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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窗户处可以知道天还没亮,等吧,等到天亮了再说。无聊中刘喜只有把这房间里的东西一遍一遍的看过再看过。
有人来了,刘喜现在的听力还真不是盖的,提前就把眼睛给闭上。
门推开,三个人走进来。熟悉的脚步声让刘喜知道是昨天救自己的父子三人。那只粗糙的手又放在了额头上一会,小声的说了点什么,接着就是昨天给自己喂吃的家伙,也就是老头的其中一个儿子,给自己又灌下去点米汤类的食物。老头的这个儿子以前肯定没有侍候过人,刘喜都快烫的跳起来。
该是醒来的时候了。再不醒来,被这样的灌汤方式多来上几次,没病也得躺上几天了。
呛了口米汤,刘喜咳嗽了两声。能够感觉到房间里的这父子三人都屏住了呼吸,刘喜身体一抖,眼睛慢慢的睁开来。似乎才发现了自己来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刘喜拖着“衰弱”的身体与父子三人拉开了距离,用惊异无比有十分迷茫的眼神看着他们。
老李头很欣慰自己救回来的人醒过来,关切的问了两句,把自己在哪里救的他,还把自己与儿子都介绍了一下,但很快,老李头就发现,这人好像有些不对,眼神很迷茫,自己说什么他都似乎听不懂,最后这人还使劲的敲着自己的脑袋,剧烈的疼痛让他最后又昏迷了过去。
没过多久,全村绝大部分的人都知道,老李头在自己的田坎处救回了一个人,而这个人伤到了脑袋,现在是不会听也不会说,似乎是个傻子。
“他这是得了失心疯。这种病还是我在当学徒时听师傅提过,一直没有见到,没想到今天真的见到了这样的病人。”给刘喜看过一次病的老年大夫在又一次检查了刘喜的身体后,抚着半尺长的白胡子说道。
按说像林家庄这样的小地方是不会有什么大夫跑来的,不过这名大夫不同,他原本就是林家庄的人,在外多年后回到家乡,却不过村民的请求,时不时的就帮助村里的人看看病,也算是福泽乡邻吧。
“林老,这个,这个失心疯,它会不会传染啊?”老李头一听到这个病名,就心中一跳,好像很吓人啊。
“失心疯说白了就是忘记了以前的事,当然不会传染了。”林老看了他一眼,让老李头讪讪的。
“哦,是这样啊,”老李头松了口气后又问道:“林老,这病好不好治,麻不麻烦啊?!”
“失心疯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法子,现在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等他慢慢的自己想起来!”
“这,这可怎么办啊,那……。”老李头傻眼了,左右为难中愣在了那。
林老摇摇头,知道老李头在想什么,自古有云:长贫难顾!更别说是萍水相逢的交情了,老李头能在见人危难的时候伸手相救,已经很不错了。“算了,你把他送到我那去吧,正好我也想见识见识这失心疯到底有些什么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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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老大夫】………
失忆,在所有穿越文中被用烂了的手法,刘喜也无法免俗的选择了一次,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刘喜不用这招还真是不行。难道用帖子上一个灌水的家伙说的办法:找个靠近人的地方躲起来,多听听,多揣摩,没多久就把语言学会后再出去。
这才是馊点子!妈的,趴在树林里偷听,再到人家的屋檐下听墙根,能够学的会才怪了。一不小心还会被发现,那可是会被当做贼来打的!
