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路帅杰阴恻恻地一笑,继续说,“刘总,我都说了,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觊觎张氏药业在别人看来或许是个秘密,但是,在我看来就不是。我先来给你分析分析现在的张氏药业吧。”
“你的亲舅舅,也就是现在张氏的董事长张龙井,近六十岁的人,已经老了,至于张总,也就是你的表哥,他是你亲舅舅和你舅妈的独子,拥有合法的继承权,而张馨雨,虽然是你舅妈的私生女,但是,你舅舅将她视若己出,如果你舅舅过世,她也会继承一部分财产。
总之,说来说去,你这个亲外甥,到死也不会捞到半点好处。
虽然说在你舅舅的帮助下,你在邻省也有两家药店,但是,和张氏药业这种巨头来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就好像是你舅舅赏给一个要饭的人一样,也亏得你这么些年来一直为他尽心尽力地卖命!”
“够了!”刘总听不下去了,一巴掌拍在茶几上,“你不要挑拨我们家族的矛盾!”
“哼!”路帅杰微怒,说,“看样子,你也和张总没什么两样,一个爱赌,一个爱色,都是无用之人。”
“你……”刘总差点气得窒息,路帅杰口中爱色的人,说的自然就是他,可是,他觊觎自己舅妈的私生女,这种事情怎么好乱说出来?
“刘总息怒!”路帅杰顿了顿,继续说,“眼下,机会来了!”
“张总被周末带走,如果死了,那就是周末的责任。你是张氏药业董事长的亲外甥,而且又有能力,不知道比张总强多少,张总死后,你自然就成了理所当然的继承人。”
“这个……”刘总面皮狂跳,因为路帅杰说的,正是他想过但是不敢付诸于行动的事情。
刘总的确有能力,明明是邻省的人,但却以幕后老板的身份在康城开了白银皇朝,而且,张氏药业能成为邻省药品零售行业的巨头,也与他这些里立下的汗毛功劳息息相关。
而反观他的表哥张总,除了喜欢赌,一无是处。
刘总之所以喜欢陪张总来六神赌钱,为的就是怂恿张总败家,也好让他的亲舅舅张龙井知道,他要比张总更适合做张氏药业的继承人。
刘总全名叫刘福贵,家庭背景一般,但是,有亲舅舅张氏药业的董事长张龙井支持,自己又有一定的商业头脑,所以,在圈子里,算是一号人物。
刘福贵无时无刻不在想,要是有一天自己的表哥张达死了,那该是多大的喜事?
张达,也就是被周末挟持走的张总。
顿了顿,刘福贵的语气开始软化起来:“阿杰,张达被周末弄死了又怎样,不是还有张馨雨吗?你也知道的,虽然张馨雨不是我舅舅亲生的,但是,他对张馨雨好得不得了,即使张达死了,张氏药业的继承权还不一样轮不到我的手里?”
“刘总!”路帅杰听了刘福贵的话,心中大喜,但也没表现出来,他继续说,“你不是喜欢张馨雨吗?私底下找个机会把她睡了,做他的男人,到那时候,即使张氏药业被张馨雨继承,不也还是你的?”
“把她睡了?”刘福贵大惊,他倒是想在那个漂亮得一塌糊涂的女人身上放肆,但是,哪有这种好事?想了想,刘福贵有些英雄气短地说,“兄弟,你是不知道,张馨雨这个臭女人根本连正眼都不瞧我一下的,而且眼下她在北方上大学呢,我哪有机会?”
“那是后话。”路帅杰说,“眼下,最重要的是要先借周末的手干掉张达那头猪,要是耽误了时间,周末把他放了,那说什么都晚了。”
刘福贵犹豫了半天,最终一拍茶几,咬着牙说:“好!”
