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建生产队、新建扩建国营农场和集体所有制“五七”农场的劳动力,每人400元(含部分建设资金)。
家居城镇回乡落户的,每人补助50元。
不难看出,除进入国营农场(包括生产建设兵团)知青的安置费由从前的1000元至250元改为一律固定在400元外,有关插队知青的安置费标准与“###”前规定如出一辙。
同时,对知识青年跨省安置的路费、到高寒地区插队的冬装费重新做了规定:组织跨省、跨大区下乡的,每人分别另加路费20元、40元,从关内跨省到高寒地区插队的,每人补助冬装费30元(到国营农场的,由本人自理)财政部:《关于安置经费的开支标准和供应渠道的试行意见》,1970年8月20日。。
安置经费属国家专款专用,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按照已经下乡的人数,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实际花钱进度,分期分批地进行拨付。除动员地区使用小部分外,其余归安置地区县、社统一掌握使用,不发给个人,不准挪作他用。并提出,在一个省、市、自治区范围内,最好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规定几个不同的补助标准,不要平均分配。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安置经费及物资补助(2)
安置费中动员地区使用部分又称动员费,主要用作知青下乡时的交通费、途中食宿补助、困难补助等。各地标准不一,约在15—35元左右。安置地区使用的部分主要用于建房,以及购置小农具和家具,粮、油、医药等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原则上为一年如福州市知青,安置费每人230元,其中动员费35元,分到安置地区的经费为195元,用于下乡第一年的生活补助,购买农具、家具,建房,医疗,以及生活困难补助等(见国务院知青办调查组:《福建省上杭县古田公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调查》,1979年5月17日)。又如武汉市知青,安置费每人230元,其中动员费(交通费和衣被补助费)15元留市,其余215元由省拨接收地区,交生产队掌握使用(见《武汉劳动志》,1991年铅印本,第290页)。。
为了管好用好安置费,国家还制定了“财务公开,###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要求下拨到生产大队的安置费,由党支部和革委会领导下的“三结合”小组负责进行监督;安置经费要单独立账,专款专用,严格收支手续。对于安置经费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布,接受贫下中农和下乡知识青年审查监督中央安置办公室、财政部军管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军代表:《关于加强安置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1970年6月23日。。
加入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的知识青年,按国家规定每人安置费平均400元,跨省、区者分别远近增补旅费20、40元,其安置费的用途与插队知青有别,除用于支付旅费、发放津贴费、伙食费、购置个人物品外,建房费统一纳入兵团(国营农场)基建计划以甘肃省农建11师为例,自1964—1969年的6年间,国家共拨给安置费2496万元,其中60%用于基建,15%—20%用于生产,20%—25%用于安置。见《甘肃省志?农垦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4页。。在各兵团,国家拨付的知青建房投资是列入行政用房计划合并下达的。因此,即使国家拨付的知青建房费不能及时到位,因各兵团均领有巨额基建投资,所以并不至于妨碍知青住房的建设进度。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为例,1969年共接收知青5万余人,应拨付安置费2000万元以上,实际只拨款1152万元。尽管安置费未如期兑现,加入兵团的知识青年基本都有房住,原因是“国家给兵团基建投资中安排了一部分连队用房”何岚、史卫民:《漠南情》,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兵团(国营农场)知识青年安置费用中占很大一部分的建房费,因与国家下拨的基建投资混在一起而难以理清。不过,虽然他们的住房质量普遍较差,毕竟还都有房住,比起许多插队知青因没有房子住,而不得不借农民房、住牲口棚或分散住到农民家中的情景,实在是强了许多。
