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之逆天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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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之逆天圣战-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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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钓鱼有什么意思,和大家一起玩啊。”烨磊在一个美丽夕阳黄昏下第一次向林落伸出自己的小手。

    望着面前的少年,林落拉住他的手将他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了下来。烨磊记得当时那个黑衣少年的眼神,他很悲伤,他似乎有经历过很多故事,他明明和自己一边大。

    林家一直是自由港的大户,当林家的小儿子出生时,整个林家都充满了震惊。林家三公子不哭也不闹,只是安静的呼吸。当林家三公子出生第一次睁开眼睛时,所有人都诧异的看着这位三公子的眼睛。林家三公子给了众人不一样的感觉,那双眼睛不同意其他婴儿,那眼睛里没有初到世界的恐惧、好奇等等等等一个婴儿应该有的眼神。那眼神是观察,不对,准确的说,那眼神是在仔细品味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看过所有人之后,林家三公子就闭眼睡觉,在闭眼的瞬间,有人捕捉到了那孩子的面部表情,那是不耐烦。。。

    林落在林家的成长让所有人都赞叹这个孩子的天赋,他总是不说一句话的出去钓鱼。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是孩子过分自闭难成大事的时候,林落用行动给了众人的想法一记响亮的耳光。那一次,林落为了保护一个叫做烨磊的孩子不被街上的其他孩子欺负,林落一个七岁的孩子,打趴下了所有自由港的同龄小孩。第二天,林落被父亲叫去和两位哥哥切磋。林落赤手空拳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撂倒了两个拿着木棒的哥哥。随后,林家三少爷天才的故事被自由港的百姓传开。而林落,也成了整个自由港同龄孩子里面谁都不敢惹的存在。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烨磊。

    林家发现慢慢发现,自己家的这位三公子不仅仅是那套不知道谁教的武技出众。文采也出奇的了得,林落第一次随父亲出海,晚上随父亲坐在船头望着波澜的海面还说出了“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样让家族里最有学问的账房管家都自愧不如的句子。那次出海回来之后,林落的父亲,林家的家主林海成决定送林落去圣城修学。可是林落却强烈反抗,甚至一个人躲进深山里一个月不出来。后来林家在山中找到了像野孩子一样的林落,林落当时说了一句“高处不胜寒”让林海成苦想了一夜之后放弃了送林落修学的想法,专心培养林落的武技意图让他以后能继承家业。但是,林落那套不知道谁传授的武技却打败了所有的师傅。最终,林海成无奈,只能任凭自己这个又爱又恨的小儿子自己发展。

    而林落似乎除了烨磊和任何人都亲近不了,林家人舍不得这位天才三少爷这样游戏人间,只得将烨磊请为座上宾,从此对烨磊多少对灌输一些知识,希望能够影响到林落。

    烨磊后来才知道他就是乡亲们口中常说的林家天才,林落。后来,烨磊为了救一只被熊孩子们虐待的小狗,被熊孩子们打了一顿。林落正好经过,看到了正在挨打的烨磊,林落一人冲了过去,将这群孩子全都撂倒在了地上。

    那晚,林落抬着烨磊回到古德大叔的家里。那一晚两个小伙伴第一次互相介绍认识。

    “我叫烨磊,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钓鱼,你不闷么?”

    “在想事情而已。”

    “你叫什么啊?”

    “林落。”

    “林家三公子?”

    ……

    林落话不多,但是不论烨磊遇到什么事情,只要有林落在,烨磊永远都是很放心。烨磊很吵很闹,就像所有小孩子一样,而他从小没有了父母,除了古德大叔,林落成了烨磊第二个后天亲人。林落在烨磊心中的位置,像哥哥也像父亲。古德大叔白天工作,烨磊基本做什么事情都会和林落在一起,而林落则成了古德大叔不在时候的烨磊独家保护神。林落似乎懂得很多道理,经常认真的看着烨磊的眼睛告诉烨磊一些根本不懂的话。

