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过埠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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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过埠新娘-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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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足,却是热辣地魔鬼身材,巨人与洋娃娃的组合倒是般配。



更有甚者说,当初中小男小女还在为是否要牵手犹豫不决时,这俩位早就在床单上不知滚了多少回了。中考李小军上了一中,他女友则上了职高,一年多以后分手。自此,李小军摩托车后座上的女生就像月历——月月新,直换到他高三上学期末去当兵为止。



“骑不上摩托,可是坐摩托呀!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幸福牌的了。”贞淑打趣的说到,“你也可以竞争李氏摩托月度新人奖。”



“坏家伙,看我不撕烂的嘴。”王丽娟俊脸通红地扑打过来,“再让你胡说。”



“服了,我错了,饶了我吧。”贞淑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举手投降,却依旧被夺命挠痒手摧残。“大姐,饶命!”



“铃——”上课铃声成了贞淑的救命符。



“上课了,先放过你。”王丽娟心满意足地收手了。“留校观察,以观后效。”



贞淑无比沮丧的趴在桌上,“天要亡我,为什么我的对手都那么强大?”



历史老师踩着铃声走进教室,王丽娟只能偷偷地笑,而趴在桌上的贞淑也直起身,摆出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



学生难为呀!虽然每科老师几乎是日日考,不过,这时的一中并没有月考,只会在高三下学期时举行三次模拟考试,以便让考生于考前填报志愿。这时高考填报志愿都是在考前,很不科学,可身为学生也只能被动接受。



高三上学期的期中考试已经考过了,贞淑对自己的成绩还是比较满意,五科总分600,她考了523分,排全年级十二名。上一世她最好也只能考到四百分上下,而这一世,考过英语四级的词汇量让她面对高三英语时绰绰有余,年过而立的理解力让她在文史类科目上的发挥游刃有余,最重要的是她累积两世的动力及前所未有的勤奋。



她在学习的进步是日日有新,老师看向的她的目光里也越来越充满希冀。重上高三的感觉太好的,她轻轻地来,走进一片熬戮的战场,却仿佛置身一片空气轻新的原始森林,淡然闲怡的享受每一天,就一个词——超凡!



这感觉老好了!嘻嘻……



又是一日吃罢午饭,贞淑与毛毛一同骑车去上学,初冬的午后天气还算不上太冷,鼻子上出了一层细汗。贞淑和毛毛走在楼梯上也不忘同平时一样的打闹,虽然内里是三十几岁的剩女,但却也改不了她“心老人不老”的事实。谁让她现在还是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女呢(估计又要呕倒一片)。



在楼梯转弯处,贞淑感觉对面有人下楼,便自动慢下脚步跟在毛毛身后。当她踏上三个楼阶后,不甚在意的看了一眼与她错身而过的那个人,却不想与来人的眼神有了一次意外的交错。



李小军!



难得与一个一米九的巨人平视,贞淑第一次看清了他的相貌。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很男人的那种,很冷俊的那种。但绝不是惊艳的那种,看来距离产生美,身高的差距刚好是让女生产生幻想完美距离,李小军便成了最佳的理想情人。



好尖锐的眼神,只是过于热切。



热切?一定是她眼花看错了,这个人怎么会用热切的目光看她呢,也许是看过毛毛时的余热吧。



贞淑笑着摇了摇头,便把刚刚的那一眼抛到了脑后,却不知那目光盯在她的背影好久才离开。



第十八章 冬日意外的桃花苞(求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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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军在老师眼里早已是个边缘人物,只要不打扰别人,基本不会有老师管他的闲事。



李小军眼睛直直得盯着讲台上口若悬河的数学老师,可耳朵却一点儿没听进去,满脑子只有一个名字——李贞淑。



其实最早引起他关注的并不是她,而是高二分班以后和他同在文科一班的章华月——那个像外国娃娃的女生。时间长了,他渐渐发现了她身边的李贞淑。



李贞淑并不是第一眼美女,她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种很舒服地亲切,但当她灿烂一笑时,他却被她的笑容和迷人的酒窝吸引,最迷人得是她那一双细长的凤眼里永远闪动的纯净与善良。



