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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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关情-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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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长青初初听到方晴和陆昕跑去登记了差点没厥过去,一时间怒火中烧,气极了反倒冷静下来,立马吩咐陆昕安排双方家长见面商议婚事。

正文 第四十四关

陆昕是功德圆满了,刘洽这边却还八字没一撇。

原本以为劝服了自己的爸妈那么万事都好办,没想到二喜压根没打算现在就和他结婚,她不表态,那个难缠的小姨子怎么可能点头呀!

刘洽悄悄躲进卫生间里给陆昕打电话寻求支援。

陆昕刚好结束了双方家长的会晤和方晴一起送了易长青回家。

“我没办法。”

刘洽不信:“陆昕不带你这么不讲兄弟情义的啊!”

陆昕不耐烦:“拿到一张王牌就好,不怕何佳喜不同意。”

刘洽琢磨了半晌,犹犹豫豫地问:“可是……你已经用了骗婚这一招了,二喜不会上当的。”

陆昕冷笑一声:“你就不能换张王牌?”

“还有什么王牌?”

“比如说……包一个小粽子?”

刘洽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什么粽子?”

陆昕循循善诱:“反正你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索性就煮出一个粽子来……有了这么一张活、生、生的王牌,你还怕有人会反对么?”

刘洽沉默不语,仔细思索这陆昕刻意加重的“活生生”三个字,突然想到曾经何太太说的“有了就不好了”,顿觉醍醐灌顶,灵台一片空明。

“好了,我在开车,先挂了!”

陆昕一放下电话,旁边的方晴就一脸鄙视地斜睨着他:“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陆昕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兄弟有难,我怎么也不能袖手旁观啊!”

方晴冷笑一声,摸出手机开始发短信警告某个即将被算计的二货。

刘洽,谁让你把我被骗去登记的丑事渲染得沸沸扬扬,等着吧,我才不会那么轻易成全你!

陆昕冷眼旁观,面色不改,心里得意,方晴绝对会给刘洽使些绊子,刘洽压在他头上那么久,现在也让他尝尝禁欲的滋味。

刘洽带着二喜从刘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了。

二喜心里自然很清楚他那么急吼吼拉着她连晚饭都不吃了就跑回家是为了什么。

她虽然恼怒,却听了方晴的吩咐,努力做到不动声色,免得他一计不成再施一计。

刘洽拉着她的手,走着走着突然笑出声来。

“怎么了?”二喜疑惑地望着他。

刘洽一脸温柔的笑意:“还记得第一次跟我来家里么,你被徐之文吓哭了,是我抱着你走的这段路。”

二喜想起当时的情景也笑了,那个时候,她很希望刘洽能一直抱着她走到天荒地老。

“那个时候,我抱着你第一次有了想要天荒地老的愿望……”

二喜惊喜地看着他:“洽洽……”

刘洽突然伸手打横抱起她来,低下头看着她:“喜宝,我真幸运能遇见你!”

二喜将头埋在他的胸前,环着他脖子的手却收紧了。

夕阳西下,橘色的温暖笼罩着两人,那条不算长的路上,一草一木都见证了他们的幸福。

几个女孩子因为各自的事情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刚一坐下还没来得及汇报彼此的近况,谢春红就不无惆怅地看着她们:“顾小陌身边有了夏小哥,二喜早就被刘公子吃干抹净了,方晴都是已婚妇女了……你们动作怎么那么快?我不过回次家过个年,回来就翻天覆地了,你们动作这么快,倒是让我这个孤家寡人情何以堪呐?”

顾陌眼中莫名的黯然一闪而过,却很快嫣然一笑问:“你的那队护花使者呢?我记得一直以来跟在你后面前仆后继的男人数都数不过来的。”

谢春红连忙摆摆手,一副急于撇清敬谢不敏的样子:“别别,那群人里头可没一个能跟你们身边的男人比的……哎,你们说,为什么我那么多次恋爱就碰不上一个对的人,你们一出马就是精英呢?明明我也不差的,怎么就看不上我呢?”

不知道是谢春红表演得真的很好还是怎么样,她说完这话,波光溢彩的眼神中真的流露出一些情绪,像是纷扰的回忆从中一一宣泄出来一样,寂寥落寞。

顾陌心里叹了口气,是你看不上那些人,还是那个人看不上你?