除拨付安置经费,在日用品供应、口粮供应、食油供应方面也做出相应规定。
日用品供应。“###”期间,生活日用品匮乏,购买棉布、棉花等物均需票证,限量供应。为了照顾下乡知青,各地都免票供应一定数量的棉花、棉布、蚊帐等物资。如四川省1968年规定,凡下乡知青每人免票供应棉絮一床,棉花2市斤,棉布23市尺,单人纱布蚊帐一床,由商业部门设置专柜,凭上山下乡光荣证优先供应《自贡市劳动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页。。
口粮供应。插队知青,原则上由国家供应一年,或由下乡青年到农村的第二个月起,一直到接上当季或下季的粮食分配时止,由当地粮食部门,按照他们所在生产队一般社员的实际吃粮水平(包括公社生产队分配的口粮、超产奖励粮和自留地收获粮的粮食总平均数)和国家统销价格,从统销粮中安排供应。
食油供应。也按当地城镇居民食油标准供应一年,或从到达接收地的第二个月起,一直到接上当季或下季的食油分配时止。
下乡知青到国营农场(生产建设兵团)落户的,食粮食油按所在场职工和家属的标准供应参见粮食部:《关于城市下乡青年粮油供应工作的几项规定》,1964年3月20日。“###”初继续沿用该规定。。
上述措施表明,国家为开展这场运动确实殚尽心思,而且花费巨大财力。1967—1972年,全国共动员了747万城镇知青上山下乡,支出经费约在17—18亿元左右官方统计前后略有差异。据1973年7月国务院知青办《知识青年下乡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文称,从1962年到1972年,国家共拨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经费25亿元,实际开支21亿元,结余4亿元。另据1981年3月国务院知青办《全国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统计资料》第86—89页:同期中央财政拨款25亿元,实际开支199亿元。“###”前城镇下乡知青129万人,按每人安置经费230元估算,约开支3亿元。扣除这部分,即为1967年到1972年间开支的经费。。然而,支出巨额经费,并没有解决下乡知青的安置问题。由于对知青经费管理松弛,相当一部分钱被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另外,插队知青的安置费标准偏低,使插队知青没房住的问题变得突出起来。这些问题动摇了知识青年留在农村的决心。
安置的方式(1)
三安置的方式
从上山下乡运动发端初,对城镇知识青年就有两种主要安置方式,一种是到国营农、林、牧、渔场(或生产建设兵团)当农业工人(或兵团战士),一种是到农村社、队插队落户当农民。两者的生活、劳动条件、经济收入方式乃至社会身份,是存在明显不同的。从1962年至1972年的10年中,全国共有873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其中到农村插队落户的有666万人(占总数的76%),到国营农、林、牧、渔场和生产建设兵团的207万人(占总数的24%)国务院知青办:《1962年至1972年全国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1973年6月。。因此,到农村插队落户是安置下乡知识青年的主导方式。
(一)插队知青的安置
下乡插队的形式可以追溯到50年代。1957年动员城市中小学毕业生下乡参加农业社生产,性质相当于后来的插队,只是当时农村集体所有制组织叫农业社,而不像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以后一律称生产大队、生产队。农业社规模小,容纳的人口有限,下乡知青一般采取单身住进农户的安置形式。
1960年以后,城市又开始组织城市青年到农村插队,同时插队的形式趋向多样化,主要有单身插、集体插、投亲靠友。投亲靠友也是单身插,有的部门最初对这种安置形式颇不以为然,认为效果不理想,如投靠近亲,并短期在农村还可以,若投奔的是远亲,或者长期在农村,则有问题。对于分散插队,却给予了过于积极的评价。1962年共青团重庆市委在给团中央的报告中,将分散插队的好处总结为:1耕地、住房、农具、生活等具体问题好解决;2国家投资少,见效快,下乡知青容易实现自给自足;3与农民一道劳动,容易掌握劳动本领;4安家落户以后易于巩固。但时隔不久,分散插队弊病就###无遗:知青单身一人,劳动之余还要从事家务,负担过重;生活单调,缺乏文化生活和娱乐;对知青工作难以管理,以致放任自流,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所以,从1963年起,对插队知青进行集体安置的做法得到大力提倡。
