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子一口闷的,突然出现这么一位,到是很显眼,彭君笑下打趣:“如何?”
宋钰翔放下酒杯:“不错。”
身边的人都呵呵发笑,小妖的笑声很突出,他喜欢这样,乌建宇掐了他一把,他撇了嘴,大眼睛里立刻有蓄水现象。
彭君到是没打算放过宋钰翔,他越过丁一的眼神作出很有兴趣的样子追问:“不错在哪里?”
宋钰翔看下酒杯笑下:“90年是个好年份,葡萄的顶好大年。”
喝葡萄酒的人,喜欢说酒的年份。其实说白了,酒的优劣,要追究到酒的原产地,葡萄酒的好坏,跟原产地的葡萄产量,葡萄的优劣是分不开的,所谓七分种植、三分酿造就是这个意思。九零年,法国葡萄酿造地的顶好大年,酒自然是没得说的。
彭君笑了下,此刻却完全收起对宋钰翔的藐视,一千个人,人人都会说这酒,如何甘美,如何酿造。但是,洋洋洒洒的赞颂后,真正懂酒的有几人?就拿在座的,关于喝红酒的礼仪,那要做起来,一个比一个像行家,那关于酒的历史也是倒背如流的。大家这么熟悉了,所以那套虚的就没玩,因为,确实喝不出区别,就是正宗的法国人你拖出几个,他们也未必知道。好比,你是中国人,你喝的出二锅头的年份吗?道理是一样的。不过,这位宋钰翔端端的与众不同,是这个真正懂得酒的行家。彭君举杯,对着宋钰翔,这一杯确是独自敬给他的。
“为90年的葡萄。”彭君一句法语脱口而出。
“法国红酒像个久经风月的交际花,如果要喝,我更喜欢坦率、真诚的西班牙红酒。”宋钰翔这句话也是用流利的法语回的。因为大曾太太是法中混血儿,过去曾褚豫教了他一些基础,后来大曾太太说中文老夹杂着法语,时间久了,宋钰翔到是真的会一口尚可的法语,但是文字方面完全是法国文盲。
“你懂得法语?”彭君觉得挖到宝一般,又是惊奇又是觉得这个人有意思。
宋钰翔想到了什么,抬头笑了下:“点餐还成,要蘑菇不会上雨伞。”
彭君笑的很夸张,招呼大家吃,丁一那张脸啊,美的冒花。十分的舒展,一副看看吧,啥叫有内涵,啥叫真正的品味等等意思,好不骄傲快活。众人推杯换盏,喝的不亦乐乎,这哥几个的关系到是着实的亲厚。宋钰翔浅浅的吃了一些东西,就停了筷子。
“这道茄汁烧鹧鸪,味道是很好的,你吃得少了些,身体不好,多吃点好。”坐在宋钰翔身边的江南用公筷帮宋钰翔夹了一筷子菜,他对宋钰翔印象不错。
“劳烦了。”宋钰翔对江南的友善报以微笑,对这个温和不多言的人印象不错,美丽的东西人人欣赏,他宋钰翔也不例外。
那一晚,许久没见的哥四个个个喝到飘,丁一不停的帮宋钰翔介绍:“彭君,我哥,亲哥,就差个娘胎。”接着帮彭君不停介绍宋钰翔:“宋钰翔,我家上帝,丁一的顶头上司,田螺姑娘,神仙。
宋钰翔啼笑皆非,只好叫人扶了他回去。
午夜,宋钰翔被一阵隐约来的呜咽惊醒。他一向睡眠浅,徐徐的晚风中,不断的哀求,哭泣的声音隐约传来,显得格外诡异,宋钰翔披了衣服,悄悄顺着小楼的拐角小桥走去,小桥的另外一边是彭君的主屋。伴随着哀求声越来越大,宋钰翔在精致的小门停下脚步,人却呆了。
皎洁的月光下,江南被吊在画廊下,一身伤痕,彭君抱着他的双腿毫无怜惜的攻击着,月光下,那个如玉的人儿,碎了一般……
宋钰翔退身在角落,几次听到江南凄惨的叫声,都想冲过去,但是还是停下脚步,感情这个事情,说不清楚,万一别人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呢?他考虑了很久,当听到江南那一声最后的发泄声之后,他转身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
第二十四章
宋钰翔从来没问过丁一他们在做什么生意,他不爱操那份心,大约是星期一的时候,这些人就忙了起来。剩下的四个人,突然悄然形成两派,涛涛和小妖,他和江南。丁一踌躇满志,这个人憋了几个月的气,都要在东易市发泄出一般。宋钰翔觉得,积极筹备工作中的丁一,有一种很认真的美,尤其是他专注的样子,宋钰翔喜欢看他这幅模样。
