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的苍遥远的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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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的苍遥远的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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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的还真的太过青涩,我像是所有偶像剧里面最平凡的主人公,浑身闪着光的散发出圣母情节,总是低着头腼腆的笑,总是小声的温柔的说话,总是充当老好人的角色,其实当时我的性格是我本身比较排斥的,但又是自身无法改变的。

    其实我的朋友不少,但是我总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那一个,当时我是现在大多数人看起来都比较小家碧玉,或是说白点就是窝囊内向的性格,但那却是我感情初次萌发的时候。

    我叫于斯,谢谢你的书。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轻柔也很平淡,他的眼睛很亮,像是秋水一般冷冽,又像春日阳光一样温柔。每次我在直视他的眼睛的时候都会感觉到一阵眩晕。

    于斯,于斯,我在心底默念,简单干净的两个字如同他的人一样,也是我的日记我的梦里最常出现的两个字。

    后来我提起这段往事,说起我向我暗恋的男生第一次正式说起我的名字时我脸像火烧云一样甚至激动的一晚上睡不着觉时,裴澜还会哈哈大笑并且像是听到了世纪最大的笑话一样盯着我的脸看半天,然后说道,哇,我以为你的脸天生就是三层不锈钢保护层制成的,怎么会脸红呢,是不是那天天气太热或者你特别想上厕所所以气冲丹田有气没出发憋的?

    我每次都被裴澜逼迫的哑口无言,然后冷哼一声懒得和她计较。确实,在认识裴澜的时候我的性格就已经扭曲了,我不再是那个纯情的小女孩了。

    遭人围攻,被人羞辱,招人嫉妒,让人看不起,我似乎经历了所有青春期特有的苦涩,发小出车祸,母亲再婚而被继父家里人不待见,被最好的朋友背叛,最后心灰意冷。

    我想那个时候真是祸不单行,我已经被现实打击的体无完肤抬不起头,而后在昏暗里犹如野草一般的重生。

    我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撑着我没有倒下,我也许只是想抬起头来逼着他们看着我,告诉他们我会坚强起来,我的人生必将是最辉煌的。

    后来我开始蜕变,明白了人心的冷暖,明白了世事无常,我认识了裴澜,她像是深夜的一盏明灯,使我坚强,伴我远航。

    每当我这样形容裴澜的时候她都会一脸嫌恶的说,你这样的比喻还不如说我像你清晨在公厕里发现的一卷手纸,为你解除后患,帮你度过难关。

    我发现她比我更恶心。

    和我这种娇娇小姐不同,她是那种从小就在平民堆里长大的孩子,她是那种会抽烟会喝酒会纹身会看人眼色也会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永不言败的人。看起来她的人生轨迹是那么的平凡,但是,她却是我的信仰。

    我后来认识了很多各类的男孩子,纯情的冷酷的花心的开朗的,或者是帅气的平凡的,但是和那些人接触的时候我却已经失去了当时的天真。

    然而多少年后我可能有些想不起我第一个喜欢的人的样子和与他相关的故事,但于斯这个名字还一直潜藏在我的心底,是我心中最美丽的一抹少年蓝。

    我所在的学校叫罗城一中,是全市的一所重点学校。

    我当时最喜欢学校图书馆的天台,当我还作为一个常被人忽视和最不重要的小人物时,我曾经站在这上面流过泪埋怨过愤恨过,也曾经欢呼过庆幸过,看着那些小小的身影在下面忙碌着,他们代表着希望与倔强的在这所学校中努力着,就像当初的我。
第二章
    一排排碧绿的梧桐树的叶子在微风的轻抚下摇曳着,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照射进来,午后的阳光淡淡的,金色的。几片洁白的云彩轻飘飘的随着风儿慢慢移动。天空很蓝,蓝的明晃晃的耀眼。

    学校里一如既往的欢快充满着朝气。年轻的人们穿梭在这偌大的校园里,或欢快,或忧郁。

    他们成帮结伙的谈天说地,肆意的笑着,可劲的闹着,好像笑闹声可以暂时抹去上课时的劳累和无聊一样。梳着马尾或披着长发的女孩们手拉着手,手臂挽着手臂,明媚的阳光照耀在她们脸上,青春特有的美丽一展无疑。

