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出口近在眼前,前方忽然传来一声咆哮,一个庞然的黑影从另一侧洞口扑出,直扑向一马当先跑在前头的雷克思,宁望喊了声“小心”,飞身往前一扑,将刹不住车的雷侦探扑到一边,雷克思手上的沙漠|之鹰飞出去老远。
面对这种身形比老虎还大一倍以上的野兽,被扑住你根本毫无胜算!宁望端起身上的突击步|枪,瞄也不瞄,冲着那怪兽就一阵乱射。
金刚狼被接连射中,不得不歪头左右躲避子弹,子弹一颗颗钻进它的毛皮下,只是钻出一个不大的血点。宁望想起了之前在山林里七狼大战的一幕,如果被六只狼咬在身上也不当会事儿,不晓得这556毫米的子弹对它而言是不是挠痒痒。
如果那些人必须用沙漠|之鹰才能杀死,这些怪兽或许也得仰仗那把枪才能搞定,宁望边射击边头也不回地喊:“这里我挡住,你去找沙漠|之鹰!”
雷克思回头一看,乖乖,那把沙漠|之鹰被甩在了洞穴一角,而横亘在他和沙漠|之鹰之间的,还有另一匹龇牙咧嘴的金刚狼呢……
宁望这边调成三连发,至少已扣动了七次扳机,只等雷克思那边拿着大杀器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可是金刚狼终于被恼人的苍蝇子弹们激怒,低低地咆哮一声,顶着火力朝宁望扑来,宁望咬牙瞄准直扑过来的狼首扣动扳机,却只有尴尬的“咔”的一声。
没子弹了……
宁望讷讷地站在那里,眨眼的功夫,自己的身影已经被金刚狼的影子笼罩,他脑海里闪过“完蛋”两个字,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肩膀忽然被一股大力钳住往后一扯!
往……后?
宁望猛摔在地上,以为是雷克思在力挽狂澜,急忙回头,眼前所见却令他惊讶不已——一道高挑的背影挡在他前方二十米处(意味着那人将体重七十多公斤的他一掷掷出了二十米的惊人距离),那人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修身长裤,戴着一顶他再熟悉不过,在这个时节人们都不会再戴的黑色毛线套头帽。
不可能……宁望的心狂跳起来,只不过是一个背影,一个背影啊,为什么他竟然觉得那就是雪兔子?!
偌大的洞穴里骤然安静下来,两匹巨狼分别位于洞穴两头,酷似雪兔子的黑色身影静立在洞穴中央,他手里持着一件宁望从没见过的武器,乍看像是一柄通体漆黑发亮的双开刃长剑,但剑身两侧有大段大段的锋利锯齿,那些锯齿彼此咬合,看上去整只剑仿佛是由这一截一截的锯齿连接锻造而成。
金刚狼们停下了进攻的势头,但它们并没有屈服,埋着头龇牙咧嘴地低吠着,宁望只觉得它们弓起的背像小山一样高,金刚狼们巨大锋利的前爪已在地面上刮出深深的痕迹,那是随时要发起进攻的态势。
宁望和雷克思都各自安分地趴在地上,现场弥漫的压迫感让他们一动不敢动,大气都不敢出。
终于左侧的巨狼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两匹狼齐齐启动,猛扑向洞穴中央的黑衣男——
却也几乎就在这同时,黑衣男的身影一闪便来到左侧巨狼的近前,宁望眼睛一眨不眨,依然没能捕捉到对方行动的轨迹,那动作迅速得如同在视网膜上烙下的一记闪电!下一秒,长剑削过巨狼的脖子,腥臭的血在半空连成一条红线。
雷克思情不自禁发出了一声“卧槽……”
可战斗还远没有结束,右侧的巨狼趁机直袭到了黑衣男子身后,巨大狰狞的狼牙凶狠地咬下来——
宁望本能地闭上眼,只听到一声令人背脊发麻的脆响,张开眼紧张地定睛看去,却见那竟是巨狼上下颚齿碰撞发出的声音!那么近的距离,巨狼并没有咬中黑衣男,它咬空了,锋利的獠牙只扯掉了那顶黑色套头帽。
黑衣男蹲踞在地,一头雪白微卷的头发从套头帽中脱出,即便在如此血腥残酷的战斗场景中,那依然是一个让人想要屏息惊艳的慢镜头。宁望睁大了眼,那真的是雪兔子,整个庚林市再也找不到第二张这样的面孔!
