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五一”长假(1)
下周就是“五一”长假了,我们都为自助游做着准备。程阳还请来了户外俱乐部的人来教我们最基本的户外知识,如何背包、如何在野外生火、在野外要穿什么衣服以及要带什么样的防虫药水等等,还现场演示了如何搭帐篷,第一次知道不是有了帐篷就能睡觉,还要铺防潮垫,还要放睡袋等。我们野营的装备就是向那家俱乐部租的,平均每人每天50元,不算贵。
五一节的那天早晨,我们早早来到别墅。齐姐今天穿了身漂亮的休闲装,头发披在脑后,看上去很时尚。我们把前几天准备好的东西都搬上车,等了一会儿李丽她们也来了,两部车一前一后往青浦方向开。
程阳说青浦工业园区有个垂钓的好地方,我们决定先去那里钓鱼。这里人很多,我们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架好竿,我负责钓,齐姐则在旁边给我打伞遮阳。
这就是所谓的野钓?我喜欢这种感觉,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沐浴在带着丝丝草香味的微风中,野外的一切超越了的都市喧闹,让我们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钓鱼时我的心和鱼儿一起律动,一边钓一边穷琢磨,这样不行换那样,浮漂一动心里怦怦直跳,可惜技不如人,扯上来基本上都是空的,最好的一次是钓上来一条小猫鱼。看看旁边的那位大爷,摘鱼,入筐,上饵,再抛竿,一气呵成,眼睛盯着水面,然后猛吸一口烟,那叫一个酷啊。
程阳和李丽也和我们一样,颗粒无收。已经3点多了,肚子太饿了,我们决定收竿。我们并没有因为毫无收获而懊悔,因为垂钓给我们带来的不单是开心快乐,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其他任何运动项目都无法媲美的特殊感受。
我们跑到镇上找了一家烧烤摊,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迅速地点了一大堆吃的喝的,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临近傍晚,我们找了一处开阔的草地开始搭帐篷,这活看似容易,但远没有别人说得那样简单,我们把帐杆一个个弄好,再穿进固定孔里,第一次穿好的撑不起来,只好拆掉重新来过,总算搭起来了,好有成就感。
晚饭是在农家乐解决的,人很多,也许是饿了的原因,农家菜吃起来特别香。
今晚天空真晴朗,没了城市灯光的干扰,我们可以更清楚地凝望那满天大大小小、忽明忽暗的小星星,天太广阔了,不由得让我感到自身的渺小,我头枕在齐姐的膝上,遥望那缀满星星的夜空,我的心一动,问齐姐:“姐,哪颗是牛郎星,哪颗是织女星呀?”齐姐摇头说:“不知道。”我也不想弄明白,只要知道这无数颗星星里面有两颗相爱的星星就够了。
我们现在是以天为幕,以地为席,享受着初夏的清爽,远处蛙声一片,近处虫呜阵阵,萤火虫不停地闪着亮光,好美的夜呀!
看看手腕上的表才知时间很晚了,可我们还不想睡。风还在轻轻地吹,初夏的夜晚还透着丝丝凉意,齐姐不自觉地用手抱着肩,我赶紧爬起来说:“姐,我们睡吧,要不会感冒的。”
齐姐点点头,我们钻进了帐篷。
第五十五章 “五一”长假 (2)
帐篷不是太宽,我们面对面侧身而卧,夜光中,齐姐眼睛忽闪忽闪地注视着我,看着齐姐细瓷一样的脸,我伸手帮她理了理额前碎发。静谧中,我们听得见彼此的呼吸,我轻轻一拉,将齐姐抱在怀里,把嘴凑到她耳朵旁故意向里面哈气,齐姐的脸腾地红起来,不停地躲闪着,嘴里连说:“别闹,快睡觉。”
看着齐姐娇羞的样子,我心似乎被一种甜蜜的物质填得满满的。我开始吻她的耳根,齐姐被我吻地喘不过气来,时而轻轻发出一声嘤咛,这时我们抱得紧紧的,四片嘴唇贪婪地粘在一起。
