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我叫颜冬影,前两天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样一个帖子,题目是:如果我能回到从前,我想要改变什么。有的人说他希望能够回到小时候多陪陪自己时日不多的爷爷;有的人说她想要回到两年前,阻止自己离开爱她的那个男人;还有的人希望能够重新做回学生,好好地享受那些简单快乐的日子。那么我呢?
我想,如果可以,我会许愿,希望19年前不要和沈夏歌一起出生。
童年1
我叫颜冬影。从我记事起,身边就总有一个小尾巴,我的妹妹——沈夏歌。哦不,确切地说,是我的双胞胎妹妹。我们的出生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听说,当年在我老妈的肚子里,我可是霸道的很,把所有的养分都通通地汲取了过来,以至于我们俩出生的时候,我的体重是7斤6两,而小沈同学只有4斤2两。为这,小沈同学小时候没少用哀怨的眼神秒杀我,我那时也总是得意洋洋地用“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样不恰当的比喻来平复她的哀怨。然而,时过境迁,谁能料到当年在妈妈肚子里两个小孩的角色却在出生后,有了180度大转弯的变化。
我俩本是异卵同胞,从两三岁时起,家人们便开始惊讶地发现居然能够分清我俩了。
那会儿,“异卵同胞”还是个没听说过的东西,家人看着双胞胎长得越发不同,竟以为是在医院里抱错了孩子,还惹得家里人好一阵子的难过。
还好,因为毕竟是同胞,又是从小朝着一个模子打扮,虽说相貌不完全一样,也还是有八分相像的,又经过多方咨询,这才让大家深舒一口气。
现在想起来,那会儿的我是多么骄傲呀。
每次跟小沈同学穿着一模一样的公主裙被爸妈领着去公园,总能惹来百分之百的回头率。碰上熟络的阿姨还喜欢捏捏我们的小脸蛋儿,然后把我俩从头夸到脚。爸妈单位或者家属大院举办个联欢会,我俩肯定是压轴节目,不论唱什么歌曲、跳什么舞蹈,只要是两个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往台上一站,就一定能引来掌声一片。再加上我从小不怕人,属于人来疯型儿的,更是成了家属院的活宝。
那时候,小沈同学也许是因为从小身子孱弱,总是一副怯怯的样子躲在我的后面,不似我那般活泼伶俐,但作为一个6、7岁的小姑娘,也令人颇生怜爱。
现在的我,还总能想起那时父母掩饰不住的得意。也是,不过30岁左右的人,一家和和美美还有两个乖巧的女儿,哪懂得掩饰幸福呢?
然而,一切美好的回忆对我而言,都止于四年级的那场大病。想来,我至今也不能理解,一直以来我都是那个身体好的女儿,从小身子弱令人操心的明明是小沈同学,可为何这个病却落在了我的身上,莫非真是老天爷惩罚我当年汲取了属于她的养分么?
刚开始以为是受凉发了低烧,本想着吃几天药就过去了,可谁料一个礼拜都没有好转,反而每天一点力气没有,甚至身上还长出了疹子。爸妈这才开始着急,带着我到很多医院去做检查。那段时间,我过得晕乎乎的,现在想起来,不到10岁的我,或者是因为勇敢,也或者是还太小,竟然没有丝毫害怕和恐惧。只是记忆中,每天都是白色的,吸着浓浓的药味。还有,不能跟班上的同学一起玩儿了,甚是难过。
那段时间,小沈同学表现的还像是那么回事,隔三差五的便来医院看望我,把老师讲的重点内容告诉我,还有班上的趣闻,也绘声绘色的讲给我听。因为我俩是一个班,所以她经常也带回一些朋友们的问候,还让年幼无知的我觉得这样生病被人惦记的感觉也是很幸福的。
过了一个多月吧,我终于可以出院了,心里惦记的还是班上的朋友们。第一天回到教室,大家蜂拥一般地围在我身边,令我颇为感动。然而过了一个课间我便发现,先前跟我最好的一圈小姐妹,竟然变成了沈夏歌的跟屁虫。