一点一滴地,她就渗进了他的心里、他的脑海当中,再也不能也不想拔出。可是这一次不同往日,年少轻狂的他竟不知如何对待她,甚至不敢对她表白。只能在私下里不断的制造巧合,出现在她的身边或与她擦肩而过。在试过无数次之后,今天,他终于让她第一次正视了他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的心意,只是不知道她能接受到多少。



说起来,他也算是个情场老手了,可是他却不敢将他对待其他女生的手段用在她的身上,好像那会污辱她,也降低了自己的格调,对,就是格调。



也许这就是老妈说的,有些女生可是交女朋友,有些女生则是要娶进门当老婆的,李贞淑是他第一个想娶回去当老婆的女生。可是眼见就要毕业,而他甚至不能拖到高考。因为他老爸却要他一拿到毕业证就去参军,也就是说他最多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追老婆。



不行,绝对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必须马上行动。李小军狠狠地用拳头敲了下桌子,引得老师一记白眼,他却毫无察觉。幸好同桌在旁边捅了捅他的腰,他这才想起他还在上课。



同一楼层另一间教室里的贞淑却毫不知情,只是耳朵一阵阵的发热。一不小心,一朵反季节的桃花正中初冬时节里偷偷地开放。



“总算要到家了,肚子好饿。”贞淑一手扶着车把,一只手则不住地揉着肚子。高中补课要到六点多,冬天天黑得又早,放学时已经是黑漆漆的了。如果不是街上间或有路灯,真不知道要怎么回家。



“我也早就饿了。”毛毛故意将脸皱得苦巴巴的,不过她不时地扭头看向后面。“贞淑,这一路上你有没有问到摩托车的?”



“摩托车?”贞淑疑惑的望了望她,原本没太注意,此刻她也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真得是摩托车的声音……好像开得很慢,好像……是跟在咱们的后面……”说到最后,她恐慌地瞪大了眼睛,脚下骑行的动作却越发得快。



毛毛也是一脸的慌张,不用贞淑提醒,她也加快了骑行的速度。两人谁也没有再出声,只是默默地快骑着。可是,后面的摩托车也是越来越快,眼见她们快到骑到家的胡同口时,摩托车却加速超过她们,停在她们前面挡住了她们的路。



贞淑她们几乎要惊声尖叫,直到摩托车停稳,透过路灯的灯光,她们这才看清那人的脸。



“李小军!”毛毛大声地喊出那人的名字,“你干什么?”



被挡住去路,她们只从车上下来,准备推车绕过去。



“我找你有事儿。”酷酷地开口,很符合李小军的风格。



李小军找毛毛?上一世没发生过呀!也许是偷偷地发生过,只是自己粗心大意没有发现,原来毛毛和李小军还有过这么一段。



虽然很想留下来看一段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绯闻,可贞淑还是很识相的准备推车离开,反正明天有大把的时间来挖掘。



就当贞淑推车准备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突然伸手紧紧地抓住了她的车把。“我找你有事儿。”冷冷地又重复了一遍。



“啊?”贞淑错愕地抬起头望着他。



找她?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认识过吧?



一旁呆立的毛毛这时才回过神,在李小军逼人注视下,很自觉地推车绕开俩人,走进胡同口。



“毛毛——”贞淑急急地开口挽留,“等我会儿。你放手!”努力想挣开车把上的大手,可那只手却毫不动摇。



“我先走了,明早见。”毛毛头也不回地走进胡同深处看不见了。不是她不想留,只是李小军目光太可怕了,她还想看见明天的太阳。



贞淑,你自求多福吧!



只是李小军找贞淑会有什么事?



想追她?有可能!



哎呀,真可惜!只能等明天早上了。



李小军会怎样表白呢?这个问困绕了她整晚,害她晚饭吃得不香,睡觉睡得都不踏实,连晚间的复习也免了。



眼巴巴地看着毛毛回家,自己却被眼前这个莫明其妙的人困在这里,贞淑不由得气呼呼地瞪着他。



半晌,谁也没有开口。夜很静,空旷的街上只有他们两个。



奇怪的人,把她拦下却又一言不发。她欠他钱,还是与他有仇?