    烨磊现在正双手抱着头,手指用力的抓着头皮。似乎这样能掩盖心中的不安,第一次走出自由港便经历了这么多,在少年的头脑里,翻江倒海的想法不时的涌出来。烨磊忘不了当被费迪拉上小船时身后的灰影,那无论怎么努力都看不到的面容,那抓不住的双手。可是烨磊怎么会不认得林落的身形,那个十年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自己包容着自己的林落怎么就变成了那个样子。小普兰克告诉自己,那是林落的灵魂,林落再也不能走出那个岛了。

    “没事的,林落说没事就会没事的。”费迪不知什么时候走进了房间打断了烨磊混乱的思绪。烨磊抬头,看着正在攥着自己胳膊的费迪,情绪再也控制不住,泪水涌出眼眶肆意的发泄着悲伤。而费迪只能无措的站在烨磊身边。兽族从不相信眼泪,所以,费迪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己面前正在哭泣的男孩。只能无限的重复着“相信他,没事的。”这样干枯无力的话。

    费迪何尝不懂这悲伤,看着自己的亲人消失在自己面前却无能为力的悲伤。但是费迪在兽族死部的锻炼下,早就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而看着面前的少年又想到了自己,费迪情绪的封印又破开了一丝缺口……

    烨磊哭累了,加上海上冒险的精神疲惫,烨磊睡着了。这一次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睡觉了,只是梦中那个人,再也不会出现了。烨磊这样想着,睡着的眼角又流出的两滴晶莹。

    这一次,烨磊实在是太累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让烨磊这一觉睡了很久,在梦中,烨磊看着林落钓鱼,不时的捣乱,而林落只是微笑却没有说话。直到古德大叔来喊烨磊回家吃饭,烨磊拉着林落一起回去吃饭,三人在桌上开开心心的吃着林落钓的鱼。每次吃完饭,明明是烨磊硬拽着来自己家吃饭的林落总是被烨磊讽刺一遍说大土豪总来自己的小屋子蹭吃蹭喝。梦中的甜美映在少年熟睡的脸上,魔王沙漠天空特有的红色月光照着少年那嘴角的浅笑,那说不出的美丽却让人感觉有那么一缕悲伤。

    在烨磊房间的屋顶上,一个兽人正和一个恶魔轻撞着酒杯。就别重逢死后余生的喜悦,掺杂着醉人的酒精,让着清冷的秋叶充满了温暖。仅仅是一层屋盖,似乎分割成了两个世界,下面悲伤中夹杂着思念、上面欢笑中夹杂着心酸。

    这带有诗韵的景致却并未维持的太久,喝醉的小普兰克拿着酒壶从街上晃了回来。本该黝黑的脸庞被酒精刺激出一通难得的红色,哼着不知名不知调的曲子,摔倒在了门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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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再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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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战乱年代,魔族大智者“莫比斯”为史上第一刺客,刺杀异界首领无数。战乱之后,莫比斯于魔心城附近大兴土木,建杀手圣堂,凭一人威望招世界顶级刺客来此授课。后“杀手圣堂”演变为刺客进修圣地。——《职业解读之刺客》

    魔王沙漠特有的干热晨风吹醒了睡熟的烨磊。虽然处在临海的绿化带,但依然挡不住这干枯的沙漠之风。在特林港口附近,空气变化无常,也许上午还是干热的沙漠之风下午就变成了潮湿的海风。而正是这特殊的气候,让特林港口周围的外来客们经常唤上热感冒。只有习惯了这里气候的特林人才能在这里健康的生活。也正是在这种气候下生活的特林人,才成为了魔族第一主要战力。他们可以体质强健,可以适应多种气候。他们毅力顽强,经得住残酷的训练。当然了,现在说这些都是题外话,我们的故事在不远的将来会让特林人成为最重要的转机。而现在,我们刚刚平静情绪的主角之一正坐在舒服的大床上发呆。

