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让我别接近那断袖皇子,自个儿怎么跑上去了?”
可是,他再怎么揉,叶昭还是和伊诺皇子寸步不离中,两人不停聊天,就连祈王过来敬酒,都没说上几句话。伊诺皇子时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连对面杏花楼都听得清清楚楚。过了没多久,伊诺皇子离席,叶昭也跟上,两人站在秦河河岸边笑语连连,背后看去,身高胖瘦正好相配,真像对璧人,就是不知说的是什么男盗女娼的混账事。
夏玉瑾看得眼都红了,他深深地吸口气,自我安慰道:“英雄惜英雄,他们话题投缘,喝上几杯也是应该的。”
“也是,他们毕竟认识的,没什么大不了,总比和五百多个男人去喝花酒好,”酒友低声讨好道,“郡王,小心,你的酒溢了。”
“是个屁!”夏玉瑾狠狠将杯子摔了,前仇旧恨涌上心头,他的愤怒也溢了!
当着众人面,和旧相识拉拉扯扯,叶昭实在没给他留半点面子!真当他老虎不发威就不是男人吗?!
他脱下华贵的象牙白色长袍,和酒友的藏青袍子调换,然后吩咐他们继续大声玩乐,自己则悄悄离席,混在秦河旁喧哗吵闹的人流中,悄悄来到离叶昭他们不远的桥下,然后弯下腰,算了算地形,和旁边睡着的肮脏乞丐打了个招呼,丢两块银子,让他们故意去伊诺皇子附近乞讨,用身上的恶臭逼着他们走到桥这边来,方便自己偷听他们说什么狗屁山盟海誓,甜言蜜语!
乞丐得令,办事很迅速。
伊诺皇子和叶昭走到桥边,他仗着身高,往夏玉瑾的方向扫了眼,又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嘴角却悄悄露出个算计的微笑来。
作者有话要说:新猫进门,花咪咪闹腾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总算接受自己媳妇多了个公猫争宠了。
表情还是很郁闷
35、宛若初识
秦河岸,灯如昼,游人喧喧扰扰。
幸好大漠风沙乱,交流需要喊叫,所以伊诺皇子的声音特别大。叶昭长期战场厮杀,高声发号施令,嗓子虽比较低哑,却不比寻常男子声音小。何况夏玉瑾有听骰的功底,耳朵比常人更尖,所以他蹲在有些距离和吵杂的地方,还是能将对方的谈话尽数收入耳中。
伊诺皇子又稍微朝桥边靠近两步,不动声色地遮挡住叶昭的视线,引她看向秦河画舫,聊了几句闲话后感叹:“三年前战场,叶将军神勇,乃真英雄。未料却是女儿身,若是你生在东夏,怕是提亲的好汉要踏破了门槛,如今你的夫君想必是大秦最出类拔萃的男人,才能得你青睐!”
天下谁不知南平郡王的纨绔德性?狗男子这段话简直是反讽打脸,偏偏还摆出一副“我是外国人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堵得夏玉瑾连吐血都不知道从何吐起。
没想到,叶昭面不改色心不跳,点头应道:“没错。”
伊诺皇子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赶紧再恭敬道:“不知夏郡王是文采出众还是武艺超群?可否让我偏远来客学习学习。”
叶昭轻描淡写道:“他的好处你学不来。”
伊诺皇子摸摸鼻子,似乎不好意思道:“老实说,我自从知道叶将军是女儿身后,便存了三分倾慕之意,奈何两国有别,明珠有主,可心里总有不平,好歹让我知道自己输了什么。”
这句话对有夫之妇说,实在太过失礼。
夏玉瑾很阴暗地猜测这断袖的家伙是不是看上叶昭长得像男人,所以倾心相许。
叶昭也不满地皱皱眉,只是身份问题,不好对他多加谴责。
伊诺皇子不依不饶,豪爽笑道:“他文质彬彬,武艺怕是在将军之下吧?”