虽说我和小沈同学是双胞胎姐妹,又在一个班里,理应该是最好的朋友。可是,女孩子嘛,难免容易暗地里较劲儿。因为同样优秀,又互相太过熟悉,反而时常斗嘴,一斗嘴便几天谁都不理谁,又暗地里对着干。虽说过不了几天又会在父母的威逼利诱下和好如初,可是我和小沈同学还是各自形成了自己的朋友圈。大家经常在一起玩儿,但亲疏远近,谁跟谁更好,相信我,小女孩儿们是分的清清楚楚的。
所以,当我看见曾经整天黏在我身边的小伙伴开始陪着小沈同学一起去上厕所的时候,心里还是浮上了一层异样的感觉。倒是小沈同学,一副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样子,放学时,特地一脸阳光明媚地来同我一起回家。
对于一个小孩儿来说,病症总是不那么明显。如果是成年人,得了感冒就难受的必须躺在床上,可是小孩子却还会惦记着抹抹鼻涕就跑去和小伙伴疯玩儿。所以,虽然我每天还要吃药,还要去医院复查,可是打心眼儿里却没觉得自己的病有多重。只是有一天晚上,我因为童正新的表白而睡不着,竟发觉妈妈轻轻地推开了我的门,爱怜的用手抚摸着我的头发。她抚摸的那样用心,却又带着一股莫名的悲凉。我赶忙装睡,动都不敢动一下,只觉得她无声的哭泣令我心情压抑。
既然说到了童正新,就不能不说说他对我大胆的追求。小学生们总有一套自己的“择偶”标准。与成年人不同的是,似乎小孩子们的“审美标准”更为一致,所以班上惹眼的小朋友总是有一堆的青睐者,而不起眼的小朋友,则往往无人问津。我和小沈同学自然是班上男生们心中的“女神”,当然,不可否认,除了同样成绩好,长得可爱,我俩是双胞胎的特殊性无疑为我们的魅力大大增分了,毕竟,双胞胎总是新鲜的。所以你若随便找一个我们班上的男生,问他班上的女同学你最喜欢谁?他九成会回答:颜冬影和沈夏歌,或者沈夏歌和颜冬影。
但是童正新就恰恰是那十分之一,他喜欢的只是我颜冬影一个人。恰巧他又是我们班女生们公认的“班草”,这确确实实让我悄悄得意了一阵子,尤其是面对小沈同学的时候。
童年2
童正新那会儿个子倒也不高,跟我差不多,不过小学生们嘛,身高从来都不是重点。他长得呢,属于白白净净的那种,大眼睛,浓眉毛,高高的鼻梁,走路时候腰板儿挺得直直的,多少有点干部子弟的样子。当然,那会儿的小学生们还不懂什么叫官二代,喜欢他最主要是因为他多才多艺,又深得老师宠爱。貌似是先前在文化宫学过几天朗诵,所以他算是包揽了班上所有文艺活动的主持工作。再加上体育好,足球场上总是冲在最前面,因此常常引得一帮小女生为他呐喊助威。
就是这么个男生,却在三年级的时候明目张胆地宣布他喜欢我,而且只是我——颜冬影,跟沈夏歌没有关系。
那是三年级的六一儿童节,他在班级的联欢会上表演独唱,已经记不清楚是什么歌曲了,只记得演出结束的时候,他突然凝视着我,用成年人似的表情,认真地说道:“谨把此歌献给我最爱的颜冬影。”
不止是我,老师,其它小朋友,在那一瞬间都傻掉了,紧接着就是男孩子们的起哄声。他羞涩地望了我一眼,便赶紧跑回到了座位上,跟身边起哄的男生打闹起来。那就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触电的感觉吧。也正是这段回忆,在未来的几年里支撑着我努力快乐地活下去。
自那次表白之后,童正新就开始了他对我的追求。其实,说是追求,他从没要求过我做他的女朋友,也许那会儿的他都不知道女朋友的涵义,只是从某本书翻开的第一页看到了那句“谨以此书献给我最爱的——”便照猫画虎地搬了过来。
他只是对我很好,每逢我做值日生,他便抢着帮我扫地;每逢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便坐到我身边扑闪着大眼睛安慰我;每逢有别的男生对我挑衅的时候,他便像个大侠一样挡在我的面前。
就这样被宠着,直到出院后两个月的某一天,童正新小心翼翼地挪到我的面前,用漂亮的眼睛望着我问道:“颜冬影,你怎么……变丰满了?”
