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是大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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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是大妖怪-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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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嫉妒,只把当初对段清檬的一股恼意都抛到了脑后。

    段清檬斜了他一眼,“变得真快,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的吗”

    “并非我变得快,若是你觉得男人都是如此就错了。是因为你的形象反差太大,颠覆了我们的想象。”于偌有理有据的分析着。

    比较出美感,这就是长老们的目的吧,如今看来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她把手放在锅底,锅中的花瓣先是变干,随即变成跳动着的细末。

    于偌觉得自己要是能够学会她这一手,今后在需要少量香料时,方便多了,“喂,你说我要学会你这招,需要多久”

    细碎的红色在眼前跳动,她并没有看他,“正常途径,需七八十年。”

    “哦。”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旁人不好仿照。他并不失望,只是笑着观察锅里的粉末,“停吧,太细了也不行。”

    她停了手,立在一旁,看他动作。

    辅助的配料他早已准备好,瓶瓶罐罐摆列在桌面上,瓶罐长得都一样,上头未贴标签,全靠他的鼻子分辨出里头装的是什么。

    到了正式调配香料之时,他便心无旁骛的看着桌面上的瓶瓶罐罐。只见他手指如电,拿着木勺将香料混合在一起,晃动着,嗅着香气,感受着混合香的变化。

    “蓝节叶,喧宾夺主了。”他摇着头。

    她走近闻了闻,“确实,叶香更浓些,花的味道被抑制了。”

    “我再试试。”说着将失败的香料封了口,他又开始调配不同的香型,甚至试过蒸煮不同的原料以达到染香的效果,却始终没有调出理想的香味。

    她站在一边,不停的闻着香气,闻到最后已经很难分辨出各种失败的香料的微弱差别。而于偌则不厌其烦的创香,每次失败都要自言自语一下,分析失败的原因。

    再闻下去,嗅觉会暂时失灵。她暂时屏住了呼吸,坐在旁边看他一直没有变慢的手速。

    他的表情很专注,仿佛忘了她在旁边一般。手的速度是长年累月锻炼出来的,不同的瓶子用不同的勺子,一直都按照着严格的标准操作。他的五官很是英挺,因而在女尊的世界,扮作女子也鲜少人发现。

    认真,不忸怩,不麻烦,这样的男人很好。段清檬撑着下巴,在心中评论着。

    玄光镜前的五长老看得满眼都是激动,“你们看,女王的眼神很温和啊专心致志的男人,最有吸引力了。”

    毕渊斜躺在椅子上,斜了玄光镜上的画面一眼,“她脑子里一定在想,像这种又安静又认真,还不斤斤计较的男人,挺不错的,一点都不麻烦。”

    三长老一副老学究的模样,“四长老这么说,女王便应该是这样想的。”

    “那岂不是意味着我们妖界大喜的日子快要到了”五长老乐得不知所措,“没想到啊,我还能活到女王成婚的这一天。”

    “呵,那可不一定。这种男人,她很容易把他当成知己。”毕渊拿着描金的杯子晃了晃,品了一口茶水。

    “哦四长老会这么认为”五长老道:“知己和爱人这两个身份并不矛盾,不是吗不然天青帝君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杯子里的茶水晃动着,水纹荡漾,毕渊的手却没有动,唇边扯起了一个笑容。

    阳光无孔不入,屋内的油灯已然熄灭。

    段清檬没有提醒,于偌便不知疲倦的调着香。

    “我弄好了”于偌终于调好了,他拿着瓶子到她面前,手扇了扇,让香气飘到她附近。

    她闻了闻,香料的香气已经和谐的融合在一起,很是自然,“香气稳定怡人,很好。”

    他十分兴奋,乐得冒出了血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那就休息一下,你的眼睛很红。”她伸出手去,点了他的睡穴。

    他现在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要他睡觉,他可不会乖乖的睡。

    她把瓶子密封好,收入怀中。把人扛在背上,出去了。

    悯秀还在门口打瞌睡,听到开门的声音,便见着自家小姐把人扛在背上。她道:“小姐,我来吧”

    “不用。”

