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世嫉邪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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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世嫉邪赋-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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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们似乎忘了,丁当并不是一个平常的人,既然不是平常人,又怎么可以用平常人的心里去猜测他的事迹呢。

  看见别人居然没有把自己和昨天晚上的那场骚乱联系到一起,丁当似乎有些失望,因为在他看来,这应该是一件很威风的事,威风的事当然要好好地在人前显摆显摆的,可是,大家却完全不把他放在心上,你让他怎么能不失望呢,所以,他便顺手拉住一个行人的衣服,指着周围那些仍然乱糟糟的摊子一脸得意地道:喂,喂,你知不知道,这些都是谁的杰作?

  如果他拉住的是本镇的居民的话,那人一定会捧他的臭脚,道:那还用问吗,当然是老哥你的杰作了,可是,很不巧的是,他拉住的偏偏是个外乡人——丁当在本地人中间的牌子打得很响,可是,在人家外乡人的眼里根本连个屁都不是,所以,那人看了看他的这副怪怪的样子,哼了一下,道:干什么,想打劫呀,小心我找小干你呀,神经病呀,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算是怎么回事?

  丁当本想在外人面前显摆一下,却没想到却被人当成了神经病给骂了一通,所以,立刻感慨万千,有种英雄落寞的感慨,看着周围那些仍然狼藉的场面,不由地道:唉,有时候,无敌真是太寂寞了。

  他骑在马上,觉得无敌是寂寞,可是,别人却没有他那么悠闲了,那些被马群和骆驼群践踏和过的客栈和茶铺,仍然一片狼藉,桌椅栏杆倒塌在地,锅碗瓢勺四分五裂,由于混乱而引起火灾的绸缎庄仍然冒着青烟,几百匹的锦罗绸缎转眼间便化为灰烬,在黑暗和混乱中惨遭抢劫的金银当铺的老板还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哭天喊地,声音竟然是那样的凄惨,那样的悲痛,犹如刚刚死了亲爹。

  看着整个黄石镇如此凌乱的场面,丁当骑着他的那匹又瘦,又小的马懒洋洋地走着,一边叹息,一边摇头,仿佛为自己闯下了这么大的乱子真的感到很内疚似的,所以,无敌的脸上显得更加寂寞了。

  虽然他很想停下来,帮助大家收拾一下这个混乱的摊子,安慰一下他们这些受伤的心灵,可是,他又相信,这些人是绝对不会领他的情,他会帮着他们收拾烂摊子,他会来安慰他们这些受伤的心灵,哼,鬼才相信他说的是实话,他们倒是相信他是来想跟着捣乱,想趁火打劫而已。

  唉,有时候好人太难当了,既然好人难当,既然他们绝对不会领他的情,所以,他才没有过来帮忙呀。

  他忍不住打了哈欠,那双原本明亮的,大大的眼睛,此刻却像是只快要染尽的油灯,摇摇欲坠,几乎没有了光彩。这大概是因为他已经折腾了一夜,太过于劳累的缘故吧。他确实需要好好地睡一觉了。

  他一哈腰,居然睡着了,他睡着的时候,整个黄石镇像是突然安静了不少,究竟是怎么安静的,说不清楚,大概是由于心理作用吧。反正他这人就属于那种很能折腾,折腾起来天崩地裂的人。丁当有句名言就是:人活着,就得折腾,因为死了之后有的是时间休息。虽然有点而胡扯,可是,也恰恰能说明他这个人的行事风格。

  不过,这话又说回来了,当他折腾的时候,根本就容不下我插话来对他这个人做一番仔细的描述,因为他所做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已经够我忙着叙述的了,哪里还有功夫来插说他本人的经历和人物介绍了。

  现在好了,他睡着了,一切都安静下来了,我也终于找到了机会可以好好地介绍一下丁当这个人和他的马的个人资料和简介了。

  其实,在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假如你肯仔细观察一下他这个人的话,可能就会发现,其实丁当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人,龙配龙,凤搭凤,所以,他所骑乘的那匹小马也很奇怪,奇怪的不得了。

  前文已经说过,他的那匹马又瘦又小,几乎还没有一只兔子大,却长着一身赤红色的毛,在奔跑起来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所以呢,丁当就给它起了一个很威风的名字,叫做赤兔马。

  赤兔马?这样的一匹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马居然也敢叫赤兔马?假如关老爷的胯下的那匹真正的赤兔马知道了这样一匹马居然也好意思叫做赤兔的时候,不知道会作何感想,肯定会替它感到脸红的。