二喜添了添沾满奶油的手指说:“大概你长得太妖,男的都喜欢老实本分的女人,不喜欢花瓶。”

谢春红磨了磨牙:“我是花瓶?那你呢?至少我还有观赏价值!”

方晴忍着笑说:“春红,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个怎么样?”

谢春红怀疑地看着她:“你?你要给我介绍也成,不过不能比陆昕差。”

方晴想了想:“哎,还真有一个不比陆昕差的……不过脾气不是很好,少年老成,铁血无情,长得绝对好看,可惜是特种兵出身,手段狠厉,不好相与啊。”

顾陌一下子就知道她指的是谁了,抬眼看了看她:“你说的是你表哥易回?”

方晴点点头:“对呀,就是那个死人脸!”

顾陌笑了笑:“死人脸不是你们家陆昕么?”

方晴被狠狠噎住。

谢春红不客气地笑出声来:“你那个表哥怎么被你形容的一无是处?”

方晴叹了口气:“他还真是N市女人争相追求的男人呢,绝对是颗海洋之心!”

顾陌倒是很赞同:“易回可是黑道白道都吃得开,军政商三界都要给他面子,英挺俊朗,绝对不会辱没你这个花瓶。”

谢春红也不在乎“花瓶”这个称号了,反而露出很感兴趣的模样:“听你们的形容,倒是不错……”

方晴双手合拍:“好,那就这么定了,回头我来安排!”

刘洽和陆昕来的时间正好,女孩子们聊完就各自散了。

刘洽一见到二喜就可怜兮兮地跑到她跟前:“喜宝,今晚你跟我回家吧……”

方晴忍不住好笑:“唔,小白兔即将落入大灰狼嘴里了!”

二喜瞪了她一眼,转过头没好气地说:“不要,我要回姐姐家!”

刘洽郁闷得想杀人。

陆昕微微一笑,却让刘洽立即感觉到阴风阵阵。

“晴晴,我们回家?”

方晴高高兴兴地挽着他的手臂,亲昵的靠在他身上,笑容灿烂到刺眼:“好啊!”

刘洽顿时更加哀怨了:“喜宝,你看他们都一起回家了!”

二喜理所当然地点头:“他们当然一起回家了,人家是夫妻啊!”

刘洽从善如流地改口:“老婆,老婆我们也差不多的。”

二喜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差多了!”

方晴心情很愉悦,上车了还不忘冲他们挥挥手:“瓜子,知道得罪女人的下场了吧,记住我们女人可不是好糊弄的!”

刘洽气得跳脚,果然二喜立马更加坚定了态度:“洽洽,你这么算计我是不对的!”

刘洽委委屈屈地看着她:“谁让你不愿意嫁给我的……”

二喜叹口气:“我哪有不嫁给你,不是说好了一毕业就结婚的吗?”

刘洽就差没有声泪俱下地控诉了:“方晴和陆昕不也结婚了?人家孩子都快能打酱油了!”

二喜默默地扭脸,默默地思索,刘洽这么幼稚……到底是怎么当上华源的老总的?

“洽洽,陆昕可没有算计方晴怀孕,还有,你想要我奉子成婚,是不可能的!”

刘洽愣了愣,脱口而出:“那就不奉子,先成婚!”

二喜无奈:“反正我又跑不掉,你这么急着结婚干吗?”

刘洽哪里敢说是担心何佳喜出尔反尔又向他暗下黑手,只得支支吾吾解释:“我想和你早点组成我们自己的家啊,你看现在(奇)方晴多开心,不用(书)工作,天天在家里做自(网)己想做的事情,多好!”

二喜沉默不语地坐进车里。

刘洽继续劝说:“你嫁给我以后,也可以天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二喜不理会,扭头看向窗外。

“你可以随意上网看电影。”

二喜放在膝上的手握成了拳。

“你可以不再受你姐姐的约束想怎么宅就怎么宅。”

二喜低下头,满脸挣扎。

“你还可以和方晴一起举行婚礼……你想啊,和好朋友同一天嫁人,是多么幸福美好的事情!”

二喜转过脸来认真地说:“那你不可以在我不愿意的情况下让我怀孕!”

刘洽连忙点头举起手来赌咒发誓。

二喜撇了撇嘴:“送我去姐姐那里。”

刘洽皱眉不满地问:“你怎么还是要去何佳喜那儿?”

“身份证、户口本都在姐姐那儿,难道登记不需要这些证件?”

