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对着以利亚就扔了过来。
程千寻和鲁道夫立即转身就跑,不能不跑了,果然不出所料,石块就象雨点一般的飞来。整个镇上的人,都纷纷捡起地上的石头,对着他们扔过来。
六个人狼狈不堪地从小镇上逃了出去,一路逃进了树林里。而镇上的人,一直追到路的尽头,正当还要追赶时,就听教堂的钟声响起,大家不再驱赶了,纷纷回去。
六个人喘着气,看着镇上居民回去了,最累的当然是程千寻。她一手扶着树,一手扶着发痛腰部,气喘如牛。
“这些人都疯了吗?”以利亚喘着气,大声地骂着。可那些居民不再理会,只管加快的脚步,往各自的家里走去。
“他们当然没有疯。”鲁道夫面对的地方正是西方,夕阳正在从山头上落下。
现在正值夏日,太阳应该要很晚才会落下,至少是五六点钟吧。可因为有山的原因,这里的太阳比正常情况要早最少一个小时躲在前面一座山的后面。
天sè虽然还没暗,可太阳没有了,而血族最怕的是阳光,在阳光下他们会化为灰烬。居民们纷纷进入自己的屋子,随后紧闭房门,整个小镇又一次的象是个鬼城,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就连牲口都牵入了牲口棚。…
“我们应该怎么办?”以利亚顿时脸上微lù惊慌神sè。
“走!”菲利克斯将肩膀上的皮囊抬了抬,往山上走去。
这个小镇四周都有山,虽然都不是很高的山,可要出去的话,必须翻过长满树木的山林,哪怕有马、有驴子,也需要花时二三天左右。
菲利克斯找到了一个洞,这个洞并不是山洞,原本山就不高、哪里会有什么山洞,这是一棵巨大树的树根空洞,大约有十几平米左右,这并不算大。可外面的天很快就会变黑,也只有在这里挤一夜。
进入树洞后,程千寻又走了出去,在外面捡了一些树枝回来,可以当柴。而其他队友也开始忙了起来,捡树枝、没有树枝就直接砍树和藤条。
程千寻左右看了看:“鲁道夫和菲利克斯去哪里了?”
正在拿着小刀削树枝做成武器的大卫回答道:“他们去找吃的了。”
城镇就在下面,可是那些居民对他们充满了敌意,哪怕兜里的金币大约可以买下一幢楼,他们也未必肯卖给他们一片面包。也不用卖,直接宰了把钱袋拿过来就行了。
要多捡点柴,需要烧一个晚上。同样的,太阳也会比其他地方晚得多,估计要在九点时,才能看到。
等到外面的天从蓝sè变为了深蓝sè、篝火开始点燃时,菲利克斯和鲁道夫回来了,他们手中都拿着一点猎物。
菲利克斯拿着二只被弓弩射死的野鸡,而鲁道夫则拿着一只用绳套勒死的野兔。这些食物并不多,但六个人吃,也够了。
鲁道夫从靴子里抽出了匕首:“我去处理一下。”
“我也去吧!”大卫站了起来,从菲利克斯手中拿过野鸡。
程千寻拿着树枝,一点点往刚点燃的篝火里加。
“我口真渴!”尼古拉斯站了起来:“我去找一点水。”
撒旦只提供了武器和金币,并没有提供食物和水,可笑的是金币却目前没办法买任何东西。
以利亚没个好气地道:“现在哪里有水,要不这里有几瓶圣水,你先喝一瓶吧。”
“别胡说了!”尼古拉斯没个好气地道:“圣水还要对付吸血鬼的。”
“喝吧。”程千寻拿出一瓶来,递了过去:“反正教堂门口很多,再说这圣水也未必有用。”
当尼古拉斯接过来,真的要打算喝,菲利克斯站了起来:“你等在这里,我去找水!”他走了出去。
过了不久鲁道夫和大卫拎着去了毛和内脏的猎物回来了,他们将猎物插在了长树枝上,开始放在火上烤了起来。
菲利克斯也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用大树叶卷成的杯子,里面正是水。
尼古拉斯接过后,喝了起来,旁边以利亚急了。
“别喝完了,我也要!”以利亚用手去拿、脸还凑过去,硬是从中喝了几大口的水。
鲁道夫见后问了句:“这附近没有水源,哪里弄来的?”