叶昭反唇相讥:“确实,他武艺在我之下,怕是走不出三招,皇子好歹能走上一百招,相比之下,确实差远了。”
“也是,”伊诺皇子被她提起往事,有些丢脸,赶紧自嘲道,“咱们都是叶将军的手下败将,都差不多,好歹他比我美貌。”
“你才美貌!死东夏野蛮王八蛋!”夏玉瑾恨别人夸自己美貌,更恨有断袖嫌疑的男人夸自己美貌,他气得直犯嘀咕,可惜被发现偷听实在不好看,所以死忍着没敢跳出去。
叶昭淡淡道:“也不全是美貌,他确实很好。”
伊诺皇子不依不饶:“愿闻其详,总得让我输得心服口服。”
叶昭愣了愣,她想起夏玉瑾,脸上忽然转过丝不好意思,神情也没那么冷漠了。可是情情爱爱这些丢人的东西,哪能当众轻易说出口的?实在丢人现眼,于是她假装咳了声,试图将话题带开。
奈何东夏民风豪迈,从来没有遮掩男女之间爱慕的习惯,再加上伊诺皇子心知夏玉瑾是什么货色,存了挑拨离间和看笑话的心,三番四次出口试探,甚至激将:“莫非夏郡王真那么糟糕,让叶将军拿不出,所以推三阻四,连他一句好话都说不出?唉,我听人家说夏郡王比较废物,原本还不信呢,如今看来……他大概是只乖巧可爱的小绵羊吧。”
夸女人像绵羊,是赞美。
夸男人是绵羊,是耻辱。
叶昭终于愤怒了,一掌拍去身旁那棵双臂合抱的柳树上,震得柳树拼命乱摇,似乎就要倒下,吓坏了躲旁边的夏玉瑾。然后她吞了口气,厉声反驳:“他不是绵羊,是雄鹰。”
伊诺皇子拉长音调,仿佛不敢置信道,“雄鹰?”然后低下头窃笑不已,“确实是只美貌的小鹰。”
“有鸟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叶昭动怒,脸上却不显,她一字一句地慢慢说,“莫欺少年穷!”
“别生气,”伊诺皇子左右张望,确认夏玉瑾还躲得像只耗子似的,应该没被发现,又观察叶昭表情,似乎不像开玩笑的样子,赶紧安慰道,“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他现在是只没褪去绒毛的雏鹰,可是雏鹰终归会张开翅膀,像所有雄鹰般冲上蓝天。”叶昭不理他,仿佛发泄似地,连绵不断说道,“他很聪明,能在两天内就融会贯通七八本……深奥书籍的内容,并全部记住,准确复述。他身居高位,却很善良,从来不欺负贫穷百姓,时时关心身边的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行侠仗义。他有毅力,能忍受十几年的枯燥无味,反反复复研究同一样事情,直到做得最好。他有勇气,从不为对手的强大屈服,他机灵善变,能不用寻常手段处理事情,他积极向上,长年病痛,生死徘徊,却从未让他的心少过半分阳光……你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伊诺皇子膛目结舌:“他难道就没有不好吗?”
叶昭斩钉截铁:“他的不好,我统统都喜欢。”
这世界上永远找不到真正完美的情人。
可是或许会有一个人,他的每一个缺点在你眼里都是那么可爱,便构成了完美。
伊诺皇子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弄巧成拙,做了傻事,赶紧哈哈大笑几声带过,闹着要回去喝酒。
叶昭虽不耐烦,却强撑着陪他渐行远去。
桥头处,夏玉瑾抱着膝头,呆呆地看着石板地面。
从小体弱,荒废了功课,浪费了时光,被像女孩子般娇惯养在深宅,长大后已经和同龄人拉开老大一截距离了,文才武略,他样样都不如人,身体好些后,又被花花世界迷了眼,耽误了下去。
“太阳大,别看马球,快回去歇歇。”
“别学旁人那样站规矩,你经不起,快搬个凳子来。”
“赏花能比身子重要吗?你还是去旁边的凉亭吧。”
“身体刚好,别看太多书,小心伤眼。”
“总归是朕的亲侄子,就算没本事,还能亏着你不成?”
“平白亏欠了他那么多年,就算在外面胡闹一点,只要没大事也算不得什么。”
“名声?皇家宗室,还有人敢说三道四?”
“看,那个就是纨绔小王爷,他那个貌美和那个没用的对比啊,嗤嗤……”
他是所有人眼里的窝囊!弃子!纨绔!混蛋!百无一用的大废物!
他每一天都混混沌沌活着。
从没人对他有过半点指望。
从没人知道他心里也有过梦想。
从没人知道……
他曾梦想过沙场征战,勇猛将军。
他曾渴望过行侠仗义,江湖侠客。
他曾期待过才高八斗,饱学大儒。
他曾幻想过清正廉明,朝廷大员。
随着年岁增长,现实将梦想一点一滴磨灭。
最后他做了个纨绔。
他以为自己早已死心,再也不会想起这些年少轻狂时做的梦。
她理清了他的优点,欣赏他的缺点,她还信誓旦旦地愿意相信他,可是一飞冲天,这种事……怎么可能做到?
这死女人,说得太夸张了!
什么雄鹰不雄鹰,恶心巴拉的,哄得东夏来的傻子信以为真!
