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
看到过好像是说梅花三弄的曲子,之所以三弄不仅是说反复吹奏三次,还说里面韵律的低声、高声、游离之音,以下为序三弄而已
低声弄
关于这书——
和阿菩说,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旅行;
和脂砚斋说,这是几个人不期而遇了然后就一同结伴经过大雪地、大森林、大山洞、大湖泊…。一直投奔了光明;
和彼得说,这该是一个更奇妙的世界,去除了好多,又加添了好多,像归于纯净;
和小远说,我要将现世当作天堂,将天堂当作现世来过。
所以,之前整个构思这个小说脉络的同时是要以“小天堂”来作为这部小说的名字的,但最终没用,之所以是“小天堂”在我看来,这一行人只是在去往或确切的说是在寻找去往天堂的路上,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要去哪里,再说“小天堂”这名似乎并不能很好的含有我所要撰写和表达的内容和想法。至此是最终敲定了《有花开在。有树生在》这个题目才从容动笔的,再至此,也可以理解为——有花开在小天堂、有树生在小天堂。这样比较符合我心所想的。
脂砚斋还建议我去翻翻地理书,多知道些关于森林、山洞的事。这又要回头再说几个未写和已写的书——
还是和阿菩说,要是把一个人一生所写的书全部读过,就会发觉一个事:这所有的书结合这人所处的现实世界构成了一个完整且相互支撑、影射、印证、可工人对观的这个人的另外一个庞大复杂的世界。
现在说我,将来末一部要撰写的《世砚天纪》恰恰写的是生前的光景,如同现在即将开始的《有花开在。有树生在》要写的是死后的光景一样,重点不是死,因为就我觉得生死如同云朵和雨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理解有人说过的这话——云并没有死,它只是变成了雨,雨也并没有生,它只不过是云的延续。我要说的重点,是我所理解的、所感觉的“有花开在、有树生在”的那个地方,所以,地理书还是暂时不翻了。
每当要开始撰写一部新小说,就不自觉的想起之前的写作计划,比如计划总归是计划,比如继09年撰写的《长相守》之后,《飘虫日志》取代了《三段锦》,而今《有花开在。有树生在》又取代了之前准备撰写的《南天门》。《瓢虫日志》估计要写一年多,因此准备同事撰写一部其他的,于是就有了这部,感觉构思了许久,可能是每天做工时、临睡前、在路上以及一有时间就想的缘故,才翻到日志,构思这小说腹稿打好的时候是10月5日,距此10天之前,那夜同阿菩要去前门大街从大栅栏转胡同经琉璃场去了沃尔玛,当时他准备自己动手做寿司,一起买了好些做寿司用的食材和工具,但数日后,据说寿司是做了,不过效果很搞笑。大概关于这本尚未撰写的小说所能想到的就是这些,最后就是凡看到的一定坚持看完,我也将坚持写到书成,因为,我觉得我所理解的那个地方,很有趣且有美好的爱情,值得你去神往,也值得我一写,因为是闻所未闻,所以值得一看,也为我的信仰,希望通过这书有了一重欢快、光明、童话的色彩及印记。
高声弄
现在,我要告诉给你的是我的书写完了,以上的低声弄具体的时日实在09年10月15日20时许,我书写完的时间是10年6月6日凌晨1点的时候那天正好芒种。当时为了撰写的缘故喝了好多咖啡提神。当写完最后一个字,我有瞬间来去的感觉一闪而过,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安静,总之那夜虽然喝了咖啡我还是安然睡去,因为书写完了我不需要如往日一样去考虑下一回的情节和别的。书写完,我就该告诉你们。如同现在。书写完,那夜,我很想我的弟弟和父母以及故乡的故旧亲朋,他们当时都睡了,我的思念不知道除了我的心里还有哪里,会不会无路可去,和我一样的流离。我也很想告诉我的爱人,这书写完了,如同我的人生,心路历程,进行了虽然很长但是很妥当的安置将那些对我至关重要的人。
游离弄
我在北游的一个冬夜,看着天空亮而小的月亮觉得我自己就是一头游离兽,等是有家归未得。我的文字估计看上去夜很游离,但是却带着沉沉的分量和欣慰,游离的很有质量。我觉得游离并没什么不好,相反,我们游离是因为我们笃定,像我对我的爱情,我的花开树生,光明之里。