    “可是你这样扛着,于小姐会不舒服的吧”悯秀看着都觉得梗得疼。

    “嗯。”她把人从背上捞下来抱住,“比阿濯重。”

    悯秀答道:“于小姐是练武之人,受的训练多,比沈公子重那是自然的。”

    孤身一人男扮女装到皇城来,他的脾性倒是硬。段清檬低头看了一下他,骨骼均匀,看上去并不算壮实,只不过常年练武,肌肉很是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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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八合香
    于偌一觉睡到自然醒,就自动自觉的为段清檬批量生产香料。品 ;书 ;网

    “你说这香叫什么名字好”于偌晃着瓶子,在段清檬面前乐呵呵的问道。

    段清檬正在看书,头也没抬,“主料是多和、雾沉、白纳等八种不同的果香、树脂香、草香搭配而成,叫八合香吧。”

    “好,听你的。”名字决定了,于偌轻松多了,“我很烦给新创的香取名字。”

    “你给自己取名字也这样偷懒。”她对答如流。

    他把她手中的书抢过来,“你在看什么这是什么东西,完全看不懂。”他又嫌弃的把书丢回给她。

    她接住书,继续看,“这是子论论天地万事万物。”

    “我只看兵书。”他伸了个懒腰,“我从小就不喜欢看其他的书,更不喜欢学男则,在家中绣花。”

    “不喜欢就不看,不学。”她随性的回答。

    他揉了揉脸,“我娘亲也是这样说的,爹爹也没法儿,便任由着我在外面野。”

    她看他一副经验丰厚的模样,道:“以前就常男扮女装出去玩”

    “嗯,从小就喜欢这样。”他不忿道:“我就不明白了,为何傲南国只能女子上战场,男子不能去,男子有什么地方比女子差了”

    她抬起头,脸上绽出一朵淡淡的笑容来,像是粉白荷花尖上的淡粉,“说得不错。”

    世人认为大逆不道的话,她却一点异议都没有就赞同了。这话于偌在柳计彦面前也说过,柳计彦虽未直面驳了他的话,却不是完全赞同。他听段清檬的回答,大有找到了知己的感觉,很是欣喜,“段清檬你很对我的胃口,咱们义结金兰吧”

    “不。”她拒绝。

    “那也只是个形式,反正今后我商予若把你当好朋友看”他真诚的看着她的眼。

    她也看他,“若是你全家的死与段家有关呢”

    “那事与你无关,我就不会找你。但若是你要阻我,我也要去做。”就是知道打不赢你,我也不会放弃报仇的念头。

    弄欢阁因特殊的香料,尤其是八合香的出现,令得其生意大好,隐隐有要盖过离忧阁的势头。柳计红闻了闻近来在皇城中闹得沸沸扬扬的八合香,只觉好闻,但真要她说出点什么门道,她却是不懂的。

    只是手中这一丁点的八合香,就费了她千金才买到。八合香俨然成了弄欢阁独有的香料,就是皇城不少富贵想要这种香,面对那骇人的价格,也只得望而却步。

    “主子,外头有人求见,自称是伊家的人。”

    “来得正好”柳计红道:“把人请进来。”

    物以稀为贵,八合香之所以在皇城中价格直线上涨,不就因为香料的配方没有人研究出来吗要是配方有了,还愁整不倒弄欢阁

    在厅内的人穿着的衣袍颜色颇为鲜艳,如同一只只色彩斑斓的花蝴蝶,这是宣国伊家服装上的特色。

    “几位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请坐请坐。”说话间,柳计红不动声色的打量的对方。

    带头的女子面露微笑,若是悯秀在这,必然认得出这女子就是在客栈拿剑指着自己的人。女子是伊家调香师,名唤白芷。

    “柳小姐客气了。”白芷大大方方的率众人坐下,“今日来见柳小姐,实则有些事情想请您帮忙。”

    “请讲”柳计红微微一笑,并不打算说出自己的请求,太早把自己的请求说出来,让别人占了先机可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情。

    白芷道:“此事与端华王爷有关。”

