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毒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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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毒的历史-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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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毒对人体的危害(3)(图)
总之,鸦片烟对吸食者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摧残,民间歌谣有曰:“大烟是杆枪,不打自受伤。几多英雄汉,困死在烟床”,很好地形容了大烟的危害。其实,鸦片烟还对吸食者的家庭、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在云南德宏有这样的说法,充分显示大烟对家庭、社会的危害:“竹枪一支,打得妻离子散,未闻枪声震地;铜灯半盏,烧尽田地房廊,不见烟火冲天。”由于家破人亡,进而流离失所,甚至铤而走险,危害社会。关于吸食烟毒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下面有关章节详述,兹不重复。
  鸦片烟的危害已经令人怵目惊心了,而比鸦片毒性更强的吗啡、海洛因对吸食者的危害更令人胆战心惊毛骨悚然了。陶广仁在《旧北京的烟害》一文中指出:“‘白面’(即海洛因)之毒害甚于大烟,凡染上白面瘾,家业败得快,人也死得快。吸食‘白面’方法简便,……一小包‘白面’仅需一角钱,可吸好几次,与大烟相比要便宜一些,因此一些吸大烟的人便改吸‘白面’(按,吸食海洛因药力更强,故常吸食鸦片的人为增加刺激,往往改吸食毒品)。‘白面’吸后口中干渴,想饮用清凉之物,但喝下汽水后立即犯瘾,仍须再吸。如此反复自然花费增加,故倾家荡产和早亡丧命者大有人在。”
  不久,又发明了体内注射毒品的方法,“即把‘白面’用蒸溜水溶解成液体,用注射器注入体内,这种方法较吸要过瘾,但对人体的毒害亦同时加大了。凡注入‘白面水’的地方只能扎一次,再在原处扎针头就扎不进去了。所以用不了多久遍体全是针眼,甚至连头皮和手脚指甲缝都扎了,无处可扎后,便会因毒瘾发作而致死。30年代著名京剧老生演员王文源……他的妹妹是个女票友,年20多岁,容貌非常美丽。她染上烟瘾后,先吸后扎,后因毒瘾加深,卧倒在(北京)地安门外白米斜街水窑胡同的‘白面房’中,不能自行回家。在她垂死前,流氓无赖给她一小包‘白面’,即可同她睡一次。待其奄奄一息,高丽浪人便将她撵出门外,最后死于什刹海畔。”
  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时,推行毒化中国的政策。在抚顺千金寨矿区,开有多家吗啡馆,出售吗啡和海洛因,造成了一大批吸毒者。“长期吸毒瘾者,骨瘦如柴,弱不禁风,形同行尸走肉。他们一日不吃不喝尚可,但不扎不抽则万万不能。中毒越深,犯瘾越频,乃至无可救药。这些人到后来,虽然熬过酷暑盛夏,却熬不过数九隆冬。冬天腹中无食,身上无衣,毒瘾又在大作,多是活活折磨致死。有的躺卧在屋檐房角下悄然死去,有的怀抱饭馆门前的大铁炉(借余温取暖),而至冻僵死掉。每到寒冬,冻死之路倒,横躺竖卧,呲牙咧嘴。”。他们多是扎吗啡、抽海洛因搞得一贫如洗,形消骨玄,而走上了死亡之路。
  

走私的泛滥(1)(图)
18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在印度的殖民势力得到了很大发展,逐步蚕食了孟加拉、马德拉斯、孟买等富庶的印度土邦。这里很适合罂粟的种植与生产,英国殖民统治者强迫当地农民大力种植鸦片,再由东印度公司收购、加工,制成特殊货物运往中国。这就是东印度公司的鸦片贸易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质是三角贸易,即英国本土生产的毛纺织品等工业制成品,销往印度,从印度购进印度生产的鸦片;然后将鸦片销往中国,并从中国购买茶叶、生丝、土布等农产品。英国、印度和中国之间,形成了一个贸易的三角关系,英国商人通过这一三角贸易,牟取了巨额利润。这一三角贸易的关键,即联系环节,就是臭名昭著、遗害无穷的鸦片。
