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大帐前矗立着几道风烛残年的身影,那些都是秦部的一些老人,身裹皮革,身影却依然高大,此时他们正着急的踮着脚,眺望远方,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片刻后便又欣喜起来,看在郑大义这个外来户眼里却端是奇怪。
郑大义好奇的看着他们,顺着他们眺望的方向看去,却见十几个牧羊小儿赶着数不清的肥羊急急忙的朝着老人们挥手,似乎是在向他们报平安。
细细晚风吹来,一条条炊烟高高的升起,夜幕、老人、小儿还有那些叫个不停的羊儿们,他们绽放着自己鲜活的生命风采,郑大义的心灵深深的被触动了,曾经中原人对他们的偏见和谩骂,在这一刻从他的心底消失的无影无踪。
曾几何时他心中存在的世外桃源般的人文风景在此刻清晰可见,那一瞬间他心中生起了放弃一切世间荣华富贵,就此安居秦部,过着朝露夕归的牧人生活,享受着大草原的诱人魅力。那一刻他沉沦在了无边的美妙梦境之中,久久不愿醒来。
然而他终转过身,天边却没有一丝的云彩,却留下了他对老秦人默默的祝福,而他也放弃了心中那一丝恋恋不舍,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注定了他不能放弃一切。
郑大义不知道自己商队众人都醒来了没有,他对周围的环境一点都不熟悉,商队两千多人不可能处在一地,当是分散各处,他也不知道两千多人都睡在了那里,一时间只觉茫然无措,身处陌生的环境,心中总有几分恍然,但是随即想到老秦人是自己这些行商的救命恩人,于是心中又渐安。
这时郑大义远远见有一人向这边走来,只是月华初上,月光朦胧,隐隐约约难以见真颜,但此时他急于搞明白诸多事情,只想拉住这人,好让他问个明白,于是便迎了上去。
近了他才发现那是一个身材魁梧的老人,光着膀子,赤着脚丫,披肩散发,尽显放荡不羁的豪爽个性,周身散发着一股奇特的气质,既让人不敢轻易接触,又给人一亲切之感,端是怪异无比。
不等郑大义开口,老者便已近身,对他笑道:“远远看见你走过来,想是有事询问,中原的客商你可有要老头子帮忙的事情?”
郑大义没想到这老者眼睛这么尖,而且还是那么热情,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本意,老人的热情顿时让他局促的不安的神情放开,对老人顿生好感。
他再细细打量老人,发现老人一身穿戴不同常人,他乃一介行商,任何东西到了他的眼里,首先给它来个明码标价,而且他许多年来的经验积累,慢慢地形成了一种识人交友的好方法,且独此一家,别无雷同。
在他眼里,老人衣服穿戴虽说毫不起眼,但是衣服却是用南方楚国出产的一种上等丝织织成,这种衣服薄薄如丝,穿戴着轻松、舒服,且可抵御寒暑,被楚人誉为宝衣,在中原都算的上有价无市的好东西了,不想这千金难求的宝衣,却穿在一个毫不起眼的老秦人身上,可见他的身份不同寻常。
郑大义不敢大意,心想这人竟有高人之风,便立马上前,恭敬的施了一礼,拱手道:“打扰老人家了,只因初到秦部,人生地不熟,且帐幕林立,实在是难寻友人,还请问老人家我的那些同伴在何处,秦部族长何处,也好让郑大义上门拜访,谢谢贵族族长的救命之恩。”
“哈哈,你原来就是郑大义啊,我听说族长正找你呢?却被我遇到了,走,咱们一起上路。”老者惊奇的看着他,但脸上却带着真挚的笑容。
郑大义心中一愣,心道:自己出来走走,没想到就有人来找自己,要是早知道这样,就没必要出来找人询问了,郑大义施施然道:“有劳贵族族长了,还请老人家带路。”
“小事、小事,好久没见过中原人啦,想当初还和一群楚蛮子干了几架,那些人可真是厉害啊,几十个草原高手硬是奈何不了他们。”老者笑道,但是眼中却有落寞之色,似乎被勾起了心底的伤心事,不知何时他手里拿着一把银白色的骨刀,老者抚摸着刀身,眼中尽是迷离之色。
郑大义闻言,心中一惊,楚人连中原都很少走动,来大草原干什么,他对大草原了解少之又少,更不曾听说过这等秘闻,难道是行商,但又不确定,心中大是好奇,且一想到老者身上的楚衣,加上老者口中的话,心中就更加迷惑不解了。
他询问道:“老人家和楚人打过交到么?就我所知,楚人性子蛮横、高傲,少有和中原人交往,更不用说入北原的,难不成他们有所图谋?”
