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遍地黄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遍地黄金- 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钱大成的脑袋摇得跟波浪鼓一般:“不行不行,老板,咱这家店可是信誉老店,两万块钱就是底价了……”



我靠,领导都说买下来了,我再给你一万八,傻呀?而且面前这两位一看就是下面上来办事儿的人,没听着说么,这本书是要拿去送礼的,我现在还嫌两万块钱要少了呢。书记呀,闭着眼都知道你们花这个钱不是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来的。



年轻人看到老者已经走出了店门口,他脸色不善的从包里掏出了两沓钞票,啪的一声拍到了钱大成的面前:“给我包好,快点。”



“哎”,钱大成干净利落的把那两沓钱塞进了怀里,这一回连点一点都免了,大衙门口出来的人,保证错不了。



年轻人把包装好的书塞进了自己的公文包,瞪了一眼钱大成,疾步追着站在门口的老者而去。



钱大成的嘴都已经快咧到腮帮子上去了,娘的,前后半个小时,一倒手一万四千五到手,还白赚两本小人书,今天可以提早关门了。



我靠。



钱大成突然蹦了起来,抬手结结实实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那个谁谁谁,怎么没有把那个郝建平的联系方式留下来,自己连他在哪个学校上学都不知道,再想到他那儿淘两本好书可怎么去找呀?



第三十章还未成年



钱大成那里又喜又悲的事情郝建平自然不知道,如果郝建平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懊恼成什么样,不过他也绝对不会拿着腰带到处去找歪脖树。



人生际遇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好运就是这样不知不觉的与你擦肩而过。就算当时郝建平在现场,那本书也没有卖给钱大成,他也绝不可能卖出钱大成那样一个天价来,就算是钱大成,如果没有前面那么多铺垫,他也绝不会卖出这么一个高价来,这可能就是命运。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算是保存到十几年后,也只有在拍卖会上会售出三万余元的天价,如果是平卖的话,两万元的成交价绝对是一个异数。只能说钱大成手段到了,运气也到了。



此时的郝建平正在中山大学的校园里,手捧着一束艳红胜血的红玫瑰向一位看上去非常文静的少女扫听到哪儿能找到林雪燕。



“林雪燕呀!”那个文静捂着嘴咯咯的笑了起来,一双美目不停的上下打量着郝建平:“小弟弟,你今年几岁呀,就想来追我们校花了,你也忒早熟点了吧?”



看来林雪燕在学校的名气还是非常大的,郝建平只是随便抓住一个看上去顺眼的女孩子问一问,没想到这个女孩子就跟他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郝建平嘿嘿一笑,从手中那束玫瑰花中抽出一支来递给了那个少女,一脸的天真:“美女,你可能误会了,我和林雪燕是亲戚,今天是专程过来看她的。”



一个美女已经喊得那个少女天花乱坠了,再加上一枝娇艳欲滴的玫瑰,那个少女马上就缴械投降了:“是亲戚呀,我还以为…咯咯…什么亲戚还送玫瑰花呀,嘻嘻,好了,谢谢你的玫瑰,小弟弟,林雪燕住在二十六栋,到那儿你一问就知道了。你认识不认识路,要不要我带你过去?”



郝建平咧着嘴送给了少女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你美女,我自己能找到的。”



中山大学和郝建平记忆中的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那些亭台楼榭依稀都还可以辨认出后世的样子来。以郝建平对中山那大学的了解,倒是不用会担心会迷了路。至于那个是什么亲戚的问题么,郝建平只能选择避而不谈了。现在还不是啥亲戚,不过有可能会成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戚,不过这个话就不能宣之于口了。



从学校门口走到二十六栋宿舍,郝建平引起了无数人的侧目。



废话,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怀里抱着上百朵玫瑰花,不引人侧目那才是怪事儿呢,不过大多数人都把郝建平归到了花店送花花童那一类人之内了。



“燕子”,郝建平眼尖,一眼就看到了从宿舍楼里走出来的一群女孩中的林春燕,看她们个个手中拿着饭盒,看样子应该是到学校食堂里去打晚饭。



“讨厌…咦。”正被同伴们取笑的林春燕听到称呼突然站住了脚步,在学校里跟她喊燕子的人可没有一个。



郝建平的样子早就已经引起了那群女孩的注目,咳咳,是那一大堆玫瑰花早就引起了那群女孩的注目,被花团锦簇遮挡住的郝建平反而被女孩们给自动忽略了。



“燕子,是我呀。”郝建平移开了挡在眼前的玫瑰花,露出了自己比玫瑰花还要灿烂的笑脸。



“呀,是小屁孩。”林雪燕尖叫了起来,蹦跳着向郝建平扑了过来。



郝建平狠狠的郁闷了一把,怎么还是小屁孩?