  不过,这匹马的个头虽然很小,体型虽然很瘦,可是,就在这么一匹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马背上,却驮着一副比木船还要大的鞍,晃晃悠悠的,很有一不小心就摔下来的可能,但就是这副马鞍却偏偏又是丁当最引以为傲的三样东西之一。因为别人的鞍子只能骑着,而丁当的鞍子不仅可以骑着,而且还可以躺在里面睡觉。

  附带说明一下,丁当另外两样引以为傲的东西是,脑袋和眼睛。他的脑袋灵活多变,充满智慧的点子一个接着一个地向外冒。他的眼睛呢,总是能够在关键的时候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而就是这些东西,却总是能够在最关键的时候救了他的命。根据另外一种说法,说他这双眼睛根本就是一双透视眼,透视眼的意思就是说,无论你隔着多少层东西,他都能看见,比方说隔着墙,可以看到隔壁房间的动静,隔着钟罩,可以看到里面骰子的点数,甚至隔着衣服可以看见你那玲珑浮突的身材。大概这就是江湖中最热门,最火暴,最吃香的特意功能了吧。

  但可惜的是,这三样让他引以为傲的东西却常常又让他吃了不少的苦头。

  他的那副木船一样的鞍子呢,虽然可以让他躺在里面舒舒服服地睡大觉,但是,却又总会在他睡得最香的时候摔下来,这也难怪了,那么大的一只鞍子驮在那么小的一匹马上,不摔下来才怪呢。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 017 章  玉面修罗2
而他那双据说是透视眼的眼睛呢,虽然又尖又利,几乎没有什么可以逃过去的,可是,却常常会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样迎*泪,而且,神机婆婆在传授他的这招特异功能的时候,曾经立下诅咒,不能看不应该看的东西,比说用来看女人洗澡或者换衣服,不能用来跟人家赌钱,否则,就会长鸡眼,烂眼圈儿。丁当是个对什么都好奇的家伙,你越是不让他怎么样他就越是怎么样,所以,他的眼睛现在已经烂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他的那几个死党经常给他从婆婆那里偷来点儿药补救的话,这个时候的他恐怕就跟蝙蝠一样了。

  至于说储存在他脑袋里的那些聪明的点子呢,虽然有很多,可是,却往往都是坏点子。为了这些坏点子,他已经吃了神机婆婆不少的打了。因为他在外面闯完了祸呢,拍拍屁股就逃之夭夭了,没办法,苦主只好告到神机婆婆那里,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嘛,当和尚回到庙里的时候,就该轮到老和尚修理了,况且,在老和尚的旁边还有一个会修理人的佼佼。佼佼修理人的手段,让他三天三夜都忘不了。

  就拿昨天晚上他捅出来的那些事情来说吧,他相信,那帮家伙,甚至连鸵鸟大叔都已经告到了神机婆婆那里了,而且还是添油加醋的。回家之后,真不知道神机婆婆会动用什么样的家法来收拾他呢,,对于各种污蔑,各种流言,他已经习惯了,至于说惩罚嘛,无非就是打板子揍屁股呗。

  在无论回去之后,将要接受是什么样的惩罚,丁当已经决定不再想这些了,反正该来的总会来的,而在这些惩罚来临之前,他总得干点儿正事才对,反正闯一次祸也是被修理,闯很多次祸也是被修理,既然最后终究免不了被修理,那就索性做他个够吧。

  可是,做什么正事呢?

  当他经过绸缎庄的时候,忽然想起,那个老财主周大宝家的黄狗曾经追着他咬过,居然敢放狗咬他丁当丁大爷,真是反了他了,所以,他便决定在周大宝家门前拉一泡屎,然后,抹到那扇朱漆大门上,以示惩戒。有句俗话是怎么说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哼,老子这次让你们“黄狗咬爷,殃及朱门”。丁当这样想。

  在经过瓷器庄的时候,他又忽然想起,店老板孙忠良家的那个胖儿子曾经说过他丁当的鼻子难看,哼,老子是世间有名的美男子,倾国倾城,回眸一笑,百病不生,你他妈的居然说老子的鼻子难看,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想到这里,便把心一横,决定把摆在他们家客厅里的那只古董花瓶弄出来当夜壶用。

  当走到天香楼楼下的时候,他正在想聂先生是否曾经得罪过他的时候,一扭头,就看见了门旁马棚里朱大少的那匹又高又大又华丽的鞍马。

  哼,这是哪个龟儿子的小驴子,神气什么。丁当嘟囔囔地道。

  他像是很不服气似的,一下子就从马上跳了下来,姿势又漂亮又潇洒,就跟那世界体操冠军似的,然后,脚尖一掂,便纵到了那匹高头大马的面前,左看看,又看看,前后左右统统看了不下于五十遍。

  那匹高头大马仿佛也被他这种怪异挑剔的眼神给看得浑身发毛,暗道:这小子究竟是什么毛病,干吗老盯着人家看呀?