齐姐今晚穿着一件紫色花纹开领T恤,胸前的图案随着喘息而起伏,衣服很紧,衬出她丰满的胸部,我手掌不自主地向她胸部滑去,慢慢覆盖住她那丰挺的乳房。齐姐象征性地推拒了一下,马上又放弃。当我把她上衣掀起来时,感觉双手充盈在一片柔软中,小小的樱桃昂然屹立在我掌心里,我的全身被一股电流划过,大脑一片空白。
当我吻着她的乳房时,齐姐也仿佛被电了一下,将我抱得更紧了。我感觉身体有千军万马在奔腾,火山快要爆发了。
我吻过齐姐腹部一路向下时,齐姐死死抱着我说:“不要。”我还在坚持着,齐姐带着哭腔说:“我不准你在这种场合侵犯我。”
我只好放下掀起的衣服,努力压制着身体里的欲望。齐姐摸着我的头说:“我觉得那种事是很神圣的,这种地方肯定不行,别怪姐。”
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软了下来,好难受呀,迷迷糊糊地好不容易才睡着,醒来时齐姐已经不在了,从车里取了点水洗漱过,等了一会儿才看见齐姐小跑着回来,她不停地喘着粗气,手里还拿着早点。
李丽和程阳还没起来,昨晚肯定疯过头了。我问:“要不要叫醒她们?”齐姐说:“不管它,我们先吃。”齐姐递给我一块点心,我促狭地张开嘴巴,齐姐怔了一下将那块点心塞进我嘴里,我连同她的手一起含住,齐姐吃吃地笑着说:“你想吃我呀?”我说:“想又怎么样?你又不让。”齐姐脸又红了,说:“又在贫。”
我们下一站是去古镇朱家角。
行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古镇质朴温馨的气息扑面而来。那原汁原味的明清古街,那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小桥流水人家,还有那距今已有好几百年的老屋,无不让人流连忘返。这里家家临水,户户通舟,乘坐在小船上,沿水而行,欣赏着沿岸的风光,那低头看报的老人,那河里洗衣的大婶,那岸旁驻足的游人。。。。。都是这优美景色的组成部分。
午饭我们选在一个小店里,店家给我们推荐了几种特色小吃,我们每样都来了一份:有炸肉、臭豆腐,还有米粽,炸肉是一种用箬叶包裹着的五花肉,用浓卤汁加酱料熬制,箬叶的清香连同酱肉的醇香勾引着我们的食欲,咬一口,咸中带甜,香浓无比,刚开始齐姐和李丽说太油,不敢吃,试了一下就不管不问地吃起来;米粽味道一般,比嘉兴肉粽差好多;我不爱吃腐臭的东西,所以臭豆腐我没吃,但她们一直叫好。
往回走时程阳把我叫到一旁,吞吞吐吐地好像有话要说,我让他有话就直说,他支吾了好久才说:“晚上我们换换。”
“换什么?”我问。
他踌躇了一下说:“女伴。”
我气血翻涌,抡起拳头对着他的面部就是一拳,他捂着脸,嘴上还说:“不同意就算了,干吗这样野蛮?”
我啐了他一口说:“我野蛮总比你无耻强!”准备再踹他两脚,齐姐和李丽赶快过来劝架,我拉着齐姐就走,头也不回,李丽在后面大声叫着。
齐姐吓坏了,懵懵懂懂地跟着我上了车,车开出好远齐姐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当齐姐弄明白情况后脸都气白了,对我说:“掉转车头,我们去接李丽。”
李丽是哭着跑到我们车上来的,齐姐不停地劝慰着,好久她才止住哭声。几天积攒下来的好心情一下全没了,真扫兴。
(本人再次重申:未经许可不准转载)
第五十六章 接丁雪娇
各位朋友:由于《人在异乡》和作家刘世萍的文章同名,让一些网站钻了空子,自今日起本作品改为《小男人大老婆》,谢谢各位的支持!
——————————————————————————————————————————————————
接下来几天很累,白天陪齐姐和李丽逛街,她们一逛就是几个小时,乐此不疲,我则成了义务搬运工。晚上又和同宿舍的人斗地主,玩得昏天黑地。
早晨起来看见自己眼睛周围有淡淡的黑晕,睡眠明显不足,吃过早饭还想再补一觉,这时电话响了,是丁雪娇打来的,她问:“在干什么呢?”
我说:“准备睡觉。你不是回家了吗?”
她答道:“还睡觉啊?现在都几点了?我现在在车上,带了好多东西,你能不能到车站来接我呀?”
