤球的人户,养着一只更加邋遢的小母狗,痴情的球球原来每天就是在这里守候厮混,彼此追逐得风尘满面的。户主也是贫寒之家,经常是锁着那个素面荆钗的;看见球球来围着不怀好意地转悠,便有些厌烦。看见老廖就求情——不同种,搞不得,搞不得。老廖又是自尊心很强的人,看见球球恨不得背一把吉他去人家窗下求爱,还被人家主人干预,便生气地骂球球——你日马再不济,好歹也是一个诗人的狗,你连煤厂的母狗也去搞,一点品味都莫得,你把老子的脸都丢了。
球球何尝懂得人世间的炎凉,挨骂的时候倒是知道低眉顺眼,伪装出一脸的无辜。但一旦逮着机会,仍旧会一溜烟地跑向人间去寻欢作乐。结果不幸染上了狗瘟,茶饭不思,看着就像红楼梦里的瑞大爷,被风月宝鉴弄得即将精断气绝。那会我时常看见老廖用一个背篓天天背着它去兽医站打针,神情焦虑,来去累得牛喘吁吁,我当时还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养父的钟情,竟也会如斯揪心。
球球也算是命硬之狗,在老廖的精心侍候下,渐渐还阳。大病初愈,狗也需要进补。老廖便经常牵着它,来我的小院乞食。我因租的是农家院落,有厨房庭院,自己又是个绝不茹素的饕餮之徒,伙食便接近干部水平。球球在我这里生活改善,每来必吃得脑满肠肥,但是老廖一出门,他便会忘记一饭之恩,立马追随而去。
老廖也是出于爱意,便委婉对我说,怕球球出去再染上瘟疫,我的院落长期是柴门深锁,要把球球寄养在我处。他甚至还诱惑我,说只要牵着球球上街,绝对有很多美女喜欢而来逗它,你也可以顺便搭腔接个飞碗。我原本是反对养宠物的人,对狗还有些偏见;虽然不相信他编造的爱狗及乌的露水情缘,但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便只好应允。甚至我还威胁说,要是跑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可是谁曾想,我这个义父一当,就再也难得释手,球球竟成了我相依相随的至亲玩伴了。
 六
球球是带着项链来的。老廖吃罢出门,便把它锁在我的窗下。球球初不解老廖意图,看着不再牵它随行,急得呜呜欲哭,拖着铁链像拔河拉纤一般,想要追随老廖而去。但真正一声门响之后,它似乎立马像被拐卖的孩子,顿时变得老实懂事起来。惶恐地打量着我,眼角开始润湿,匍匐在地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煞是可怜。
许多年前,我编过一部《狗的秘密生活》的书,对狗有点泛泛了解。本质上我是反对养宠物的,因为我一直主张与其爱动物,不如先爱人类。我曾经对一些朋友说,如果你未曾资助穷人,那你养宠物就应该感到可耻。基于这样的观念,最初的我,对球球的到来实在无所谓欣喜,多少还有些为老廖减负的意思。
球球属于那种长不大的杂种,毛发土黄,身体滚圆,体重大约十几斤。消瘦的时候呈尖脸,稍微猛吃几顿就变圆,且额头上胖出几道有趣的皱纹;再搭上那双忧郁的眼睛,就活脱一个苦闷的思想家形象了。它性格温良得几乎胆怯,很少有呲牙裂嘴的时候。由于习惯了沉默,凡事不愠不火的,倒显出几分大智若愚的神态。事实上,这个家伙也确实不傻,它老实巴交的外貌下,也暗藏着一些狡黠和滑稽。也许正是这种小奸小坏的性格,逐渐迎合了我的处世趣味,使我慢慢开始喜欢上它来。
我一直并未视其为宠物,还是当村狗在饲养。最初是锁着的,它的活动舞台也就链子长度的一平米左右。每天两餐,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常常被我的麻辣风格弄得伸舌头打喷嚏,它也只能忍受。老廖偶尔带着一捆火腿肠来探亲,它就屁股摇得快闪腰了,抱着老廖的胡茬脸猛舔。看着它对老廖的亲热,我多少有些嫉妒。心想这家伙大肉吃腻了,还想喝粥么。