刘喜之前的安排是这样的,装作落难失忆之人被救后进入村落;利用同情心,首先和这家人搞好关系;接着就是立足下来,获得一个能够在村子里住下来的机会;再次就是展示出自己在打猎上的本事,获得村子里人的好感;……最后是在耳濡目染之下,用几个月的时间来学会这里的语言。
接下来发生的事与刘喜设想有些出入,老李头竟然没有让自己在他家住下,而是让他的两个儿子扶着自己,跟着给自己看病的那老大夫,来到了村子的中心位置的石头房子处。应该是让自己住到医馆去!刘喜暗自想到,也没有其他的动作,老老实实的跟着。
嗯?看差了。这里的房子并不是都用石头垒起来的,外面的一圈围墙倒是石头,而里面的房屋,却是用的青砖,都会用砖了?那说明这里的文明要比自己以为的高上一点。
进门是个院子,右首一面是围墙,另外三面是房屋,布局有点像是四合院;房子不算大,但布置的很不错,院子靠边处有一从绿竹,挨着的是一个小水池,里面还有一小座假山;进门处的房屋两间,没有什么装饰,而其他两面都是三间,从门脸与窗户的大小来看,分别为书房,大厅,居室等等,刘喜大致能够猜出一二。
这里不是医馆!而是老大夫的住处,没想到这老头还挺雅致的,不但是个大夫还很可能是个读书人。刘喜心中大喜,强忍着不露出来。
老大夫指了下进门处的一间简陋房子,老李头的两个儿子赶紧的把刘喜扶了进去。
…………………………
林景程今年七十有八,身康体健,四年前想着要叶落归根,硬是没有理会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的极力劝说,执意的从项县搬回了家乡林家庄来。跟着林景程一同过来的只有一个最小的孙子和两个下人。
给林家庄的这些乡亲们看看病,对林景程这当了几十年医馆坐堂的老大夫来说,没有任何的困难,而他自己也很享受这种无私回报乡邻的事情。这也是林景程回来四年后身体竟然越发变好了缘故,心态好,身体自然会慢慢变好了。
挥挥手让老李头的两个儿子离开,林景程指着刘喜所在的房间对一个下人交代了两句,之后他走进入书房旁的房间。房间里有着三个坐在书桌上的小孩,都坐的笔直工整,一副专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三个小孩中一个是林景程最小的孙子林浩文,另外两个中一个是村正的儿子林浩伟,另一个名叫马泽,也就他的穿着较差,是林家庄庄户人家的孩子,林景程见他好学聪明,遂让他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来学习。
看看病,教授教授稚子,林景程晚年生活过的很是惬意。
扫了三个小孩一眼,多年练就的眼神一下就看出了点问题。拿起戒尺在桌子上敲了敲,让三人把之前出去时布置的功课背诵一下,只有马泽能够结结巴巴背诵出来,另外两个,开了个头就进行不下去了。
一通圣人之言教育之后,戒尺打在林浩文与林浩伟的手上。之后才拿起桌子上的书,自己读一遍,三个孩子跟一遍。
一个时辰就这样过去,林景程放下书,说了下学之后,三个小孩恭敬的鞠躬感谢。
“爷爷,之前您带过来的那人,就是老李头救回来的那个傻子?!我怎么看他不怎么像啊?”下学后其他两人回家,而林景程的孙子林浩文则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什么傻子傻子的,口出污言非君子所为!他这是失心疯,也就是忘记了以前的事了。”下学之后,林景程倒是不那么严肃了,训斥了一句后还是给自己的孙子解释了一下。
林浩文的表现与上学时很是不同,“哇,把以前的事都忘记了,那他现在还会说话吗?我听林浩伟说,这个人不但听不懂也不会讲话呢,是不是真的啊,爷爷!”
‘是有些奇怪,按说不会有这么严重啊,难道?’林景程想到了一个可能,不过这还需要证实。板起脸对孙子说道:“这不是你需要关心的事,今天的作业快去做吧,要是明天我又发现你偷懒,那就不是打三下了,最少六下!”