菲利克斯接过大卫手中的一只烤鸡,从上面撕下一只鸡tuǐ啃了口后道:“是从树干内弄出的水。”
“你学过野外求生技巧?”鲁道夫从他的烤兔上用刀割下一块后,用刀插着肉,递给了程千寻。
程千寻道谢后接了过去,吃了起来。
大卫也撕下手中烤鸡一个鸡tuǐ后,整个的递给了尼古拉斯。以利亚赶紧地去瓜分,两个人吃了起来。…
“我是搜救组的,干了快十年,森林、沙漠、草原都去过。”菲利克斯吃着鸡tuǐ,询问道:“说说那些血族对手情况?”
“都不好对付!”鲁道夫冷静的样子反而让人感觉到信赖:“戈登和霍夫曼应该是最难对付的,而汉娜和费恩,你应该比我熟悉。”
“汉娜~”菲利克斯冷笑了一下,这个轻蔑的态度不明而喻了。
程千寻也知道,汉娜就是个绣花枕头,就跟她一样,休息区里异常厉害,到了生存层,就打回了原型。可汉娜现在是血族,哪怕是普通人,在生存层,以她的实力和汉娜搏斗,也应该打不过。
以利亚吃得是满嘴的油水,他用手背抹了嘴后继续狠狠地啃着双手捏着烤鸡:“费恩就是嘴皮子能说,我们这一组最厉害的还是尼古拉斯。”
“别小看了他!”身为黑市重量级摔跤手的尼古拉斯却不这样认为:“你是能从石头里抠出金子,而他则能把死人给说活了。”
“这家伙确实对人类心理学非常在行。”鲁道夫用刀将野兔一般割成小块,放在了大树叶上,将剩余的一半递给了应该胃口非常好的尼古拉斯。捏起一小块来也开始吃:“你们难道没感觉到,那些人对我们的态度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不是他的功劳?”
鲁道夫微微叹气着:“其实斯内德和雷格尔也是比较难缠的,一个拳脚功夫不差,而另一个学了几招后,人高、力量大、柔韧xìng好,打起来也不会错到哪里。”
以利亚先前从费恩那里得知了一些程千寻原本组的情况,此时有点埋怨了:“戈登可是特种兵,费恩回来后,每次都会提到他,对他能力很肯定。如果有了他,我们活下去的可能还大一点。。。都是有个人,非要来我们这组。”
不用鲁道夫发话了,他的队友尼古拉斯已经瞪眼了:“说得都是什么,都是自己队友了,你还斤斤计较干什么,有用吗?”
“没用就不能说说?”以利亚反而更来劲,冲着程千寻就问:“哎,你会什么,以前是干什么的?”
程千寻没有理睬,继续吃自己的。
“听到没有,你到底以前干什么的?说呀!”以利亚气焰更加嚣张了。RS!。(去 读 读 。。com)
第235章 再回小镇
鲁道夫暂时没有说话,这是明智的,一个人依附在别人身上,是不能长久的。而其他新队友都看着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往往一件事就能估量出对方的几斤几两。
程千寻并没有搭理,而是直接其他人说话,她看了看菲利克斯和鲁道夫,很是客气地淡淡道:“麻烦明天想办法给我弄一套女人的衣服,我要进镇买东西。”
也许平时一听到女人要去买东西,就会头疼。可程千寻这次去可不是逛街那么简单,现在他们成了全镇的众矢之的,想要买东西谈何容易。可程千寻可以去,因为她一直穿着男人的衣服,装扮成了小男孩,只要帮她弄来一套女人衣服,那么她就也许可以去买东西了。
从休息层过来,连一片干面包、一口水都没带,他们现在急需要盐、水、食物、锅碗瓢盆这些必须品。
菲利克斯想了想后点头:“我们去想办法。”
程千寻于是继续吃着东西,而以利亚气焰一下就熄灭了,低头吃东西,不再废话。
再说的话,有本事他自己冒险去镇上去。白天他的样子给所有人看了个清楚,哪怕扮成女人,那也不象,会被人一眼就认出来。不怕死的话,尽管去!