刘洽立即眉开眼笑起来:“老婆……我们先回家,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取,然后再去登记也来得及。”

二喜无奈地抬头望着车顶:“洽洽你这是到底有多大的执念啊非要拉我回家!”

刘洽一手控着方向盘,一手伸过去拉着她的小手,声音闷闷不乐无限幽怨:“你都好久没和我回家了……我快一个月没碰过你了……”

二喜小脸一红,没好气地挣开他的手。

“色狼!”

“叫老公!”

“不叫,我还没嫁给你呢!色狼!”

“老婆——老婆老婆……”

“滚开!”

“老婆……我好想你……”

二喜羞恼地捶了他一拳:“我不嫁给你了!”

“你敢!”

二喜哼了声:“你看我敢不敢!”

刘洽眯了眯眼,咕哝了一句:“等小粽子包出来,看你还不嫁给我……”

二喜疑惑地看着他:“什么粽子?”

刘洽连忙笑眯眯地说:“我是说我想吃粽子了,啊,好饿!”

二喜点点头:“从超市经过我们去买一点吧,我煮给你吃!”

刘洽不怀好意地笑了笑:“我更想和老婆一起包粽子!”

正文 番外——曾有一颗星,启明了整个夜

初次见面,是阴雨连绵的傍晚。

别扭冷淡的少年一个人立在院子角落,面无表情地完成着美术作业。他不喜欢国画,颜料很容易弄脏衣衫,却被逼无奈不得不学。

可是,那样一个平淡无奇的阴天,因为一个女孩子的闯入,竟然奇异般地明媚起来。

留着齐眉刘海的女孩子有着超出年龄的感伤,气质文雅,乌黑的眼珠如同黑曜石般夺目。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站在画板面前,并不看他,只对着画作轻轻念:“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声音清脆婉转,果然像大珠小珠落玉盘。

那个时候,夏启明才十二岁,方晴八岁。

十二岁的少年从此爱上了水墨山水,尤其爱画风雨潇潇图。

夏启明和每一个成长中的孩子一样,盼望着假期的到来。只是没有人知道,他盼望的,不过是假期才能见到的那个女孩子。

方晴每年都会被爷爷接回N市,易家女孩子少,这个外孙女便被捧在了掌心,明珠一般娇养着。

夏启明觉得方晴很不一样,不像他身边的那些女孩整天叽叽喳喳讨论着明星服装。她在身边的时候,夏启明的心是宁静的,那样一个处于叛逆期的男孩,却硬生生收敛了自己的脾气,心甘情愿地捧着一本书,整天整天陪着她。

那个时候哪里懂得什么是爱?

夏启明只知道他喜欢看见方晴高兴的样子,笑起来眉眼弯弯,秀气的鼻子微微皱着,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米牙。

于是,他为她收集来各种各样精美的本子,有着雅致的细细花纹,他小心翼翼地用那种繁复飘逸的字体,抄写大段大段华美的诗词。

他的书房一天天扩充,终于堆满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再次邀她前来的时候,甚至可以“红泥小火炉,绿蚁新醅酒”。

这样便是爱了吧。

不懂,却更加简单纯粹。

只是有一天,方晴也会为了某个少年抄写细腻的句子,将所有心事暗付于一笔一划中。

她开始很认真地学习日语,皱着眉头反复练习着平假名。

夏启明看不过她的辛苦与彷徨,他置于心尖上的人怎么可以因他人神伤?

方晴却总是用微微感叹一般的言语描述着她喜欢的男孩,他的优秀,他的出尘……他像故事里的俊秀公子,才华横溢,白衣飘飘,手执一卷书临河而立。

然后夏启明整个漫长的少年时光里,最喜爱的就是白色的衬衫,一尘不染,将修长的少年衬托得更加俊逸挺拔。只是,彼时,夏启明并不是方晴眼中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夏启明孤身一人躺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就明白了,他曾经做过那么多的傻事,讨那个女孩子的欢心,讨厌听她说起别的男生,无非就是因为他爱上了而已。

在国外求学的那些年,他一个人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风景,每一次都会用笔细细描绘,期待着有一天可以和方晴一起分享那些美丽。

然而他再次见到她,当初那个喜欢读诗经的女孩,已经长成了气质出众的女子,只有那双乌黑灵动的眼睛,那么多年午夜梦回的时候总会出现的明亮双眸,依然没有变,依然让他……怦然心动。

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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