“小屁孩,你怎么到省城来啦。”林雪燕咯咯笑着把郝建平抱在了怀里,胸前两团酥软使劲的挤压在了郝建平的脸上,让郝建平好一阵眩晕。



咱不带这么诱惑人的吧,我可还未成年呢。



十四岁的郝建平不到一米六,十七岁的林雪燕不到一米七,两个人在身材上相差并不多,也许三岁的年龄优势也并不凸显,可是大学生和中学生的优势可就凸显无比了。在林雪燕的脑子里,郝建平还只是一个初中生,是一个小弟弟看,虽然郝建平已经在电话中告诉她他已经跳级上高中了,可是在林雪燕的心中,那还是不算数的,郝建平依然是一个初中生。



“咯咯,雪燕,这个小弟弟是谁呀,把你兴奋成这样。”林雪燕的小姐妹们已经围在一旁取笑开了。



“是我弟弟,我老爸的徒弟。”林雪燕搂着郝建平的肩膀骄傲地说道。



“花都挤扁了。”郝建平小声的嘟囔着,其实他是不满意那个弟弟的称呼,更不满意林雪燕的同学称呼他小弟弟。



已经都是弟弟了,干嘛还要加一个小呀,小丫头们,我比你们可大多了。



郝建平的小声嘟囔没有瞒过林雪燕的耳朵,林雪燕咯咯的笑着扭住了郝建平的耳朵:“坦白交代,你今天怎么到省城来了。”



郝建平不满的抖开了林雪燕的魔爪,仰起脑袋反问道:“我干嘛就不能来呀,看看你不行呀?”



“呲,少来这一套,说,跟谁来的?”林雪燕不依不饶的还想揪住郝建平的耳朵,在她的心中,郝建平就是一个小弟弟,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小弟弟。



“给,你的借书证。还有这个,是我给你的。”郝建平气哼哼的从口袋里掏出林雪燕的借书证递了过去,顺便把怀里的那一大束玫瑰花也递了过去。



看到借书证,林雪燕咯咯地笑着接了过去:“原来真是老爸让你来的呀,我还以为丢了呢,正准备去补办一张呢。说,这玫瑰花是怎么回事儿?哪儿来的?”



上百束玫瑰花,按照市场价格要一百多块钱呢,林雪燕可不相信这花是郝建平买给她的,小孩子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在学校门口正好看到花店打折,一块钱给一堆,我考虑反正也是便宜货,正好适合你的档次,干脆就买过来送给你好了……”



郝建平话还没有说完,围在身旁的一群女生已经哄笑了起来。



话是这么说,这是这群女孩子哪一个心中没有数,这花新鲜得都可以挤出水来,绝不是花店那种打折的货色,再说,再怎么打折也没有一块钱一大堆的,你以为是土豆呢。



林雪燕张牙舞爪的作势要扭郝建平的耳朵,郝建平却趁势把那束花塞到了林雪燕的手里。



林雪燕咯咯笑着接过了那束花,凑到鼻子底下惬意的深深闻了一口:“真香…小屁孩,以后我每天给你一块钱,你以后每天给我送这么一束花过来。”



你说是便宜货,那好,我就让你便宜到底。当然,钱是不能让小屁孩白花的,但是在话头上一定要把小屁孩挤兑到墙角上,省得小屁孩总是在自己眼前得瑟。



郝建平翻了翻白眼,看傻瓜一般看着林雪燕说道:“你以为花店每天都打折呀,女孩子要是都跟你这么白那可真就悲哀了。”



“白?”明知道郝建平说的不是好话,林雪燕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小白这个词在九十年代还没有出现呢。



郝建平嘿嘿一笑:“我是夸你长得白,那啥,不说了,你们拿着饭盒,这是要去吃饭呀?”