  然后,咴咴叫了两下,像是对他的这些充满挑衅意味儿的眼神表示不满似的。

  看来,这是一匹烈马。

  丁当喜欢烈马。

  丁当用来对付烈马的方法有很多。

  丁当用来对付烈马的方法也很特别。

  对付烈马,别人通常都是骑到马背上,就这么骑呀,骑呀,一直骑到它气喘吁吁,前气接不上后气,俯首称臣,被驯服为止,可是呢,丁当却对这种法子不以为然,认为这是笨人才会使用的笨法子。

  丁当是个聪明人,是天下间第一聪明人,而聪明人在驯马的时候,当然要使用一些聪明的法子了。假如你仔细看一下他接下来的这些举动的话,可能就会发现,哦,丁当的这个法子还真是够聪明的。

  只见丁当忽然把双手拢在嘴边,作喇叭状,学着这匹高头大马刚才的那副样子,“咴咴”地也跟着叫了两声。嘿,你还别说,他学得还挺像。

  所谓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据说丁当可以说出十五种马类的不同方言,比如说,赤兔马的方言,比方说,汗血宝马的方言,比方说,大宛良种马的大宛方言,比方说西域大骟马的西域方言,比方说,匈奴大种马的匈奴方言……反正,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知道的马的种类,他就能够给你说出这种马的方言来。

  当然,这个传闻究竟是不是吹牛,谁也不知道,究竟他说说的那些方言究竟是不是赤兔马汗血宝马大宛马西域马匈奴马的方言,更没有人知道,因为丁当的话就像是他的人一样,都是不很靠谱儿的。

  可是,又让人感到很奇怪的是,等到他真的这么“咴咴“地叫了两声之后,那匹高头大马果然安静了下来,一副很驯服的样子,又是跟丁当蹭耳朵,又是跟他添鼻子,又是跟他做鬼脸的。

  假如你感到好奇,走过去问问他刚才究竟跟那匹马说了什么的话,那么,他告诉给你的答案一定会让你觉得很好笑,笑得脚后跟都歪到了一边,因为他的答案居然是,我告诉它说,我要给它介绍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看来,在这个世界上,无论高矮胖瘦,瞎子瘸子流氓知识分子,人也好,动物也好,只要一说到漂亮扭儿,都会不由自主的。而美人计总是大小通杀,人马同吃的,而能够把三十六计孙子兵法运用到如此高明的境界的,估计丁当还是古往今来的第一人。

  看到那匹马果然安静了下来,丁当赶紧笑嘻嘻地凑了上去,一会儿摸摸它的耳朵,一会儿摸摸它的脖子,一会儿又拍了拍它的脑袋,就像是在摸自己的儿子一般,而那匹马呢,则做出一副很配合,很受用的样子。

  虽然它很不乐意被一个公人这么抚摸,虽然它的脑袋被丁当那只粗糙的小手拍得很痛,可是呢,看在这个公人可以给自己介绍漂亮*的女朋友的份儿上,也就只有忍着恶心让他这样表情暧昧地抚摸了。

  看见自己竟然驯服了这样一匹烈马,丁当开始飘然然起来,认为伯乐也不过如此,刚想到天香楼里喝两杯庆祝一下的时候,却听见身后一个人忽然冲着他阴沉沉地道:喂,小鬼,等一等。

  丁当虽然又瘦又小,年纪也不大,可是,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喊他小鬼,所以,听到这话满眼升起一股无名之火,然后,扭过头来一看,发现一个人正冲着他摆手。

  这个人呢,大约二十岁上下的年纪,大约是长途跋涉的缘故吧,满脸的风尘之色,但是,却丝毫无法掩饰俊美的轮廓。高高瘦瘦的身材,四肢搭配匀称合度,腰间配着一把长长的乌鞘剑,白色的披风更是衬托出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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