贞淑实在不想和他拖时间,长长地叹了口气,语气不善地问到:“什么事?追债,还是寻仇?”总不能老是这样僵着,她可不想冻成冰棍。



“求婚!”如此近距离地看着她还是第一次,他整个人都有点晕晕地。所以一听她的问题,嘴就不经大脑直接说明了来意。



“求婚?!”贞淑整个人如雷轰过,傻掉了。



这家伙脑子没有烧坏吧?



活了两世,第一次被人求婚,却在不对的时间遇上了一个不对的人。



杯具!



两世的杯具,不!是巨杯!



“你确定你的大脑没有问题,没被烧坏过吗?”她什么时候和他有了私定终身的交情?



“我很好,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李小军不甚在意的耸了耸肩。“也不是马上结婚,我们可以先在年前订婚,这样我就可以安心去当兵了。”



整个一个自说自话!她卖给他了吗?疯子!



“谁要和订婚,我们认识吗?”再也受不了他的疯癫,贞淑忍不住提高了声量。“我看你是认错人了,还是早些放手,去找你的情人吧。”



“我找得人就是你——李贞淑!”李小军的耐心也所剩无己了。“我正在向你求婚,我要和你订婚,听明白了?”他说得这么明白,她怎么就听不懂呢。



“听明白了。”贞淑听得头都快炸了。这块顽石简直不可理喻,执拗得不像地球人。“我是明白了,可我看你好像不太明白。订婚好像是两个人的事,你愿意是你的事,可我不愿意,understand?”再不明白,她就用棍子敲到他明白。



“你会愿意的,我保证。”李小军语气坚定,她的拒绝在他看来不是什么大事情。



“天哪!”贞淑用手掌扶住额角,无语到想撞墙。面对这头倔驴,看来今天是谈不出什么结果,还是早点回家的好,再晚点被老妈或老爸遇到就麻烦了。“你的话说完了,我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说完了。”李小军依旧是一副酷酷地样子,“那你早点回家吧。”原本紧握着贞淑车把的大手这才收了回去。



一见他撒手,贞淑便头也不回得推车冲进了胡同。身后的李小军并没有再阻拦她,而是用摩托车的车灯为她照亮了回家的路,直到她走进家门才又骑着摩托离开了。



花花公子追女的手段如果了得,霸道、细心体贴收放自如。



高、实在是高!



贞淑有些虚脱地靠在大门上,感觉透过来的灯光消失不见了,她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看他刚才的犟驴样,她还真怕他会闯进家门来提亲。



前世他和她就是众多平行线中互不相识的两条,这一世怎么就有了相交的机会。难道在翅膀的作用下,她会早婚早育?



联想到自己一手拿锅铲,一手举扫把,身背娃娃的情景,贞淑感到一阵恶寒。



不要!她现在才只有十七岁,没理由放弃大把的美好时光早早地跳进婚姻的坟墓。



不过话说回来,活了两世第一次有人追,贞淑心里难免会生出一点点的骄傲,可她的理智也清楚知道他和她不合适。



想他倔驴一样的野兽个性,实在需要一个温柔的美女相伴,而她实在不够斤量。再则他小小年纪就已阅女无数,实非她的良配。还是将他当成青葱岁月里的一段小插曲吧,待她老去时,也让她多了一件讲给儿孙的乐事。



花痴发够了,还是早点进屋吧。



“还真冷!”贞淑缩了缩脖子,抱着书包进屋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贞淑这里已经下决心把李小军给OUT了,而李小军则满心欢喜地回家。



原本打一开始,他就决定耍赖的,不问她愿意否,只讲明他的意愿,管她同不同意。俗话说地好:好女怕缠郎。他死缠到底,就不怕她不投降。只要他在当兵之前,在她身上贴上李小军女友的标志,万事OK!



至于她能不能考上大学都无所谓,如果她考上了,他挑个离她近一点的军校上;如果考不上,就让老爸给她找份工作,等他军校毕业就和她结婚。比起他的初恋女友,贞淑应该就是老爸老妈心中目中的好媳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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