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评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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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水浒-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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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法学、伦理学、宗教学等领域,均有建树,以史学研究成绩最著。
  ② 萑(huán环)苻——古泽名。《左传·昭公二十年》:“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因此后人以“萑苻”指盗匪出没的地方。
  这一段叙述,除了“倡民主、民权”和“鼓吹武德,提振侠风”这两条与《水浒传》的描写不太切合,应该改为“倡自由、平等”和“鼓吹造反,提倡强悍”之外,所提“以为排外之起点”,是能够被论者所接受的。
  这种做法,和毛泽东提倡的“矫枉必须过正”有点儿近似:汉族人太懦弱了,必须向蒙古人学会杀人!不论你杀什么人,只要你敢杀人,肯杀人,就是一种“强悍”的表现;只有中国人人人都强悍起来了,才有希望起来推翻元朝的统治。有一篇无名氏的文章提到:“相传其书成之日,拍案大叫曰:‘足以亡元矣!’,而耐庵之心事,于此一语,跃跃然如见焉。”这话即便不是施耐庵说的,至少也代表了一部分“明眼”的读者。——施耐庵下的,似乎是一副“只救眼前”的“虎狼之剂”。至于人民强悍起来之后、推翻了蒙古人的统治之后怎么办?由宋江、李逵之类的奸人、浑人来做皇帝、当大将,是不是会比蒙古人更好,老百姓能不能安居乐业,施先生顾不得了。
  这和《狼图腾》作者姜戎先生所阐述的意思差不多:游牧民族的蒙古人以狼为图腾,人民具有狼性;农耕民族的汉人,天性懦弱,具有羊性。要改变中国人的“羊性”,以求自立于世界之林,增加每个人的强悍,以达到全民的强悍,似乎是不可或缺的。
  不过我个人对于这种“虎狼之剂”是否能救中国,却抱怀疑态度。人的头脑中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作为引导,光知道杀人,逞一时之勇,即便真能推翻一个政权,所建立起来的新政权,也一定不会比“前朝”更好。远的如李逵,他肯定是个“阳刚之气”十足的“好汉”,如果宋江取得了政权,让他当太尉,会比高俅好多少?近的如“文化大革命”,被狂热煽动起来的“革命小将”们,哪一个不是挥舞皮带,“雄赳赳,气昂昂”地“打人不眨眼”?如果把希望寄托在这些人身上,中国真的能变强么?即便真的变强了,是不是也会像当年的蒙古人那样,杀你不眨眼,侵略你没商量,人为地制造了另一个所谓的“天骄”?
  

七、《水浒传》的两种意义(5)
所有这些问题,当年的施耐庵似乎没有想到;或者虽然想到了,也没有可以妥善解决的方法,他只好“暂且不顾”了。
  尽管客观环境如此,但我们绝不能理解为施耐庵们的心目中没有是非善恶的分界线。为了推翻蒙古人的残酷统治,他不得不“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先顾眼前了。所以,《水浒传》中描写的杀人场面特别多,人性偏向于残酷。这也和元朝蒙古人的凶残统治有关。一个以杀人为乐事或常事的民族,统治另一个民族,依旧天天杀人;被统治的老百姓,第一是见怪不怪,第二是耳濡目染,长此以往,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另一个民族的民族性的。《水浒传》所写的历史背景虽然是宋代,但是绝不排斥作者把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写进书中去的可能。因此一方面是作者鼓吹“善杀人者即英雄”,一方面在许多人的心目中的确也认为“善杀人者即英雄”。这些“英雄”们,杀人是不眨眼的,因为他们从来不把人当人看:在孙二娘的眼中,一个人和一头牛没有什么区别。这些“英雄”们,还大都喜欢滥杀无辜。李逵们只要高兴,那板斧从来不认人,不管是官兵还是百姓,只知道拣人多处“排头价砍去”。甚至声称自己“三天不杀人,就要憋出病来”。武松做事似乎比较有原则,杀嫂嫂和西门庆,讲究的是“冤有头,债有主”;但是他所杀的无辜者也实在不少。都监府连杀十五人固然是为了报仇泄忿,但是杀马夫、丫头、仆妇干什么?蜈蚣岭上管闲事,也可以算是“除恶”,可是第一真相不明,王道士是不是恶人还不知道呢,戒刀就亮出来了;第二,那个来开门的十来岁的小道童,也一刀砍了,是何道理?究其动机,其实就是想找几个人来试试新得的戒刀是否锋利!
