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御剑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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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御剑江湖-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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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不败把肥皂丢回给于千重:“于大美人,你真正点唉。你都有玄英呢,不用那么贪心连瑶瑶都占了吧?”
  淌进水里,冲白莲华勾手:“过来。”
  “哦。”
  起身,温泉只够到他大腿那里,他一站起来,就春光乍泄!东方不败眼睛都看直了,于千重无语,剩下两个人不约而同将视线挪到别处。
  “看什么看,我有的你也有。”白莲华冲东方不败扮鬼脸,双手摸向于千重的腰,“千重的才好看,他皮肤好好哦,摸起来滑滑的,有弹性又韧劲,不像我,软趴趴的。”
  “……你闭嘴。”
  “千重,我说真的嘛,要不你让他们也摸摸。”
  东方不败□:“我不会客气的哦。”
  把头往后一仰,手臂摊在边上,于千重媚笑:“行啊,你过来。”
  东方大爷不是吃素的,立马饿虎扑食状,把于千重扑个满怀:“亲爱的,你真香。”贱手环着于千重的肩膀,旁边的白莲华瞪圆眼睛,醋坛子打翻了!
  “混蛋,放开千重!”
  “美人儿,唱个小曲吧。”于千重半眯着眼,媚态横生,发骚的小样叫人喷鼻血,“就,唱个茉莉花吧。”
  东方不败哈哈笑:“茉莉花我不会,小兔子乖乖把门打开我会,要不,我唱这首吧。咦,你这个是什么?护腕?”
  摸着摸着摸到一个硬邦邦的护腕,于千重两只手腕都戴着黑色护腕,里面包着玄铁。
  “没什么,从小就戴着,比手链什么的拉风吧。”
  抬起他一只手,好沉。
  “这个护腕不一般哪。”东方不败凑向他,鼻尖对鼻尖,“亲爱的,你的来历真的令人好奇哦,告诉我,你干什么的?”
  这么亲密这么亲密……
  某人酸气冲天,偏偏当事人视而不见,还越凑越近乎!终于,某人奋起反抗!
  “死人妖,给我滚开,千重是你能碰的吗!”掐他!
  “小玄英,千重都没意见,你激动什么?”
  “再不放开他,我咬你!”
  白莲华气得双眼都红了,于千重只有他能碰!也只有他能这么亲昵地接近他!
  “哟,不是你叫我们摸他的嘛。”东方不败见他快哭了,笑得更欢,“行啦,我把他还你,下次别再这么大方啦。”
  “我说说而已,深渊大哥和教主都没当真。”扁嘴,原来把爱人让给别人让摸是很伤心的一件事,白莲华明白了。
  东方不败走出温泉:“于千重真是尤物啊,害老子都硬了,去解决了。”
  白莲华乖巧地坐在爱人身边,他不说话,可散发的气场让人明白他在生气。“千重,我以后不会把你让给别人了。”
  “只要你乐意,我无所谓的。”
  “千重……你生气了。那个,刚才死人妖说什么硬了?”
  “……你不会找其他话题?”
  “哦,那他要去解决什么?”
  “……”
  
