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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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时节-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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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会主席赵刚,一个充满活力与热情的一个男孩子!有幽默感,记得当时他竞选的时候就是用自己的幽默击倒了大家,很有号召力,冯路也非产积极参加了活动,她的绘画在这里也得到了发挥,她一来给大家带来了无穷的活力,她非常热情。大家都很喜欢做事,在一起也很快活。  和他们交往感觉到他们都是很有干劲的人。

  生命忽然出现了另外的一种节奏。

  生命忽然出现了另外一种色彩。

  绿色的梧桐树,好像笑脸盈盈的看着自己,一切都美好起来,她体验到了以前没有体会的鲜活的感受,一种热爱生命的感情从内心中升起。深深的爱每一天;爱树上的清风;感受到一种浓厚的春天的感觉。

  紧接着朗诵比赛就要开始了,她报名参加了,自己一定要争取成功。

  林砚给她写了很多建议;还有自己对诗歌的理解。夏天的花簌簌的开了,城市忽然洒满了色彩。她虚构了一个场景,想象自己站在大家面前,她一遍又一遍的找感觉,用自己的心灵,用自己的感情,一遍又一遍,那些文字好像逐渐在自己的身体中生了根。 

  晚上自己买了朗诵名家的磁带,反复的听,感受。一天,两天,自己好像已经将那样的语言变成了自己,甚至记住了其中细微的停顿,感叹。语言有魔力的,那些诗歌好像又存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不再是强制的记忆,而是发自自己的内心。自己是诗人,但是现在要用最睿智敏感的心灵感受生命和自然。

  感谢上天让自己认识他。她诗歌朗诵得到第一名!!

  听到老师的宣布,自己呆住了,好兴奋啊,我能行!我是可以的!

  她推开窗户,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那样可爱。河流,山川,树,云…一切,一切,她好像是另外一个我,她爱它们,她爱自己的生命,从来没有这样爱过。如同一朵花,她怒放了。看到大家欣赏她朗诵的目光,她好象一下子成为了宠儿。是他让自己获得了新生,若珊这样想着。

  岁月正呈现出动人的神韵。一切是那样的亲切,有戏剧,有梦境,有竞技,有青春飞扬,也有一种特别的爱。她开朗起来了,爱笑了,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内心好像是蜜一样的甜,完美的生活!!

  结束后,她在QQ上写道:谢谢你的鼓励,让我重新找到了潜藏在我身上的宝贝,要他发几张照片过来。

  隔了几天,他发了几张照片,那是他在亭子的照片。没有想到这样的清秀面容, 她笑了。 照片中的他围了白围巾,是站在一个桥上,典型的江南风景。后面一张照片是他去旅游途中的,她感受到他是细腻了的、温柔的那种类型的人。他的照片中的风景告诉自己,他们有相同的爱好,他也痴迷古典文化。他脸部线条柔和,她呆呆的看着。

  他神形飘逸,面容俊朗,充满了一种古典美,这是文化底蕴在面容上的反射,有一种忧郁气质让自己痴迷,看着照片,若珊觉得自己已经投降了。

  若珊忽然,一切充满了生命的活力,一切都那么可爱有生机。 

  有时候自己会一个人到校园里角落转转,因为留有他的痕迹,看着爬山虎,看着晚霞烧红的天空,内心涌起的是很奇异的感觉。最终爱上这里的环境,这里有宁静的空间,也有自己施展才华的舞台。

  她会在地上写出砚字,写着写着,感觉到字好美好美。

  有时候会半夜醒来,梦里经常出现的人在哪里,他们有同样的默契,他会为自己细小的进步而喜悦,她需要这样一个人啊!太需要别人的关注了。

  她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每个黎明更加清新,每个黄昏更加饱满,每棵树更加葱绿,林间的小鸟的声音有一种别样的婉转。

  回到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她更加显老了,父亲还住在这里,但是还是忙。

  他们离婚了?!