……
路帅杰和刘福贵在六神棋牌室说悄悄话的功夫,周末一行人已经将面包车开如康城城郊的小吃一条街,在一条无人的街道的拐角处,一个大胖子从车上滚下来,正是张达。
将张达扔下车后,二手面包车扬长而去,车上的几个人明显很兴奋,毕竟有一百多万软妹币,所以,他们吵嚷着要把整条小吃一条街的酒肉吃光喝光。
“老大,你太帅了,竟然能在最后关头反败为胜,啧啧,五十万的精神损失费,再加赢的六十万,发达了,发达了啊……”阿伟一边开车,一边滔滔不绝地说。
“帅?”周末苦笑,也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之前的赌局有多凶险。
发牌的美女出老千,要不是周末在最后一局发现,等发牌的美女将第三张a发给张达,那他现在就是没有手指头没有脚趾头的怪物,应该是躺在病床上还是被张达那伙人打得滚在地上都还不清楚。
而且,即便他发现对方出老千而换成阿牛发牌了,但那是最后一把,靠的全是运气,毕竟张总得到的两张a已经是很大的牌,能够反败为胜,周末不知道暗地里捏了好大一把冷汗。。
“帅!”听了周末反问式的话语,坐在周末大腿上的苏小月很羞涩地冲他伸出了大拇指。
面包车的空间有限,再加上张达原先也在车上,根本腾不出空位,所以最终身体娇小的苏小月被阿伟几个人起哄给弄到了坐周末的腿上,两人就这么坐在副驾驶室,也亏得现在是半夜三更的,要不然不被交警追查才怪。
仅仅认识一个晚上的时间都不到,先是在地下赌场的甬道里和周末手拉手,现在又坐在周末的腿上,十七岁不到的苏小月第一次这么疯狂。
但是,自从中途和周末经历了那场赌局,又亲眼看到周末一个人震慑一群老板级的人物后,苏小月就觉得这没什么疯狂的,因为在她看来周末实在是太过优秀,她必须得加把劲将周末这位英雄式的异性攥住。
感受着苏小月的臀股贴在自己的腿上,周末不是圣人,所以,小周末一直都是有知觉的,此时周末从她比划大拇指的时候又动了动身体,更让他难以把持,小周末就好像打了鸡血一般昂首挺胸。
“呃……”周末尴尬得想要抽打小周末,他在心里暗骂,尼玛,急什么急,老子还能让你吃亏不成?等时机成熟了,我自然会让你饱餐一顿。
“……”苏小月也感觉到不对,自己的臀股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抵着,她虽然年龄不大,但并不代表对哪方面一无所知,所以,一瞬间,她的耳根子都红透了。
好在,这时候已经到了小车一条街,苏小月如逃命一般推开车门下车。
阿伟冲周末挤了挤眼睛,不怀好意地说:“老大,你放心,待会兄弟几个一定能帮你把她灌醉,嘿嘿……”
周末一行人在小吃街吃得欢快的同时,被他们扔在街角的张达好半天才勉强爬起来。
他一边咒骂周末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求救。
这个地方没有人,而且路灯也坏了两颗,显得黑漆漆的。
张达刚掏出手机,突然一道很刺眼的车头灯朝他射来。
“表弟!”将十步外那辆熟悉的轿车看在眼里,张达大喜。
下车的的确是他的表弟刘福贵,刘福贵也远远地朝他挥手,转眼间两人就抱到了一起。
“表弟,咱们先回去,老子一定要带人干死……”
张达的“死”字刚出口,整个人就呆愣住了,面部一阵扭曲,再看自己的胸口,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刺在其中。
“你……”下一秒,张达笨重地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第177章 你爸妈在不在家
张达这辈子都不会想到,将他杀死的人,竟然会是平时和自己的关系最好、对自己言听计从的表弟刘福贵。
他死的时候,眼睛瞪得大大的,不是盯着刘福贵阴沉的脸看,而是盯着插在他胸口的那把军刀,正是周末在赌场的时候打算用来剁指头的军刀。
“表哥,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一个草包生在了舅舅家,而我只是他的外甥!”刘福贵开车匆匆离开事发现场,留下早就一命呜呼的张达。
……
此时,在小吃一条街的一家夜宵摊位上,周末一行人围坐在桌前,桌上全是一瓶一瓶的啤酒和各种烧烤。