  泡过温泉后又去大鱼大肉一顿,东方不败请客,四人真没客气,不宰白不宰,跟他含蓄什么。
  “好饱,咯~”
  “吃完还打包,东西过了夜就不好吃了。”
  “可是,东方不败请客,不把他榨干我不甘心。”
  “别说榨干了。”
  “啊?为什么?”
  白莲华歪头想了想,还记得点菜时他也说了这样的话:“东方不败,我一定把你榨干!”
  东方不败露出招牌的□:“小玄英,你尽管把我榨干吧,爷有的是金~”
  纯洁的白莲华自然不知此“精”非彼“金”,但听出话中深意的于千重早把东方不败在心里大卸八块了。
  因为晚餐的饭馆离S大不远,两人决定步行回校,手拉手欣赏月色,比什么都浪漫。可是一出饭馆,白莲华左手右手都提着外卖,于千重只得无奈抓着他的手腕。
  刚走出饭馆那条街,就遇到状况。
  “喂,兄弟,哥们最近手头紧,给点爷小钱花花吧。”
  一伙人提着水管堵住转弯的两个人,为头的混混摆明在勒索。于千重挑挑眉,将白莲华护在身后,轻声叮咛:“你护着外卖,别让它们有事。”
  “嗯。”
  看了眼人群,一共八个人。于千重展开笑颜:“我身上没带现金,改天再给行不行?”
  “没现金?那就去取,那小子留下,你去,取了就回来给爷。”
  “你叫什么名字?”于千重有一张如花似玉的脸,现在他没任何伪装,长发用发带绑个马尾,两道长长的飘逸的鬓发,幸好他个头高挑,胸前又一马平川,否则真容易被人误会成女人。
  路灯下,流氓们也看清他的脸,八个人都是一呆,带头的老大咂了咂嘴巴:“乖乖,居然是个妞儿。老子叫豹子,记住了。啧,长这么骚,不如给哥几个乐乐吧?嗯?”
  他用眼神示意,几个手下意会,就上前去拖于千重。第一个人按住于千重的胳膊,他色迷迷地盯着于千重,却见于千重眼底一道寒光闪过,咔嚓,清脆的声响,他的胳膊瞬间失去知觉。
  于千重拧下他的胳膊,一抬手,第二个人的下巴被撞得脱臼,带着第三个人飞出去。于千重冷笑:“我生平最恨别人把我当做女人。”
  袖中蓦地滑出一管笛子,这笛子冬天贴身带着,除了用来吹笛,还用来打人。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一共八下,八个混混应声倒下,每一个脑门上都一个大包,眼冒金星。于千重力道用得恰好,竟疼到眼泪直流,又不出血。他出手极快,玉笛出手在八个流氓头上转了一圈就回到手中,然后带着白莲华走人。
  “千重你好厉害啊,我第一次被人打劫呢。”
  “你祈祷没有下次吧。”
  “他们刚才是不是想劫色啊?”
  “还好你戴着墨镜帽子,否则……”
  “嘿嘿,他们还没我厉害,我劫色可是次次成功的!”
  “……”
  某个方面来说,他天天被白莲华劫色!
  