“呵呵,你这个商队首领倒是美白当,看的到明白。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们说是从南边的大江来的,几十个身手高强的剑客来抢夺草原几个大部落的养马术,养马术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那些人太过蛮横,不光抢东西,还到处杀人,最终事情败露,被高手发现了,被十几个老兄弟围上了,毫无情面可讲,杀个你死我活,最后谁也没落下好处。”老者笑呵呵的讲道,神情很是平静,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在他心底早就淡漠了,老者一生都生活在杀戮之中,经历过多少战斗,那些岁月早就离去了,能够记得这些,对那些事情可算得上刻骨铭心了。
郑大义闻言,心里顿时明白过来了,楚国本为蛮夷之邦,数万年前就与大周不和,有一代的天子还死在了楚人手里,彼此之间结有大仇,因此常年大战不断,而且楚人雄心勃勃,竟欲入鼎中原,但是楚在南方,虽然蛮横,但却不是掌握了精兵利器的天子大军对手,而且楚人不善养马,所以马弱,兵不壮,而草原人多出名驹宝马,楚人能想到上北原取养马之术,倒是走对了路子。
如今幽王为天子,雄才大略,厉兵秣马,先征服了东夷,连下东夷数百大部,东夷人不得不负荆请罪,岁岁进贡,年年朝见。再荡平了西部戎狄,使得戎狄之人不敢南下,后再讨伐楚国,为求一战尽全功,幽王秘密亲征,驱兵直下大江之地,所向披靡,楚人竟不敢迎战,遂臣服于幽王,甘为大周属国,却被天下之人耻笑。
郑大义十分想知道楚人最后是否将养马术拿到手,便问道:“楚人多无教化之徒,只知一味蛮行,动则杀人,毫不讲理,大义常年行走在外,到与楚人打过不少交到,楚人多高傲之徒,少务实讲理者,竟看不起中原人,视天子王化礼仪为无物,五十年前天子亲征大军长驱南下,楚人竟吓的不战而降,听说那个时候楚人之马矮小并不善长奔,却不知楚人竟然龌龊使阴谋诡计,可惜终难成大气。”
那老者倒是第一次听闻关于楚人的事情,而且对这等奇闻,竟也很上心,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天子伐楚是发生在什么时候的事情,更不会想到其中的因由。
而当他听闻楚人不战而降,心中顿时高兴起来,大笑道:“哈哈哈,楚人原来是这等小人,难不成是欺软怕硬之徒,当年那些楚人高手见老秦人好欺负,连同一起杀上门来,索要养马术,族里的高手大多不在,不是他们对手,后来被赶回来的十几个老哥哥堵住了,杀的他们屁滚尿流,只可惜啊,那些人身手太强,若不是畏惧于老秦人的血性,也不能把他们怎样,老哥哥们也战死了七八个,却也没留住他们。”
郑大义听到前面的话,心中大是高兴,而听到后面的话,却是心里一突,他从来没见过自方被杀了一半的高手,还没能把杀人者留下来,讲起往事却无悲伤之感,反而包含着一股崇拜的激情,这种坦荡荡、博达的胸怀让人钦佩,但其中的那股血腥、狠劲却让人心生战栗。
“我到北原行商有些年头了,只去过夷狼族地,秦部还是头一次来,对这里陌生的紧,老人家可否告知周边有哪些部族?”郑大义此时想的甚多,他作为商队的领头人,带领大家大草原来,就是给大家一场富贵,而现在夷狼族迁移了,九死一生的跑到了从未接触过的秦部族,但是短暂的彼此接触使得他对这个陌生部族大有好感,且不说秦部救了他们所有人的命,就此一条也足以相信老秦人。
现在郑大义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这片陌生的区域行商赚钱,不论他是多么的感激老秦人,行商们初衷的目的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谋求财富,虽然他一心想要报答亲部族,哪怕是这一次血本无归,但是规矩是不可能由他打破的,他没那个能力,也没那种气魄,他身后站着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两千多个经历了九死一生行商的发财梦。