  “英雄‘们不仅杀人,而且吃人。《水浒传》中吃人肉、用人肉做馒头、用心肝做“醒酒汤”的情节俯拾皆是。宋江就好几次几乎被人“吃”了;单是李逵一人,就有不少吃人的场面:活捉黄文炳以后,在晁盖的指挥下,李逵手持尖刀,先从黄文炳的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着黄的面在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用刀剖开黄的胸膛,取出心肝,给众头领做醒酒汤。李逵回家接母亲的路上,杀掉打劫的假李逵李鬼之后,吃饭没有下饭的菜,看见李鬼的尸体,就嘲笑自己:“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结果是立即割一块下来烧了下饭。
  初中语文课本里就有节选《水浒传》的课文。老师们总是教学生应该喜欢像武松、李逵这样的英雄,还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深入地分析李逵等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和很高的政治觉悟(自从毛泽东发动全民评《水浒》批宋江以后,宋江已经不算英雄了,因为他是地主,还当过小官吏,并且最后还是投降派;李逵却没有任何污点,是响当当的革命派)。如果学生们找原著来看,只要他还有人性,大概很难对这样的“英雄”产生敬意的。
  据媒体载:身居国外的晓刚有个女儿,中文不行(不爱学),只好买了英译的《水浒全传》给她看,倒也看得废寝忘食,爱不释手。读着读着,她突然把书扔在地下,大叫:“这帮家伙根本就是该杀的罪犯!”她父亲过去一问,原来正读到吴用设计逼朱仝入伙儿,叫李逵杀了小衙内的那一段。——可见心理状态正常的少年,看到这一段,都不会认定宋江、吴用是好人被逼上梁山,实实在在都是“该杀的罪犯”!
  为什么国内的少年没有这种反应?不值得深思么?
  再举一个“负面影响”的典型例子:
  据2006年8月24日《南方周末》第一版报道:震惊全国的2006年7月15日陕西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铁瓦殿邱兴华特大杀人案,仅仅因为一个道长多看了他老婆几眼,居然一次杀死10个人,最小的才12岁,其中那个“道长”还被开膛破肚,把心肝取出来炒熟了盛在碗里。很可能他还想吃人肝,只是炒熟了以后,又不敢吃:学《水浒》英雄,终究没学好!杀人者邱兴华是个四十七岁的农民。抓住他以后的供词称:他之所以要杀人,就是要学《水浒》英雄“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电视剧《水浒传》所倡导的这种“出手精神”,由于没有善恶观念,造成了负面影响,也降低了电视剧本身的艺术含量。
   。。

七、《水浒传》的两种意义(6)
一个造反集团,必须有一种“粘合剂”,把许多人团结起来。在今天,革命者有理想社会,有奋斗目标;在六百年前,造反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改朝换代”。哪怕我来做皇帝还不如你。
  但是皇帝只有一个,造反者不能人人当皇帝。能把造反者凝聚成一个集团的力量,除了造反成功能够当开国元勋、封妻荫子、享受荣华富贵的目标之外,当时还没有民主主义思想,更没有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用来“团结部众”的,主要是“义气”二字。只有在“义气”的感召下,才能捧出一个像宋江这种“文不服众、武不压众”但是却“最讲义气”的人来做领袖。——施耐庵搜集了许多与宋江有关的话本、杂剧和民间故事,他何尝不知道宋江是个有本事的“草莽英雄”?但是这样的英雄,最终走上了投降的道路,这是他所不满意的。在他那个历史时代,应该知道宋江并没有去打过方腊,也许还知道宋江等人的最后下场;但是他偏偏根据不可靠的《大宋宣和遗事》中一句“征方腊,封节度使”,写了一百单八将投降及覆灭的经过,应该说是有他一定的良苦用心的。包括后来刊印者改名《忠义水浒传》,也是“用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试想:明明是在鼓吹造反,不打出“忠义”的牌子来,朝廷能让他印刷发行么?