和若
日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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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
那是起初就有的光明。在那里我们进入了他的光荣,在那里我们成就了他的爱情。
我,在光明里守着我的爱人,你们能看到我么?我觉得我自己都成了光,和光融为一体。我初本不知,我原是存在于死亡之中,只为唯一一个莫大的爱情,以就让我复活。
然,之余起初,一直我都没能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我怎么会去了那里,那里的名字也奇怪,就叫“哪儿”,我那突然如中断了的记忆旅程,就是从“哪儿”这个地方开始的,起初,是这个样子——
我,如睡了一觉,迷迷糊糊地听到有飞鸟扇动翅膀的声音,就感觉醒了。很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些飞鸟翅膀的风声。睁眼,天地之间只是白茫茫灰蒙蒙一片,没有方向也没有尽头,一直灰白到视力所及、天地相结的地方。我就这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披了一件大红猩猩毡的斗篷素面朝天地躺在白茫茫的地上,并不感觉孤独,天空并没飘雪,只是奇怪这雪到底是什么时候下的,我的红斗篷上也未落着雪花。
空中的飞鸟成群结队地往过飞,就在我头顶不远的上空,没完没了,像一条墨色的绸带当空飞舞,忽左忽右。我怀疑它们一直绵延至这空间的尽头之处,因为在遥远的天地一头,有一团暗色,估计就是已经飞到那里的它们在由少而多地不断汇聚,渐渐像极了一团黑雾。呆呆的我,看着它们飞过,一只一只,一群一群,直到最后一只越飞越远,消失了的时候,天也没黑,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想知道,我究竟在哪里,还有谁能告诉我——我究竟是谁?想到这些,我还是很怀念刚才睡着时的感觉。
我开口喊了一声,世界渐渐暗了,我满心欢喜,以为自己有大能力,想再试着喊一声,让世界明亮起来,又喊了一声——谁知,急速地暗,像要被什么吞噬。这黑暗的笼罩,来自飞鸟去的地方的那团雾气,越来越浓、越来越大,朝我所在的这边飞驰蔓延。此时,用语言无法形容的声音充斥进一切缝隙之内——嚎啕、怪啸、切齿、撕裂什么……千千万万种毛骨悚然的令人大惧怕的音。我觉得这暗马上就要把一切吞下,就起身朝还有光亮的地方狂奔。跑着跑着,脚就离了地,感觉人在半空中奔跑或者干脆是在飞,我也不敢回头,因为身后的阴影越来越近,那黑似乎已经跑到我前头,就要将这最后一线光明吞下。恐怖声也越来越大,要吃掉人一样。心说,我完了,但又感觉很委屈,我还没弄清这是哪儿?我是谁?这一切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想着想着就要落下眼泪,我又摸摸斗篷,已经看不出来颜色,也不知道是谁给我披上的,或许就是我的吧,因为它的纹络像是长在我身体血脉里一样,我什么都想不起来,更奇怪的是,我拼命跑了这么久居然也不觉得热,也没有出汗,我觉得我自己很轻,重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或者干脆就是没有重量,倒也不像飞,说不定轻飘飘的被风在空中吹来吹去罢了。
很遥远的地方,尚有最后一线光明。我觉得无论如何,我也没那么快的速度赶在黑暗的速度之前跑到那里,一边跑一边用手系了系脖子里斗篷的带子,免得被吹跑,因为整个世界都有大风在吹,而且那莫可名状的各种声音交混在一起更加令人胆寒——这,是不是在地狱呢?我忽然想起,但又想不起来自己都做过些什么,我,好像失忆了,就这样跑啊跑啊,好久。我逐一重复我刚才那些思维,得出一个更令我毛骨悚然的结论,或者说疑问——难,难道说我——死了??
