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的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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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的另面-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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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中所言,便是本书《自序》中所引陈寅恪提及的“今文公羊”、“孔子改制”的学说,而“使星海来言”一事,“穗石闲人”后来亦言及于此,并谈办强学会之事:

    “康得进士,北归来访,留住十数日,(梁鼎芬)劝康议论宜平正,做事勿夸张,讲西学得其益,无流其弊,乃有用。康赠诗有:海内名山泰华高,南梁北盛并人豪云云。盛谓宗室伯希祭酒也。于是商开强学会于上海,时黄仲彛探采芑桶紫拢⑽潘咕伲庠谡诵模缙靡馍跽

    此处梁有劝言,但康是否有驳语,未见记载。以常理分析,康此时得张之助,办上海强学会,似未必会以言词顶张;不然的话,张当时即有可能与康分裂,更不会有后来上海停报之事。而两人学术取向的不同,埋下此后决裂的种子。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初十日(1895年11月26日),由黄绍箕、梁鼎芬、康有为联名的电报通过两江总督署发出:

    “诒在京师,与洪右丞、沈子培、杨叔峤诸君开强学会,专讲中国自强之学,朝士集者百数。今来金陵,与南皮言,南皮力主之。顷分设沪局,集天下贤士夫,刊布公启,必欲得公名,以光此举。立候电复。金陵督署绍箕、鼎芬、祖诒。”

    “洪右丞”,洪良品,时任给事中。“沈子培”,沈曾植,时任总理衙门章京。“杨叔峤”,杨锐,张之洞的亲信,时任内阁中书。该电文是抄件,无抬头,即未注明收电方。此电说明康有为南京之行的结果,也表明张之洞当时的态度。同日下午九点,正在南通的张謇收到梁鼎芬电报:

    “张状元:现与中彛⒊に刂罹釉诨垦Щ幔仓泄郧恐В掀ぶ髦脊簦赜么竺舶齑耸拢匝┕埽俑础6Ψ摇U簟!
第5节,
    此电由张謇录于日记中,内容与上一电大体相同,很可能是上一电的另一个版本。

    上海强学会与《强学报》康有为到达上海后,立即着手上海强学会的各项工作。他所遇到的最大困难,自然是银钱。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1895年12月2日),康有为发电南京张之洞:

    “会章刻,待名。张园租,待款。并电上海道。为。铣。”

    “会章”似指上海强学会章程,“待名”似指由张之洞领衔;“张园”是当时上海最为著名的公共场所,康在此旁边租房,作为上海强学会的办公处所。上海道,即苏松太道,驻上海,兼江海关事务(即办理海关与对外事务),此时为蔡钧。康有为要求张之洞发电上海道,以能得到支持。十月十八日,上海《申报》第4版刊出以“南皮张之洞孝达”署名、由康有为起草的《上海强学会序》。十月二十二日(12月8日),张之洞发电经元善,支付上海强学会的款项:↗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致上海经守元善:助强学会,捐款五百金,又筹拨公款一千金,已交百川通汇。即交该守收存应用。并转告康主事。两江。养。”

    十月二十六日,经元善回电张之洞:“奉养电谕,敬悉。百川通款昨交到,遵谕收存。并告康主事,凭伊手支用。”由此可见,张之洞拨银共计1500两,其中500两是他个人的捐款。这笔钱是上海强学会最为重要的经费来源,占捐款总额的六成强,且有着倡导和风向的意义。十月二十九日(12月15日),梁鼎芬又发电康有为:

    “上海泰安栈康长素:群才荟萃,不烦我,请除名。捐费必寄。日内往鄂。一切函电可由中彛毯=凇!

