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楼的砖瓦跌落下来砸到楼下的藤架下,他深情解说道:“看见没,原来厂里高级领导住的地方。其中有位林厂长,特别喜欢植物,厂里的孩子经常翻过院墙偷他在院子里培植的花草。”说着说着,他的表情陷进同飞扬灰尘一样的迷茫。
我提出想到姐姐住过的地方看看。那却是第一批被拆除的地方,已没看的必要了。因此我只能从她口中领略到有关姐姐的琐碎片段。
我在第二封邮件中写道:
你的遗忘确实让我伤心。大概因为有些事件对我特别深刻,对你则很平淡。我就是那个经常偷花给你的小滑头。林厂长家院墙那么高,我舍生忘死的偷给你,还把花编成花冠。我的手因此扎满血口子,你泪着眼给我吹。这些事你该不会忘吧?还有,念学前班时我经常屎尿一裤子,老师找来戴三根杠的你送我回家。该知道我吧!(在我身上发生过这件事,但送我回家换洗的不是她,而是贝雅莉老师。三根杠的事是那位熟人告诉我的,算是移花接木的结晶吧!)有次我不小心烫伤了大腿,不能上学,是你来我家背我去的学校,放学后又把我背回来。(这也是贝雅莉老师的事迹)说起来,我还挺怀念三一八厂子弟小学。我的大队长,你捧着本子检查各班的清洁卫生时,我们这些两根杠的是你的跟班。(大概所有的小学的情景都差不多)好啦,说了这么多,我相信你该想起我了。
耀国叔叔还好吗?静芳阿姨还好吗?(我故意写出她父母的名字以增强真实感)每次到你们家都受到他们热情招待,请代我向他们问好。如有空,请于八月二十五日晚七时到道台街烂耳朵牛杂火锅一见。(是不是应该更高级一点的地方,比如说酒吧、咖啡馆之类的。我听到工资福利专员对她说起过这家的火锅非常美味,她也表示要去尝尝,我干脆投其所好。)或者,你方便时另约时间。匆此先复,余容后禀。
11
苏颖感到难堪。又不能表现出来。就算这些是事实,未免太琐碎了。但人家又有什么错,你要的不是老实交代吗?她仰了他一眼,看不出这副冷淡外表下潜藏的疯狂和热烈。她怀疑是不是他移花接木,故意编造些事件和想法戏弄她。
如果所书非假,他的那颗心是寂寞的,是孤独的,是敏感的。她忽然在心里形容道。然而他的眼神,她想到了“亵渎”这个词。就象他文中所述那样,偷偷的看,偷偷的幻想,或者说“视线强暴”,想到这里,她全身不舒服,好像受到鞭打似的,那个挥鞭的人,就是用被蛊惑眼神盯着她的陈麟。
她又不能问,他是不是在“亵渎”她。
她要做的仅仅是查清事实,帮教则是监狱的事情。她是不是太软弱了,或许该给他一个让他恐惧的警示,而不是以一句空泛的“严肃”不了了之。对她的警示,他是不屑的,反而受到鼓励般越追越紧,让她不知道怎么回避。于是,她更加强调身为国家暴力机关的身份,她把刚毅武装到牙齿,试图打掉他不羁的眼神,最后也以徒劳收场。
“太琐碎了。写精炼些,速度快些。”她疲累的说。再次目光交接,她看到了令她恐怖的东西从他眸子里投射出来。那是被称为*的元素。他是从她身上攫取到这种元素后才恍兮惚兮,那么说,罪魁祸首还是她吗?
