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得只能用眼泪来宣泄。
而在很久以后,她才恍惚明白,或许有多少喜欢,就有多少恨罢。因为投入太多了,把整颗心都拿去相信,所以等到真相大白后,才会这么难以接受,不甘至斯。
顾方泽平静地启声,“你说什么?”
太平静了,连语调都没有一丝起伏,似在隐忍。
她知道他的怒火或许已经达到顶点,但还是咬了咬牙,强忍住眼泪道,“顾方泽,放了我吧,你已经逼疯了我妈,现在我也快被你逼疯了。”做了错事的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付出代价。即使是对方是权势熏天的顾方泽也一样。
司法无法束缚他,那么道德呢,良心呢?她不知道人性上的谴责可以动摇他几分,但只要有丝毫可能,那她也要试一试。
她的声音很沙哑,目光哀哀的,话音落下,车厢内陷入了死寂。
顾方泽定定地看着她,面无表情。
良久,他转过脸,不发一言,踩下油门,发动了车子。
还是这个夜晚,他们回到了家。
b市郊区的高档别墅区,顾家二老为他们买下的新房。
在这里,她与他共同生活了将近五年。柴米油盐酱醋茶,偶尔的摩擦吵架,她在这里习惯了他的夜不归宿,也习惯了在他的怀中安然熟睡,所有的记忆因为真相而模糊不清,却是真实的存在过的。
夜深了,屋内漆黑一片,福妈与欧琳大概都已睡下。
当客厅的灯倏然亮起时,刺眼极了,她方才哭过还红肿的眼睛不自觉地微眯了眯。
而开灯的那人却看都没看她一眼,径自上楼,任由她呆呆站在原地,没过多久,就见他拖着个旅行箱下来。
旅行箱丢在她面前,拉链没拉,敞开着,是空的。
“李涟漪,如果你真的想通过羞辱我激怒我来让我放手,那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你成功了。你成功用你的刻薄与残忍伤害到了我。”
顾方泽声音冷冷,依旧是毫无起伏的调子,却隐隐透着惊心动魄的狂暴气息。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给了你伤害我的权利——如果我不爱你了,你什么都不是。”
他伸出他那好看的,漂亮的,曾经温柔充满独占欲地圈住她腰际的手,眼睛紧紧盯着她,朝门口指了指,“我给你一晚上的时间,你可以把你想带走的一切带走,但是。”
“你要记住,走出这扇门以后,你再也不能后悔。”
言罢,就再不看她,双手插在裤兜里,头也不回地上了楼,直至隐没在黑暗中。
心一下子轻松下来,因为太空。
那晚她看着他决然的身影怔了很久,回过神来以后开始收拾行李。
她心想,要开始新生活了。
他给予她的一切东西都不带走,衣服不要,钱不要,首饰不要,既然要断就要断得干净些,这样才不会在日后有其他纠葛。
心里是这么决定的,可最后真的走的时候,她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将无名指上那枚夺目耀眼的钻戒摘下。
真的是这样,有些习惯,不是想改,就改得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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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后,她拖着一个硕大,但实际很轻的旅行箱站在了首都火车站的站台之上。这么晚所以客流量不大,车票很轻易地就买到了。
火车进站时她回头看了眼这个举世闻名的繁华城市,在呼啸的风声中,她飞快地伸出单手覆上双眼,泪水太澎湃,她无力克制。那咸涩的液体沿着她捂住双眼的指缝,慢慢渗出来,心脏如手掌般粘腻而潮湿。
几年前,她曾怀揣着绝望与希望慌不择路的来到这里,满怀信任地投进一个男人的怀中。她之所以敢这么毫不犹豫,是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有足够的力量与善良接纳她。这里不是她的故乡,但她曾以为自己会在这里和他生活一辈子。
几年后,她再次站在了这里,却再也没有了目的地,不知道何去何从,站在售票窗口前时竟有几分失措,她发现这个国家是这么的大,可她连个安身之所都找不到。
后来随便用手指在地图上点了个位置,直到验票上车后才看清楚,目的地是江西省的婺源。