意境幽远的逍遥居小院,宋钰翔坐在一边继续看机场买的几本传记。早些年,自传这东西,是美国人喜欢的,有些人把这种东西叫做美式的表现欲望和个人英雄主义的某种体现。后来,自传传入国内,这不管是什么个东西,只要传入国内了,就要变个味道,一种奇怪的风慢慢挂起,祖上做过宫女的,给名人抬轿的,下过乡的,在某个地方见过名人的,就都能写出本自传来。
几声鸟雀的清鸣,宋钰翔抬头,远远的,两个人从彭君的小院出来,看打扮应该是医生,因为放医疗器材的箱子还提着呢。两位医生没有交谈,见了宋钰翔却走过来,其中一位说:“宋先生,彭先生说,您的身体有些不好,您有医疗档案吗?这边器材还是全的,要不要我们帮您检查下,存个档。”
宋钰翔站起来合住书:“不用了,我有自己的医生,多谢。”
那位医生解释:“因为你们会在这里住一个月,所以……”
宋钰翔看下彭君的小院子:“不用了。”他拒绝的很干脆。
两位医生对视了眼,弯腰离开,宋钰翔坐下,眼睛继续瞄面前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写的。第一次看,当时上高中,这书被丢在教室的读书角接灰,宋钰翔下晚自习回家,顺手捎带回去的。当时看完这书,觉得,这样的人,还活着干吗?要是他不如死了算了。
第二次,在格里登堡的病床上,曾褚豫并没有强迫他去看什么,可是,家里的书柜里,有许多相同意境的书籍,那些书放置得很巧妙,顺手就能拿到。当时他把这书看了几遍,海伦·凯勒叙述的很平淡,然字里行间道尽的千般无奈,万般苦,仍旧掩盖不了对生活的热爱和眷恋。
第三次,宋钰翔在机场看到它,印刷的实在精致,决定买回重读,带着失而复得逐渐回来的健康读它。
“小宋看书呢?”彭君穿着很正式的西装从小院子溜达出来,宋钰翔放下书站起来看下他,点点头。他确定他不喜欢这人,感觉他就像披着画皮的男装版,昨夜的狰狞一直在他脑海徘徊。他这个人对喜欢和厌恶不会过分在神色里表达出来,除非在他心里不能容忍的地方激怒他。比如,酒吧里看到的笼子,当时他联想到的是曾褚豫就是笼子,自己是那个无奈的笼中人,所以他愤怒。大多的时间,他都因为病体关系,不骄不躁,时间长了就习惯了。
彭君走到他面前,看下他手里的书,笑了下说:“就这样,我走出了埃及,站在了西奈山的面前。一时灵感通遍我的全身,眼前展现出无数奇景。从这座圣山上发出了这样的声音:‘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他说的这段话,是这书里的希望一章的序言。多么精心修饰的人,宋钰翔甚至想是不是所有的书他都要背几段来体现自己的不凡。
宋钰翔冲他笑下:“我去叫丁一。”
彭君笑下点头:“那小子马虎,叫他别忘记带东西。”
宋钰翔停住脚步回头,很认真的说:“丁一对自己专注的事情,从不马虎。”说完他转身离开。
彭君看着那个背影,说实话,这样的人他第一次看到。清淡,不卑不亢,不经意流泻出的骨子里的傲气是他们都没有的。眨眼看只是个漂亮雅致人儿,接触久了会发现这人就像一本书,一本好书,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温暖写意的书,彭君甚至产生了一种把这样的人纳入怀中的想法。他想了会,笑下,摇头,谁都能看出来,宋钰翔就是丁一的命根子,谁敢动半分这样的念头,丁一敢灭了谁。
在彭君眼里,丁一那个小子爆发起来别说八头牛,十八头也未必拉得回来。彭君喜欢丁一的那股子冲劲,许多年前看到他就喜欢,不是对江南那种喜欢,而是,丁一像他死去的弟弟彭晖。性格,长相,甚至小动作都是相同的,彭晖死的早,过身的时候不到十七岁,彭家的孩子压力大,从小就在一种扭曲的教育里成长,压力大的无法想象,彭晖对那种教育的反抗就是玩午夜飞车,最后把自己飞进去了。彭君对胞弟这些年一直带着愧疚,因为彭晖喜欢和他分享所有的秘密,飞车的事情他知道,但是他硬是憋住了没有说,彭晖死了,彭家他成了唯一。可是,扭曲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虚伪这么多年,难为彭君对丁一这份兄弟情却真的不做假。
