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n报了地址:“你逛完了就过来吧。”
“哦,我尽量吧。”沈夜挂了电话,继续埋头吃面。
爆鳝丝做得实在香甜,虾仁也是新鲜手剥的,份量很足。沈夜吃得心满意足,一抬头才发现罗嘉颀早就放下筷子,似乎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
她想从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可是找了半天,忽然发现纸巾在下午拍摄的时候用完了。
面馆的桌上搁着纸卷,不过看上去又硬又糙,颜色微黄,沈夜犹豫了一下。
罗嘉颀静静递了块手帕给她。棕色稳重的格子,带了淡淡古龙水的味道。
她下意识的接过来:“呃……”
他没说什么,自己取了一截桌上的纸巾,轻轻揩了揩,动作优雅,仿佛在高级餐厅里用餐。
叫她怎么好用老板随身带着的手帕?!而且是擦油光滑腻的嘴?
沈夜擦也不是,还给他也不是,举着手帕发呆。
“擦吧。”他看她一眼,轻声说,目光中星芒无声闪烁,“是新的。”
她亦只能接过来,弄脏他这条大概比自己一身外衣都贵的手帕。
走出店外的时候,一辆人力三轮车从不远处骑过来,沈夜抬头望向罗嘉颀:“罗先生,我同事还在等我。”
他轻轻点头:“好的,去吧。”
三轮车停在自己面前,沈夜又说:“谢谢你请我吃面。”她本还想说“谢谢你的手帕”,可又觉得这样太刻意了,于是便没说。
他笑起来:“不客气。”
“再见。”
“再见。”
三轮车棱棱的声响已经远去,河水无声,静静淌过,宛如此刻思绪蔓延。
罗嘉颀独自站在河边,忽然想起刚才灯笼发出的红色光落在她脸颊上时,有一种莹玉色的光芒从她眸子里婉转流出来,柔和清雅。
沈夜,这样便算正式的认识你了么……他忽然微笑起来,还真曲折呢。
第二天一早回S市,直接上班。
美编已经开始修图了。
主编杨宁看着电脑上一帧帧照片,满意的说:“拍得很不错。”
年轻就是好,照片放大了看,模特的眼角特意勾起的浓黑眼线都看得清清楚楚。可真是肌肤如玉,光泽无暇,找不出半点可以挑剔的地方。
杨宁又抬头看了看沈夜:“怎么样?在外边拍得顺利么?”
“挺好的。LILO挺好一新人。”沈夜夸她,“这周末惯例啊,聚餐来着。”
杨宁笑笑:“算我一份。”
“好啊。”
“LILO啊。”杨宁点了下一张,意味深长,“新人?我看很快就不是了。”
现在九月底,照例在准备的是十一月的初冬刊。虽然对于杂志社的编辑来说,每一期都很重要。可是十一月这一期,却是《游》三周年特别企划。
重点月份,重点栏目,推出主打新模特,意义自然非同一般。
十一月的杂志加量不加价,还要出纪念增刊,需要四处联系广告、优惠券。外加一次纪念酒会,会有红地毯走秀。整个杂志社也快忙翻了。
午休的时候,沈夜眨了眨酸痛的眼睛,站起来问实习生:“上一期的读者调查问卷呢?”
实习生从电脑前抬起头:“还在输入呢。”
“哦,输完了给我一份统计数据。”沈夜看了看时间,“你吃饭了没有?”