对自己的这个孙子,林景程也是有些无奈,太贪玩了!与马泽根本就没法比,不过和林浩伟一块,还是自己的孙子强点,想到了这,林经纬又有了点欣慰。
失心疯,对林景程来说,确实是没有任何的好办法,说是见识一下其中的症状,也是个托词,他想的是让这年轻的后生在自己这养好伤后再考虑其他。从见到这后生的第一面,林景程就知道,他绝对不是普通的出身,不管从面相还是神态来看,其出身都应该比较高——贫苦人家是养不出来的。
…………………………
朗朗的读书声,让刘喜确定自己真的是在一个读书人的家中,太好了!那读书声中还是小孩子发出的,更好了!刘喜没想到自己会这么的幸运,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的利用这里的条件,把最困难的一关在这里给解决掉。
一天之后,刘喜就在床上躺不下去了,做出一副体力慢慢在恢复的模样,在院子中转悠:看着屋门前的门脸上有着像对联的东西,这是方体字,真是个好消息;而在清晰听着课堂中的声音后,刘喜又发现其读法也是一字一音串接起来的,不是像英语那样的绕口打结着拼出。
因为鸡同鸭讲都不懂对方的意思,刘喜用手势比划一番后,还是让林景程明白自己想找本书看看。这个要求并不为难,很快他就让下人拿了七八本书过来。
果然是都方体字!与地球上的繁体字极为相似;有笔画的模样,而且这字还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方式排列;……。
要不是这天上完全不同的太阳,刘喜真的会把这里当做地球上的古代!抬头看看太阳,刘喜低下后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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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识字】………
“大个子,今天的收获怎么样?哇,你真够厉害的,竟然又打到了头飞狐!”林浩文蹦蹦跳跳的跑进来,再看到了地上的猎物后惊叫了出来。。26dd
刘喜微笑看着这有点婴儿肥的小家伙,从桌上拿起四根已经处理干净的牙齿,递给他,用很缓慢的语速说道:“给,拿去,玩。”
飞狐是这个世界的特有动物,至少刘喜在地球上没有听说过,飞狐也是狐狸的一种,但它的速度,就要比一般的狐狸快的多,很少有猎人能够猎到它。而像飞一样奔跑的狐狸就是它名字的解释。刘喜要不是有枪,也不可能逮的住它。
“太好了!谢谢你大个子。”爱不释手的接过去,上次大个子打到的一头飞狐,就因为自己来的太晚而被林浩伟把飞狐牙给拿走,被他在自己面前炫耀了好久,这次终于自己也能有了。
玩了一会,林浩文才想起自己过来干什么的,“大个子,我爷爷叫你过去一趟。”
“好!我忙完,就,立刻,过去!”
刘喜很用力的说着,但还是有些咬字不清,不过林浩文也和他混的熟了能够明白,点点头,“你知道就行了,我还要找林浩伟去,先走了。”一说完人就跑出了屋子。
刘喜把飞狐挂在了小院中的一根柱子上,小心的剥掉皮,再给撑开晾着,这飞狐皮可值钱的很,也是最大的价值所在;至于飞狐的肉,没有狐狸特有的那种骚味,滋味鲜美无比,留下了只大腿后,其他的分成了两份,都包起来放在篮子里。
关好门,刘喜提着篮子出来,与周边所有认识的人都热情的打着招呼。先是到了老李头家,放下一半肉后离开,接着刘喜就直奔林景程老大夫家而去。
来到林家庄已经有四个月,这四个月刘喜过的是极为的充实,到现今为止,刘喜不但已在林家庄落下脚扎下根,这里的语言,文字,也都弄懂了七七八八,虽然在说这个方面还是有些不够利索,但这无伤大雅,起码交流是没有任何问题了。
最开始是在林景程家暂住,于第二天,刘喜就用手势表示了想要学习的愿望,林景程没有拒绝,允许他在教授学生时呆在一旁旁听。这一旁听,就是两个月。
同样是由笔画组成的方块字,同样从右到左用毛笔书写,更让他惊讶的是,这里也有千字文、百家姓等一样模式的、用来启蒙的书籍,天啦,这与地球的古代竟是如此的相似。而随着了解的一步步加深,刘喜越发感觉到与汉字的共通之处,仿佛自己在这学习的不过是中国某个地方的难懂方言,就如同北方人到了南方,学习闽南语、粤语似的。而有了这么多的相似之处,刘喜识字认字的水平自然能快速增长。
不过,光是旁听着识字认字,是无法让刘喜知道怎么发音、怎么让读音与字词对照起来,这时那三个小孩子就起到作用了,先是用手势交流,再是用书本上的字读出来让刘喜来认,最开始确实非