身处陌生的地域,最重要的便是了解这片区域,郑大义想知道秦部周边有多少部族,只有将那些部族了解于心,他才能做好各种安排,不至于出现纰漏。
没等他在心中拿出合理的安排时,老者便道:“要说四面的部落啊,实在够多的,以前他们对老秦人看不顺眼,打打杀杀了好多年,不过这几代来为了和夷狼族拼杀,大家的关系就不再是敌人了,你的商队若是怕遇上麻烦,倒是可以让族里的战士帮你压压阵,这些部族的人不像老秦人好交朋友,很他娘的排外,尤其是对商人,欺凌弱小,可得小心吃亏上当。”
“呵呵,老人家说的是,向我们这些在外做行商生意的,哪有不吃亏的,行商们不容易,走南闯北,卖东边的买到西边去,一路行来多少人遭了冷眼,不都挺过来了吗,只要我们按照商业的准则办事,就算是吃亏,也不过是苍蝇小利,不足挂齿。”郑大义对于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势利小人十分看不过眼,但是世人中这等小人却也不少,经历的多了便有了对付的方法,并逐渐的在行内流通开来,便成了对付小人的一种规则,既不过于得罪想要占便宜的小人,也不会吃大亏,可谓是一举两得。
“还是你们见识多,老头子不得不服老啊,吃亏是福,道理都懂,却难做啊!”老者摇头晃脑的说道,他走在前面领路,也不回身,两人一前一后相谈甚欢,不多时便到了。
郑大义远远走来,只见夜下的的大草原格外的优美,风过草头低,起伏跌宕,浩浩荡荡如大江翻浪,竟有汹涌澎湃之感。
一丝淡淡的月光透过云层洒向大草原,此时已是深夏时节,即将入秋,绿草浮动,浓绿之间更显大草原的这种古朴、大方的美丽。
远处篝火燃起,如繁星点点,隐隐约约之间可见人影晃动,似是欢悦跳动,又似载歌载舞,一片喜庆的气氛,让人观之,生出怡然自得之情。
看着眼前的欢乐,曾几何时郑大义在梦中幻想过,想起九死一生的经历,他突然之间发现眼前的一切如此的珍贵和难得。
等近了,郑大义才见眼前聚集着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身着各色的粗布麻衣,有甚者穿着花样百出的皮革衣物,虽然皮革味道不好,但是看去很干净。
而且场正中架着数千头肥鹿、肥羊细火烘烤着,弥漫的肉香十里可闻,实在是壮观至极,男女老少围着篝火欢乐,场面颇杂,却掩饰不住火热的激情,有年轻的男女肆意欢笑,旁边多有鼓风起浪者,场面更显热闹了。
而这时郑大义发现苏丁他们一行人也在其中,且也都换了衣服,往时这些人都是颇有身家的主,出入无不是高马阔车,锦衣玉服,如今却全都是一身粗布麻衣,聚在一起,场面很是滑稽。
此时他们正在和秦部的青年少女们欢声笑语,讲述着所看、所闻的奇观异景和奇闻异事,并时时传来众多年轻女子的惊呼声和欢喜声,显然是被引人入胜之处所打动,而博得喝彩声的讲述者更是乐此不彼,神情振奋,众人却没有发现郑大义的到来。
郑大义全不在意,也无上前打招呼之心,大家难得放松取乐一番,纵有劫后余生的放任心怀,耽误了些事情也无可厚非。
而他则是用心的打量了四周一番,才觉这秦部果然不同于他所见到过的夷狼族,一切布置井然有序,秦族人大多也穿戴整齐,干净爽脱,四周全无马尿羊粪各种异味,想起夷狼族的“月市”的杂乱无章,牛屎马粪到处都是,臭气冲天的情景,他心中不由升起一股特别的亲近之感。而且这种干净和爽脱在其他部族却是不曾有的,虽然依旧大迥于中原人的省美观点,但是却也有别于其他草原部族,给郑大义的感觉,似乎秦部散发着出淤泥而不染的独特魅力。
惊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座大帐,这大帐大的惊人,百米长宽,恐怕可容纳上千人之多,郑大义从未见过这样巨大的大帐,在火光的照耀下呈现黝黑之色,丝毫无光,像是矗立在黑暗中的一头凶兽,但是四周却安静异常。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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