  若珊实在无法接受和理解。

  现在母亲也没有心情管自己了,而自己也需要同龄的朋友,她好害怕家里的气氛。

  母亲已经忍受不了父亲,父亲一直很忙,什么也不管,还将家里的积蓄都几乎用光。而父亲也不愿意听她的唠叨。

  那天是瞒着自己的。由于父亲开公司已经投入大量的金钱,现在这个房子还是他们共有的,于是父亲住在前卧室,后面的都是自己和母亲,自己被判给了母亲。

  若珊心理还有一点希望:爸妈也许是一时的生气,也许时间长了,都会有点后悔,还会复婚的。现在这样住在一起,也还好。

  母亲是要强的,茜玉,再也听不到父亲那样亲热的叫母亲了。

  当时母亲也是外公最宝贵的女孩。看到父亲踏实厚道,才撮合结婚。小时候自己的家庭是很温馨的,父亲教自己许多唐诗,给了自己很好的家庭熏陶。可是自从父亲开公司后,矛盾越来越多。他将金钱投入公司,而由于经验不足,也没有赚到多少钱。而且家庭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点缀了,对若珊的高中三年,他也没有精力和时间过问。

  若珊不想在这个家呆着,自己准备走回到学校宿舍。这些感情方面的事情让自己困惑,她心零乱,自己好像是似断线的风筝。眼泪痛快地流淌,真的受伤了,爱情也没有了,亲情也是纷乱的,让自己的心感受到一种令人窒息和烦躁的痛楚。

  街灯的光惨淡,这个夜无比的凄凉。她懒散的走着,终于走到了校园,看到了很多学生兴高采烈的要去跳舞,自己得打起精神了,很多人都知道她是朗诵比赛的第一名,现在在学校里也很有名,不能让别人看出来,她换了个想法,在心里说:坚强,坚强。

  回到了宿舍,舍友很惊奇她周六晚上回来了,友兰笑着说:“哈哈,你想来跳舞吗?我们马上就去了。”

  若珊疲惫的坐着说:“我休息一会就去。”

  一个凄美的夜晚,一个伤心的少女。

  
  第 四 章

  若珊漫步在湖边,看太阳滋润万物,看大自然的变化,没有想到学校生活给自己巨大的乐趣。

  学生会工作很有意思。她觉得赵刚他们都很有干劲,给了自己新的对生命的体验,她已逐步适应了学生会工作,毕竟自己身上也有很多优点的,对此自己充满自信,自己并不比别人差。

  学生会工作很累,但是很有乐趣。在慢慢的工作中,忽然若珊觉得自己的内心仿佛已经打开了,原来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有炙热的工作热情,始终记得冯璐象个男孩子一样一个人做好多道具,她如同一个假小子一样,干起活来又无穷的干劲。

  一次大家都累坏了,提起到外面吃饭。赵刚、冯璐、赵小风,大家围炉吃火锅。他们都喜欢四川火锅,点了猪脑、冬瓜、午蚕肉、泥鳅、鱼片,香辣辣的。去的这家火锅店叫三国英雄,很热闹。大家已经熟悉了,吃得好香好香,喝着啤酒,张强很搞笑的说:“我们去打羽毛球,我把你们都打趴下。”

  “是啊,我们应该组织一些活动了,郊游。”

  “这个想法不错。”赵刚说。

  学生会又组织大家一起去野外郊游,是要呼吸外边新鲜的空气了!那天珊珊穿了白色毛衣,清香透髓的秀气,有一种钟灵毓秀的感觉,好像武侠小说中的古典女子。

  冯璐穿的青色上衣,大家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赵刚,冯璐他们两人比赛跑步,冯璐对赵刚说:“我让你十步!”

  冯璐身姿灵巧,象个兔子一样。

  赵刚拼命地追,大家都为冯璐加油。

  最后终于追到了冯璐。

  山中洒满了爽朗的笑声,他们把富有活力的情绪带给了山野。

  秋天的山野,是美丽的,那枫叶。

  “我和你比赛功夫。”赵刚一摆姿势。大家都笑了。小璐也毫不示弱,也摆出姿势,大家哈哈笑着。

  赵刚很喜欢武术,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小时候的愿望就是去少林寺了。对变化多端、深不可测的中华武术太崇拜了!每当霍元甲的主题曲响起来的时候就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受,也许自己骨子里有一种侠气。 

  他们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忽然停住了。这里的树呈现出奇特的姿态,环绕着,树很大,旁边又缠绕着别的树,太奇妙了。树和树之间缠绕,互相依靠,又互相有自己的空间。

