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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胄迅速接近,一人赏了一个“延缓”,夜枭比较倒霉,多赏给了个“虚弱”。再一道风刃飞出结果了一个盗贼。
隐身在敌人的攻击范围之外,秦胄的目光冷静的怕。五个盗贼已经只剩下两个了。一道风刃飞过,剩下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刚刚举起手中的红药,风刃已经划破了他的喉咙,只剩下夜枭一个了。
“醉卧美人膝你好心计啊,不红名就想杀了我们全部,你也太小看我了。”夜枭放弃了吃药的冲动,对着空气说道,他不知道秦胄在那个地方,但他知道不会太远。(;小;说;网; ;i;a;n;H;u;a;T;a;n;g; ;提;供;T;t;免;费;下;载;);
秦胄没有应声,不是怕,而且没有必要。因为这是一个注定不会留在他记忆中的人。盗贼、刺客,再厉害的夜行者在他的幽冥仙眼下也只能是浮云。
等了一会儿,依然没有声音,夜枭恼羞成怒道:“即使自杀,我也不会死在你的手上的。”说罢,匕首抹向自己的脖子。
嗡。
一只金光闪烁的杀人蜂凭空而现,在夜枭眼睛上叮了一口,黄金杀人蜂,蛰人之后能够产生剧痛,夜枭惨叫一声,饶是他性格坚毅也疼的浑身发抖,用手捂住眼睛,匕首早掉在了地上,恨不得原地起跳。
…400,尸毒带走了夜枭的最后一丝生命,夜枭不甘地化作一道灰色的光芒,复活去了,爆出了几件装备。
五个盗贼都挺大方的,一共爆出了21见物品,装备13件,都是黑铁器,两把青铜匕首,五只箭矢,一株花,此外就是二十几枚银币和五十多枚铜板。来杀人,竟然身上还带着这么多装备,不是太自信,就是白痴。
连珠箭矢:青铜器,攻击+30,使用连珠箭法,发挥连珠箭矢的威力。第一箭攻击为30,第二箭攻击为60,第三箭的攻击力为180,第四箭的攻击为720点,第五件的攻击为3600点。。。。。。以此类推。。职业要求:弓箭手。
秦胄倒吸了一口凉气,好牛的箭法。如果在杀boss的时候,有那么几个弓箭手在后面发射连珠箭法的话,连到几十箭之后,还有哪只boss能够顶住这样的攻击,简直是杀boss神器啊。
秦胄一直都是认为弓箭手是一个比较安全的职业,在看到连珠箭矢之后才发现,弓箭手还是一个很危险的职业。
蓝色天花:珍贵药草,是炼制养颜丹药的主要材料,养颜丹,以增加女性魅力。
也是好东西,不过,商业价值比较大。
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倒霉,走了一段路程之后,秦胄又遇见了天堂的玩家,这次不是三五个,而是三五十个。
几十个玩家有法师,有弓箭手,有战士还有盗贼,如果加上牧师的话,跟打boss的队形差不多了,不过他们并不是去打boss;也不是来找秦胄麻烦的,而是在围攻一个玩家,一个顶着超级红名的玩家,晓风残月。
秦胄到达的时候,两方已经厮杀了很长时间了,从倒在地上的几十具尸体以看出,杀的还挺激烈,尸体上插着箭矢,基本上都是一击毙命。
晓风残月十分强悍,顶着战士的攻击,一边躲避法师的魔法攻击,一边还能还击,呼吸之间已经射出五只箭矢,快的让人心悸,天堂仅存的五个弓箭手愣是没用反应过来,就被箭矢穿膛而过,死翘翘了。
好一个百步穿杨!秦胄心中暗赞了一句。在闪避当中射击,根本没有瞄准的时间,仅凭着感觉射中敌人,这样的箭法,称之为百步穿杨并不为过。
晓风残月的步伐也很奇特,进一步退两步,左一扭,右一晃的,看似简单,实则玄妙,每次都险而又险地避开敌人的攻击,而不惧于敌方人多。厮杀至此,晓风残月能够灭了对方一半的人马而依然未死,都是此步法的功劳。
箭如流星。
两支箭矢呼啸而过,又是两个玩家中箭身亡。
一只只箭矢射出,往往能从敌人意想不到的角度射中敌人的要害,让人防不胜防,而且攻击力很强大,一箭毙命,连吃药都省了。
又付出了十几条玩家生命的代价之后,一个以晓风残月为中心的包围圈形成了,而晓风残月的好运也到头了,再神奇的步伐也架不住敌人人多,挨了几次攻击,生命一下就掉了一半,敌人的攻击变得更加猛烈,根本不给他吃药的时间。