近乎漆黑中,我能感觉到有好多东西在我周围乱飞,纷纷扬扬,没准儿,我就是被风吹着乱飞的。我想伸手去抓,看看到底有些什么,却什么也抓不住,总是一挨指尖就立马飞走,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感觉是冷冰冰的。这么久了,按说那黑暗早该把遥远处的一丝光亮掩盖了,可那光亮始终亮着,这又让我燃起跑到那里的信心,就在这时,从远处,急速飘过来一小点微微的白亮,在慢慢靠近,慢慢变大,像一团白布。当我快看清它的时候,一阵猛烈的回风乍起,它就被吹着狠狠地朝我身上砸了过来,眼看着和我撞了个满怀。我觉得它到了我的身体里,短暂的彼此融合而后,是穿过空气一样,穿了过去。
“这是怎么回事,见鬼”,我说了一句,同时又被自己的话猛然惊醒,想到刚才的那些疑问,就觉得被什么拉住了手,也没敢回头,只是不停地跑去,只为躲避怪叫逃出黑暗,我只能不停地奔跑投奔那光明,虽然我不知道光亮尚存的那里等我的会是什么事情。总觉得起码要好过这里。
“喂”——我隐约听到有声音区别于那大惧怕的声音在我耳边,于是回头,看到一个小女孩儿,冲着我笑,还拉着我的手。六七岁的样子。
“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小不点儿?”我说“你还笑。快跟我逃命吧”
说完拉着她没命地继续跑起来,很久么?就到了那一线光明的地方,原来那一线光明处是光明和黑暗的分界,黑暗行至这里便戛然而止,那令人大恐惧的响动也渐渐杳无声息,像一团浮游的水气,高高低低地荡漾却无法超越过去。我松开小姑娘的手,坐在地上大口喘息,地上还是白雪覆盖,而她披了小小白衣,活像个天使,只是少了一双翅膀,手里还抱了个五子争头的布偶,穿一双小红鞋。
“我问你,你是从哪儿来的”我问她
“我一直就在这儿”
“那刚才我们在的地方是哪儿?”
“哪儿”
“就是刚才刮大风有恐怖声响的地方——我是说那地方的名字,你知道不知道”
“就叫哪儿”
听完,我大放了心,谢天谢地,只要不是地狱就好,管它是哪儿。她经历了刚才那一切好像并不怎么害怕,反倒比我这十七八岁的人还镇定,欢乐地抱着她的禧娃娃在雪地里蹦蹦哒哒的跳着玩儿。
我又想起一件事儿——“那我是谁?”我自言自语。
“魏宝”——是她的声音
“魏宝?魏宝又是谁”
“魏宝是你”,我实在记不得、也想不起关于“我是魏宝”的任何蛛丝马迹,既然想不起,就权当是魏宝吧,有个名儿总比没有要强。
“那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我叫阿雅。好像走丢了我,怎么也回不去”她拿着手里的禧娃娃说:“这是我祖母给我做的”
“你和魏宝是不是很熟?”
“他是我的朋友”
“那我不是魏宝咯”
“你刚才问我,我就告诉你咯”她调皮地说
“你喜欢魏宝?”
“对呀,他夏天会经常逮了花蝴蝶给我,还带我一起爬树玩,我告诉他说等我长大了就嫁给他呢”,我听了她的话就坐在地上笑的一塌糊涂。啊呀啊呀的笑着。她错听成我在叫她就问我怎么了,我揉着肚子说“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不害羞的小姑娘”,说着我裹了裹斗篷,觉得有点冷。
“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要嫁到他家,还有一个重要的缘故就是他的爷爷是卖冰糖葫芦的”——我先是一怔,然后翻江倒海地笑起来,直到没了力气。
“但是就是怎么也回不去”她说着,眼睛望着远方,脸上露着孩子不该有的然特有的忧伤。我拉了她把斗篷的右襟铺在地上让她挨我坐了。
“别担心,会回去的,我把你送回去,好吧”
她点了点头,叫了我一声哥哥,虽然我不知道她说的哥哥是什么,但是听着很好很惬意,叫的我心里暖暖的,且有别于魏宝。
“我的名字是不是该叫哥哥?刚才你叫我的时候,我感觉很舒服,你往后就这样叫我吧”
“呵呵,好呀,不过你也是魏宝,魏宝也是魏宝,我叫你不是叫魏宝是叫哥哥的”,还是魏宝,我就晕了。不过,我确实想补起来关于我此前的一切。这里、这一切,于我仍然是一个谜团。
“哥哥,你的小红衣比我的小白衣可真大”说完她起身又去蹦蹦跳跳,我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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