  给我照张照片。冯璐爬了上去,人在两棵树中间,好奇怪的背景。,赵刚拍了一张,又拍了一张,眼睛里闪出光芒,喜欢人和树这样奇特的关系。

  下来了,大家都在树之前合了影,很亲密的大家庭的感觉,嘻嘻哈哈的,好有意思。

  鸟儿飞过,用一种很美的弧度,掠过草坪,飞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去。

  每一颗小草,每一棵树都有一个故事。

  赵刚走着,大自然给了人类无穷的力量和灵感,在疲劳的时候永远是人最好的朋友。冯潞高兴得手舞足蹈。看她那种神采飞扬的样子,赵刚看到他的样子,有点心动。 

  
  第五章

  可是现在他要听从母亲的意见,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的坦率让自己好难受,一想到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就觉得心痛得厉害,但是自己只是大二学生,不可能对他有任何的承诺。爱上一个

  人,便会无法挥散掉这个人留在脑中的记忆和味道。

  她在挣扎,看透、绝望。父母的离婚更加让她困惑,她的父母给了自己最温暖的家,现在自己大了,他们却这样。若珊这才明白人生的复杂。

  痛楚包围着自己,好象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鸟,找不到自己的方向,她不知道该如何派遣心中的苦闷。

  她已经苏醒的心灵似乎接受不了这样的消息,他可以说是自己喜悦的源泉,是自己的兄长和朋友,给自己最无私最真诚的帮助,他和她好象是两条小溪,已经交融到一起,忽然奇妙的消失。

  方远走在校园里,头抬得高高的,走起路来非常精神。他的才能得到了展现,喜欢自己的大学,喜欢大二生活!很有成就感,自己成为文艺部副部长,并且组织了一个三人组合:姜华勇、程俊杰和自己。姜华勇和程俊杰两个人乐感很好,英文也不错。三个人唱一些经典英文歌曲还真是那么一回事,总是让大家掌声雷动。方远现在在学校里很出风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上次他的软件程序比赛获得全国大学生比赛二等奖,确实有点与众不同。

  他将在这里上演自己的人生戏剧,一定非常热烈。他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喜欢人群的交流,喜欢篮球,喜欢这样的生活。更加意外的看到了思雨,她还是大大咧咧的,和他开些玩笑。

  思雨早就适应了大学生活。没有什么,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她知道自己学校里的牛人也很多。大家已经很熟了,宿舍的同学,奇奇,雨蓝,乐文文,都是喜欢文化的人。宿舍里就有一种气场,是自己很喜欢的气场。大家谈喜欢的哲学,谈文化现象,谈明星,谈北欧的景色。自己好爱宿舍,但是最珍惜的还是中学同学,还是若珊,友情是那样的真。但是自己不象若珊那样多愁善感,她本来就是一个热心快肠的人,在家里有时候母亲还要管自己,现在实在是太好了。

  乐文文喜欢英语,当时她高中时代就获得英语奖项,平时还到新东方去,她将来是要出国,所以外语一定要好。思雨记得当时她们刚进学校的时候,她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的情景,她一直是学习尖子。

  乐文文喜欢穿一件酒红色的上衣,非常有成熟的韵味,她对每个人都很亲切,但是又感到她骨子里的骄傲。

  思雨感觉到乐文文是个很精明的女孩子,很会在老师面前表现自己。她很有想法,但是每次都会说在老师的启发下,让老师非常高兴,觉得她是个很好的学生。她的英语语感非常好,不看人,你一定以为她是英国人。她的身上有一种很贵族的气质,只是不会刻意张扬,那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潜藏在她的身上,有时候她的微笑矜持而有城府。

  她们这回都参加了厨艺大赛。没有想到乐文文非常会做菜,她做的咖喱鸡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非常好吃。奇奇做的是葱油花蛤,但是她做的味道好像还是差了一些。思雨做的是啤酒鸡,因为她最爱吃鸡,妈妈总是给她做啤酒鸡,啤酒鸭,的确是一道美味。其实中国的美食文化的确是非常奥妙和有趣的,那样多的组合,还有色香味,难怪老外只要吃了,就很难停下筷子啊!

  班长伟刚做的是剁椒鱼头,得了第一名。简直和饭店做的没有什么两样,非常有吸引力,颜色也很漂亮,他是个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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