无可奈何了,看来他非要揪出她逃避的往事了。那些往事也象应了他的召唤似的姗姗而来,她自制的牢笼顷刻化为绕指柔,所有的抵抗灰飞烟灭。
现在她知道为什么要否认懂法语的事实,为什么不愿提及巴黎。她曾对自己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罢,那不过是流星一闪,才明了是自我欺骗。
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卢浮宫、圣母院。奥赛美术馆、荣军院……鳞次栉比走出尘封——
好不容易来趟巴黎,不购物,似乎就白来一趟。什么香榭丽舍大街,蒙塔涅大道,根本不是她买东西的地方,即便标有“Ensolde(折扣)”字样,后面跟着的几个零也叫她够戗。
几经周折,才找到买得起的地方:Marche de cuir et L’Habillement。(皮制品及二手成衣市场)。比起品牌店华丽的冷清,这里充满市井气。走到这里,她才不感到自卑,敢随便看,敢随便摸。
她相中满头银丝老太太的摊位。她的衣架上挂着几件有感觉的衣服,货柜上摆放着几双有感觉的鞋子。她兴奋地接待她,慈祥的兜售着她的货物。当然,是穿过的,经过消毒熨洗后,看起来有八成新。她本想仔细听它说说服装的历史,那是有关她庞大家族的繁杂故事,又因法语水平不高听不出什么名堂。她买老太太的东西,完全因为她看起来象童话故事中坐在壁炉边织毛衣讲故事的智慧老奶奶,应该不会骗她。她买了一条印花连身裙,一件针织黑色开衫,一双高跟鞋,回寓所上了身,才发觉出了问题。她错把前胸当后背,导致暴露超出了她承受的极限。象什么?象什么?她想起街头招揽生意的*。后悔的要死,不是花钱买罪受吗?赶紧费番心思填补漏洞。她去买了一条蓝色丝巾缠在脖子上。牌子叫爱玛仕,比他在跳蚤市场置办的一身还要贵。但还是掏钱买下了,对她来说,精神负担比金钱更严重。
她挑了个假日,穿着跳蚤市场买来的一身,围着令她耿耿于怀的爱玛仕出门享受巴黎。巴黎的目光打量过来,都会慌得她趔趄。她避开人多的地方,专拣少人处走。满世界陌生。满世界恐惧。卸下了警察的从容感,她感到忽然脆弱了。
她迷路了。问路。人家告诉她巴黎警察局怎么走,说出许多供参照的地名。但她不知道。惟一的法子就是找警察。需要他们时又没影,好像集体策划一场让她出丑的阴谋。
要命的是,她被跟踪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追逐着她。她加快步伐,然后跑,偏偏冲进两面耸峙的高墙中间,鬼影都看不到的地方。跟踪者不舍不弃。高跟鞋阻碍她优秀体能测试成绩的发挥。摔跤了。刀剜的疼痛撬开她的嘴——啊!高大男人追上她。她准备用擒拿术徒手一搏。站不起来。高大的身影步步紧逼。啊声变成哇声,本能趁火打劫。她觉得她在哭。
高大的男人慢慢蹲下。蓝眼睛审视她的膝盖。她听懂他说:Tu es blessée。(你受伤了。)同情、自责。紧接着是个大开大合的动作。他摘了使她遭罪的高跟鞋放在她身上。然后坐升降梯似的,她躺在一双坚韧的手臂上。疼痛和眼泪拒绝不了他的侵犯。Je m’appelle Albert Blum。他介绍自己。阿尔贝&;#8226;布鲁姆是他的名字。她没有说:Enchanté。除了眼泪和疼痛,冒犯让她极度不安。这个法国人同她很熟似的,抱着她匆匆穿街过巷。居然无人拦路问究竟阻止这种行为。他说了No。忘记法语怎么说不,操起不列颠腔。手抵制她的胸膛,No!No!No!愈排斥愈觉正常。没人理会她的放下我,放下我。以为她是矫情的恋人在他怀里撒娇。
阿尔贝&;#8226;布鲁姆抱着她走进一座陌生公寓里的陌生房间。她被轻放在沙发上。他取来绷带,冰袋,搬来椅子,给她脚腕做处理。他说:Je me suis souvent tordue le pied en courant au pays。(我在家乡奔跑经常扭伤脚)。相信我,只是扭伤,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她在脑子里把他的话译成汉语。是这个意思吗?自以为理解透彻时,腿已经被她轻轻垫高。Merci。(谢谢。)她终于恢复蹩脚的法语能力。人家为她做的打消了她的敌意。
这个普罗旺斯来的年轻小伙子,高大、英俊,栗色短发,蓝色眼睛,到巴黎来学摄影。他指着墙壁上挂着的照片说那是他的家乡。一片薰衣草花田,紫得耀眼。一座白晃晃坚固的石屋矗立在旁边。美丽的风光在他嘴里绽放。她听不懂。又不愿说“Pourriez…vous parler arec des mots simples?”(请你用简单点的措辞好吗?)破坏他的兴致。这句话后来成为他们交往的口头禅,另外一句是:Je ne prends pa ce que vous dites。(我没听懂你在说什么。)