林雪燕明知道郝建平的解释根本就是文不对题,不过她也不敢再深究下去,唯恐小屁孩再爆出什么惊人之语来让自己无地自容,她急忙接着郝建平的话说道:“是呀,我们正准备到食堂去打饭,跟姐走吧,姐今天请你吃红烧肉。”



现在有这么多同学在场,不是细细拷问郝建平为何突然出现在省城的时候,等吃完了饭自然也就水落石出了。



中山大学食堂的菜郝建平可是吃过,那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现在更是他记忆中的十几年前,恐怕食堂的菜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郝建平笑着摆了摆手:“算了,干脆咱们今天别到食堂去吃了,咱们到城隍庙去吃麻辣串吧。”



林雪燕微微踌躇了一下,随即绽开了笑容,面向那帮同学们说道:“好呀,干脆咱们今天就奢侈一把,到外面去嗨一顿,你们有没有去的?大家一起呀。不过提前说好了呀,aa制,参加的举手。”



一群小姐妹十来个人,如果让林雪燕请客的话她可负担不起。林莫言的工资是不低,可是林莫言还赞助了那么多的贫困学生,给林雪燕每个月的生活费也就是中等偏上的水平而已,如果请十来个姐妹海搓一顿,那么剩下的日子她连白水馒头都吃不上了。



一时之间纷纷乱乱,有举手参加的,也有笑着说让林雪燕自己带着弟弟到外面吃的,郝建平呵呵一笑,刚要开口说‘我请客’,这时从他们这群人的身后传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雪燕,原来今天你们要聚餐呀,怎么,这么大的活动不通知一声,大家都是同学,还搞什么aa制呀,今天晚上我请客,请大家到乐园去,咱们同学好好的聚一聚。”



美好的时刻总会有不和谐的声音出现,这似乎已经成了惯例。在这个声音响起的同时,叽叽喳喳的女生们就跟午睡的麻雀一般,没有了声音。



在后世,每一个美女的身边都会围着一堆嗡嗡乱响的苍蝇,时间虽然跨越了十几年,但是人的本性却不会有一丝的更改。



郝建平看了一眼林雪燕的脸色,阴着脸转过了身。



在他们这一圈人的外面站着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请客的话正是从一个头上打的发蜡能让苍蝇摔两个跟头的年轻人口中发出来的,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是三个人中挑头的。



此时林雪燕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了,她捏着郝建平的手,捧着那一大束火红的玫瑰,根本就连头也没有回,使劲的一拉郝建平:“我们走。”



说罢,仰着头咯噔咯噔向前走去。



第三十一章冤大头



林雪燕拽着郝建平没走出几步,身后已经传来那个男子的喊声:“雪燕、雪燕,你等等,一个聚会而已,何必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那个油头粉面的年轻人已经快步拦在了林雪燕的前面,潇洒的向后一甩头,嘻嘻笑着看着林雪燕:“一起去聚聚吧,大家一起乐呵乐呵,没有啥别的意思。”



“你还想有啥意思?”林雪燕不屑的问道,针锋相对寸步不让。



郝建平捏了捏林雪燕的小手,仰起头来冲着那个自认潇洒年轻人问道:“你是哪位?”



正被林雪燕憋得面红耳赤的年轻人愣了一下,冲着郝建平问道:“你又是谁?”



郝建平嘿嘿一笑,使劲捏了捏林雪燕的小手,仰头冲着那个年轻人说道:“你说要请客是吧,不过我本来打算今天晚上请她们一起出去吃饭的,恐怕你请的不是时候,你请改日吧。”



林雪燕凶巴巴的瞪了一眼郝建平,使劲的甩开了郝建平的小手,而这个动作也引起了一直在盯着他们的年轻人的注意,原来他们两个人一直在拉着手呀。



年轻人醋意顿生,特别是林雪燕怀里那束火红的玫瑰花已经刺激到了他。他皮笑肉不笑的冲着郝建平伸出了手:“还没有请教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呢。”



小兄弟。



言语之中年轻人已经在提醒郝建平,小屁孩,你的毛还没长全呢,就敢跑到大学校园里来追女孩子,而且还是追我看上的女孩子。



郝建平一笑搭上了年轻人的手:“郝建平,这位兄弟有什么指教?”



兄弟?我靠,小屁孩,竟然敢跟我喊兄弟。



年轻人手上暗暗加了几分力气:“呵呵,相请不如偶遇,既然咱们两个都打算今晚请雪燕,干脆就合在一起得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