我说:“可以。”
她接着说:“我大概2点左右到,你在北广场等我。”
五月的天像水洗过一样,湛蓝湛蓝的,太阳晒在人身上感觉很热。车站人很多,电话说车晚点了,都快3点了还不见人影,。
好不容易见她出现在出站口,背着个包,手里提着一只红色旅行箱,穿着白底蓝碎花裙子,柔顺地看着我,脸颊红润,清澈的眼神让人不敢直视。
东西果然挺沉,打的帮她把东西运回了学校,下楼梯的时候她说:“走吧,我们一起吃饭。”
“吃饭?”我说:“就为这点事请我吃饭,你不是亏大了?”
她却说:“今天幸亏你,要不我都弄不回来,就这样定了。”态度坚决,不容推辞。
丁雪娇今天很少说话,但眼睛里含着一种幸福且又很动人的东西。我们这还是第一次单独在一起吃饭,她坐在我的对面,微笑着听我滔滔不绝,以往那个风风火火的个性哪去了?看着她那热辣辣的眼神,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她不会真得喜欢上了我吧?应该不会的,我笑着摇了摇头。
丁雪娇好奇地问道:“你笑什么?”
我赶忙说:“没什么,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喝什么?”
她说:“随你?”
“那就啤酒吧。”我说:“你不再点点其它的东西?”
丁雪娇说:“我也陪你喝啤酒。”这丫头,以前听她说喜欢清淡的东西,爱喝矿泉水,连果汁也不喜欢,更不用说酒了,今天竟然连酒也喝上了,我心忽地变得沉重起来。
和我在一起,也许是激发了她与生俱来的母性,她不停地为我夹菜,自己却杵着筷子痴痴地看着我吃,那一刻我在她身上看到母亲的影子。
走出酒店时,月亮已经升得很高了,好一轮圆月,薄薄的一片,天空也瓦蓝瓦蓝的,几条飘浮在夜空的云彩,更加衬托出天空的纯净。我们并肩走着,好久都没说话,后来她问:“你有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随后又点点头,她问:“什么意思?”
我说:“算是有吧。”
她说:“不会是齐鑫吧?”
我鄂然地看着她,她说:“不要问我为什么?女人的直觉。每次见你们在一起时,她脸上都写满了甜蜜,那神情只有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才会有的。”
她停下来看着我说:“你们俩不合适,她比你大好多。”
见我没说话,她红着脸幽幽地说:“考虑一下我吧?我想和她竞争。”
我摇摇头说:“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没人能憾的动。”
丁雪娇注视着我说:“我会有办法让你喜欢我的,只是时间问题。”然后扔下我迈着碎步快速向宿舍走去。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想了很久。
第五十七章 球球在裤裆里
时令初夏,天气却热得厉害。不幸的事情降临了,许宏志在外出购物途中被车撞伤,腿部大出血,需要大量的血,他是O型血,医院血库中储量不够,晚上又没法去调,他姐姐许如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只知道哭。于是我们就捋袖让医生查血,检查下来只有我一个人是O型血。
虽然我身体强壮,但抽出的血量很大,抽完血后我的头有点发晕。看到我失色的脸,许如云很是感动,掏出200元钱让我补补身体,我拒绝了,我告诉她:“即使是一个不相干的人,我也会这样做的,何况他还是我的室友。”
经过抢救,许宏志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许如云把我当成了救命恩人,对我特别热情,搞得我都怕去医院看许宏志了。
许宏志最怕留下后遗症,经常对我说:“吴桐,我现在要成了跛子,这辈子就完了,我女朋友也会和我吹灯拔蜡的。”我们都说不会。
还好,他伤好后一切正常。许如云很高兴,一定要请我们吃饭,席间她端起酒杯动情地对我说:“我父母早逝,只有弟弟这一个亲人,现在他身体里流着你的血,我感激你一辈子,如果不嫌弃,以后我就认你当亲弟弟了。”
怎么会嫌弃呢?我赶紧叫了一声:“姐。”她很高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又是一个星期六,一大早许宏志就拽着我去他姐姐家,让我去吃饭。第一次去许姐家,怎能空着手去?不顾许宏志的阻拦,我还是买了点水果和儿童玩具。
许姐的家在三楼,是幢复式建筑,装潢的很豪华。客厅显眼的位置挂着一张全家福,男主人很帅,许宏志告诉我说他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