托塔天王喊话道:“晓风残月听着,我最后说一次,念在你也曾经出现在排行榜上,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放下武器,乖乖让我杀了,以后只要你避着我们天堂走路,就不在为难你了,否则,就把你挂回新手村去。”
“放屁。”
晓风残月似乎也感觉到走投无路了,于是放弃了闪避,全力输出,争取多杀几个敌人。沉腰坐马,弯弓搭箭,间不容发间,射出了五只箭矢。
“哧。。。。。”
箭去如流星,五只箭矢首尾相接,却只听得一道尖锐的破空声音,声势骇人。五声惨叫响起。第一箭射中了一个战士的脖子,秒杀;第二箭射中了一个战士的心口,秒杀;第三箭射中一个魔法师的脑袋,秒杀;第四箭射中一个魔法师的腹部,…520,秒杀;第五箭射中托塔天王的胸口,…1250,秒杀。怜的托塔天王,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含恨而亡。
连珠箭法。秦胄差点喊了出来reads;。
骇人听闻的箭法,震惊全场。一箭比一箭快,一箭比一箭强,瞬间秒杀了五个高手,比魔法师的群攻技能还要厉害。
唯一没有震惊的人是晓风残月,是他一摸箭筒,也愣住了。没有箭矢了。秦胄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心中立刻有了决策,迅速扔出几个烟雾弹。
爆炸声音一响,立刻把全场的人吓了一跳。首先的反应不是攻击也不是寻找敌人,而是躲避。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秦胄很看好这个叫晓风残月的玩家,所以选择救人。
烟雾很快弥漫着一片空间,杀人蜂也在同一时间被召唤后粗来了,嗡嗡叫声传入耳中,让所有的玩家人人自危,在也顾不上晓风残月了,唯有距离晓风残月最近的几个战士还记得任务扑向晓风残月,惜扑了个空,晓风残月也不是省油的灯,第一时间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位置。
晓风残月游戏经验极为丰富,这样的机会哪里抓不住?在烟雾弹爆炸的瞬间已经用了一个驴打滚爬到了边上,再趁着混乱,迅速爬了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虽然中间被人踩了几脚,所幸性命得保,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不用掉级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刚从地上爬起来,发现眼前站了一个人,晓风残月先是一惊,等看清楚是什么人之后,松了一口气,迅速吞了一瓶红药,才道:“谢了,醉卧美人膝,这次欠你一个人情。”
“你认识我?”秦胄奇道,记得两个人应该是没有交集才对。
“我认为我们应该找个安静的地方聊天,比较有心情,你认为呢?”晓风残月心疼地看着那些掉在场中的箭矢,对于一个弓箭手来说,没用箭矢在手,是很没有安全感的。
秦胄哑然失笑,又补丢了几颗烟雾弹,把烟雾的范围扩大了一倍,道:“跟听这些无聊的惨叫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听女人的叫声,走吧。”
见秦胄扔烟雾弹那随意的样子,晓风残月又一阵心疼,50银币一颗啊,就这样丢了,能买多少箭矢啊,真是有钱人,败家仔,心疼归心疼,却不敢在这里停留,随着秦胄迅速离开,等天堂的玩家钻出烟雾的时候,却发现两人早已经去远了,无从追起。
第四十二章 、苍山阴地
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起大屠杀事件,阴地就是其中一处,据历史记载,起因是起义,奴隶大军挥起手中的锄头反抗奴隶主,经过如何,历史没有记载,反正知道的就是结局失败了,于是50万奴隶全部被杀,阴地本是一处凹地,结果被尸体填平了,尸体继续堆积,就形成了一座山,于是就成了苍山阴地。(百度搜索更新最快最稳定)