我每天是要懒觉的人,大早就听见它在窗下呜呜低鸣,抓耳挠腮急火攻心的样子。我一吼它,它便改成乞怜的神态。等我牵起链子,它便往门外拖,一出大门就在野地里翘起后腿遗矢,然后双脚扒灰迅即掩盖。原来它是不肯排泄在我廊下,才这样强憋着自己的。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获得的这种教养和习惯,为了不影响我的睡眠,我开始为它解开绳套。这样它就可以随时在花园出恭了,但它仍坚持在最角落的地方方便,不给主人添麻烦。
它平时就在院子里散步发呆打瞌睡,静如处子;但偶尔发现有松鼠或者耗子翻墙过来,它却能动如脱兔,射箭般迎击过去,并发出恐吓的嚎叫。一般我是不许它进屋的,到了饭点如果我还在写作,它便会从帘下探头探脑提醒它的饥饿,但脚却不敢越雷池一步。我以为它已经养成不敢进屋的习惯,有时出去忘记锁门,等我回来才发现被子上印满梅花,它似乎报复般地在我床上过瘾宣泄。我拎着拖鞋找它上课,它似乎知道犯错惹祸,远远地窥视着我的行动,不尴不尬地故作轻松。一旦我追到它,它立刻卧倒等着挨揍,既不逃跑也不嘶喊,更不会反咬一口。我的手才举到半空,它的眼睛就吓得乱眨,缩着脖子皱着眉头,一副听天由命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
相处久了,感情日增,我以为它乐不思蜀了,就放松了警惕。哪知某天来客,大门刚开,它便趁机窜了出去。我追赶着叫它,它也停步看我,但我一向前冲,它就撒开丫子狂奔。我岂能跑得过它,只能看着它远去。到下午,老廖抱着它回来,说它跑去客栈他的门口守候着。对于这样恋旧的家伙,我还真没法惩处了。譬之于人,这正是知道感恩和毫无势利的表现,我何能苛求于这个畜生。

老廖在大理整理写完了《末代地主访谈录》,就要回四川了。他想带着球球还乡去陪他的母亲,这时我才开始意识到依依难舍了。禅和子曾说:桑下不三宿。意味对一棵树也会生情,有情就难以破执,不破执岂能参透情关,顿悟成佛。对树犹需戒惕,况乎球球这样一个充满灵性的坏种。既然已经上了贼船,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义父之责承担到底。老廖见我如此,遂将球球留给了我。
可是球球仍当老廖只是寻常的小别,逮着空子便逃亡出去找他。那时正好我也出游,平时交给邻居的房东在代养。房东十分着急,来电道歉,我让他们去老廖住过的段家园看看。晚上房东告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守候老廖的球球。等我半月后回去,球球听我足音初到门前,便在院里惊喜撒欢,急不可待,似乎已看见一架排骨朝它走来。原来邻居房东也圈养着一只狼狗,每天只喂一餐,就只给玉米面糊。球球不能特殊化,口中已然淡出鸟来,看见我回,自然有种未被遗弃而重见天日的欣喜。
球球的天性原很纯良,且十分好客。每有客来,它比我还亲热激动。扑上去摇尾乞怜,舔手示爱,屁股扭出花来。即便十分眼馋,肉食摆在院里的矮桌上,它也只是围着转悠,从来不敢贸然上桌偷食。大家扔给它骨头,小的就迅速吞下,大的则立刻含着出屋。如果有人看它,就装作若无其事地漫步,一旦发现没人,立即找个隐蔽处刨坑,把骨头埋存进去。我常常笑话它,像一个省吃俭用的富农,对未来似乎充满了忧患意识。诗人梁乐却说,只怕它以为把骨头种进地里,来年就会长出卤肉来——一只狗也在耕耘着它的日子,偷偷期盼着意外的丰年。
很长时间来,它给我的孤独写作确实带来了乐趣。写累了,到院子里和它说说话,恶作剧地捉弄它一下;它尽管经常上当受骗,但依然每次听到召唤,还是畏怯地来到脚边,狐疑地等待我的新招。夜里,我就在廊下为它准备了一个纸盒做窝,但它更喜欢在躺椅上睡觉。半夜醒来,听见它在屋外鼾声如雷,仿佛院里住着两个醉汉,自然就少了寂寞。尽管这样的小犬,原无防卫和攻击能力,但是稍有异响,它还是会本能地勇敢扑出嗷嗷警告。在萧索村居生活里,人便多了许多安全感。
闲来无事时,我也会牵着它去古城游逛。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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