多可爱的小男生啊,自以为换了一个流行的词汇“丰满”,就能使我的状况听上去不那么糟糕,可他的直白还是深深地震惊了我。
我愣愣地望着他,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到了女厕所的镜子面前。那时,我们的卫生间里是没有全身镜的,可能是怕我们小小年纪只顾着臭美吧。我记得自己跑了好久好久,漫无目的似的拼命向前跑,仿佛这样跑着就能把童正新的那句话以及他有些试探又有些窘迫的表情甩在脑后。
终于,我停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商店门口,在反光的玻璃中我清晰地看到了自己,肥胖版的自己。
10岁的女孩儿,早已有了美的概念,却并不那么敏感,许是因为自信的缘故吧,我并不常照镜子,却一直因着别人的赞美,相信自己是漂亮的。也不是没有感觉到自己长胖了,明显的,有些衣服穿不进去了,却不曾想过这种长胖的程度已经影响到了我的美丽。
我望着面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影子,圆乎乎的小脸,肉肉的上身,和粗壮的大腿。我一遍一遍地从头到脚地看着,又一遍一遍闭上眼睛再睁开,希望一切都只是噩梦一场。然而,事与愿违,我的确变了,从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胖妞。
沮丧地走回家,看到爸妈焦急的神情,我的眼泪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他们,一定会对我失望吧,他们漂亮可爱的女儿从此不复存在了。
晚上,我穿着校服坐在卧室里死活也不肯脱下来。沈夏歌穿着小睡裙在我眼前蹦蹦跳跳,她裸露着的小细胳膊和小细腿第一次变得那么扎眼。原先我也有一条同样款式的睡裙,却在上个月因为实在套不进去而被妈妈收了起来,换了一件爸爸的大背心代替我的睡裙。丑陋的背心,虽然能穿在身上,却无法遮住我多余的肉。我倔强地拒绝换上它,直到妈妈无奈地妥协。从此以后很多很多年,我再也没有穿过裙子。
第二天一早,我刚想高高兴兴地起床上学,却突然摸到了自己肚子上突出的肥肉,瞬间心情跌到谷底。
到了学校,我正想悄声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却被童正新拦了下来。
“颜冬影,颜冬影你昨天……没生我气吧?”
我盯着他好看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一种强烈的屈辱感贯穿了我的全身。我扭头便走,不想再和他说话,甚至不想看到他。
童正新见我不理他,赶忙追了上来,“颜冬影,你别这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真误会了……”
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本想告诉他不要烦我,脱口而出的却是三个字:“我恨你。”
那三个字我说的咬牙切齿,当记忆被时间的流逝蒙上一层面纱,当年那个表情的扭曲程度被不断地放大,以至于今天我每每回忆起那个片段,便为我当时的愤怒感到赧颜。是有怎样的恩怨才能让当年的我如此恨他呢?是因为他硬生生地把现实放在了我的面前,还是因为他的存在不断提醒着我不再拥有的辉煌呢?
不管原因如何,我当时是恨他的,仿佛是把对自己的失望和对现实不满全部发泄在了他的身上。无论童正新怎样引起我的注意,我始终不理他,再也不会略带羞涩地接受他的示好,或者陪他一起站在操场的榕树下聊天。
其实用现在的标准来看,童正新真的会是一个很好的小男朋友呢。他不仅成绩好,多才多艺,而且很早熟。那个年纪的小男生,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的话多半是会认准她可劲儿欺负的,可是相反,童正新却真的很照顾我,努力用行动告诉我——跟他在一起会很幸福。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因为我变成了一个胖妞而放弃我,在我开始不理他之后,他还是默默地对我好了一年:每次考试得了奖品他会在第二天放到我的桌上;看到检查红领巾的大队委来班里突袭,便扯下自己的甩给我;上体育课我热的拼命流汗却不肯脱下长衣长裤,他便买了一个漂亮的小电风扇一声不响地塞到我的手里……不是看不到他对我的好,只是那个时候,刚刚长成的自尊心里只记得一句不知从哪里看到的句子: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童年3
每一个痴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