    提到端华绯衣,柳计红的脸色不受控制的变了变。端华绯衣的身后没有庞家的家族,孤家寡人一人,她原想把人拉拢到柳家,然而她被他的自恋打败了。他竟然嫌她的心腹丑,在女皇面前开口,贬了她心腹的官职,打击了她的势力。

    白芷虽不精于算计,但基本的察言观色还是懂的,看柳计红面色难看,疑惑道:“若是柳小姐觉得为难,就当我没说吧。”

    柳计红摆摆手,“没什么,你继续说,与这端华王爷有关的事情,虽不说必然能成,但柳某必会尽力。”

    白芷娓娓道来,大致的说了一下自家主子伊月明和端华绯衣的孽缘,并且表达了伊月明想要得到端华绯衣的意思。

    “听说端华王爷近日要去路名书院一趟,路名书院两侧皆是葱茂树木,石阶上能并立的人不多,武功也不好施展,几位倒可一试。”柳计红是巴不得再也见不到端华绯衣,能够达成自己的心愿,又能让端华绯衣到宣国去,这样的好事,她求之不得。

    白芷点头,“其中的操作,少不得柳小姐多多帮忙了。”

    “那是自然。”柳计红莞儿,“今日我得了一种香,香气奇特,让我这个外行人佩服得紧。想来这香料该是伊家新调配的香,也不知是伊家哪位调香师调配的。”

    白芷道:“我对伊家调香师的调香惯性还算熟悉,柳小姐让我闻闻便是。”

    “把香呈上来。”柳计红吩咐。

    拿着八合香的下人还未进屋,白芷便率先站起了身子,目露痴迷,“这香,可真妙。”

    柳计红看伊家来人的模样,并不说话,悠哉的等着她们说话。

    “这香与我们柳家的调配方式略有不同,不是我们柳家的调香师调出来的。”白芷看着透明的瓶子里的香料,神情凝重,“倒像是商家的香,可商家的那几个传人可没有这水准。”

    商家不是遭受了灭门之祸吗柳计红道:“商家灭门一事,还是我调查的,商家的调香师皆死于非命,就是那传闻中还活着的商家小公子也不一定还在人世。”

    听到商家的灭门惨案,白芷目露惋惜,“那这香很有可能与杀害商家一门的凶手有关。”

    念卿好好的梳妆打扮了一下,在脸上涂了粉,把脸涂得白白的,就连眉色变得浅淡了,美则美矣,却没有以往独特的韵味。

    吉祥站在一旁看念卿的动作,提醒道:“公子,您在粉墙吗太白了。”

    对着水银镜照了照,念卿嘟囔道:“白花花的和白切鸡似地,有什么味道哪里好看了,段清檬你真不懂欣赏吉祥,帮我打盆水过来,我要洗脸黑就黑了,我要你段清檬遇到我之后,从喜欢白皮肤的男子,变为喜欢黑皮肤”

    吉祥小跑着去端水过来,照他说,念卿的好看就在于他就是黑也黑得漂亮,那是蒙塔人特有的风味。

    把脸洗了,念卿把身上的白衣换下,换了一套深紫的勾银丝云纹团花锦衣,再用一根同样为紫色的发带将头发全部束上去,显得人精神百倍。

    吉祥想着肤色是无法补救了,衣服还是可以选白的,“公子,您穿白色的,也不错。”

    “她喜欢白色我就穿白色有一个柳昭文就够了,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让我卑躬屈膝的柳昭文”念卿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人轮廓分明,小麦色的肌肤显得健康阳光,飞扬的眉头表现出他的自信,漂亮的双目里满是神采,要是仔细看,能看到他微绿的瞳色。

    与此同时,端华绯衣也在换衣服。端华绯衣的衣袍主打色多为红色,站在人群里,人们总能因为那鲜亮的色彩,立马注意到他。

    在端华绯衣不厌其烦的换了十二套衣服,问了十二遍,“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

    车莎依旧能够满目崇敬的回道:“主人是我见过穿红色衣服,穿得最好看的人。”

    他现在穿着的是以红色为底,上绣有展翅仙鹤,金丝蝠纹勾边的衣袍,华贵自是不用说,但这红色由他穿起来,自是显得人美肤白,让人移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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