    “醒了?”费迪和一个恶魔一同走进了屋子。

    “嗯,我们现在在那?”烨磊问。

    “已经到魔族的领地了,而且我要见的人也见到了。”费迪说。

    “那太好了。那现在做什么?”烨磊似乎没有以前的精力耍宝,有一句每一句的说着。

    “如果你还愿意的话,再陪我走一程把。”费迪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面色很惭愧。

    “没事的,我陪你走。反正我也不知道去哪。”烨磊说着就下了床。

    在费迪的引荐下,烨磊认识了罗杰。罗杰和烨磊一样,性格格外开朗。两人很快就熟悉并且聊到了一起。罗杰出手阔绰,当即带着烨磊还有那个放荡不羁的海盗去了特林港最大的裁缝铺为两人一人购置了一身上好的皮夹。人靠衣装,穿上了新装备也让折腾了好几天的二人精神了不少。

    “接下来去哪?”烨磊看到费迪不知道在那也弄到了一身新皮甲,便好奇的问道。

    “费迪说找我父亲有事情商量,正好我也好久没回家了,准备回家看看。军中训练的事我已经安排完了,几位能不能捎上我这位漂泊的浪子呢?”罗杰凶恶的面相对着费迪做出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一旁的烨磊和小普兰克感到了世界满满的恶意。

    “哈哈!大哥,大哥,你行行好!千万别这样!装可怜卖萌这种活你干不了,哈哈,让我笑一会……”小普兰克已经笑的蹲在了地上。

    “切……”罗杰白了一眼小普兰克。“你现在是我抓捕的罪犯,你最好给我放客气点。”

    “……”小普兰克闻言赶忙从地上站起来,不敢再放肆。

    “别吓唬他了,小普兰克其实人不坏。我们在海上漂泊三天,虽然这小子嘴上总唧唧哇哇的,不过为人还可以。不然我也不会让你收留下他。”说话的是费迪。

    而小普兰克听到有人为自己说好话,赶忙将头点的如捣蒜一般。

    “切,都收拾好了就出发把,我让人去准备准备。”罗杰白眼大放送一般,又白了一眼费迪转头便走。

    “他眼睛有毛病么?怎么总翻白眼?”小普兰克笑嘻嘻的跑到费迪身边问道。

    “你是想骑沙地蜥过去还是想坐牢车过去?”费迪转头微笑着问小普兰克。

    不消多时,烨磊几人便被领到了特林港的出口。第一次见到魔王沙漠特产的沙地蜥,烨磊和小普兰克像个土包子一样一阵大呼小叫。沙地兽四肢短小,伏在地上。四只脚掌肥大,支撑着上面粗壮的四肢。沙地兽身体细长像现实世界的鳄鱼不过很光滑,拖着一条不安分的尾巴。面部如其名字,一张被放大的蜥蜴脸,不时伸出常常的舌头,看上去很是凶恶。不过沙地蜥性格却十分温和,这也是魔族人命用沙地蜥做交通工具的主要原因。

    费迪制止住正在肆意体现着自己无知的二人。催促了一声,几人便骑上沙地蜥向着沙漠走去。而烨磊和小普兰克因为第一次骑这种神奇的生物,不时在干燥的沙漠中传来惊呼。

    三人起始的旅程,少了一位黑衣少年。又增添了两位新朋友。。。

    魔王沙漠虽然地处热带,但在夜晚,依旧非常的冷。烨磊靠着身后熟睡的沙地蜥,感受到干冷的凉风,用力裹了裹身上的毛毯。看着大漠的月色,烨磊发现,原来外面的世界别有一番韵味。不过又想到了某位黑衣少年,烨磊的心情又低落了起来。

    低头把玩罗杰白天给自己的储物戒指,烨磊从里面取出来一点水。在魔族,这种储物戒指并不是什么稀有物品,魔族所生存的魔王沙漠缺少淡水,而魔族出行这种储物戒子就成了必需品。不过这种储物戒指并没有在整个大陆流行起来。首先储物戒指需要不定时的向内部储存魔法元素以维持魔法戒指上的空间魔法阵正常运转,而除了魔族和海族这两个从出生开始魔法元素感应力极强的种族,其他种族想要维持戒子长久性运转只能到各地魔法师工会花钱来“充电”

    一般这种充电收取费用不算太高,三个卢克币。而诸神大陆一般家庭平均人收入大约在每月100卢克,但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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