她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关于这个地方的介绍,隐约记得,照片上的那里有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金黄灿烂,比普林旺斯的薰衣草田还要美还要动人。
编者在照片下写了一行小小的字:想逃离喧嚣纷繁的都市俗世,想让灵魂彻底地回归纯净,那么就去婺源吧,那里是最后的香格里拉。
邻座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穿着朴素但很干净,怀里还抱着个胖乎乎的奶娃娃。大概是瞧着她盯着票发了太久的呆,便有些好奇地凑过头来看了眼,随即惊喜的叫道,“小姐,你要去婺源?哎呀呀太巧了,我也是,我家就在婺源,我来b市看亲戚的,这次是回家……”中年妇人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带着浓浓的南方腔。
李涟漪对这个陌生女人的过分热情感到有些惊讶,妇人打自知道她也是去婺源并从她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中推断她不是婺源人后,面上流露出显而易见的高兴之色,然后开始滔滔不绝地夸奖家乡的美景和美食,言语与眼中满满是自豪,说话也爽利,像机关枪似的打开话匣子就再没停下来,有种城市人没有的干净的单纯与淳朴。
她怀中抱着的娃娃居然也被吵醒,小小的窝成一团睡得很香。b市的冬夜很冷,许是担心孩子着凉,虽然已经用小毯子裹得很严实,但妇人还是时不时的低头捻一捻,动作温柔眼里充满爱。
那一刻,李涟漪相信这个女人不是坏人。
她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听,听一个陌生女人,抱着她的孩子,用那不纯正的普通话唐突而热情地告诉她,那里不仅有油菜花田,还有满山遍野的杜鹃花,娇艳喜人的桃花,还有那里的水很清澈,那里的空气潮湿但很清新,那里没有电脑洗衣机和空调,但女人们可以去小河边的大石头上边听船夫唱小曲儿边洗衣服,那里因为水分充足所以气候宜人,冬天不会太冷复天也不大热,周末晚上家家户户可以去政府小广场看露天电影,不过要记得自带板凳。
最后,李涟漪问,“那里的人都和你一样善良可爱吗?”
妇人一听,居然脸红了,说话也结巴起来,急急摆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小姐你真会夸奖人 …大城市里的人都是这么讲话的吗?哎……我不好说善不善良,但婺源人都很好客… 以前有个外省的年轻人来我们哪,我家和几个邻居都想他去自家做客,争着争着就吵起来啦,最后把客人都吓跑了。”说到这里,妇人脸更是红了,说到尴尬处就停住了,朝她讪讪一笑。
李涟漪看着她,捏紧手中的票根,忽然就对那个原本不抱期待的地方,生出了淡淡的向往。
撩心 第二卷 落花有意 chapter27
傍晚刘喜欢来找李涟漪时,李涟漪刚挂上电话。
首先要说的是,刘喜欢是位绅士。
其次,这位帅气礼貌的绅士已经六岁了。
每回他来时,都会很认真地敲一敲门,不管门是否开着,只要主人没应声他就一直在门外静静等待,家教好到令人惊叹的地步。
不过这位小绅士近来很烦恼,原因是他陷入了一场异常混乱的五角恋中。
简单来说吧,就是在一年前,他对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宿命般一见钟情,单方面地坠入爱河,这本来也不算什么问题,他自认行为举止不像其他全身脏兮兮动不动就满地打滚的鼻涕虫一样幼稚粗俗,还有一张男女老少通杀的俊脸—— 连这个叫李涟漪的,也就是他心爱的女人也曾倾倒在他英俊的容貌下,差点没把持住展开双臂投入他怀中(目睹真相的偷窥狂作者:……事实上,咱们的女主当时只是觉得太萌太可爱所以忍不住伸出手,左右开弓在那张嫩得像豆腐的小正太脸上捏了一把)。
但千算万算,他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与他匹敌的男人,也就是他老子居然也看上了他的女人,不顾父子情深想横刀夺爱,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情敌相见,分外眼红,正式成为情敌的父子俩反目为仇,明里依旧摆出副父子情深的假象,暗地里却是你来我往,各自费尽浑身解数争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众人惊异:敢问作者为何六岁小儿懂成语如此之多?—— 无责任作者无辜欠揍状:又不是我生的,你问我我问谁去?)
