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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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阶梯- 第5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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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千寻迈着小碎步跟着他,盘算着找个机会,在地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让戈登念出来。



  戈登也发觉了她跟着,于是放慢了脚步:“你怎么跟上来了?”



  她抬起头对着戈登“嗷嗷”地嗲嗲地叫了两声,惹得戈登笑了起来,又一只那么漂亮的雪狐跟着,自然不会觉得讨厌的。



  一路走了过去,马厩里住着很多骑士,他们都吃饱喝足、闲来无事,有些正在拿着刷子刷马、有些正在擦剑、还有一些躺在稻草上打瞌睡。



  见到戈登子爵来了,只要醒着的都纷纷向他点头打招呼,并用好奇的目光看着跟在他身边的一只毛皮似雪、没有一根杂毛的上等雪狐。



  戈登看了几匹马后,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赞叹了一声:“不错,都是好马。”



  随后走到了正在用短剑削木头的鲁道夫跟前:“听说你很有本事。”



  鲁道夫继续削着木头:“还可以吧。”



  戈登看着他手中的短剑,嘴角微微翘起:“那么短的剑。能干什么?”



  鲁道夫没有回答,旁边一个骑士道:“戈登子爵,可别小看了他。他用这把剑对付过野狼群。”



  “是吗,吹牛的吧?”戈登不相信。



  可程千寻相信。以鲁道夫的能力,不要说狼群,弄三四只狮子,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也应该可以脱身。



  骑士赶紧地证实:“那天我和他一个队的,路上被狼群盯着了。他叫我和其他人回去找救兵,一个人留下来挡住狼。等我们带着足够的人回去,他已经坐在一头狼的尸体上,我们就顺着路,一路收狼的尸体。结果一共收了六头狼尸,可都是大个头的成年野狼。我算是服了!” 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还带着几分崇拜。



  此时程千寻趁着所有人都没注意她,赶紧地在地上用前爪将地上的碎草清理掉。地面好硬,最主要这几天没有下雨。问题不大,只要能写上字就行。



  “那么厉害?”戈登看着他手中的剑:“你的剑术怎么样?”



  鲁道夫面无表情地,还是平静地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还可以吧。”



  程千寻已经把草全部扒掉,开始用前肢上的指甲,在地上化了起来。



  “比试一下怎么样?”戈登兴趣上来了。



  鲁道夫这才抬起了头,斜眼看着戈登,口吻中带着几分自傲:“不敢伤了子爵大人。”



  这下戈登非要试试了。他侧头对着自己的随从道:“去房间里拿我的剑来。”



  “不用那么麻烦,知道大人用的是重剑。”鲁道夫此时将用短剑削好的木头短剑拿在了手中,将短剑一下甩在了戈登的脚尖前:“大人用我的剑,我用这个!”



  鲁道夫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木剑,让戈登顿时恼了起来。



  太看不起人了吧,戈登没有去拔短剑。冷笑着道:“这里骑士都有剑,你随便挑一把,不要到时候说我仗着贵族身份欺负你,大家凭本事打。”



  戈登左右看了看:“谁的剑最重,给我!”一个骑士赶紧地抽出了他的剑。双手捧着走过来递过去。



  地面好硬,程千寻好不容易写上二个字母就被送剑过来的骑士给踩了。踩得还真是平实,写的字都看不出了。



  “啊~”她哀怨地抬头看着这个从她字上大步踏过去的骑士,看着他把剑递给了戈登。



  戈登拿到后,左右抖出了两个剑花,带着几分轻蔑:“比我的剑轻,凑合着用吧。”



  她的命可真苦,那快点再写吧,程千寻只有要紧牙关再写。



  鲁道夫一看,就知道这个贵族和斯内德一样,并不是挂着剑当装饰的。不敢怠慢地从地上拔出了自己的短剑:“我还是用我自己的。”



  很多贵族的剑鞘很大,其实里面的剑不是小了很多,就是薄了一半。身为贵族,四周都是骑士,大部分时间根本就不用拔剑。



  “啊~”程千寻一声惊叫,出口后成了“嗷”的一声。这次只写了一个字母,就被鲁道夫给踩没了。



  “来吧!”戈登单手就持着剑,站在原地等着。正好有点怨气,昨天平白无故的被一个女人用罐子砸晕了,哪怕消息封锁了,不会沸沸扬扬,这些骑士难保私下不会偷偷议论。



  “大人小心了!”鲁道夫拿着短剑就攻了上去。RP
第458章 跑了出去
  戈登和鲁道夫打了起来,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戈登身材高大,可以说罕见了,力气也大,单手就能挥舞着骑士需要双手才能挥舞的重剑。



