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作为萝莉,御姐灵魂很给力
无论如何李雪她是背着书包出门了,她无法预知重生究竟是好是坏,自从看了《蝴蝶效应》,她就明白试图去扭转过去的错误,未必一定会得到好的效果,她学会了不后悔。
可她仍旧很高兴,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渴望快快长大,长大了又想回到小时候,她是有多幸运实现了这个别人只能在梦里想想的事啊!
重生呢~好处还是多多的,唔!只是想了个开头,所有的可能就像爆米花一样“嘭嘭嘭”迫不及待的蹦跳出来。
这第一件好事已经显现出来了,想当年李雪的书包要十斤开外,而她自重也不过六十几斤而已。
她看着什么书啊、练习册啊,都要往书包里装,不管学习好不好,认真劲儿是做足了的,连自己都骗过了,天天都觉得自己课间要做这写那,结果还不是连十分钟也不能放过,去跳皮筋儿。
说起皮筋儿,后来见不到小孩子跳了啊~她这个当年的高手也可重出江湖了,摩拳擦掌ing!
上一辈子的李雪,从初中到高中只有一个习惯被毫无偏差的保存下来,那就是踩铃。班里的同学都知道,看着李雪,不出三秒上课铃就该响了。
其实还真不是因为路远,她的家距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偏偏每次都能搞到气喘吁吁跑进教室,为此班主任没少说她。
她总是下定决心痛改前非,却总是落下个屡教不改的后果。班主任气得不行,罚她到第一排靠门站着,可这姑娘心大,半点没有丢人的自觉,班主任想要戳破她薄脸皮的阴谋破产了,踩铃依旧笑春风。
重生的李雪再不是那个肆无忌惮的少女,她的loli身体里住着个御姐的灵魂,在一帮能叫她阿姨的孩子面前罚站?是很没面子的事!
她破天荒的早早出家门,很给力的掐好足以提前十分钟进教室的节点。
“李雪!”
本尊在校门口一回身,看到了喊她的李丹,她五百年前的本家。
两个女生还是小豆丁的时候,住在同一幢筒子楼里,是玩作一堆的玩伴。
后来李丹的父亲做配件加工的生意越来越好,买了新的房子搬了出去,而李雪几年后也搬了家,就是现在的小区房。
以为就这样断了联系,可没想到初中的时候能再相见,还是同班同学。
虽然大学毕业后李丹就出了国,是那万恶的袋鼠国,后来还定居在那里,她们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可不妨碍她成为李雪最美好的友情记忆。
年少的记忆,总像是被金钟罩保护起来一样,什么时候翻出来它都是新鲜的、美好的,永不褪色的。
【第十一章】 作为同桌,莫非冥冥有指引?
“李丹!!!”
李雪一蹦高就向她扑去,恶狼似的狠狠抱住了同属loli期的李丹孱弱的肩膀,左摇右晃的好不激动加亲热,那样子活像十年没见。
李丹被她勒得胸腔缺氧,“喂!你干嘛?前天刚见面,有这么想么?”她们明明前天还到学校大扫除,今儿这是演的哪一出?“你要抄作业?不说都写完了么?”
“啊?”她好像过去是很讨厌假期留作业这码事。“唔~我是……开学太激动了。对,就是这样,嘿嘿~”李雪傻憨憨的笑着,终于能体会那句“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能说的秘密”什么的,真是太刺激了!
李丹撇了撇嘴,一幅瞧不起她的样子,“就你……能有这么高的觉悟?你可真给我丢人,还跟我装?不就是要跟朴海英同桌了么,看把你激动地,都不踩铃了。我跟你说,女孩子要矜持,虽然他是……”
后来她又说了些什么?李雪没听清,无非就是“虽然他是长的很好了,可我们是新时代的新女性,不能犯花痴那么肤浅……”之类的话。
李丹搞过一段时间的妇女解放运动,在她自己看来是蛮坚定蛮轰轰烈烈的,可是没多久此运动便宣告结束。
直接原因就是那个初二转来的男生,挺纠结的,牵绊了她很多年,这个暂且不提。
若不是李丹说起,李雪都忘了,初一下学期她是开始和朴海英同桌的,有一年多的时间。
他们两个人算是有缘份的,大扫除那天结束之后,班主任搬来一只盒子,里面有班里一半同学的学号,没有的另一半人每人抽一张,抽到的就是新学期的同桌了。
李雪当时抽到的就是朴海英的学号,她记得是96214。
当时是怎么想的?唔~人骚包,就连学号也骚包嘞~214~大众情人么?