蓬莱阁的院门口,宋钰翔终于见到江南,大热天,他穿了长袖的衣服,小脸更加苍白,中国人追求的极致的病态美在他身上完全显现。彭君拉着他那份关心,那份呵护就不用提,小妖和涛涛羡慕的都无法遮盖。
宋钰翔原本不想送他们,眼睛扫到桌子上,却看到一包密封装的馍片。丁一不爱惜自己,年纪轻轻的就有轻微的胃溃疡,彭君说这次出门最少三天,宋钰翔把小包的馍片早就准备好了,只是那个人没有带。
一群人在院门口表演温情送别,男人和男人,不过看上去倒也养眼。彭君从钱包拿出一张卡递给江南:“今天好好休息,不爱动,就家里躺着。明天想出去了就带他们去东易溜达下,想买什么买什么,别帮我省钱,要是不爱出门,就打电话叫他们送来。”
涛涛,小妖没做声,但是一丝喜色还是闪出来了,彭君出手必定不会小气了,江南接过卡,听话的点点头。手抬的有些艰难,昨天晚上吊的久了,早上起来全部是浮肿和青紫的勒痕。一早起来彭君又变了摸样,忏悔,呵护,叫医生,那份疼爱就像把他含在嘴巴里怕化了一般,江南习惯了,只是麻木的随着时间走着。
彭君伸手托住江南的手,把卡帮他放到裤子口袋,抱着他轻轻吻他的额头:“宝贝,我会想你的。”
连建哈哈大笑,调侃起来,宋钰翔却慢慢从一边转出来,手里提着馍片走到丁一面前:“猪脑袋给你安上了?”说完,把馍片递到他手里转头对乌建宇说:“记得提醒他吃。”乌建宇笑了下,点头应允。丁一觉得周身都是暖和气,看着宋钰翔一脸不舍。
蓬莱居的大门缓缓关闭,宋钰翔听着那种躁动,犹如听到了哪部古老电影里的宫门声一般。自己算什么?妃子吗?他失笑,转头却看到江南呆呆的站在那里,他想招呼他,却不知道说什么好,江南被大门的关闭声震动,他转过身,走的却很艰难,小妖和涛涛早一溜烟的走了。这两人倒也干脆,人走立刻连戏都懒得做。
江南觉得腰部一阵发虚,难言的痛苦笼罩着他,说来可笑,那个人就是那样笑嘻嘻的露着温和笑容喊着他宝贝,却帮他带男用的贞操带。很久没带了,一夜折磨本来就难受的他,有些寸步难行。
“我送你回去。”宋钰翔伸出手,江南敏感的缩身,这满院子的眼睛,逾越半步,他都能躺一个月,他怕了,他不想。
宋钰翔抬头,院头两个打扫的佣人真悄悄窥视他们,宋钰翔张口说到:“看什么,还不过来!没看到他中暑了吗?你,叫医生去,你扶他回去。”
走开的小妖回下头,撇嘴,虽然太阳很晒,这样都能中暑,这人还真会装。
佣人小心的扶着江南回他的住所,拐角处,江南感激的看下宋钰翔,眼神一瞬而逝。
第二十五章
宋钰翔以前是有事业心的人,他比任何人都追逐事业的满足感,在部队,他样样都争,没有得到,他从来都认为那是自己不够努力,当有一天失去这个权利后,失落是必然的。生活是两面的,当关起一扇门,一定会有另外一扇门打开。所以,宋钰翔现在会每天自学一些东西充实自己。
蓬莱居是个真正读书的好地方,宋钰翔就坐在他屋子的二楼看了三天书,这中间除了偶尔会去溜达下,他一般不出屋。彭君对丁一很好,除了主屋这里的风景是最好的,甚至从这里能看到他们那个小楼的一扇窗户,宋钰翔偶尔抬头也会看到江南,他斜躺着,姿势犹如卧美人一般,他也在看书,偶尔路过,宋钰翔看到那本书的封皮竟然是本红楼梦,失笑。
小妖和涛涛这几天的感情真的不错,已经进化到犹如十年老友一般,密不可分,可换生死贴的地步。彭君他们走了第一天,他们还压制自己,第二天江南没有主动带他们出去,小妖竟然主动来宋钰翔的房间要求宋钰翔和他们一起找江南要卡,宋钰翔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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