因为尸体裸露在外,经过虫咬鼠啃,加上高温天气,最后形成了一种极为厉害的尸毒,导致方圆十里内,一切生灵灭绝。几百年内,生人勿近,触之必亡。
日暮苍苍,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味道。能是尸气太浓,影响了光线,苍山阴地范围内的的白天都是阴暗阴暗的,晚上能见度更是低的怕。
苍山阴地深处,由腐尸、行尸、僵尸组成的尸体大军把12只骷髅兵围在中间,正在疯狂攻击,尸体大军的数量极多,密密麻麻。但骷髅兵数量虽少,实力却极为强悍,任尸体大军如何冲击,都稳如泰山,脚上像扎了根似得,没有后退一步。
四只骷髅骑士分守四方,八只骷髅战士堵住空隙,刚好围成一个圆圈,把秦胄严实地护卫在里面,秦胄要做的事情就是对自己施展生命治疗,然后吃药,12只骷髅兵同时出动,每秒消耗520点生命,稍微不注意就会把自己给拖死,所以得很小心。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抽空练习技能,或者捡起爆出的装备物品。
尸体大军的等级从10到30级都有,跨度很大,其中腐尸最弱,行尸次之,僵尸最强。僵尸的特点是头不低,眼不斜,腿不分,腿不弯,不腐烂的尸体,没人性、思维,行为凭借本能,喜食人血,惧怕阳光,而其强悍之处则在于身坚似铁,力大异常,很难对付。
只是,僵尸虽然强悍,却是针对普通人而言,遇见秦胄就只能有力无处使了。秦胄不和它们正面交战,而是召唤骷髅兵作战。骷髅兵的特点也是身坚似铁,力大异常,而且骷髅兵还会使用武器,就这一点,僵尸已经处于下风了。僵尸的杀手锏是吸血,是骷髅兵没有血让它吸,导致僵尸无处下手,强悍的攻击手段成了摆设。
软的不行,硬来也不行,僵尸只能一败涂地了。
秦胄已经在这里呆了一天了,现在等级已经26级,等级排行榜第一名,而第二名才24级。
说起来,能找到这么好的练级地方,也拜天堂所赐。天堂疯狂复仇的时候也顺便掠夺了不少练级宝地,加上太阳神宫和天下会在一旁浑水摸鱼,导致不少玩家都遭殃了。秦胄找了几个地方都被帮派占据了,无奈之下,只好往更远处行去,路上碰见一个倒霉的盗贼。盗贼说不小心误入一个恐怖的地方,没走几步就死了,怎么挂的都不知道,死的莫名其妙,而且还爆出了一把黑铁匕首,让他心疼不已。
根据盗贼的形容,那个地方阴冷、晦暗、仿佛被一层薄薄的浓雾覆盖,阳光都照射不进来,连杂草都枯灰发白。
秦胄有了在墓地杀怪的经验,一听立刻就知道了是怎么回事,肯定又是坟场之类的地方,这类地方对其他玩家来说是致命毒药,但是对百毒不侵的秦胄来说,那是练级宝地,梦寐以求的好地方。
秦胄空间里面的装备很多,那次坑杀天堂爆落的装备大多拿到商店去卖了,身上只留下少部分精品,打算到时候弄个拍卖会什么的,拍卖出去的价格肯定要远远高于商店卖出去的价格。当然,秦胄所谓的少部分,相比于其他玩家来说,是海量。
秦胄问盗贼地点在哪里,盗贼支支吾吾,并不想说,是,当秦胄递给他一把青铜匕首的时候,盗贼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以最快的速度把地点告诉了秦胄。
秦胄来到苍山阴地之后就不想出去了,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这个地方简直就是天堂。他是黑暗系法师,本身法术对黑暗系生物有20%的加成伤害,正义徽章又有20%的加成伤害,加上骷髅兵对僵尸的先天优势,而且这里的怪物数量庞大,怪物充足,足够支撑他升到30级了,不用为了找怪物而东奔西跑。
还有比这里更理想的练级宝地吗?答案是没有。
虽然是练级宝地,危险也是不小。僵尸中有一种白毛僵尸,力量比普通僵尸大,速度比普通僵尸快,几乎能和骷髅战士打成平手,十分厉害。
还有一种黑毛僵尸,那是一种比白毛僵尸还要厉害一个等级的僵尸,第一次出现的时候,直接把一个骷髅战士给打散了架,动用了三只骷髅战士才把它给灭了。秦胄把骷髅骑士召唤出来,主要就是为了防备黑毛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