可就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争打了将近半年的时候,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个和他的真命天女貌似很熟的程咬金先生很帅但是非常阴险,看似没有企图,实际上暗藏祸心,欲与二虎夺食—— 别问他是怎么推测出来的,这是男人间的秘密。总而言之,他为之焦头烂额,不过谁让他看上的女人太出色,烂桃花怎么开也开不完呢?
本来事情已经乱得一团糟了,可这段时间又起了风波。
这个兴起风做起浪的人叫皎皎,小名娇娇,字娇气包。当然,最后一个名号是他取的,其他人不准他这么叫,尤其是他老子,好吧,不准他叫他在没别人的时候偷偷叫。可不是就个娇气包嘛,每天除了吃喝拉撒就是哭,真是一无是处。哦,对了,还会撒泼。
想到这里,刘喜欢有生以来第一回感到头疼不已。
于是,客厅里有了这么一席对话。
“涟漪,本来我不想用这种事来打搅你,可娇娇这次做得太过分了。”
小绅士告状也显得温文,虽然娇气包的行为给他造成了诸多困扰,他也只是轻皱着眉头,把怒气冲冲的一句话用轻轻雅雅的口吻说出来。
李涟漪本来有点走神,可刘喜欢一本正经小老头似的表情再次让她忍俊
不禁,逗得不行。现在的小孩子,个个都早熟啊。尤其是眼前这个,她有时甚至怀疑是不是穿越过来的…
为了表示对这位自认年龄不是问题的天才儿童的尊重,她强抑下笑意,问道,“娇娇怎么了?”对于一个一岁都不到的婴儿能有多大能耐让他纠结成这样,她还真挺好奇。
“娇娇最近总爱粘着我,连睡着了都不放过我,还咬我的手指头。”说着,还伸出手露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指上那淡淡的牙痕,“她就只长了两颗牙,通通用来对付我。”
眨巴眼,没等李涟漪回答,就又听见刘喜欢补充说,“我猜她是爱上我了,不是说有的人总欺负某某就是因为对那个某某有意思吗?”
李涟漪:“……”
“我已经心有所属了,你才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女人,但是我爸爸从小就教导我,不能轻易伤害一个女孩子的心……”刘喜欢先生叹着气说出这几天一直压在他心里的烦恼。
李涟漪:“……”
一头黑线地望着这朵极品小奇葩,她皱起眉,绞尽脑汁想着要如何用最委婉的方式告诉他,其实不是每个小孩都像他一样早熟,何况还是个一岁不到的婴儿。
这一年来,李涟漪让这江南的水土养得很好,原本清瘦苍白的脸色红润了许多,也不像刚来那阵子一样瘦得比林黛玉还林黛玉,叫人看了总觉得慎得晃,就怕她一个没站稳就晕过去。
她本来就有一头发质极好的头发,浓密而柔顺,黑得像研好的墨汁,瀑布般垂在胸前,丝毫不比电视机里拍洗发水广告的模特逊色。
这一低头的温柔,看在某位五岁就已能口齿清晰地说出“这位小姐你好,我对你一见钟情,请问你可以嫁给我吗?当然如果你觉得太唐突了的话,我们可以先订婚”这样惊人言论的“非典型儿童”眼中,真真就是那水莲花一样的娇羞动人。
再回想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让去首都看亲戚的大婶带回来的,大婶是他家老子的司机的老婆,对他很好,是个好女人。大婶与司机大叔都住在他家——哦不,其实应该这么说,在他老子回婺源看他时,司机大叔才会住在这里——平时就他和大婶,他老子是工作狂,在外地开了家破公司,听说还是家挺大的破公司,于是就乐不思蜀了,一年就难得见他回几次。
大婶没有想到司机大叔会回来,当然,其实是没想到他老子会回来,所以一开始是打算让这个长得好看但是有点病怏怏的女人——哦,还是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跟她一块住的,他老子这么一回,害得人家差点没地方住……
话题扯远了,其实他想说的是,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坐在他家客厅那张从国外空运过来的沙发上,坐相很规矩,眼睛呆呆地不知在看什么,听大婶吞吞吐吐说完原委后,他和他老子走过去,她就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