  当时,在印度的鸦片业由两部分,即孟加拉鸦片(又叫公班土)和马尔瓦鸦片(又叫白皮土)组成。英属东印度公司首先控制了孟加拉鸦片。乾隆三十八年(1773),东印度公司取得了英国国会的授权,成为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机构。东印度公司即宣布对孟加拉、比哈尔、奥理萨三个地区所生产的鸦片专卖。当地鸦片种植者只能按规定的价格将鸦片卖给东印度公司。之后,东印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专卖制度,1799年(嘉庆四年)东印度公司禁止任何人私种罂粟,种植罂粟的烟农必须与东印度公司签订合同,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按规定的数量种植,再按规定的价格出售给东印度公司。同时,签订了合同的烟农,可以得到东印度公司提供的贷款;如果烟农违约,不种植罂粟,则要处以三倍于贷款的罚金。东印度公司的专卖制度,把孟加拉地区的鸦片生产、贩卖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从而形成了垄断经营,便于牟取暴利。为了维护鸦片的高额售价,东印度公司把鸦片的产量限制在4500箱以内。如乾隆五十一年(1786),东印度公司输入中国的鸦片首次突破了2000箱,乾隆五十五年(1790)从印度输入的鸦片多达4054箱。
  在孟加拉鸦片之外,马尔瓦鸦片迅速崛起,并对孟加拉鸦片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作为非东印度公司的产业,马尔瓦鸦片价格低廉,大量销往中国,从而对东印度公司垄断的孟加拉鸦片形成了巨大威胁。在这一竞争压力下,东印度公司改变了限制数量牟取暴力的垄断政策,允许私人购买者在每箱马尔瓦鸦片交纳177卢比的通行税之后,任意收购、贩卖。而东印度公司所控制的孟加拉鸦片,也停止了总量的控制,大力发展鸦片业。因此,每年输往中国的鸦片也迅速增加了。
  嘉庆元年(1796),清廷正式禁止鸦片入口,东印度公司根本不想放弃这一邪恶的买卖,但停止使用本公司的船只装运鸦片,表面上表示东印度公司断绝了鸦片交易。在行动上,东印度公司将鸦片高价卖给散商,即来自英国或英属印度的私商,又称港脚商人,再由他们运往中国。
  鸦片由印度输入,在中国广州附近形成了一个个走私的中心:
  第一,黄埔和广州。广州及黄埔是当时惟一一个对外通商口岸,西方商人在通商的过程中夹带了部分鸦片,就地销售,久而久之,广州和黄埔就成了鸦片走私的中心。这一走私中心,延续了很长时间,直至嘉庆元年(1796),清廷严厉禁止鸦片入口。英国等西方商人才不敢继续在广州和黄埔贩卖违禁的鸦片,鸦片走私中心于是转移到澳门。
  第二,澳门。澳门靠近广州,早在明后期即为葡萄牙殖民地贿租,久之成为西方对华贸易的基地。嘉庆元年,清廷正式严禁鸦片入口,鸦片贸易被逐出了广州内河,澳门便代替了广州和黄埔,成为鸦片走私的大本营,即鸦片走私中心。这里成了以英国商人为主的奸商大力贩销鸦片的大本营。一艘艘鸦片船只开往澳门,卸下鸦片,装入仓库,然后由中国奸商销售出去。嘉庆十四年以后,清廷放松了对鸦片的严禁,鸦片走私的中心,又回到了黄埔和广州。道光元年(1821),两广总督阮元严禁鸦片贸易,鸦片走私中心再次移出广州内河,在广州附近的伶仃岛形成走私中心。
  第三,伶仃岛。道光元年(1821)至十年(1830),伶仃岛成为鸦片走私的中心。这一时期,马尔瓦鸦片大量输入。如上所述,马尔瓦鸦片是非东印度公司经营的鸦片运输、贩卖,在嘉庆二十年(1815)以前,马尔瓦鸦片输入的数量较少,且销路不畅。但相对于孟加拉鸦片而言,马尔瓦鸦片价格低廉;就是凭着较为低廉的价格,马尔瓦鸦片逐渐扩大了销路,打入了广州市场,并对孟加拉鸦片构成很大的竞争压力。东印度公司于是对马尔瓦鸦片抽税,然后听任其运输、销售。因此,中国市场上鸦片数量迅速增加。在道光元年以前的以澳门为中心的鸦片走私,数量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但平均每年进口数还不足4500箱。东印度公司改变其限制数量、垄断高价的政策以后,听任了马尔瓦鸦片的倾销,鸦片销售数量成倍增加,由平均每年不足4500箱,增加到18700余箱,增加了三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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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的泛滥(2)(图)
第四,东南沿海各地。随着鸦片数量的急速扩大,鸦片走私也由一个相对集中的地域蔓延开来,辐射至周边广大地区。道光十三年(1833),英国政府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专营权,各种鸦片蜂涌而至,英国奸商、印度奸商疯狂倾销鸦片,使鸦片数量迅速增加。
  鸦片走私经历了东印度公司垄断和散商两个阶层。在东印度公司垄断时期,该公司将鸦片在印度公开拍卖,来自英国和印度的私商承买后,使用港脚船,运销中国和东南亚。从事这项贸易的商人,由此被称为港脚商人。港脚商人活跃于印度与中国之间,使用载有五百余箱鸦片,并配有大炮等精良武器的船只,把数额巨大的鸦片运销中国。因此,鸦片贸易额很快就独占鳌头,超过了中英贸易额的一半以上。