  “忠”和“义”,是一件事情的两方面:“忠”是对国家;“义”是对朋友。宋江口口声声等待招安,要为国家出力,当然是“忠”;一百单八将相互之间“义薄云天”,不惜以死相助,怎么不是“义”?于是,有了“忠义”的掩护,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就都成了“义举”了。
  施耐庵将近四十岁才考中进士,只在杭州做了两年官,就“终身不再仕、立志著书”了。一个刚刚金榜题名、仅仅做官两年的人,为什么会“急流勇退”?而且退下来以后是做这样一件既无名可得又无利可图的勾当(他在世的时候,书无法出版,也没有得到一文钱稿酬)?他这个“专业作家”,可是没有工资可领的呀!能下这样大的决心,这其中肯定经受过痛心的打击和认真的抉择的。只可惜今天我们没有材料可查了(有一部小说《施耐庵传》,就杜撰了许多有关施耐庵及其家人遭受蒙古人压迫屠杀的故事,虽然没有根据,却很有道理)。
  施耐庵写《水浒传》,历史时代背景明明放在辽兵频频“犯边”、金兵频繁“南下”的北宋末年,这个时候中国最大的矛盾,是和辽国、金国之间的民族矛盾。当时的人民,特别是自以为有膀子力气、懂点儿武功的好汉们,只要还有一点点爱国心,是不可能不关心这一事关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的。但是《水浒传》最大的遗憾,还不是有几处硬伤,把地理环境搞错了,而是连一处也没提到“民族危亡”这个当时“最大的矛盾”。《水浒传》所描写的是:百姓生活在“安然”的优裕环境中,士大夫阶层从来不谈民族的危亡,好汉们从来没想过要到抗辽、抗金前线去贡献力量;满口忠心的宋江及其父亲,也从来没有提到过要去抗辽、抗金,却在国家最最需要团结一致抵抗外族入侵的危难时刻,集合了几千甚至两万人马,“独坐山岗,自立为王”,牵制国家兵力,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
  这就好像一个作家,写了一部小说,时间背景放在1935…1945年的抗日战争时代,写的却是某地的强盗土匪集团。但是小说中只写这些痞子如何杀人放火,如何拦路抢劫,如何吃喝玩乐,却一句也没有提到日本人如何如何烧杀抢掠,一句也没有提到要去前线抗日,即便这些强盗都是被官府豪绅所逼、即便其作品写得十二万分生动,也肯定没有积极意义。这部作品的艺术性哪怕写得再好,把土匪强盗描写得栩栩如生,其思想性肯定是低下的。评论《水浒传》,如果不把着眼点放在这里,就会走金圣叹的老路:口口声声赞扬施耐庵的文笔如何如何好,甚至言过其实,肉麻当有趣地把某些篇章说成“超过了太史公”,但是却一句也不提金兵的残暴,一句也不提抗金的迫切。我只能说,评论者和写作者,恰恰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当然,金圣叹生活在“另一个异族统治”的清朝,他“有话不敢说”,也可能是造成他评水浒言不由衷的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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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浒传》的两种意义(7)
事实上,不论是北宋末年的强盗,还是抗日战争期间的强盗,虽然也有人是被官府所逼不得已上山的,但是其中多数人还是张青或王英式歹徒。他们只想到自己“快活”,不会想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土匪强盗,如果有爱国志士去“晓以大义”,其中有一部分还有爱国心的人,也许会走上抗战的道路;但是多数依旧只知道自己个人享乐的强盗,正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去和强盗讲道德,去和妓女讲贞操,绝对是格格不入的。
  在这里,我只想重复一遍我评《水浒》的三条定义:
  一、好汉绝不等于英雄;
  二、抢劫不等于造反,不等于起义,更不等于革命;
  三、评价一个人或一件事,要以是非善恶和对国家、民族、社会是否有利作为主要的标准。
  梁山泊的“好汉”们,包括李逵在内,多次提到“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快活”生活。这样的强盗,实质上大都是没有一点儿民族自尊心、只想到自己的糊涂蛋子强盗!
  简短的结论:《水浒传》写于异族统治中国的元代,作者在反抗心理的促使下,决心借《水浒传》作外壳,鼓吹造反,宣扬的是“善杀人者即英雄”的观点,反对“忍”,鼓吹“反”。因此这是一部“民族励志的书”;呼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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