吃完后,该睡了。哪怕是夏天,那也是十八世纪、全球没有变暖的夏天,而且在深山里,山中的冷风让夜晚的树洞气温下降很多。
大家纷纷都靠在了洞壁上,洞壁就是大树的枝干,这里没有地铺,外面地表有点潮湿,不可能立即收集干草,也只有靠在比较干燥的树干上睡。
鲁道夫看了看地形后,走到了尼古拉斯的身边坐下,随后叫程千寻过去。
程千寻走过去后,鲁道夫让她睡在他和尼古拉斯中间。
当她靠在树干上,闭上眼睛。睡得迷迷糊糊时,感觉鲁道夫将她往尼古拉斯那里推去,她就靠在了身材魁梧、全是肥肉的尼古拉斯的身上了。
实在是太累,她没能睁开眼睛,而尼古拉斯显然也没有什么举动,于是她就继续睡了过去。
当外面的亮光射进洞里,程千寻醒了过来,发现她的头就枕在了尼古拉斯的大腿上、怪不得昨夜睡得那么好,总觉得头枕在了厚实的大枕头上、而且很暖和。
以利亚正在烤着不知道什么野味,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而鲁道夫则靠在树干上继续睡着。可从他鞋底的潮湿泥土上看来。他一早踏着露水出去过。
外面有劈柴的声音,过了会儿,尼古拉斯捧着一堆砍好的木材进来了,将木头全部倒在了地上后。拿起一二根扔进了依旧燃烧的篝火里。
程千寻发现少了人,于是问:“菲利克斯和大卫呢?”
“出去偷衣服去了。”闭目养神的鲁道夫悠悠地道。
“烤好了!”以利亚用匕首开始切开烤野鸡或者野鸭之类的,分完之后,放在了一张刚采摘来的几张大树叶上面,拿过来一份。他显然不是这猎物的获得者,否则又是他抓来的猎物、又是他烤的,还要分给大家吃,一定是怨声载道的。
菲利克斯和大卫走了进来,一个布包裹被扔到程千寻的面前。大卫微带得意地道:“试试。一共四件,总有一件合适的。”
程千寻打开了用不知道是床单还是窗帘白布弄成的包裹,里面是几件这个时代女人穿的衣服。她笑了起来:“你们从哪里弄来的,难道是去服装店?”…
“不是服装店!”大卫见肉正好烤好,坐下来吃拿了一份吃了起来:“是去一家有着五个女儿的人家偷来的。他们正好昨晚洗的衣服没有收进屋,就选了适合你身材的。”
菲利克斯加了一句:“我们专门挑了当地人常穿的衣服,应该不会被认出来。”
确实是当地人常穿的,这里物资当然没有凡尔赛之类的地方豪华,很少有女人穿紧身胸衣,衣服大多是象娃娃裙、胸口下面就微微收腰、随后裙摆拖到脚面。布料大约也是几匹布里裁剪出来,不是深蓝、就是墨绿。这些男女从教堂出来时,还以为是穿着队服,应该说是镇服。
程千寻选了一件没有什么磨损的,这样的话就不易被看出是偷来的。她拿起了裙子,看看身边满是男人,于是拿着衣服出去了。
将身上男孩子的衣服脱下,穿上了女孩子的裙子,并且还有一顶布做的小帽子。她仿效那些镇上的女孩子,将头发编织成简单的马尾,然后将帽子戴上后回了树洞。
鲁道夫上下打量了几眼:“还行,应该不大会被认出来,但你不是白种人,编好身份来历了吗?”
换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寻只有站着抓起一块烤肉吃着:“就说是刚好经过的,是打算翻过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马受惊了,驮着着我的东西全跑了。”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