  而鲁道夫虽然身材比起其他骑士算是高的,但依旧和戈登相差大半个头,他只有靠灵敏来周旋,找到机会就象蜜蜂的毒刺一般攻击。



  戈登将剑一下劈到了马厩栏杆上,将大腿般粗的横杆砍出了一道深深的印子。他拔出剑来,笑了:“不赖嘛,名不虚传。”



  “一个贵族要那么好的剑术干什么,简直浪费。”鲁道夫这样的话,让任何一个贵族都会很受用。他将手中的剑一扔后用另一只手灵活地接到,紧握着,膝盖反而微微弯曲,让身体微蹲着,伺机寻找机会,一剑刺了过去后又立即缩回手。



  “c…h…e。。。”程千寻好不容易写了三个字,身体猛地被戈登踢后了两步,地面上的字又被蹭掉了。



  ta奶奶滴,她抱头想痛哭一场,为什么叫出她的名字就那么难?



  看着戈登和鲁道夫打得真开心,她的火气简直要没处发泄了。“嗷”地大叫一声,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毁了她辛辛苦苦写了字的戈登小腿,大声地“嗷嗷”叫着。



  戈登一愣,低下头去看,四周全是笑声。鲁道夫也收起了剑:“戈登子爵,看来雷格尔子爵的宠物不想我们打下去。”



  这里是其他人的地盘,刚才只是一时之勇,没考虑清楚就和一个骑士比划上了,万一受伤,无论是谁,都会让这里的主人为难。而且鲁道夫身体灵巧,一直打下去未必能讨得便宜,输了的话更加没面子。



  而鲁道夫受伤了,他的主人斯内德伯爵一定会有点怨言的。



  “那就不打了。以后找机会再玩玩。”戈登也笑了起来,将剑举起,让剑的主人拿回去。



  “你这聪明的小家伙,怪不得雷格尔子爵那么喜欢你。”戈登抱起了这只雪狐。摸着它身上光滑的毛,往回走了。



  其实程千寻并不是阻止戈登和鲁道夫比试,鲁道夫这个人知道分寸的。她是抱着戈登的小腿大骂,要不是碍于身份,恨不得在他腿上咬上一口。



  真是郁闷死了,怎么办怎么办?



  “快点去柴房、杂物间、佣人房看看,一间都不要放过!”乱哄哄地一大堆人,还牵着狗,从院子的西边角开始扫荡。



  “这里有个洞!”一个人喊着。



  一个骑士看后骂了起来:“笨蛋,这个洞是下雨天排水的。只有猫和狗才能钻得过去。如果能钻得过去,你这个蠢货自己先试试。”



  程千寻多了一份心,顺着声音看过去,现在到处都在搜她,到了晚上还不停的话。她也只有出去避难了。去三个队友房间的话,雷格尔和戈登就想着把她吃干抹净,根本不会给她时间解释,而斯内德的脾气,一定也是如此。



  戈登抱着雪狐回到了房子,斯内德已经“参观”完雷格尔的猎物陈列室,正红光满面地和雷格尔坐在桌边喝着酒、聊着天。



  斯内德当然会高兴。哪怕是伯爵,也很难得到那么大一张熊皮。可以放在他的陈列室里,挂着、铺在地上都可以,见到的人一定会羡慕不已。



  戈登抱着雪狐进去后,将雪狐放在了地上,看着它跳到了雷格尔的大腿上。毛茸茸地趴下,样子又萌又可爱,很是羡慕:“真是个乖巧的小东西,如果换做是我,也舍不得剥皮。”