她倒是无所谓,可别人倒是都很羡慕。
初一的男孩儿还没开始长个呢,挺多都比女生矮。不过,初一的女孩子还没到对高大这事儿特别偏爱的年纪。
但是,颜控这事儿却是永恒的。所以彼时比豆丁高不了多少的朴海英,已经广受青睐了。
男人么~长得好不是本事,长得好又学习好,这就耐人寻味了。
有他做同桌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问题可以请教,有作业可以抄,有小考可以作弊……真是又养眼又实用,实乃出门上学之必备良品!
重生前最后一眼见到的人是他,重生后又是和他同桌的第一天……
侥是李雪这孩子再唯物(你都重生了你唯物个毛!?),也不禁要深入思考一番:莫非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朴海英是她重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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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退﹋﹋﹋
【第十二章】 作为关键,重新审视有必要
李雪和李丹携手进教室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关键”安静的坐在靠窗第三排的座位上,低头在稿纸上写着什么。
李丹拍了拍她的肩膀,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重重地点头。
她知道潜台词是:挺住!千万别被美色所惑!
李雪仰望白炽灯,表示很无奈。她要如何解释,比起若干年后的美型成熟男,现在的朴海英对她毫无杀伤力啊~
她走到他座位旁的过道上,站住。朴海英抬起头,看到她冲着他笑了下,他站起来问:“你想坐里面还是我这儿?”声音不好听,带着变声期的尖哑。
朴海英是绅士,在她的印象里一直就是。这样的“绅”仅仅是出于他的良好教养,并非源于待人的亲切,她就是知道。
所以,过去的李雪会觉得他很假,而现在成熟的李雪已经或多或少能够理解他的心态了。
“坐里面好了,你不用换。”
小女生想出去,会不太好意思让男同桌起来,唔~她没有这个烦恼。
美中不足,就是这学期他们的教室窗户对着清冷的后院,若是看到活动的学生,基本就是他们在倒垃圾。
下学期就好了,有阳光晒,还有小正太可以看。
李雪坐好开始放书包,把笔袋、第一节课要用的书本拿出来,瞄了一眼朴海英的书桌。
他的桌子上,一本课本、一本练习册、一本笔记本,按大小个垒的工工整整。他在稿纸上写的东西,是字迹流畅圆润的英文字母。
教室里很嘈杂,可他却好似认真到心无旁骛,俊俏的侧脸和弯曲的脖颈,以及挺直的脊背,曲起的手臂和白皙的手背,交汇出线条优美的画卷。
李雪歪着脑袋认真的端详着他,耳朵也变得伶俐起来,像是听到了笔尖和纸张擦碰产生的沙沙声了。
一片粉红色的小云朵浮现在他透亮的脸颊上,她已经转了过去,因此并没有发现。
李雪知道十几年后,她身边的这个小男孩儿成长为多么优秀的男人,堪称外交部最年轻最有前途的外交官。
他精通英、法、西、意四国语言,拥有英俊儒雅的外表,从容大气的社交礼仪,果断睿智的外交策略……
总之,他会成为一颗让人仰视的星。而现在,这颗星离她这样的近。
把这样的灵石放在她的身边,莫非是激励她变得更有出息?
父母对她寄予很大的期望,否则不会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让她在这个学区念这所市重点。
她一直都清楚,却是到成年之后才能深深体会父母的用心良苦。
她不想将时间花在后悔上,并不代表她不会遗憾。现在,她有机会修正了,那么为什么不?