  1834年后,英国政府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私人商业团体纷纷从事鸦片贸易,使鸦片输入中国的数量空前增加,鸦片贸易空前繁荣。对此,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1834年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丧失,“在鸦片贸易史上,标志着一个时代”,“对外贸易权就完全转到英国私人企业手里,它们干得非常起劲,以致不顾天朝的抵制,在1837年就已将价值二千五百万美元的三万九千箱鸦片顺利地输入了中国。”
  英国私人企业经营鸦片贸易后,广泛采用装载量大、航行速度快的专用船只——鸦片飞剪船,源源不断地将鸦片运往中国广东的黄埔或伶仃洋。在黄埔,中国商人、买办,直接与英商购买,付款提货;在伶仃洋,用飞剪船运来的鸦片,存放于停在那里的趸船上,中国商人、买办,则从趸船上付款提货,转卖到全国各地。同时,英国商人不断扩大交易点,东南沿海的泉州等地,也变成了鸦片交易地。这样,鸦片输入、走私到中国的数量迅速增加,数量越来越大。
  在短短的五六年(1833~1838)的时间里,鸦片输入增加了百分之七八十。销售总量的增加,势必要扩大销售地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鸦片走私由伶仃岛这一中心,辐射至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进而扩大至东南沿海的广大地区。道光十年(1830),英国人已不顾清廷一口通商的禁令,在东南沿海的宁波、福建等地开辟新的走私基地。不仅如此,英国鸦片船“西尔佛”号甚至从东南沿海一直北上,抵达了辽东半岛,在中国的北边开辟鸦片走私基地。
  与此同时,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鸦片走私活动更加猖獗,黄埔、广州、澳门这些老牌鸦片走私中心,鸦片走私更加严重。整个珠江三角洲,无论是渡船、小艇、还是外国人的商馆、广州内河的乌蓬船,到处都有鸦片,到处都有走私活动:鸦片走私活动已经无孔不入了。随着鸦片走私的猖獗,鸦片销售总量的扩大,鸦片的严重危害日益突显出来了。
  

清廷的反应(1)
鸦片的大量输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这是一个摆在朝臣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朝臣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清道光年间,朝臣就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形成了不同的意见,具体说来,就是弛禁论和严禁论两派。
  弛禁论,18世纪以来,鸦片已遍布全国各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清朝统治者的关注。雍正七年(1729),清廷首次颁布了禁烟,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禁毒法令。该法令明确规定:“定兴贩鸦片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船户、地保、邻佑人等,俱杖一百,徒三年;兵役人等借端需索,计赃,照枉法律治罪;失察之汛口地方文武各官,并不行监察之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李圭:《鸦片事略》卷上)但是,清廷的法令,既未阻遏鸦片的走私入口,也不能断绝鸦片交易与买卖。因此,法廷又多次申明鸦片禁令。据不完全统计,自乾隆四十五年至道光十九年(1780~1839)的六十余年里,清廷及督抚衙门地方大吏先后发过四五十道禁烟令(谕旨和文告)。但是,鸦片非但没有断绝,反而从局部蔓延至全国各地;鸦片入口数量从二百箱猛增至二万余箱。鸦片能禁绝么?应采用什么措施防止或减少英国人输入鸦片?朝野上下很多人对清廷的禁烟主张进行反省。道光十六年(1836)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上奏《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摺》,以及《奏请弛内地民人栽种罂粟之禁》的附片,正式提出了弛禁鸦片吸食、允许内地民人栽种的弛禁主张。
  许乃济认为,虽然朝廷严禁鸦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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