“还没呢……做完这些再去吃……”实习生有些局促的说。
“先去吃饭。”沈夜不由分说,“工作是永远也做不完的。年纪轻轻,不要把胃饿坏了。”
看着年轻人匆忙出去了,沈夜走过去,慢慢的浏览那叠极厚的读者反馈表。
最爱的彩妆品牌……最爱的服装品牌……最近阅读的书籍……
小女生们稚嫩的笔迹,写得工工整整。她一张张的翻开,莫名其妙的觉得心底温暖起来。
同事聚餐订在周六。地点还是英豪附近一家自助餐厅。一共七八个人,除开不能来的,能到的都到齐了。
其实同事间暗地都说起过,这小姑娘还知道挑选大家都喜欢来的餐厅,是真的挺体贴的。沈夜在旁边抿着嘴笑,说:“是啊,挺有心的。”
LILO化了淡妆,短短的铆钉连衣裙外套了一件毛茸茸的背心,活泼可爱。大家一见面,纷纷打招呼,往餐厅里走,一边商量着吃完再去哪里唱歌。
虽说都是时尚杂志的编辑,可毕竟出镜的是模特,平时嚷嚷着要减肥的各位女士们,此时也丢掉斯文,吃得不亦乐乎。杨宁和LILO是现场仅剩的还能控制住自己的人,只是慢慢的抿着果汁。
杨宁是主编,《游》从三年前创刊开始,就是她亲力亲为带大的。业务强,对时尚的感知度也敏锐,为人又算得上公私分明,在这个近二十人的杂志团队中算是主心骨。沈夜看见她正侧身,和LILO低低说着什么。LILO看上去有些紧张,不断的点头。
“要当名模,还要气场啊。”沈夜心里滑过这个念头,又看了看时间,站起来说,“各位,我还要赶回办公室去确认一张赠品单,午夜场就不奉陪了啊。”
Kain起哄:“这么扫兴。”
杨宁出来解围说:“这单子很重要,小沈你就去吧。”
主编发了话,就没人再说什么。沈夜心中暗喜,拿起自己面前的清酒酒杯一饮而尽,吐舌头说:“先走了啊,各位慢慢吃。”
周末的英豪大厦,底下数层因为是商场,所以比往日更热闹一些。好像在搞什么促销,人头攒动。沈夜特意从商场里穿过,绕到办公区的电梯,到了20楼,拿钥匙进了门,打开电脑收发一份确认单。
十一月的杂志附有赠品,是香奈儿的睫毛膏试用装,相当划算。她和对方确认完数量,外边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大楼里更是空空落落,脚步声清响,很是冷清。
电梯是从上边下来的,沈夜百无聊赖的想,谁这么命苦,大周末的跑来加班?
叮的一声打开,她的脚步跨了一半,顿住,愣了愣。
里边的年轻男人她很面熟。
黑色薄风衣显得双肩平坦,挺括的深灰色长裤让他整个人显得修隽挺拔。
沈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以前自己看人,都只是注意脸或者仪态。只有这个人,他的气场,无关英俊,也无关姿态。他身上每一样东西,衣服,眼神,动作,都这么融洽,仿佛天生一体,气场强大得让人难以忽略。
呃,老板也加班?还跑来这里加班?
(5)
这么一分神,电梯门又缓缓的合上了。
沈夜跨出一半的脚连忙伸回来,眼看着快看不见罗嘉颀的身影了,她有些沮丧的想,真丢脸,这也太失礼了,早知道还不如一鼓作气走进去——
一只修长的手伸了出来,而电梯门适时的顿住,重新打开。
他似乎也有些不意,此时此刻会见到她,不过很快调整了表情,问:“你不下楼?”
“下的。”沈夜跨进去,尽量自然的说,“罗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看着她按下一楼的按钮,脸上表情淡淡的:“有些事要办。你加班么?”
“嗯,是啊。”沈夜抬头看着电梯上方一闪一闪的数字,心中默数,还有十楼……九楼……
“回家?”
“是啊。”沈夜顺口回答。
“很晚了。”
电梯到了一楼,沈夜回头对他笑了笑:“是很晚了,再见罗先生。”
“我送你回去吧。” 他勾起唇角说,深棕色的眸子里滑过一道光亮,“相信我,这不是我第一次送同事回家。”
说完并不等她回答,伸手按了关门按钮,沈夜觉得有些耳鸣,差点没站住——喂喂喂,你太独断专行了吧。
地下车库。
沈夜坐进车里,有一瞬间还觉得恍惚。她看看正发动车子的罗嘉颀,想说些什么,又完全找不到话题。
“周末常常加班么?”他将车开出车库,一边随意的问她。
“不是。今天同事聚餐。”她耸耸肩,“我急着处理点事儿,就回办公室了。”
他一上车就把风衣脱了,衬衫的袖口卷到了肘边,表情很放松:“是么?”