【第十三章】 作为上课,认真听讲最重要
下了决心是好事,李雪是个成熟的大人,肯定要对自己负责任,不会轻易反复,可这第一节课就是数学,这事儿不好吧?
想起数学……她头疼……
数学老师先是同大家寒暄一番,大致意思是,同学们刚开学要收收心啊~学习任务很繁重啊~新学期要更上一层楼啊~争取让班级的平均分提高啊blablabla~
之后就开始讲二元一次方程……
大学毕业好多年的李雪,对学习最精辟的总结,也是好多老师的苦口婆心,就是:课堂四十分钟最重要!
这回她可不能像过去一样,动不动就溜号了,聚精会神地听讲啊听讲。
至于课后,她得给自己安排点别的事做,只是做个好学生,考出好成绩是不能满足她的,她比在座的每个人都要多出十几年的青春,可不白玩!
李雪这么认真的时候,竟然有人敢跟她捣蛋?N年没传过纸条了,当有人戳她后背的时候还是本能的把手背到身后,她一惊,自己融入角色很快嘛~接过来一看上书“沈国富”三字。这是谁?
她跟这人的关系一定不怎么厚,否则她怎么想不起来这人是神马模样?
再一分析,从她这传那就是前座的呗,她刚想去戳前座的人,就听到老师严肃的声音:“李雪,不认真听讲,在做什么?”
数学老师推了下眼镜,李雪发誓,她听到了光线从眼镜片划过的“叮~”的声音。
她讪讪的把手收回,吐了吐舌头。
“开学第一天,我就不追究了,下次可就不这么好糊弄了。你说你耽误这一分钟,就等于是全班四十八个同学耽误四十八分钟,你负责的起么?”
李雪紧咬着下唇,脸爆红。
老师一看,她这是不好意思了,教育的目的达到了,也就不再继续追究了。
却不知她这是憋笑憋得,这一分钟等于四十八分钟的理论,是多么让人倍感亲切的二十世纪末教师语录啊!
哦,这坑爹的沈国富!她顺手把纸条推到朴海英眼皮子底下,看他怎么处理,她是不管了。
嗯,朴海英同学很傲娇用眼角瞟了一眼,脖子都没移动半分,同样采取冷处理——置之不理。
下课的时候,第一排的男生顶着鼻尖上的“红豆”一转身,李雪一拍桌子,想起来了!
“你……的。”她把正往前传纸条的朴海英吓了一跳。
她怎么会忘了沈国富,怎么能忘了沈国富呢!?
且不说这名字“国富民强”起得多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就单说他们之间的过节吧,她就不该忘!
【第十四章】 作为仇人,能避开谁不避
钱三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李雪说“笨鸟先飞”这样的话?
大概是从初二开始的吧?那之前就连李雪自己也认为自己算是比较聪明的人。
她变笨的原因,究其源头,始于那一个灰蒙蒙的午后,为不可见的沙尘弥漫的操场……
李雪徜徉在自由活动的体育课上,叽叽喳喳的跟女孩子们商量,是跳“蹦蹦”还是“踩勾”,手心手背的正分伙呢,殊不知一场灾祸正在悄然接近中……
“嘭”,很闷的撞击声,李雪只觉得眼前一黑,她痛苦的弯下、身,蹲在地上捂住了后脑勺。
耳边还有大伙焦急的焦急的叫喊声,在她听来全都成了“嗡嗡”的恼人轰鸣。
她记得是体育老师急惶惶的把她背到了附近的门诊,诊断结果是“轻微脑震荡”,需卧床静养一周。
说是轻微,可她觉得自己糟了特严重的罪。头疼不说,还总想吐,接连三天,即便是躺在床上,也有种漂浮的感觉。
罪魁祸首沈国富在李大同千呼万唤的咒骂谴责中,终于在他爸爸的带领下到李家领罪来了。
他开始还不想承认,那脚球是他踢的。可班主任就是班主任,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能蒙混过去呢?她向李父保证第二天就让肇事的孩子去道歉。
她的办法很简单,对付小孩儿却很有效,那就是各个击破,至少会有一个交待的。
她的收获很大,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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