    远方的球场上几个矫健的身影正在挥汗如雨,他们奔跑着,跳跃着,穿着或蓝或白的球服,或者赤着臂膀。球在少年手中轻巧的旋转着,像是长着翅膀的精灵,然后一个轻跳,球准确完美的从篮筐中落地。

    欢呼鼓舞,这一刻,他们笑的仿佛令太阳黯然失色。

    阳光打在水泥路上,烧的火热。

    夏天是最火热的季节。就像青春的日子一样,从来都是肆无忌惮的,天不怕地不怕,有无限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永远都不会疲惫。

    黑板上方那写着“勤奋刻苦,团结一致”牌匾下面挂着一个圆形的表,米色的外圈,分针正在一步一步一点一点的移动着,旋转着,一圈以后再与时针再会相合。

    ‘毕业’和‘中考必胜’的字眼充斥着整个校园,这是提起‘青春’二字后我能想起的日子,最美好的日子。

    多少年以后,我还会一声轻叹,然后沉默。

    高大的校门耸立在人流拥挤的街道旁,白绿色的栅栏内种着两排郁郁葱葱的梧桐树,校门上那暗金色的‘罗城一中’四个大字并不耀眼,却有种陈旧的感觉和古朴神圣的味道。阳光洒落,光与影的交融完美的充斥着人们的眼睛,让人耳目一新。

    拿着用硬质纸杯装的可乐,我抿着吸管喝了一口,然后轻轻一抛,将可乐扔进了白色的垃圾箱,然后慢慢走进了学校。

    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散散落落的坐着五六十个学生,淡黄色的课桌,洁白的墙壁,墨绿色的玻璃黑板,一切的一切在阳光的反射下格外醒目明朗,白色的窗帘飘飘扬扬,有种青春的味道。

    这就是我的学校,我的班级,我青春里的一切。

    “苍遥,快过来,帮帮我!”我的同桌齐梦阳一见我来就赶紧朝我喊道,刚走进班级的我一愣,怎么今天她来的这么早?她一向是不到打铃不进校的人,可能有什么事吧,我这么想着,然后快步走了过去。

    “干嘛?”

    “拜托了,快帮我写一点,老师一会早自习就要收的,如果发现我没写完那个老巫婆会杀了我的!”齐梦阳一声尖叫,双手合十,急切的对我说,并且不等我答应就抽出桌前的一本书和一个空白的本,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投入了书海中。

    她现在的字已经可以用‘飞速’二字来形容,手腕不停的在本上转动,本上的字更是龙飞凤舞,犹如蟑螂打架一样不堪入目。

    看她这么着急我也不能不管,无奈我只好坐下来放下书包赶紧替她写了起来,可是好多,昨晚我写的时候也是写到很晚,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还剩下一大半没写,她真是活腻了想尝尝被语文老巫婆先油炸后水煮的滋味么?

    “喂,你怎么还剩这么多没写?” ;写了半天感觉手腕已经麻了,我终于是忍不住朝她抱怨了起来。明知道今天早自习要收的。“大姐,我可以采访你一下,你是不想活了吗? ;”

    “诶呦,我昨天晚上出去玩了忘记了嘛,你别怪我了,快写吧,我知道错了,下次一定准时写完!”她连头的没抬的回答我,现在这些话已经像是顺口溜一样她可以张嘴就来顺口而出。

    我撇撇嘴没有再接话,因为她的保证在我这来说犹如放屁一样,她每次都这么说,但是每次都是真正大祸临头的时候才知道着急,车撞墙了才知道拐了,我也没办法,说了她多少次了可是她就是不听,总是把学习排在末位。

    写了一早上,我手已经酸麻的不听使唤,我们两个的字体其实完全不同,我从小就学习书法,所以不像一般女孩子一样写字是可爱的丸子体或者是圆柔含蓄的柳体,我的字刚劲有力,笔力遒健,是正宗的楷体,无数人曾夸奖我的字体,括号这是在我工工整整写字的前提下。

    在齐梦阳的作业本上把我们两个写完的纸撕下来拼接到一起,已经完全看不出任何形体,不过那龙飞凤舞的样子倒是还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时的我是一个正正经经的三好学生,品学兼优,而且长得漂亮,脾气好,可谓是小家碧玉型的人物,我是班级的学习委员,朋友不少,但是却都仅限于认识关系不错,很难有真正好的朋友,我在那些人当中也起步了什么领导性的地位,一向只能复合和服从命令的角色。