“是啊,有了新同事,总要大家一起熟悉一下的。”沈夜揉揉太阳穴的地方,顺口就说,“是我们杂志的新模特……”
连忙把这句话打住,她有些心虚的觑了觑罗嘉颀——幸好他看起来很正常,握着方向盘,不动声色。
“你住哪里?”他抬起眉眼看看她,嗅到空气中淡淡的酒味,她的脸颊微红,胭脂微红,自然妥帖。
沈夜报了个地址,又加上一句:“太麻烦你了。”
“不会。”他答,微露的笑意让沈夜想起一个词,内敛。
沈夜住的地方也不算太远,车子在小区外边停下,罗嘉颀只是简单说了一句:“小心。”
没有进一步的表示。没问电话,没说喝杯茶,什么都没有,就是静静的看着她,眼神很沉稳。
沈夜松了一口气,一脚跨到外边,又有些迟疑的回过头。
那一刹那,他的眼神来不及掩饰,也来不及收回,被她撞到。
沈夜怔了怔,那句话含在舌尖,没说出来。
倒是罗嘉颀还很自然的笑了笑,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温和的问:“还有什么事?”
“你的手帕……”她已经洗干净了,甚至小心翼翼的熨烫了一下。
“没关系。”他摆了摆手,“不用放在心上。”
沈夜转念一想,难道是要他现在跟着自己去拿么?这算不算变相邀请?
是自己考虑得不周全,她的脸微红起来:“再见,谢谢你了。”
转眼初秋的气息褪得干干净净。工作忙到让人几乎察觉不到天气的变化。
偶尔有一天,沈夜踏着自己的影子走在回家路上,才发现路上的梧桐树叶子,掉得已经差不多了。错过了窸窸窣窣踩碎叶的日子,她有些费劲的想,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些事都不敏感了呢?
路边的报刊亭老板正准备打烊,沈夜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买了最后一份都市报,又不经意的问:“老板,《游》还有吗?”
“呵呵,早卖完啦。”老板和蔼的笑笑,“那本杂志走得好,下次我帮你留一本吧。”
今天的都市报娱乐版,全版刊登的是LILO的访谈。
照片上LILO化着浓浓的烟熏妆,破洞的黑色皮裤,流苏夹克。朋克装扮让少女看起来有些桀骜不驯般的惊艳。
已经有这么高的人气了么?
沈夜洗完澡出来,换了家居服,躺在床上继续看文字访谈。
“对你影响最大的人呢?”
LILO并没有按照公司教人的那样回答,倒是给了一个颇意外的答案。
“是我的一个朋友。”
“TA是什么样的人?”
“对我很好,帮了我许多。”
她忽然记起那天闲着无聊,打开电视的时候,恰好省台在重播模特选秀的决赛那一场。她看见LILO摔倒的场景,不知想起了什么,嘴角带了一丝微笑。
镜头一转,巧合的攫住底下的观众。那人的侧脸一晃而过,眼角眉梢一样浸润着笑意,又像是赞赏,轻轻的点了点头。
尽管专访上LILO说得语焉不详。沈夜却给这个问题找到了一条注解。就这么认定是他,十分的肯定。
沈夜关了灯,躺回床上,想起月初的时候全杂志社开会。杨宁从总部回来,带回来的消息是,I&N大中华区的负责人也会出席这次酒会。
“哇!”第一个感慨的是王黎,“罗嘉颀也来啊?”
“目光不要只放在老板身上。”主编加重了语气,“我们杂志周年庆算是I&N集团成立三十周年的一系列庆祝活动的开始,总部很重视。兄弟媒体也会过来,所以更要好好表现。”
这个对LILO来说意义重大的TA,十分重视杂志这个舞台。至少《游》这个舞台,会让TA喜欢的少女慢慢变得艳光四射。
这一点,沈夜深信不疑。
(6)
酒会是在十一月三号,地点选在了S市的索菲亚酒店。
编辑们不是主角,可是也要衣冠端正。周末加完班后,王黎拉着沈夜去逛了逛街,最后在S市出了名有小资情调的街上找到了一家小礼服店。
店主年轻漂亮,打扮随性,很有波西米亚的风格。她建议身材娇小的王黎穿一款鹅黄色的小礼服,再配一串山茶花项链,会很衬她的肤色。王黎试完,十分满意。
至于沈夜,店主上下打量着她,微笑着说:“这位小姐什么都可以试试。不过你的气质很清淡,不妨选条正红色,就像撞色一样,效果会非同凡响。”
沈夜坚持不肯试颜色鲜艳的,最后不功不过的买了件黑色礼服,连王黎都连连跺脚,说她保守。
买了衣服,又配了包,并不算贵。她们提着东西离开的时候,沈夜以时尚杂志编辑的职业习惯记下了这家店的地址,心中琢磨着下期杂志可以开一个类似的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