黑衣白发的雪兔子在地上翻滚起身,径直冲向血红双眼的巨狼!
他冲刺的姿态一点也不像兔子,像一匹狼,一匹头狼,身后跟着千军万马,那股气势令人既亢奋又惊叹。
亢奋又惊叹的不止是宁望,雷克思一路目睹黑衣男酷炫地冲刺、腾空、双腿倒挂在巨狼的脖子上,一系列动作只完成在瞬息之间,见多识广的侦探先生也被震得合不拢嘴。
受惊的巨狼在黑衣男双腿的夹击下咆哮挣扎了两下,黑色的长剑就如一只锋利的长矛,刺入巨狼的大动脉,并从另一侧穿出!
雷克思激动得大喊卧槽卧槽,一副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唱征服的亢奋脸。
然而宁望却注意到左侧受伤的巨狼还没有倒下,它又站了起来,嘶吼着反扑过来!
“小心——”宁望撑起身子大喊。
雪兔子背对着这匹逆袭的巨狼,而他的长剑还卡在另一匹巨狼的脖子里,那长剑有着巨大锋利的锯齿,根本无法轻易拔出!宁望见势不妙,脑子一团空白正要冲上前,却见雪兔子手腕一翻,那柄剑竟然像是有生命一般,赫然从笔直坚硬的黑色长剑变成一条弯曲柔韧的黑色长鞭,如抽丝一般从狼的脖子中轻松拔出。
这条变异后的黑色长鞭依然长着锋利的锯齿,只是变得更细更长了,雪兔子转身扬鞭,长鞭“咻”地一声高高飘过他的头顶,在那一秒宁望错觉长鞭变得更长更细了,它呼啸着卷在巨狼的脖子上,立刻便像一条长着鳄鱼牙齿的吸血长蛇,死死咬住了巨狼的脖子,“嘶”的一声,血像雨一样从巨狼脖颈处洒落一地,暗红的血沿着长鞭黑得发亮的锯齿缓缓流淌,巨狼发出巨大的呜咽声,轰然倒地。
雪兔子收回长鞭,那条软鞭在眨眼间又缩成了长剑的长度,巨大的锯齿彼此咬合,只是却不再是长剑的姿态,它此刻就像一条柔软发亮、人畜无害的装饰品,轻轻一挥就褪去了沾染的血渍,被它的主人挂回腰上。
“雪兔子……”宁望难以置信地喃道。
一旁的雷克思也直咽唾沫:“……这是这哥们的外号吗?”他看着那条酷炫的武器被黑衣男像皮带一样挂在腰上,啧啧摇头,“取得真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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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宁望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雪兔子回不过神。雷克思已经预备好名片,挑了张最干净的,上前殷勤地递给黑衣男:
“兄弟,救命之恩啊!大恩不言谢,我叫雷克思,是雷克萨斯啊呸雷氏克思侦探所的私家侦探,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一声!”
雷克思表面说得顺溜,但是瞧着对方还是有点紧张,这“雪兔子”的个子和一米八七的他差不多高,得有多眼瘸才能叫人家“兔子”啊?不过接着他又觉得似乎有点道理,雪兔子的眼睛好像有点红红的,当然不是哭红的,而是瞳孔里带着一抹红光,再配上那一头如雪的微卷发,小的时候估计百分百能叫“雪兔子”。
而宁望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一是因为雪兔子居然根本不是兔子,不仅如此,他很可能和盗风阿妙他们是一路人!二是因为自己原本打算帮雪兔子救回赖雪儿,却搞砸了,还反被雪兔子所救……不管是一还是二,都糟糕透了。
雪兔子就应该是每天下午四点出现在中央公园樱花树下的雪兔子啊……
雷克思按捺不住好奇地打量起雪兔子挂在腰间的武器:“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武器呢,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呀?”
