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说,早知道他*我,我就*他了!
我和平很默契的夸张的笑了两声。
任谁都听的出来晶那是强颜欢笑。
晶说,杰还给他留了1000块钱,是放在枕头下面的。早上她才发觉。柜子上的钱杰说用来修门。
他,他把你当鸡?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有愤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能那么平静。
后来的话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那是一种,被最信任的人出卖的感觉。
平终于开口了。衣冠禽兽。
后来,大家都没有再提杰的事,修门的钱倒是正正好好。300。
那一天因为杰带来的不悦而没有心情再玩下去。在宾馆呆了一天。
平突然问,你们什么时候离开?
晶说,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了,我想下午就走。
我不说话,我看着平,其实我不想那么早走。但是,我能理解晶。
其实我很希望,可以再晚一点,越晚越好。
我想再和平多呆一会。
大家又在讨论些有的没的,吃了顿平的妈妈带来的食物,可是发现,虽然有食物,但是平的妈妈忘记了拿筷子。
那是我第二次看到平的妈妈。平说,怎么不叫人?
我是被吓到了。不管怎么讲,我还只是个小女孩。
看到长辈,我不敢说话。
我故作镇定的开口,阿姨好。
其实我心里好紧张。我怕平的妈妈会不喜欢我。
我和晶在吃东西,平没有事做,他看到我放在桌上的一支眼线笔。
他拿起来,问我和晶,这是什么呀?
我和晶都没有回答他,接着我看到,平在掰眼线笔,我还听到清脆的塑料硬生生裂开的声音。
我大喊,平!你在做什么啊!我的眼线笔啊。
平一脸无辜的样子,都问你们这是什么,你们不回答,我还以为这是宾馆的东西呢。
我又好气又好笑的把眼线笔夺过来。
我怎么会生他气?我觉得他装无辜的样子好可爱,好可爱。
平躺在床上,这几天的确把他累坏了。
我看着他熟睡的样子。抱着他,贪婪的闻着他身上的味道。
快到要上车的时间了。该是时候走了。
我和晶说,不把他叫起来了吧。我们走吧。
晶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解,马上会意。
我们收拾完了。
我关门的时候深深的看了平一眼。
我和晶都各怀心事的走出这个宾馆。
一路上,我回了好几次头,我多希望看到的是平急急忙忙的跑过来然后指责我们不喊他就离开。
即使是坐上汽车的时候我仍没有放弃这个期望。
汽车开动了。
我还是会情不自禁的往后看,我希望看到平。始终没有。
当时我知道了,只有言情小说里才会出现这种不可能出现的所谓的奇迹!
鼻子突然好酸,眼泪出来了。我哭的不敢有起伏,晶就在我旁边睡的很熟。
我看着窗外,表情变的很痛苦,当时我看到对面的公交车上有一个男子看着我,他的眼中也有不解。
我也传递给了他一个眼神,这眼神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一个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展示。
是一双充满无助的双眸。
绿灯。又是一个十字路口,那个唯一看到我无助的眼神的男人就这样离开了我的视线。
我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我们只会遇见这么一次,一个红灯使我们遇见,一个绿灯让我们永远不见。
我的悲伤也不过维持了1个多小时。
平还是发来了消息,他说,这次没有照顾好我们。
我想,平还记得我,他还会想起我,他会发消息给我,他是在关心我。
当时心里好高兴好高兴。我觉得我和平有希望。
他说他过几天要和朋友出去玩,我让他好好休息。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接到他的一个电话,他说,他前几天和朋友在一起玩,现在刚刚到家。一到家就告诉我了。
我当时好高兴好高兴。因为他很在乎我。他想让我随时知道他在做些什么。
我不懂得如何关心他。
如果现在有人一定要问我,那么多年,你唯一有想过挽回的事是什么?
我会说,我从来没有对平说过一句我爱你。我想对他说。
四
我想见平,我无时不刻的想见他。
那个耳钉我一直都没有拿下来过。我还去买了好几个一摸一样的来带。
我对平说,我们情人节一起过。
情人节前一天,我请了一下午的假,第二天没有去读书。
那是我第一次逃学。
再次见到平,我们看着对方只有微笑。
他带我到了一家奶茶店,显然他和老板交情不浅。老板像是开玩笑的对平说,哟,你也带了个女孩子啊。
平只是笑笑不说话。他买了两杯奶茶,坐在店里。
他把烟放嘴里,拿出打火机,我把打火机夺过来。责怪似地表情看着他。
平说,这个你拿去,我还有呢。他又掏出来一个,我又抢去。
我说,我不是不让你抽烟,先猜猜我买的是什么礼物。
平猜,耳钉?
我摇头。
戒指?
我摇头。
礼物里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那盒子也是我精心挑选的。紫色,很漂亮。
打火机?