  得到建城令,神魔公会上下九百名会员都在沸腾,御天转着圈圈在广场庆祝,连小气吧啦的于千重都意思意思地买了九个礼花热闹,景瑶仙子前夫七步莲华为表庆祝,买了一千炮礼花,深渊带着三百名兄弟在广场上跳扭扭舞,仿佛建城的是他们诛仙。
  建城的日子,御天整天忙得像小蜜蜂,几个高层边刷副本边讨论城名。
  【队伍】御天:神魔之城就不错,够拉风。
  【队伍】景瑶仙子:四个字太繁琐,我想取个简便点的,瑶城,哈哈。
  【队伍】于千重:你少自恋,我看,天墉城吧。
  【队伍】月月:不带这么山寨的,而且NPC城不会让取的,就月亮城吧,浪漫又唯美。
  【队伍】玄英:倾城呢?
  他们的回应就一个字——靠!
  【队伍】玄英:那,我支持千重的决定!
  【队伍】于千重:哈,玄英乖,天墉城不行的话,就天庸城吧。
  【队伍】御天:= =山寨
  【队伍】月月:= =你想让人笑死咩
  【队伍】景瑶仙子:= =。。。。。。
  【队伍】于千重:不服?那投票决定。
  最后,“天庸城”以两票险胜。
  在所有人都忙碌的日子里,前无回来了,以势如破竹的强势杀上了频道,疯狂刷屏:于千重,你个混蛋给我出来!!!
  同样的一句话刷了一遍又一遍,公会频道还不够,还杀上世界频道刷屏。隐藏在黑暗深处的八卦人群爆发出热烈的讨论——为什么前无会这么激动?
  答案有三。
  一:前无暗恋于千重,所以太久没上线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
  二:前无太久没上线落后太多等级,所以想找于千重PK重拾当年的风采。
  三:于千重与玄英公开了,一直追求玄英的前无暴走了。
  公会频道上,于千重以最大号的字体回敬他:我在这我在这我在这我在这……
  无限循环。
  前无断网有一阵子,他不但断网还断电话线,跑到与世隔绝的乡村过了阵与世隔绝的日子,结果一回到尘世就从好友那接受到晴天霹雳的消息——你弟跟于千重好上了,两人还同居了!
  顿时,想杀了于千重的心都有。
  刷屏不足以泄愤,前无:上YY!!!!!!!!
  这么多感叹号,这家伙气疯了。已然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气,迟早要面对这现实,于千重就去了YY频道赴会。
  两个人单独到了个带锁的小房间,上了麦,前无咆哮:“叫莲华从你那里搬出!”
  “为什么不跟他说。”有人敲门,御天,放进。
  “莲华他单纯无知,你居然把他掰弯,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行啊,我不怕PK。”又有人敲门,月月,这个长舌男,算了,也放进来。
  “于千重!你他妈的是不是人你丫欲求不满也别找莲华发泄,我警告你,你再不远离莲华我不会放过你!”
  “天高皇帝远,你奈我何啊。”啧,瑶瑶啊,也进来吧。
  “我让我老板去带莲华回来,再不济还有小白,那家伙有黑道背景,你好自为之。”
  “小白?东方不败?”哟,正主都来了。
  “就是他!”
  “哥哥,东方不败来了我也不走!”白莲华上麦,“我爱千重,你不能拆散我们!”
  “……莲华?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哼。”
  “你、你、你……”麦上的某人气得语无伦次,“行,你要他,还是要我,你选。你要当同性恋,我就当没你这个弟弟!!!”
  “哥哥……你好古板啊!我跟千重相爱,你为什么不赞成我们在一起?你不信任千重吗?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值得我托付一生!”
  “一生你个头!你值得一生都多长吗?你才多大?两个男人有个屁的一生!白莲华,你要害当我是哥,你就给我回到于铭身边去!”
  “哥哥,我忘了告诉你,千重是于大哥的弟弟,亲弟弟。于大哥也知道我们在一起。”
  “…………”
  白堇青沉默了一阵,颤抖的声音再度响起:“我去跟于铭说,让他管好弟弟。”
  “哥哥……”
  “够了,别说了。我不会赞成你们在一起的,莲华,你别太天真了,有钱人更靠不住,他玩你呢。”
  白堇青退出房间,剩下几个人默默无言。许久,景瑶仙子打破沉寂,上麦道:“玄英,我哥很靠得住,他不拿感情的事开玩笑。你劝你哥别太死脑筋。”
  御天也帮腔:“是啊,我们家千重可纯情了,人生第一次恋爱,绝对也是最后一次,他啊,就是一根筋到底的人!”
  月月也说:“是啊是啊,这是他们于家传统,不信你去问于铭,三十多岁的人连个恋爱都没谈过,虽然嘛,床伴很多,咳……”
  于千重道:“行了,你们别插手。”
  没过两天,于千重出门的时候,有人按了门铃。白莲华去开门,久违的于铭站在门外,白莲华垂着脑袋,伸手就要关门,被于铭一把按住门把,他面无表情:
  “莲华,开学了,我来接你。”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没啥人看,但还是尽量更快一点吧……




33

33、第三十三章 。。。 
 
 
  第三十三章
  
  刚过完春节,忙得人仰马翻一切都进入正轨后,于铭才有空把白莲华接回家。
  “今天春光明媚啊。”落下车窗,冰凉的冷空气灌入车厢内,把白莲华给冻醒,“最近过得怎么样?”
  “哦……”
  就穿了一件羽绒服,里面一件棉内衣,竟然不觉得冷,估计魂已经游到天外去了。懒得跟他多说,忙了一阵,于铭也觉疲累,但比起工作上的,家里的状况更让他伤脑筋。
  回到家,把白莲华打包踢进房间,行李往房里丢:“白莲华,回魂,自己收拾好。”
  “喔。”
  磨磨蹭蹭忙了两个小时才把房间整理好,冰冷的空气,冰冷的床,没有于千重的生活,一点意思都没有。出去的时候,于铭叫好了外卖,摆好了餐具。
  “我在千重那里,他都亲手煮东西的。”
  “大少爷,别挑剔了,将就着吃吧。”
  “喔。”
  “明天开始上课,我给你制定了行程表,早晨6点起床,跑步一个小时,7点吃早餐,8点上课,12点午休,14点继续上课,18点下课,19点吃晚餐,剩下时间随你发挥,22点睡觉。”
  “喔。跟以前没区别嘛。”
  “希望你也能回到以前的状态。”合上报纸,往白莲华嘴巴里塞了一根炸薯条,“你在想谁?”
  “千重。”
  “你们两个好上了?”
  “嗯,我跟他交往了,嘻嘻。”
  “那,发展到第几步呢?”
  “第几步?”
  “就是,你跟他做过什么?”
  “做过很多啊。”提起于千重就来劲,白莲华两眼泛光,红光满面,“于千重每天都让我睡到自然醒,每天煮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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