“月美女,来,我敬你一杯,要不是你反败为胜的运气,我们老大今天赢不了那个死胖子。”为了兑现下车时候的诺言将苏小月灌趴下,阿伟和一帮子的小弟可以说是不遗余力,找各种法子和苏小月喝酒。
这么一会的功夫,苏小月已经接连喝下十来杯啤酒,塑料杯是很大的那种,三杯就是一整瓶。
“阿伟哥,来吧!”苏小月虽然面对周末的时候会害羞会紧张,但是,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就不会了,不仅单纯,而且还仗义,没有祁宝宝的匪性,也不会像女妖精李关绯那样给人不能接近的神圣感,更没有软妹子闫青菜的小家子气。
说喝就喝,和阿伟碰了杯后,苏小月再度将杯中酒喝光。
她喝啤酒不似女妖精李关绯或者女神经赵隆妃那般生猛,也没有其他一般女孩子那样的娇气,喝酒的时候就好像在对付咖啡或者白开水,虽然是小口小口的,但是,阿伟仰脖子喝完的同时,她也会准点喝完,一点也不拖拉。
本来和周末在一起就脸红,喝了十多被三四瓶啤酒后,苏小月的脸就更红了,从六神棋牌室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把上班穿的短裙换掉,现在的她上身是一件白色的吊带外套一件橙黄色搭配灰色的棉质衬衣,下身是一条淡粉色的休闲长裤,衣着算不上显眼,但是,配上她稚气刚脱的可爱模样,很惹人注意,周围几桌喝酒的夜猫子要不是忌惮周末这边一个个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早就冲过来抢花姑娘了。
“叫阿伟哥多难听啊?”周末听了苏小月对阿伟的称呼,差点没笑喷,“月美女,你难道没听过伟哥是什么?”
“呃……”慌乱地避开周末偷来的目光,苏小月仗着酒劲,如死猪不怕滚水烫般坚持说,“什么伟哥,我没听说过啊,是什么东西?”
“……”喝得有些迷糊了的阿伟哭笑不得,我是人不是东西好不好?不过,苏小月太漂亮太可爱,更何况还和自己的老大在玩暧昧,他可不敢发作,讪笑着说,“月美女,我们老大早晚会让你知道什么是伟哥的。”
“你妈!”周末听了这话,肆无忌惮地骂,“我身子骨健朗得很,用得着伟哥?”
这两兄弟谈的话未免也太那什么了,苏小月哪能受得了?为了让周末和阿伟闭嘴,她顿了顿,红着脸举杯:“大哥哥,阿伟……哥……”一想到那个令人脸红心跳的东西,苏小月顿了顿,“来,我敬你们一杯!”
苏小月口中的“大哥哥”自然就是周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管周末叫大哥哥了,虽然对方比她仅仅大了三岁。
“还喝?”周末和阿伟异口同声地说,这都打嗝了,要是再喝下去,没把苏小月灌趴下,他们这伙人喝趴下才是真的。
“这么不给小妹妹面子啊?”苏小月佯装微怒,努了努嘴,自顾自端起塑料杯开喝。
咕咚!咕咚!
因为喝得不紧不慢,所以,苏小月喝酒的声音传入周末一伙人的耳中。
无奈,周末和阿伟对视一眼,苦着脸把一杯酒喝下肚。
如此你来我往的,一个小时很快过去,周末手下的弟兄,一个个都喝得东倒西歪的,坐着都有些困难,阿伟在一边也是含糊不清地说话,说的是什么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
至于苏小月,情况要比阿伟等人好一点,但是,坐在桌前也是睡意惺忪的。
坐在苏小月身旁的周末也喝高了,但是,有暗劲在,这点酒精根本奈何不了他,暗劲暗暗自掌心发出,掌心处湿漉漉的,不是汗水,而是被他逼出来的酒精。
这时候,一直坐在周末他们对面桌时不时打量苏小月的小混混见状,以为周末等人全都喝醉了,于是,其中一个染了黄毛的小青年便提着一瓶子喝了一半的啤酒大大咧咧地走过来。
黄毛约莫二十四五岁的年纪,应该是小混混,肩膀上有刺青。
他径直来到周末这桌,当然,并不是要和周末他们几个男的喝酒,而是搭讪苏小月的。
大大咧咧地搬了根凳子坐到苏小月身边,耳垂上挂着一块金属的黄毛将半瓶啤酒放到桌上,然后不怀好意地和苏小月打招呼:“美女,你好漂亮啊,走,哥哥带你去网吧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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