要是搁别人耳中,真他妈像个笑话!
夏玉瑾狠狠地唾了口,仿佛要将刚刚的事情统统忘掉。可是鼻子却在阵阵发酸,眼泪轻轻滑过脸颊,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他赶紧捂住脸,低下头,尽可能藏在角落里,不让人发现这丢人现眼的一幕,可是白皙的指尖依旧沁出水痕来,怎么擦都擦不净。
不要哭,不要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
脑海里却浮现出很久很久前,卖羊肉的老高说过的话。
【女人最重要是能掏心掏肺地对你好,真心真意地顾着你。】
成亲后三个月零七天,夏玉瑾对叶昭,宛若初识。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章很重要。
所以修修改改,整到那么晚了,橘子家的猫都睡了…………
不会还有人等了吧?还在等的夜猫子吱个声听听?
痛心疾首道,橘子说会很晚更新,大家务必要相信啊!
36、疑惑丛生
眼睛红得像兔子,若让她见着了,岂不遭笑话?
夏玉瑾整整衣衫,站在河边发了一会呆,待心情平复后,才回去酒楼找酒肉朋友换回衣衫,只说被风吹着了,让人取来铜镜照照眼角,确认和平时无二,便转去燕子巷,闪入间破旧民宅内,威胁恐吓了番,取了件东西,又匆匆回家。
叶昭没有睡,在灯下拭剑,不知是否在等他。
夏玉瑾从来就没和媳妇示好过,总觉得难为情,他站在门口将情绪左酝酿右酝酿,酝酿了好几刻钟都拿不出个章程来。最后是叶昭走过来,半倚着门柱,冲他挑了挑眉:“怎么?大半夜才回来,有话要对我说?”
偷听的事情丢脸至极,夏玉瑾哪敢说出口?他支支吾吾半天,强词夺理道:“看看你睡没,关心一下,也不成吗?”
“咦?”叶昭有些惊讶,她望望天空,好像有片乌云遮了月光,她又低下头,看着双脚在扭来扭去,忽觉内心有些明白了,试探问,“莫非是你知道我这段时间和伊诺皇子在一起?又被人说了闲话,心里不自在?”
“有点,”夏玉瑾实在不习惯对她说好话,心里明明转了几个弯,打了几次腹稿,说出来的依旧是很找抽的东西,“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天天和那个死断袖在一起,他该不是那么没眼光,对你有意思吧?”可是说完后,他又觉得男人大丈夫,问问自家媳妇行踪是天经地义的,于是挺挺胸膛,尽可能装出个严肃的样子来,等待答案。
“伊诺皇子没表面上那么简单,他是东夏排得上号的勇士,好战喜杀,做事狠辣果断,家里还有王妃四五个,几乎都是利益联姻,所以你别想东想西,我是大秦的将军,传出去让人生疑就不好了,”叶昭拍拍他肩膀,犹豫了好一会,才苦笑道:“是皇上认为东夏王朝狼子野心,不会那么容易认软服输,此次来访,其中怕是有诈,故命我与曾出使东夏的中书大人以朋友身份轮流陪着他玩,就近监视,以免闹出事端。”
黄鼠狼不让自家媳妇去陪野男人,却让他媳妇去!
夏玉瑾愤怒地在心里把黄鼠狼的祖宗十八代骂了好几遍,脸上却做恍然大悟状:“皇上有先见之明,我就觉得那家伙不是好鸟!”
叶昭笑道:“你也知道?”
夏玉瑾一时语塞,幸好他头脑机敏,很快砌词狡辩道:“我只是觉得他们和谈要求的东西太合理了,谈判也太顺利了,似乎完全不想惹皇上与文武百官不高兴的样子。可是哪有人做生意不贪心的?所谓漫天开价,就地还钱的道理都不懂!还当自己是孔孟圣人转世啊?!”
叶昭道:“也有规规矩矩做生意的诚实人。”
夏玉瑾摇头:“这些人不是不贪心,只是很聪明。他们要做熟客生意,只能用诚实打出口碑,将生意做长久,不至于为蝇头小利触犯律法,断了长远财路。像和谈这种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天皇老子都管不着,打一棍子就走,打完棍子回头还能流着血泪做朋友,当然要能坑多少是多少啊!”
叶昭听得哈哈大笑,连道:“精辟!”
夏玉瑾见气氛缓和,形式大妙,便从背后拿出个长形锦布包,塞到她手上:“还有……那个……送你的,别生气。”
叶昭欢喜接过,打开一看,傻眼了……
锦布包内,静静躺着把形状古朴、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