    “壶公”,张之洞。梁鼎芬此电当是对康有为来信或来电的回复,梁表示其不日将临时前往湖北,上海强学会的事务,让康有为与黄绍箕联络,由黄负责上报张之洞。其中“群才荟萃,不烦我,请除名,捐费必寄”一句,很可能是张之洞本人的态度,即对康电中“会章刻,待名”的回复。

    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96年1月12日),由康有为主持的《强学报》第一号在上海刊行。该号共8张16版。首载《本局告白》;次录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之“上谕”(廷寄),并刊文对该廷寄进行评说;再载“论说”:《开设报馆议》、《孔子纪年说》、《论会即荀子群学之义》;最后列《京师强学会序》、《上海强学会序》(署名张之洞,实为康有为撰)、《上海强学会章程》(以黄体芳、黄绍第、屠仁守、汪康年、康有为、邹代钧、梁鼎芬、黄遵宪、黄绍箕、左孝同、蒯光典、志钧、张謇、沈瑜庆、乔树枏、龙泽厚等十六人“同人共启”)、《上海强学会后序》(署名康有为)。其中《上海强学会章程》,决定要办“最要者四事”:“译印图书”、“刊布报纸”、“开大书藏”(图书馆)、“开博物院”,“皆本会开办视款多寡陆续推行”。《强学报》第一册的首页,用“孔子卒后二千三百七十三年、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为纪年。从今天我们对康有为、张之洞政治思想的理解来看,《强学报》第一号所刊内容,与张之洞所遵从的政治学说是有所差别的。

    在《强学会》第一号刊出之前,康有为与梁鼎芬(包括在其背后的张之洞)已经有了猜隙。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1895年12月27日),正在上海的黄遵宪致函梁鼎芬称:
第6节,
    “强学会之设,为平生志事所在,深愿附名其末。长素聪明绝特,其才调足以鼓舞一世,然更事尚少,比日时相过从。昨示大函,为之骇诧,延致诸君,遵宪居海外日久,多不悉其本末。惟此会之设,若志在译报刻书,则招罗名流十数人,逐渐扩充,足以集事;乃欲设大书藏、开博物馆,不能不集款,即不能不兼收并蓄。遵宪以为,当局者当慎简,入会者当博取,固不能如康公之所自出,亦不能如梁子之不因入热。遵宪居间其中,为岭南二妙作一调人,君意何如?”

    未久,黄再致函梁:

    “强学会事,顷语心莲甚详。公有何言语告心莲告我?康郎之堂堂乎,张乃殊觉酸楚可怜也。”

    从黄遵宪的信中内容来分析,他认为梁鼎芬与康有为之间的矛盾,在于康有意“博取”会众,有意“集款”;梁对康有为“延致诸君”不满,黄遵宪表示“不悉其本末”一语,亦有可能指康有为门徒徐勤、何树龄,由康从广东召来上海办理《强学报》。虽说黄在信中表示在“岭南二妙作一调人”,但从该信文字的基本态度来看,黄似已站在康一边。。19zs。

    《强学报》第一号刊出后,双方的矛盾立即激化了。从张之洞一派后来的指责来看,主要是两项,一是刊发廷寄,二是使用孔子纪年。

    《强学报》第一号刊发的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上谕,虽是倡导改革,也有“当此创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尝胆之时”之语,但康在该上谕后,又加说明:

    “此和议成后,发廷臣奏折:一、广西按察使胡燏棻,二、工部主事康有为,三、军机章京工部员外郎陈炽,四、协办大学士徐桐,五、翰林院侍读张百熙,六、御史易俊,七、侍读学士准良,八、侯爵信恪,交督抚议之。”

    表明他的上书(即“上清帝第三书”)也是光绪帝交议的折片之一,这多少有点自重之意。又按当时制度,此上谕不属可以公开的“明发”(即“内阁奉上谕”,张之于宫门钞);而属“廷寄”,即“军机大臣字寄某某”,属保密的,不可以公开刊布。虽说当时的廷寄经常外传,也无密可保,但在制度上仍可以抓抓小辫子。

    康有为用孔子纪年,乃仿效基督教用基督诞生纪年。这是“康学”的主要特征之一,康于此也表现出有立孔教的政治企图。张之洞与康有为之间最重要的学术分歧乃在于此。然以当时的政治观念而言,奉正朔用纪年当属政治表态,立教会更有谋反之嫌,康此时虽绝无与清朝决裂之意,但此举必引来许多不利议论。此在康似尚属理念,在张则是政治。

    就在《强学报》第一号刊发之日,十一月二十八日(1896年1月12日),康有为发电给张之洞:

    “闻还镇旧楚,为之短气。欲来相视,适病未能。母寿当归,朔前必行。局事粗定,捐者渐至。章条、报纸寄呈,稍乏书局书,乞公留意提倡。明岁见公于汉上。为。”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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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镇旧楚”,指张之洞回湖广总督本任,刘坤一回两江总督原任之事,康对此不满,称为“短气”。“欲来相视”,指从上海赴南京,康又自称生病。“局事”指上海强学会,当时亦称强学局、强学总局;“捐者”为强学会捐款者,除张之洞外,当时另有邹凌瀚、陆元鼎、黄遵宪、朱祖荣、孙锵等人;“章条”指《上海强学会章程》;“报纸”即《强学报》第一号。康表示因“母寿”即将回广东,并称明年再到武昌去见张之洞。在这份电报中,康显示了那种傲视权贵的派头,他本来是汪康年未到达之前的代理,此时执意先将事情一做到底,随即便告辞再会。他也知道与张之间矛盾已深,没有再提广东强学会之事。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1896年1月17日),《强学报》的第二号出版,该号仅4张7版,载文《毁淫祠以尊孔子议》、《变法当知本源说》、《论回部诸国何以削弱》、《欲正人心必先修法度说》、《论中国之败坏于老氏、杨氏之学》,并刊出《强学报正误》,改正第一号中的错字。而《强学报》的第三号,当时已刊印,因奉到电令,而未派发。今不存世。

    张之洞与康有为的决裂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1896年1月18日),张之洞发电武昌汪康年,“请速来宁,商强学会事。切盼。”此时张似仍准备以汪代康。然几天之后,情况大变。十二月初八日(1896年1月22日),黄绍箕从南京赶赴上海,准备与康有为相谈;然康已于初五日离开上海回粤,为其母亲祝寿。黄绍箕不得已于十二月初九日致信康有为:

    “报纸二叶已诵讫。首列孔子卒后年月日,此为学西法,仍未毕肖,则责以违国制,已无可辞。于事实无丝毫之益,而于吾党恐有邱山之损。推尊孔子诸论,执事可著书,不必入报。前议章程略及之,复电亦既允从之矣。廷寄之件,止可云得之传闻。今直书某日军机字寄云云,一似有所受之者。家君在都每闻人述时政,自诩为秘密消息,辄深恶之,况此竟列入会报,将来果有秘密消息,亦谁复肯以告我,以重其逼近漏泄之咎乎?至于报中全不翻译西报,并不译列中事,而但发空言,与局刊章程显然不符。执事术学,素所钦仰,岂敢妄议高深,惟既在同会之列,即有共主之权。家君系老病乞退之身,素性耿介,不能随人俯仰,又岂肯违心曲从,重累斯会,兼以累执事乎?已告局中停报勿出,并议暂废此会,日内当即有公函奉达”

    “报纸二叶”,当指《强学报》第一、二号。“家君”,黄绍箕之父黄体芳,曾在“同人公启”中列名。黄绍箕的指责,共有三点,一是孔子纪年,二是发表廷寄,三是《强学报》上的文章为“发空言”。他指出“推尊孔子诸论,执事可著书,不必入报”,即康有为个人的学术见解,可以自行刻书,不应刊行于以多人名义发行的公众报刊。这也是张之洞的一贯主张。而“前议章程略及之,复电亦既允从之矣”一句,似又说明此事先前有讨论,康有为也在复电中表示“允从”。黄绍箕虽然用了“家君”的名义,但所表达的,却是张之洞的意思。“停报勿出”、“暂废此会”、“公函奉达”等语,表示张已决定停报废会。《穗石闲人读梁节庵太史驳叛犯逆书书后》对此亦称:

    “讵料康到沪后,任意出报发议,绝不商量,太史与黄公屡书争之,且诋之。最可骇者,不以大清纪年而以孔子纪年,名为尊圣,实则轻慢。太史与黄公深恶之。即日停报。自是与康不合。”
第8节,
    十二月十二日(1896年1月26日),《申报》第2版刊出消息《强学停报》:

    “昨晚七点钟,南京来电致本馆云:自强学会报章,未经同人商议,遽行发刊,内有廷寄及孔子卒后一条,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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