集体插队的基本方式是选择有条件的公社和生产队,安置三五人,六七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户,集体生活,分散劳动。以后,一些地方还兴建了包括十几人、几十人的大型集体户。集体户的优点被概括为:知青力量集中,可以成为生产上的突击力量;适应青年喜欢合群的特点,便于互相照顾、帮助;吃、住问题容易解决;容易管理和组织;能比分散插队节省30%左右的安置经费。
一旦“###”浊浪拍天,“再教育”理论成为指导上山下乡运动的金科玉律,在公社或大队建立知青集体户(又称“知青点”)的做法,首当其冲受到了批判。1968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以辽宁省新金县革命委员会名义发表的文章《下乡知识青年必须由贫下中农给以再教育》中,斥责在公社、大队建立“青年点”使知识青年脱离了政治,脱离了贫下中农,仍然是“出门一大群,不问阶级事,三叔二大爷,仍是一家人”,丧失了阶级斗争自觉性。文章还批判“青年点”使知识青年“从‘旧学校’的深宅大院刚冲出来,就又被关进大队‘青年点’的深宅大院”。结果,跟贫下中农“扯不上筋,挂不上骨,没有靠帮”,致使贫下中农不能掌握“再教育”大权。1964年,湖南沅江县星火公社曾把66名下乡知青单独组成一个新建队,为他们盖了房,修建了球场。“###”初,这种集体安置方式也被当作“黑典型”在《人民日报》上受到口诛笔伐,理由是使知识青年“脱离贫下中农,脱离阶级斗争,只讲生产出工”《人民日报》,1969年8月24日。。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安置的方式(2)
随着旧经验被否定,“###”初期上山下乡运动的领导者试图建立起与“再教育”理论相吻合的安置插队知青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基本原则是使下乡知青能够与贫下中农保持频繁接触和密切联系,便于贫下中农对他们进行“再教育”。官方大力推广的“新经验”主张,停止在公社、大队建知青点,应把知青点建在生产队上,认为这是一种“既有集中又有分散的插队落户形式”。具体做法是把下乡知青编成若干人的小组,安排在各生产队的自然村,集中吃住,并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这种做法的好处据说是:既避免了以大队为单位集中吃住所造成的知识青年成堆,不便于贫下中农管理的问题,又解决了知识青年在吃、住等方面的困难《人民日报》,1969年11月16日;参见同报1968年12月6日。。
“###”前已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分散插队(即单独一人到生产队落户)经验,因新闻媒介的鼓吹而重放异彩。1968年单枪匹马到山西省杜家山落户的北京女知青蔡立坚,成为“###”中第一颗冉冉上升的知青新星,就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正是通过对她的公开表彰,为广大知青提供了一种分散插队的成功方式。
在“再教育”理论的笼罩下,更为激进的安置方式则是单独一人到贫下中农家中“插户”。当时,不少下乡知青抱着虚心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满腔热情,主动要求到贫下中农家“插户”。新闻媒介的宣扬,助长了此风的蔓延。到内蒙古牧区插队的北京知青,下乡伊始,为了克服与蒙古族牧民在语言、习惯上障碍,密切与贫下中牧的感情,积极要求到贫下中牧家“插包”(蒙古包)。内蒙古自治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代表会议代表、北京知青吴小明在《人民日报》上撰文说:
今年春天开始接羊羔的时候,我们十个人要分别住到十家贫苦牧民的蒙古包里去。分开时,大家都有些恋恋不舍,但是,跟贫苦牧民共同生活了一两个月以后,大家就再也不愿意回来了。《人民日报》,1969年8月22日。
一个蒙古包,不过七八平方米的面积,却是一户牧民生活起居的全部天地。一名女知青再加入进来,语言不通、习俗隔膜,对牧民和知青双方来说,都会有种种不便,且容易酿成矛盾在内蒙古牧区,男女同室是历史上游牧生活留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