现在他还在想她吗?想到他也许在想,她很不是滋味。那句挂在他嘴边的话:你象一只鹿蹦进了我的眼睛。此刻又萦绕心头。他说的是那天,那个围高档蓝色流苏方巾的她,那个穿跳蚤市场二手服装的她,掉进他的蔚蓝里。
有一天,他搂住她的头,搂到眼睛边,让她看睁大的眼睛,说:“你象一只鹿蹦到我的眼睛里。”那是在品尝他故乡的橄榄油后。他把橄榄油倒在手掌上,用手指点了些喂到她嘴里。自己又尝尝。然后采取了让她害怕的举动对她说。
是不是说,她*了他。
有关他的照片通通扔了。他个人的,他和她的。本来是送给她的告别礼物。用一个精美的盒子装好,打了一个蝴蝶结。收到这份礼物时,她明白,他要她记住她。分别那天他们什么都没说。
最后转身前,她说:Au revoir!(再见) 他说:Au revoir;soignez…rous bien! (再见,保重!)向她轻轻挥手;泉眼似的眼睛有点忧郁。Tu me manqueras。(我会想你的。)他说。
“头儿,头儿。”小范叫醒她。他们纳闷,小范,陈麟。她端起供述,有失身份的走神了。她慌里慌张把供述装进公文包。
陈麟说:“A bient&;ocirc;t。(回头见)。”
她讨厌地皱了眉头。讨厌犯罪嫌疑人,讨厌审讯的方式。看守所哪里是看守所,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他们走进看守所,就可以随随便便谈自己。无所顾忌的谈,谈在外头不敢启齿,羞于启齿,深深挖掘,惟恐露掉一丁点细节。反正国家提供警察倾听,不用白不用。管它有期无期,死刑死缓,全说出来。这副看似庄重的皮囊,什么时候才能倒光呀。我着是怎么了,她苦恼地自我规劝。又觉得对这位温顺的犯罪嫌疑人太苛刻了。
“抓住重点写,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听你倾诉。尤其是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她说,“听懂了吗?”
他没有回答她。浅浅一笑。
“问你听懂了没有。耳朵聋啦!”
他不在乎小范的话。甚至连他这个人都不在乎。对他不屑一顾,好像他是多余的摆设。小范自觉有失尊严,猛拍桌子。而他置若罔闻,只顾关注她。
“变态,色狼,再看剜掉你的狗眼。”小范破口大骂。
“坐下,注意形象。”
“头儿。你太能忍了。看看他的态度,妈的,要是我先给他两拳。”
“坐下。”她命令道。
“女人就是女人。”他不服气,盛气凌人指着陈麟:“狂吧!咱们走着瞧。”
12
现在轮到我的弟弟阿鲤出场了。
我憎恨弟弟。这种恨意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上起,愈扇愈炽。恨意被我埋藏在心里,因为我觉得“恨弟弟”的意识本身可耻,毕竟我受过的教育禁止人有此想法。无人觉察到我的恨,想反,认为我关心他,爱护他,是位优秀的兄长。我的父亲母亲这样认为,亲戚朋友这样认为,他也这样认为。但我知道,我骨子里彻底憎恨他。
这个混蛋,这个恶魔,这个天杀的破落户。因为小四轮渐渐淘汰,修理铺生意经营不下去,我爸爸又干起包工头的营生。爸爸的姐夫,也就是我姑爷,一位市政公司的领导把他介绍给结拜的建筑商兄弟。在垫付全部积蓄后,这位兄弟卷款潜逃,他血本无归。在他们穷困潦倒之际,忽然想再要个孩子,好好做回父亲母亲。他们将全副精力投放到新生育过程中,终于如愿以偿,早产个落地便进保温箱的弟弟。头上插满针眼,夜以继日打点滴。医生跟他们说治好也是傻瓜白痴弱智儿,但他们不信邪,非要把他从鬼门关拽回来。卖血卖房子都要拽。爸爸四处借钱,妈妈日夜流泪,并给六岁的大儿子灌输责任感:无论你弟弟怎么样,你都要养活他。
他真领情,起死回生,也不弱智,简直是医学奇迹。他们对这个奇迹特别赞赏,往后的岁月里四处夸耀,诉说坚持足能使他们当选年度最感动人物。他们缴罚款,跑户口,手牵手,肩并肩捍卫奇迹。大儿子也不能闲着,冲奶粉,推婴儿车,哄他入睡,他们不在时我全包了。因为他是我们家的奇迹,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们等着福气降临。
弟弟长成妄自尊大,无法无天的混混,跟在吊儿郎当的大块头后面哈腰弓背,伺候得人家舒舒坦坦。他进出台球室,跑电子游戏厅,抽好烟,喝好酒,打群架,欺负小同学,一切账爸爸妈妈买单,以致妈妈有了求取老师宽恕百试不爽的强项。下跪,涕泗涟涟,述说他满头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