  雷格尔摸着雪狐的头。笑着不接话。



  怎么办,怎么办。。。程千寻趴着,很是苦闷,小脑袋里满是怎么办。要在她兽型时说出她的名字,好似任重而道远。



  为了节约灯油钱,晚饭都是在四五点吃的,吃完就喝喝就,等到天色快暗的时候,喜欢干净的去洗漱一下,也就上床睡觉了。



  可今天他们聊得挺高兴的,就连油灯都点了一盏放在桌子上。



  外面还在搜,今晚不能不躲躲了,程千寻偷偷地从趴着的椅子上下来,她深受雷格尔喜欢了,哪怕她盘算着准备溜出去而坐到其他椅子上,也被雷格尔认为是生怕他累着。



  走出了房子,里面还能听到三个人正在聊一些可笑的官司,这个社会,贵族是领主也是法官。哪家缺了一头猪、少了一只鸡,甚至一块干肉没了,也可能会告到领主这里,要求主持公道。



  程千寻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一群人正在东北角搜查马厩。那里草很多,更要好好搜查一下。



  她夹着尾巴飞快的跑到了那个洞口,洞确实挺小的,她趴了下来,一点点往外挪,不一会儿就爬了出去。而此时天色已经渐渐暗沉了,赶紧地一路小跑的闪到两幢房子的夹缝旁。这里有点象城市雏形,到处都是房子,房子和房子间,有只能通过一辆马车的泥土道路。



  太阳终于落下,她站了起来,等到前肢抬起时,她又成了人类。



  这下她应该去哪里?太阳一落下,就感觉到了冷。她必须要找到落脚的地方,否则今晚够呛。



  这里住的人,大部分都是骑士的家眷,或者就是靠雷格尔供养的手下。大约二十多幢房子,每一间都住着人。如果去敲门,别人一定会怀疑,甚至对她一个单身女子不怀好意。



  程千寻也只有漫无目的,尽量避开人的角落里慢慢寻找可以藏身的稍微暖和点地方。



  她从两幢房子的狭小通道中走出后,才发觉走错路了。



  “哎,你。停下!”在一幢房子前,四个骑士正围着篝火喝着酒。



  程千寻认得出,其中三个都是斯内德豢养的,鲁道夫也在内。马厩正在搜查,这些骑士需要先避让配合,大约也正好雷格尔的骑士邀请他们,于是他们索性就出了城堡,受邀过去。



  可能嫌弃房间里有味道,而油灯点燃时会有味道、也很昏暗,哪有篝火舒坦,他们都在屋外生火围坐着。



  程千寻装作没听到,继续往旁边走去。



  “不会是她吧?”“应该不会,不是大门都管得死死的。”“那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搜到?”



  越说越象,于是他们都站了起来,飞快地去围堵这个外貌不同的白衣女人:“你,停下!”



  程千寻没有逃跑,第一她跑不过这些骑士。虽然他们身材和她相仿,但这个时代要么靠马要么靠腿,脚力一定比她强。另外一点,鲁道夫正在其中。其他人可以摆脱,鲁道夫却和沾上身的口香糖一样难缠。



  程千寻被拦住了,四个男人上下打量着她,她也冷冷地看着他们。



  “你是谁?”雷格尔的骑士带着几分狡黠地问:“我从来没见到过你。”



  “废话什么,不是说这个女人是哑巴嘛。”另一个问道:“哎,开口说话,只要说一句,你就可以走了。”



  她微微张开嘴,可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这就是天界给她的难题,兽型时不能说人话,而人形时却不能说话。



  同伴不再认识她,见到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满足私欲。所有一切都要她一个人承担,去想办法,没有人可以帮她,悲伤让程千寻想流泪。可她不会为了这些流泪,也许她死了也不会流泪,不能让天界的人看好笑。



  “果然是哑巴,带回去。”雷格尔骑士想都不想的就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肩膀。只要带回去,确定就是拿着罐子砸两位贵族的女人,一定会有奖赏的。



  那就回去吧,现在的温度已经很冷了,到了半夜会更加冷,程千寻打算跟着回去算了。



  没想到,另外一个男人舔了舔嘴唇:“哎,她长得确实挺特别的。要不。。。”



  雷格尔的手下瞪眼:“要不怎么样?两位贵族老爷都想要她,被发现有男人上了她,你还想混吗?”



  这也倒是,可到面前的鲜肉吃不了也要舔上几口。这个家伙眼珠子一转:“那么让我摸几下,看看是不是真哑巴。领回去开口了,斯内德大人还不用鞭子抽我们?”



  这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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