我的脸上显露出了惊讶。随后微笑。
那是个纯黑色的打火机。打火机的表面很粗糙,我当时在一家小饰品店里看到这个打火机就特别的喜欢。我想,就是它了。
我把打火机取出来,里面我已经加了油,可以直接用。
我仔细的观察了平的每一个表情细节。他对礼物很喜欢。
但马上又皱了下眉头,我想,他应该是因为没有准备礼物而不知道怎么办。
我马上打破了他的尴尬。我说,我们不要坐在店里,陪我出去逛逛吧。
我们走在一起,都没有开口说话,不是没有话说。
我是不想破坏这份宁静,我们走的是一条小道,没有什么人,我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要是这条路永远走不完就好了。
平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这一次我没有因为他又来了电话而又任何不悦。
原因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这个男人,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我想去习惯它,我想去应和着他,男人肯定会有大男子主义, 我愿意做他身边的那个小女人,只听他的话,不对他做出的任何事抱有任何的异议,做一个只为他而存在的我。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手机盖子上,贴了一张我给他的大头贴,是我和晶一起照的。
平和我有同一个习惯,不喜欢带包。习惯的是两手插口袋,逍遥走四方。
过没多久,平说,口袋快溢出来了。
我复杂的看着他,说,把那个礼物盒子扔掉吧,反正没有用了。
他问我,真的可以吗。我点头。
虽然是我说出口的,心里还是酸酸的。莫名其妙。
我们进入一家快餐店,我不记得当时我点了什么。但记得他点的是猪排饭。他还说,这个猪排很好吃。于是夹了一块给我。
他把盖浇饭里的胡萝卜全都夹了出来扔在旁边。我看着他笑,我心里想,我又了解了你一点,你不爱吃胡萝卜。我以后会留心的,我想了解你,一切细节。
宾馆——
打开电视播放的是鹿鼎记,平躺在我的腿上。平说,我要是也有七个老婆多好。说完他挑衅的看着我,我回应他的是一个故作生气的表情。
平说,不用七个那么多,五个也好啊。
我抱住他。那我要做大老婆,好不好?
平为难的表情说,我考虑考虑。
房间又安静下来。我们开始拥抱。亲吻。
他闭着眼睛。我睁着眼睛。我注视着他。
此刻竟然生出了一个可笑的念头。
我要和他在一起,我想和他永远在一起。
我把平抱的好紧好紧,我想,是不是只要我一直抱得那么紧那么紧,就一直一直牢牢的抓住呢。
我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抱住他,他的眼中泛出的是宠溺。
我们洗澡。平习惯用比较冷的水洗,而我实在受不了那么冷的水。只好等他洗完再重新调水温。
我调水温的时候看着他。我看到他的眼神里突然生出一种漠视。
这个眼神我捕捉到了,仅仅两秒。他离开了我的视线。那时我甚至觉得他离开的不仅仅是浴室。心里开始恐惧。
我们并肩坐在一起没有说话。我不敢有任何动作。那个眼神真的让我害怕。
过了一会,他抱住了我,恐惧灰飞烟灭,我想哭,当时心里有一句话在反复,你完蛋了,你陷进去了,你完蛋了。
我又把平抱的好紧,心里坚定的说,既然陷进去了,那就让我陷的更深一些吧。
傍晚,他带我去找他的朋友吃饭,其中有一个朋友我见过,上次酒吧里见到的。平向我介绍,他叫阿粤。
阿粤比我矮,走路姿势很夸张,很可爱的一个人。
如果不是因为平,或许我很愿意和这样一个人做朋友。
吃饭的时候他们一直在聊天,我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平开口的时候我会注视着他。
我想,一个男人在朋友面前,肯定是很要面子。
我安静,我不说话,他问我什么我都说点头。我都会微笑。
或许我能成为他向朋友炫耀的资本。
吃完饭,说是一起去下宾馆里,等几个朋友晚上一起出去玩。
我要了钥匙,第一个跑到宾馆房间里,把东西都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
他们都走上来。坐在床上聊天看电视。
我站在窗边。看着他们。我突然看见床单上有一块地方是红色。
是血。
是我的血!我突然心里乱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走到床边,拿被子盖住那块位置,坐在旁边,我庆幸,他们都没有发觉我动作的异样。
他们讨论好了要去哪里,大家都起身。
叫了两部的士,先是散步,一条不知名的湖边。
那条湖好美。
好想吻平。我不敢。
他的朋友就在后面,我加大了握着他手的力道。
一路上我都在笑。微笑。我觉得我幸福的快要死掉。
平向我问起那只大熊。我说,放在杰的车上,上次他把熊一起带走了。
平说,过会喊杰出来一起玩。
我用怪异的表情看着他,点点头。说,恩。
平有好几个朋友在。而我只认识平。我都不敢讲话。虽然我对杰很不喜欢,但至少比没人可以讲话来的强。
一个卖花的女孩。我看着他手中的玫瑰花。
平问我,要不要?
我摇头。拉着平继续往前走。平拉住我,又问。真的不要?
我点头,真的不要。
平好象是跟我杠上了。用很生硬的口吻,质问。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要不要?
我心里的最后一条防线。。
我要!
平买了玫瑰给我。我拿在手中。也是很紧很紧的拿着。
酒吧——
平把杰接来后,大家开始玩筛子。上一次看平玩,怎么看也看不懂。
我偷偷问过平,平的回答很简单。
上手玩一次,喝的差不多了,学的也就差不多了。
果然如此。
情人节酒吧也有活动,是拍卖。
白玫瑰,99朵,当时有个男人花了5000买下了那些花。
他带着他的女伴走到舞台上。
主持人问,这位小姐是你的女朋友吗?
那个男人的回答让在场的很多人吃了一惊。
我们是网友,今天第一次见面。
为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女网友,掏5000出来买了几百块都不需要的白玫瑰?
钱是从那男人的口袋里跑出去的,由他去吧。
我在看台这,看着平,指着那男人说,那白痴够傻!
主持人接着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的意思很扑朔。
今天在场带了情人来的朋友们,举个手!
我和平对望,他举起了右手!
我犹豫着伸出了左手。
他的左手,我的右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离开酒吧。我和平又成了两个人。叫了部的士回到宾馆前,没有立刻进去。
平去买了些小吃,里脊肉炒饭?在我印象里,旁边还有一家名叫串串香的摊子。
我们也买了好多好多。我们手上都伶着一个马夹带,一起回到宾馆,平走在前面,感觉好温馨。
第二天起床是11点多了。我想,我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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