对方没回答,转身就走。
那反应让两人都有点心碎,不过雷克思很快就看开了:“哎,天下高手都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
两人只好努力习惯高手的沉默,跟在闷头直走的雪兔子身后。
临走前宁望还是决定捡起那只突击步|枪,虽然弹匣里已经没几发子弹了,但是没准以后还能补充。他数了数剩余的子弹数,正要把枪挎上,枪口忽然被抓住。
宁望抬头,看见冷冷地握住枪口的雪兔子,突击步|枪被对方一把扯过去,扔掉了。
雪兔子扯枪的时候宁望根本没敢用力,直接就放手了,眼瞅着好端端一把枪被弃在渗人的尸堆里,大刺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好凶……他觉得自己好像碰见了一只抢食的大兔子,只能赶紧松开爪子“好啦给你都给你”……
然后一把短刀冷不丁递到他眼前。
宁望诧异地看着给他刀的雪兔子,纳闷地接过来,从刀套中拔出刀。这是一把银光熠熠的猎刀,上下开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锯齿,下有弯口,然而最特别的,无疑是刀刃表面反射的那抹银光——刀锋处竟然淬过银。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自信得出这个结论,但当手指掠过刀锋,刹那间皮肤上烙下的战栗感让他确信这就是银。而雪兔子的意思很显然是让他用这把刀,他立刻点头:“谢谢!”想了想又红着脸补充,“我叫宁——”
雪兔子转身走了。
宁望揣好刀,灰溜溜地跟上。
这时候那两匹金刚狼也早已自燃透了,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现在他们手上有了汽灯,宁望赶紧示意雷克思查看那把□□。他想知道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
雷克思退出弹匣,宁望把汽灯提过去,雷侦探审视掂量着那几枚银光闪闪分量不轻的子弹:“这肯定不是铜弹铅弹,比铜手感还重,我看着像是……银?”
宁望忙拿出雪兔子给他的那把刀,两人一比对,刀刃的部分和子弹不管怎么看都是同一材质。
“真的假的?”雷克思皱起眉头,“怎么会有人用银做武器啊,钱多烧脑了吧!”
宁望不这么觉得,盗风的沙漠|之鹰,阿妙的复合弓箭,雪兔子给他的这把猎刀,应该都是银制不假(至于雪兔子的黑色长刀/鞭,目前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那些自燃的人和野兽,被普通武器所伤,伤口就能不断愈合,唯有在接触到这些银制武器时才会发生自燃,但是这显然无法用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加以解释,但如果这些武器上镀的当真是银这种贵金属的话,他倒是听说过一个传说,将将好能将他今次经历的所有怪事对号入座。不过这传说太过荒谬,他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雷克思察觉到刺猬头青年异样的表情,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宁望觉得太扯了:“没。”
雷克思抓狂:“想到什么就说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宁望这才沉吟半晌:“……你信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吗?”
雷克思愣了一会儿,挠挠后脑:“我不知道。这丧尸如今我见到了,倒也信了,吸血鬼我还没看见,你说那些人是吸血鬼吧,也没见他们长着獠牙吸我们血啊?”
宁望心想也是,都没吸血叫什么吸血鬼?心中不由放松了几分。
“喂,快点,”雷克思推推他示意他快走,还朝前面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烦了……”
宁望提着汽灯往前一看,雪兔子就停在他们前面十来米的地方,他把灯光照过去时刚好看见雪兔子低头朝手心哈了口气。
……是真怕冷啊。宁望心想,难怪大春天了还穿着高领毛衣和大衣,现在在这地下,估计都快冷得受不住了吧。
雪兔子看他们跟上来了,放下哈气的手,又掉头在前方领路,一直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
宁望看雪兔子渐渐耸起肩膀,还不时把毛衣的高领往上提,领子都包住整个下巴了还不够,恨不得把脑袋全包住。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手里的汽灯塞给雷克思:“帮我提下!”说着脱了卫衣追上前。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大刺猬把衣服慷慨地递给转过身来的黑衣美男,顿时有种傻小子在女生寝室楼下举着花的即视感——虽然论身高雪兔子只比宁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论气场那是足足比大刺猬高出十层楼啊……
“冷的话穿上这个吧。”刺猬头青年热心地说。
雪兔子下半张脸都藏在黑色毛衣的高领里,只露出一双冷冷清清、透着红光的眼睛,像一只高度警惕的兔子,趴在草垛里盯着他。
宁望胸口咚咚咚直敲鼓,心里有只刺猬伤春悲秋地扯着花瓣——他送给我刀,就表示不讨厌我吧?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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