    上课的时候那个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上依旧带着阴沉的寒意,使得班级的温度生生的降低了几度。

    昨晚我留的作业大家放在桌子上,我下去检查,没写完的现在自动出去。她的眼睛严厉的扫视一圈,那双眼睛好像是激光枪一样,被盯上的人都觉得一阵恶寒然后头皮发麻。

    她的声音落下以后,果然还是有几个人不情不愿的低着头走了出去。全班现在静的连根针落地都可以听见。

    她连看都没看那些人一样,慢慢的走下了讲台,班级也开始响起了唰唰翻书翻本的声音。这个老师长得很高挑,很瘦,相貌很普通,头发盘在脑后,整天穿着黑白或褐色的衣服,一副正宗老古板的样子,但她有一个特点,明明四十多的年龄,却一年四季都爱穿高跟鞋,这点我很佩服她。随着她走下讲台,高跟鞋落地发出噔噔的声音。

    她一排一排一座一座的拿起桌上的作业本,一张一张的翻看。

    我当时就觉得她的模样好像是过年收红包一样,红包丰厚的她就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不动声色的暗暗赞叹,红包少的她就微微的皱眉有些不甘心,而没有红包的那几位现在已经站在走廊了……

    当她走到我们这里的时候我明显的听见了身旁齐梦阳咽口水的声音,她先是拿起我的作业本,翻了几篇后微微点点头,然后放下,又伸手拿起齐梦阳的作业本,翻了几页以后她开始皱眉,然后瞥了齐梦阳一眼,最后将本扔回她的课桌上,表示她不太满意。

    不过好歹也算是混过去了,我们两个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第三章
    第一堂课在压抑中度过,下课的时候齐梦阳特别豪气的拍了拍桌子,然后拉起我,一副山大王的样子笑眯眯的说:“走,夫人,看在你终日为本王鞠躬尽瘁忠心耿耿的份上,本王这就带你去享受荣华富贵,所有的金银珠宝任你挑选。”

    “说人话。”我瞥了她一眼。

    “咳,走,我带你去买好吃的犒劳一下你。”她干咳一声,显然对我不吃她这一套有些懊恼,然后赶紧拉着我向外走去。

    周围的场景流转,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脸庞在我眼前一一掠过,夏天的风带着清爽和温暖的味道,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

    我望向身前的齐梦阳,她梳着一头秀丽的短发,鹅蛋形的小脸,长的比较清秀脱俗,有双分外美丽的大眼睛,比我高上那么一点点,中等身材,我是温室下的花朵,而她则是显得比较成熟,可能是气质不同导致的。

    她是我除了路路以外的第一个好朋友。

    路路是我的发小,从小在奶奶家乡下长大,我小学的时候整日都和她在一起,到了现在我到了上海,也就只能放假见面了。

    我在所在的初二七班在二楼,我们要经过一个旋转的楼梯,然后到达一楼,走到一楼的时候我的脚步停顿了一下,然后悄悄的望向了那个靠着走廊最近的班级。

    一班。

    我看似随意的朝着里面张望了一下,但是却没有看见那个意想中挺拔的身影,不由得有些失望。

    “喂!”齐梦阳回过头奇怪的问我:“怎么了?” ;我摇摇头,朝她一笑说道:“没事,走吧。”

    走进商店,人很多,喧喧嚷嚷的,我很不喜欢这样的场面,我可害怕万一哪个不长眼的踩了我的脚或者拿着什么东西不小心抹到我身上,有把衣服送去洗衣店的钱我还不如在路边做好事贡献了。

    我都想过,如果哪天我有什么仇人进了这样拥挤的商店,我就买上一包油汪汪的辣片和深色的可乐趁着人流拥挤悄悄的全部洒在她身上,然后再假装不知道是谁弄的挤着离开。

    齐梦阳总说我思想太邪恶,然后一片怕怕的惊恐的看着我。

    我站在商店的门口等她,靠在墙边背着手,无聊的看着不停进进出出拥挤的人流。忽然间,我觉得心脏漏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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